廖亦言最近有点奇怪,叶钧想。
他现在有点像……叶钧眯起眼睛,他有点像蝴蝶,像孔雀,像很多飘飘然而又花枝招展的东西。
那天的下午茶吃的很安静,廖亦言只是没头没脑的问了一句你讨不讨厌我就没再说什么了,夕阳给一切都镀上金色,鲜花在花园里摇曳,廖亦言整个人沐浴在余晖中,看起来有许多话要说。
但他好像另有打算,所以只是微笑。
从那天以后一切都变了,廖亦言痛快的把工作推给路泉,什么会议都打扰不了他,他按时的下楼吃早餐,也不再带着那副手套。
廖亦言在餐桌上问叶钧想去哪玩——毕竟廖母的生日宴会还有一段时间。
叶钧戳戳盘子里的太阳蛋,蛋黄在筷子尖荡漾,他觉得有点奇怪,他不讨厌这种奇怪,但就是说不清楚。
隔着一张桌子,他抬头看着廖亦言。此时此刻,廖亦言穿着一件靛蓝色的衬衫,这样靓丽的颜色很衬他,在平静之中焕发生机,像老树上的新芽。
枯木又逢春,老树长新芽,叶钧脑子里没由来的蹦出这几个字。
叶钧深思,他还真有个想去的地方,就是不知道廖先生感不感兴趣。太阳蛋的蛋黄被戳破,黄澄澄的流出来,叶钧对着飘飘然的廖亦言点了点头。
他想去米兰的骷髅教堂。
倒也不是因为什么对死亡的哥特式迷恋,又或者猎奇的癖好,纯粹是因为叶钧小时候在恐怖小说期刊上看过以此为题的恐怖故事,被吓得夜夜冷汗,差点成为童年的心理阴影。
如今长大了,叶钧对这个真实存在的地方颇为好奇,这是一种终于可见庐山真面目的朝圣感。
但要是廖亦言不提,他自己一个人是不敢去的。
“骷髅教堂?”廖亦言眉头微皱,欲言又止,“小钧,我们要不要换个地方,罗马的许愿池怎么样。”
叶钧把煎蛋吃掉,又拿了一片面包,“可是廖先生,我就想去那个地方。”许愿池他可以自己去,但骷髅教堂没廖亦言陪着他还真不敢。
廖亦言坚持不懈,“我们可以去一个拍照好看——去一个出片的地方,你不想给妈妈妹妹报个平安吗?”
他的循循善诱中好像掺杂着某种目的性。
“她们不知道我在意大利。廖先生,我真的很想去,就陪我去看一圈嘛,就一圈。”
叶钧破天荒的哀求撒娇。
刹那间,廖亦言终于明白“色令智昏”这四个大字是何含义,他什么都管不了了,再回过神来,两个人已经站在教堂入口处。
深褐色的大门极具压迫性,不过好在再拉开一扇门就进了走廊,里面很明亮,适时的驱赶了未知的恐惧。教堂不要门票,不过人也不多。
踩过走廊的黑白方砖就进了教堂,教堂不大,不过听周边的游客讲,有人还会来这里做礼拜,不知道真假。
视觉最中心的地方是圣母雕像,嵌在墙壁里又隔了一层玻璃,有点像商场的橱窗。玻璃上方有两片打开的厚重的红帘。
这一点明亮热烈的红色调和了周围骷髅墙壁的惊悚。叶钧贴在廖亦言身边,仅剩的那点恐惧也烟消云散了。
那么多的骷髅堆成通天高的墙壁,穹顶是文艺复兴时期的壁画,有人说这座教堂存在的意义是为了警醒世人,众生是平等的,凡人终有一死,唯一不朽的只有灵魂。
叶钧投了一欧,带着廖亦言走出来了,两个人穿过米兰大教堂前面的广场,成群的灰鸽在空中掠过,背景是辉煌的教堂,罗曼蒂克至极。
有游客被围住要钱,对方强买强卖的递过来一把玉米粒,张口就要二十欧。也有人抓着玉米要来找叶钧,吓得他大喊idontneedit,拽着廖亦言就跑了。
廖亦言没带手套,两个人的手紧紧贴着,山无棱,天地合,差一点就天荒地老。
叶钧想要穿过拱廊街去斯卡拉广场看达芬奇,廖亦言笑着说好,打算就这么攥着他的手一起去,叶钧却松开了。
廖亦言本来打算表白的。
他的爱已经没法再压抑下去了,叶钧那段混乱的酒后呢喃是一根点燃的引火线,顺着呼吸一路烧到他心里。
你爱我吗?你爱我吧。你应该是爱我的,喜欢我的,不然怎么会对我说那样的话,不然为什么要在讨厌和喜欢之间来回。
不然你为什么那么在乎那个根本不存在的人。
你是喜欢我的吧,叶钧,你肯定喜欢我。廖亦言打算跟叶钧摊牌表白,他打算用闪亮亮的刀尖挑破所有的桎梏,哪怕会划破肌肤和心脏,流出浓稠鲜红的血来。
反正你爱我,你肯定爱我。
在廖亦言的规划中,他要选一家最好的空中餐厅,再订最红最贵的玫瑰,他要跟叶钧玩到尽兴,然后在最快乐的时候,他掏出火红的玫瑰说我喜欢你,叶钧,我一直喜欢的就只有你。你可能不相信,但我对你可能是天崩地裂的一见钟情。我们可不可以真的在一起。
可叶钧偏偏挑了个骷髅教堂。廖亦言深吸一口气,怎么就是个骷髅教堂?
他实在没办法在叶钧逛完骷髅教堂,语气感慨的说出:“死亡的气味是灰土味啊。”之后掏出红艳艳的玫瑰,兴奋的说我喜欢你我们在一起吧。
为什么不是许愿池,飞机已经在庄园里停好了,只要叶钧点头,他就会带着叶钧飞到喷泉池旁,在他抛下硬币的时候表白,不管叶钧许下的愿望和他有没有关,他都打算把他们两个说成天赐良缘,是般配的佳偶,不能抗拒。
但叶钧选了骷髅教堂。
阴森森的骷髅,成堆的白骨。
廖亦言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穿过拱廊街,来到了斯卡拉广场,广场上最显眼的就是达芬奇的雕像。叶钧抬头望着雕像,微微有些出神。
廖亦言看着他那副样子,想到那天两个人的谈心,他心里有些不是滋味。廖亦言把手搭在叶钧的肩膀,安抚似的摩挲了两下。
“小钧,其实很多事情从二十岁三十岁学起来都不算晚,更何况你那样的……”他本来想说有天分,但他怕这两个字刺痛叶钧,只好收声不讲。
听到廖亦言的宽慰,叶钧回过神来,他对着廖亦言爽朗一笑:“廖先生,你为什么露出那样的表情。”
他用手指戳着廖亦言的脸颊,戳出一个人为的酒窝,“好像要流泪一样。”
叶钧说:“我没想那些事,我只是在想,死亡其实也没那么公平,有的人死掉了是垒起来的白骨,有的人死掉以后却有那么大的一尊雕像。”
“也算公平吧。”廖亦言笑笑,他去握自己脸颊旁的手,这次没抓空,他紧紧的攥住,“毕竟我会比你早死十年。”
“干嘛这么说啊。”叶钧没松开手,反而立刻反驳他,嗔怪道:“应该说你比我多活了十年才对。”
这次握着的时间比以往任何一次都长,但最终还是松开了。廖亦言好几次想直接开口,但临阵又逃脱。
他暗骂自己活了三十几年怎么还是这么不争气,但真到把一切都挑破的刹那,他切实的感到害怕,害怕一切灰飞烟灭,只是梦幻泡影。
两个人的关系也算更进一步,到了宴会当天,是廖亦言替叶钧选的衣服。
看着身上经典的西装三件套,叶钧没忍住,吐槽道:“你们都不会热吗,廖先生?”
“会开冷气的。”廖亦言和叶钧靠的极近,他一边低头帮叶钧系领带,一边回答他的问题,“有的人甚至会感觉冷。”
怪不得,怪不得电视剧里无论春夏秋冬富人永远穿着三件套,没有外套也有马甲,总之没见过t恤聚会的。
入夜,宴会如期开始,这场宴会的主角是廖母,来往的客人非富即贵,有几个叶钧在八卦新闻上见过,有几个在某站的长视频上见过。总之全部都是个领域的佼佼,浑身散发着生人勿扰的气质。
廖母一改往常休闲的装扮,穿着设计独特的长裙,短发也请人打理过,和珠宝一起闪闪发光。她优雅得体的在名利场中穿梭,寒暄。五十几年的光阴,这几乎成了她的本能。
叶钧站在廖亦言身边,经历过前几场宴会的洗礼,现在的他游刃有余,可以波澜不惊的听人说般配,一表人才之类的赞语。
梁昭明也来了。
廖亦言在心里啧了一声,揽着叶钧的肩膀就要走。但架不住梁昭明直奔叶钧而来,他穿的人模狗样,笑容款款的和叶钧打招呼。
“叶先生,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廖亦言先声夺人,“母亲在前面的宴会厅,礼物交给进门碰见的第一个佣人就好,还有别的事吗?”
“只是寒暄也不许?太小气了吧。”梁昭明滚刀肉一样,死活不肯走,“我还是第一次来参加伯母的宴会,不太清楚路到底该怎么走,不知道有没有幸跟你们一起……”
“不——”
“可以。”
答应他的是叶钧,他意外的点头,接着说:“亦言,我自己带梁先生去就好,你在这里等着我吧。”
梁昭明一挑眉毛,恍惚间觉得喜从天降,笑容里多少带了得意。
走到宴会厅需要穿过一条长廊,地砖是拼花的,华丽的像是一整条印在地上的花毯,色彩缤纷。鞋跟踩在大理石上,笃笃的声响在长廊里回荡。
“你和廖亦言是合约情侣吧。”
走到没什么人的地方,梁昭明一针见血,直接把他们两个人的关系点明。
叶钧点头,“是,梁先生你喜欢我的,对吧。”
梁昭明有点惊讶,他慢了半拍才回答:“……是。”
叶钧停了脚步,转过身,他认真的看着梁昭明,一字一句道:“可我不喜欢梁先生,我想,你其实也没多喜欢我。”
“相比于我,你其实更讨厌廖亦言,当你意识到廖亦言沦落到要找‘合约情人’的地步时,你就想把这个人抢过来,狠狠驳他的面子,对吧。”
叶钧语气平淡。
梁昭明愣了好一会,才慌乱的反驳道:“不,不全是这样,我对你的喜欢是真实的,我当时真的对你有兴趣。”
叶钧淡笑一声:“但这样的兴趣对梁先生来说……不稀奇的,对吗?所以这份喜欢其实也不太成立。”
“是廖亦言跟你说的吗?”梁昭明眉头紧皱,声音里透出急切和不耐烦,“他肯定对你说了什么的,对不对,你不能就这么相信他的一面之——”
“没有。”叶钧摇了摇头,“他什么都没说,他说你的真心很难得。”
叶钧长叹一口气,似乎是觉得很失望。
“我喜欢的你的画。说起来命运也是奇妙,我是在你成名之前喜欢你的,但是当你‘火’起来了之后,我反倒对你兴致缺缺。”
“我最喜欢的是你发出来的一副练习速写,画的是一对母子。我喜欢你干练简洁的线条,很漂亮。”
“但是当你各种活动上了个遍,曝光量多到堪比艺人,我反而没那么喜欢你了。不过无论如何,梁先生,很高兴认识你。”叶钧伸出手要同梁昭明握手,“这条长廊走到头就是宴会厅,伯母就在那。”
但梁昭明没握,面对直白到近乎纯粹的叶钧,他忽然泄了气,苦笑一声,挑起个毫不相干的话题:“你听过达芬奇的那个故事吗?他画了一堆的鸡蛋,各个角度的鸡蛋的故事。”
叶钧收回了手,点点头。
这个故事流传度实在太广,达芬奇和他画的那一堆鸡蛋出名到登上了语文书,被广大学生悉知。
那是个水滴石穿,勤学苦练的好故事。
“然而那大概率是个谎言。”梁昭明深吸一口气。
“天资太残忍了,十四五岁的达芬奇就已经是天才,那成千上万的鸡蛋不过是一种让庸人心里平衡的寓言故事。我以前对那个故事深信不疑,但是庸人之所以是庸人,就是因为努力对他们来说也是毫无意义的。”
“能被改变的都不算是庸人。”
与狐朋狗友的走捷径不同,梁昭明是真的喜欢这条路。他觉得自己和那些朋友都不一样,他不是凡夫俗子,他有真正的,对于艺术的热爱。
但是一旦见识过真正的天才,他发现热爱是泡沫,他哪怕花时间画一百遍一千遍,都不如天才十分钟的观察。
他厌恶廖亦言,除了小时候结下的怨以外,还因为廖亦言在商界混的风生水起,天资卓绝。
叶钧有些惊讶,他本来以为梁昭明是典型的花花大少,没想到心里也有这样的细腻的情感。如果按照电影来看,叶钧应该会说出自己的故事,然后激励梁昭明,帮助他改邪归正,收获积极向上的人生,大家happyending。
但叶钧觉得他和梁昭明不熟,心扉不是对着谁都能敞开的。
他叹了口气,宽慰道:“我不这么想,真正的庸人是不会想着激励自己的,是不会看出和承认自己和别人的差距的,天份这张牌单出也定不了乾坤。”
说到现在叶钧还有些诧异,自由潇洒到这份儿上的公子哥也会为区区天份难过吗?或许是因为没尝过失败的滋味吧。
叶钧心中唏嘘。
他接着说:“如果你真的平庸,如果你真的不适合这条路,你是不会收获如此多的喜欢的,人类再盲从也不会爱一副小学生的抽象画,我把你说的话送还给你——梁先生,能被改变的人,都不算庸人。”
梁昭明深深地凝望着叶钧。
他忽然明白为什么廖亦言会对这个清苦的孩子如此痴迷。他蓬勃的,旺盛的,无论如何都砍不倒杀不灭的生命力。他那颗太阳般闪耀,金子般珍贵的心。
叶钧,先遇见你的为什么不是我。
如果是我先遇见你,那么,我和你会不会也并肩站在一块被人称天作之合?你会不会在听到这个词时羞赧的笑笑,然后用你那双清澈的眼睛也凝望着我?
为什么那个能站在你身边的人……不是我。
喜欢的理由在此刻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梁昭明忽然握住叶钧的手腕,把他推到墙边,他撑着墙壁把叶钧圈在怀抱里。
“叶钧,在你心里我一定比不过廖亦言的对不对,那你可不可以给落败者……一个吻,一个充满惋惜的吻。”
论手段他玩不过廖亦言,或许早在一开始廖亦言就把他踢出竞争者的行列,他跟叶钧初见的时候就已经成了陌路人。
但是至少留下一点什么,留下什么给他,廖亦言迟早都会有,那他偷走一个吻是不是也不算过分。
梁昭明低下头,想要吻上叶钧的双唇。
“梁、昭、明!”廖亦言破天荒的失态,他在长廊里咆哮。
“你在干什么!”
廖亦言把叶钧解救出来,牢牢圈在自己怀里,“我还不知道梁大少爷有这样下流的癖好。”
如果叶钧不在场,如果不是母亲的生日宴会,他一定会给梁昭明一拳,这个人简直就是赶不走的冤魂,邪门的很!
“外面还有记者媒体,梁少想出风头,还是不要带上内人比较好。”
内人。这个词怎么听怎么刺耳
梁昭明冷笑一声,他没搭理廖亦言,而是看着他怀里的叶钧,“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悲欢离合,叶先生,如果某一天你发现廖亦言不如你意,不如考虑考虑我,我会一直等你。”
廖亦言不愿意再和梁昭明纠缠,他沉默的拽着叶钧离开。
鞋跟敲在地板上笃笃响,叶钧才回过神来,他尬笑两声,“哈哈,多谢你救场啊廖先生,刚才真是吓死我了,吓得我大脑一片空白。”
廖亦言不说话,沉默的牵着叶钧的手。
叶钧只好接着说那些无边无际的烂白话以缓解这悚然的氛围。
“你真是太及时了廖先生,及时雨,我刚才想上厕所的,被梁昭明缠上完全脱不了身,对了廖先生,你能不能先松开我,我想上厕所。”
松开这两个词狠狠刺中了廖亦言的心,他踹开一间屋子的门,把叶钧甩了进去。
“叶钧。”
廖亦言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平静的过于可怕,他步步紧逼。屋子没开灯,门缝透出来的光只够照亮一条狭窄的路,廖亦言整个人几乎淹没在黑暗里。
“廖…先生?”
怎么一下从励志片变成惊悚电影了,叶钧连连后退,他试探着呼唤廖亦言。
“到现在为止,你还是觉得我们只是朋友关系吗?”
廖亦言冷静的,一字一句说出这句话。
叶钧咽了下口水,他挤出一个笑,“当,当然啦…哈哈…好朋友嘛,哈哈……”
“如果从一开始,我就没有想过做朋友呢?如果一开始我就对你抱着不洁的心思呢?如果,叶钧,如果我喜欢你,我爱你,如果我他妈的想、上、你呢!”
“我们还是朋友?”
平静压抑的声音渗着扭曲,廖亦言已经无法维持那幅风度翩翩的皮囊了。
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悲欢离合,什么他妈的叫人有悲欢离合!
廖亦言和叶钧死都不会分开。
作者有话说:
六一快乐!!!
臣来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