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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4章第五十四章陆九仪回来
  陆九仪要回来了。
  元歌知道这个消息时,正在皇庄和五公主一同垂钓。
  湖边水榭,竹帘半卷,元歌和五公主各坐一张竹椅。
  管庄太监林福一路小跑,凑到元歌跟前说:“公主,陆公子要回京给老太太奔丧,已经在路上了。”
  元歌闻言,竿梢颤了颤。已经上钩的鲫鱼在水里打了个挺,挣脱钩子游走了。
  她把竿子提起来,钩上空空如也。
  “知道了。”她说道,将鱼钩上了饵,重新抛回水里。
  林福识趣,又说了几句庄子上收成的事,便退下去了。
  秋日的阳光不像夏日那样毒,轻缓地铺在湖面上,像是撒了一把金箔。远处山林染了霜,红一块黄一块的,层层叠叠,背后是澄澈的天。
  “皇姐还记得从前在文华殿听学的时候么?”五公主姜姝轻声开口,像是怕惊动了湖里的鱼。
  元歌嗯了一声:“怎么不记得。”
  “那时候陆小伯爷也在。”姜姝回忆道,“你们总喜欢结伴提前溜走。有回父皇来了,发现你不在,夫子告了你一状。后来父皇便罚了小伯爷和太子殿下抄书,倒没罚你。”
  元歌懒散地靠在椅背,宽大的水田衣叠在身上,各色绸缎拼成大大小小的方块,深浅不一。
  “我那日的确有事,香香病了,我得回去看它。”元歌坦然地说。
  几缕碎发垂在她耳侧,被湖风吹起来,又落下去,靛蓝蝴蝶钗在发髻间一动不动。
  姜姝侧过头看了她一眼,目光了然,却不戳破:“皇姐说什么便是什么吧,横竖父皇不会罚你。”
  姜姝这话说得平淡的,没有嫉妒,也没有酸意。
  她出了宫,姿态更加轻松,穿的衣裳简单,头顶也只簪了一支素簪子,笑盈盈的。
  “说起来,我从前以为你不喜欢我。在学堂跟你说话,你也不怎么理。”元歌擡手拢了拢耳边碎发。
  “我那时候……不善言辞。母妃也不让我多说话,教我多说多错,不如不说。不是不喜欢皇姐。”姜姝解释道。
  又起了一阵风,揉皱湖面的山影。几只野鸭扑棱着翅膀飞起来,在水面划出浅浅的痕迹。
  “那后来呢?怎么有事没事都要来我宫里请安?隔三差五就跑来,也不嫌累。”元歌看着远处的野鸭,问道。
  姜姝犹豫了一下,还是说了实话:“我想见父皇,可父皇不会来母亲宫里,一年到头也见不了他几面。若是去皇姐的含章殿,我多去几回,总能碰上。”
  她偷偷瞥了元歌一眼,见元歌没什么反应,又接着道:“后来嬷嬷说皇姐受宠,让我多与皇姐往来。我便时常去含章殿找皇姐,慢慢也就习惯了。”
  “再说了,皇姐的确是个大方人。有时就算不想见我,也会叫宫女给我拿新得的料子、新进的点心,让我带回去。我屋里许多东西都是从皇姐这儿搬去的,皇姐自己大概都不知道给了多少。”
  元歌轻哼:“那你现在银子也多了,该还给我了。”
  姜姝见她这副模样,恍然中明白了什么:“皇姐,你是不是早就知道?”
  元歌正要开口,手中的杆子猛地一沉,弯成了弓。
  她眼疾手快地往上一提,一条大鲤鱼破水而出,鳞片在阳光下闪了闪,尾巴甩出一串水珠。
  “上钩了!”元歌随即站起来,提着鱼兴奋地说。
  “晚上咱们吃糖醋鱼。你上回做的紫苏饮好喝,叫宫女学着也做些,解腻。”元歌将鲤鱼放进鱼篓,已经做好了晚膳的安排。
  “皇姐爱喝,我今儿再煮几盅便是,之后把用料方子给宫女。母亲略通医理,教我在紫苏水里头添几片甘草和陈皮,加一小撮冰糖,如此熬出来的饮子颜色好,喝着也顺口,不伤脾胃。”姜姝也站起身,一边低头观察鱼篓中的鲜鱼一边说,“我今坐了许久也没钓上来鱼,自然不能白吃皇姐的。”
  她们离开湖泊时,夕阳刚落在山尖上。山顶的林子被染上霞光,和天边低垂的云混在一起。
  元歌没有坐轿子,把鱼篓交给身后的太监,沿着湖边的草坡慢慢往上走。
  草坡上的草已经枯了大半,踩上去软塌塌的。元歌走得慢,衣裳下摆沾上几片枯叶。
  姜姝跟在她身后,隔着两三步的距离,也朝着坡上走去。不远处皇庄的院落已经能看见了,灰瓦白墙,掩映在金黄的银杏树后。
  元歌的背影逆着光,她一直没说话,似乎很专心在走路,姜姝想了个话头。
  “皇姐听说了么?父皇最近又让道士炼丹了。”姜姝步子快了一些,跟元歌并排走着。
  “那几个新来的道人,成日里在凝真阁烧炉子,说是炼什么太乙清虚丹。上回我去给父皇请安,远远就闻见一股子味道,熏得人头疼。那些道士却乐得上供,今日献个方子,明日进几味药,父皇高兴了便赏,过得比前朝大臣还自在。”
  元歌道:“太子前些日子不是还劝了几句,说民间方士之言不可轻信,被父皇斥责了一顿。咱们大皇兄倒是会体察圣意,父皇封了一只白狐做官,他便正儿八经地给那只白狐行礼问好。”
  “大皇兄这个人,能屈能伸。”姜姝不禁感慨,“那只白狐从麓山被带回来,在宫里养了这么多日子,也适应得快,有吃有喝活到了现在。”
  元歌眼带嘲弄:“最初那只早就死了,许是水土不服,抑或寿数到了。父皇封官的这只白狐是底下人换过的,挑了只毛色相近的,父皇也没看出来。”
  姜姝脸上露出几分后知后觉的惊愕,又点了点头:“的确,若是父皇知道了,那些伺候的宫人怕是连命都保不住。”
  “不说这些了。”元歌说起另一事,又高兴起来,“后日庄子上有秋社,山下几个村子凑了台戏,还有庙会,卖什么的都有,热闹得很。我们一同去看看?”
  “皇姐,我明日就要回宫了。”姜姝却道。
  元歌偏头看过来,夕阳正好落在她身后。橘红色的光从她背后透过来,将她整个人裹在一层暖融融的光晕里,将她的眉眼也染上暖色。
  明艳的长相,斑斓的水田衣,将元歌装饰成一株花树,生长在枯黄的山坡。日光将她的影子拉长,孤零零的。
  如果薛让还在就好了,元歌下意识想。
  真可怜,姜元歌,你怎么又想起那个毫无音信的太监了?
  “母亲过两日生辰,我不能再留了。”姜姝略带歉意地说。
  “你在皇庄待了这么些日子,也该回去了。”元歌上扬的眼尾渐渐落下来,语气平淡,无所谓地说。
  姜姝看着元歌,目光温柔,语气却笃定:“皇姐,你心里有事。”
  “什么事?”
  “我知道皇姐在想什么,等你在庄子上多住几日,从京畿回去,也就能见着陆九仪了。”姜姝道。
  除了陆九仪,皇姐不会因为旁人这样发愣罢?
  也许是应该这样,她方才想的是陆九仪,至少陆九仪还知道给她写封信,元歌想。
  她好几年没有见陆九仪,知道他要回来了,难免恍惚。
  她是欣喜的,也是期待的,可是,这感觉好像跟最初不太一样了。
  她究竟是抱着怎样的心情迎接陆九仪的呢?
  元歌问姜姝:“皇妹有中意的人么?是什么感觉?”
  “皇姐怎么突然问起这个?我想想。”姜姝果然认真地沉思片刻,才开口:“没有,我还没有过。不过我猜,大约是想见一个人,见了就有许多话说,也不见得有什么要紧事,就是想看看他。不见的时候,心里头空落落,像是少了什么。”
  她说完,自己也笑了:“我也说不清楚。皇姐知道的,咱们的出身摆在这儿,有抱负些的男子都不愿尚公主。做了驸马,一辈子的前程就算到头了,不能掌兵,不能有实权。剩下那些愿意的,不是图个富贵,就是图个清闲。幸好父皇还肯听听咱们的意思,咱们好歹能自己选一选。”
  “我瞧着陆小伯爷不一样。他对皇姐好,又是从小一处长大,知根知底的,也不是冲着驸马那个名头来的。皇姐,你心里是愿意的罢?”姜姝问她。
  元歌觉得自己应当是愿意的,应当高兴的。可她的头点了一半便停在哪里,像是被什么东西打断了,动不了,也放不下。
  元歌在心里唾弃自己。
  唾弃之后,元歌认真地对自己提出了问题:她对陆九仪还有男女之情吗?
  如果,她只是说如果,那种情感变淡了……又是因为什么?
  元歌目前回答不了,或者说她根本不想直接面对。她将问题搁置,决定放在第二日清醒了再回答。
  第二日,元歌又将问题推远了。等到见面就知道了,元歌如是想。
  而她和陆九仪时隔五年的重逢,比想象中的更快一点。
  秋深了,山野上下化成一片暗沉沉的金色,山林锈迹斑斑,空气弥散枯萎的味道。叶子堆积在地上,踩上去会有咔嚓声的脆响。
  有的柿子树倒还挂着果,一个个红彤彤的,如同小灯笼。有些果子烂了半边,汁水淌出来,招来一群小虫。
  元歌策马跑下山坡。头发高高束起,一身石榴红的骑装,窄袖束腰,下摆开衩,露出里面玄色的马裤和鹿皮靴。
  马儿鬃毛油亮,跑起来四蹄腾空,带着元歌,如同一片红云从林梢划过,快得只留下一道残影。
  山道两旁的金色流动着往后倒去,元歌没有目的地,只是策马往前跑。许多事情都被她甩在了身后,追不上她。
  没一会儿,她身后隐约传来马蹄声。
  元歌偏头听了听,隔着一箭地的距离,她快对方也快,她慢对方也慢。好奇怪。
  麓山一带常有皇亲国戚跑马游玩,元歌今日没带随从,不想跟人寒暄招呼。于是她一夹马腹,加快了速度。
  身后的蹄声也快了。
  元歌回头望了一眼。那人穿着一身黑色,看不清脸,只见一个模糊的轮廓,伏在马背上,姿态很稳,像长在马身上似的。
  这人一直跟着她,甩也甩不掉,元歌有些不耐烦,也起了好胜心。她索性挥鞭,整个人往前伏低。枣红马长嘶一声,四蹄腾空,风从元歌耳边撕过去。
  发带被风扯落,飘摇地向后坠去。
  元歌没来得及回头。便没看见在她身后,那人从马背上探出身去,手臂伸得笔直,指尖擦过发带鲜亮的尾梢。
  发带在他指边打了个旋,又溜走了。他手掌攥紧,抓了个空。
  元歌头发散开,无暇顾及,她的视线飞速划过路脸侧,在几颗松树之间停顿。
  她记得有条岔路藏在两棵老松树之间,拐进去,沿着山涧跑一程,能抄近路绕到皇庄的另一侧。
  看到了。
  元歌勒转马头,枣红马前蹄腾空,在空中划了半个弧,稳稳地落在那条窄路上。松枝掠过元歌身侧,划过骑装。
  身后的蹄声果然远了,断断续续的,直至消失。大约是放弃与她比较了。
  元歌心里掠过一丝得意,放慢了速度,嘴角不自觉地翘起来。
  从前她和陆九仪嫌官道太远,便自己探了几条野路,都可以抄近道,这是其中一条。
  枣红马喘着粗气,沿着山涧边的土路小跑。涧水从石缝里流出来,清凌凌的。
  走至小路尽头,视野更加开阔。元歌擡手伸了一个懒腰,呼吸清新的空气,目光忽然凝住了,手臂也僵在半空。
  前头有人。
  那人牵着马就站在路尽头,安安静静地站着,像是等了有一会子。
  这回,她看清了他的脸。
  黑衣素冠,剑眉星目,眼底带着红的血丝。他比她走的时候高了一些,五官变得硬朗,也黑了些,大约是风吹日晒磋磨出来的。如今全然是个武将模样了,风尘仆仆。
  乍一看,有些陌生。
  如同近乡情怯,元歌愣住了,话也说不囫囵:“你……”
  她嘴唇微张,半晌,只吐出来一个你字。
  他看着她,嘴角慢慢弯起来,弯成她熟悉的弧度,那种爽朗的、包容的笑。
  元歌又感到了熟悉。
  陆九仪承载着她大部分年少时光。
  元歌从前,极爱繁华。好精舍,好华服,好骏马,好书法,好烟火,好梨园,好花鸟。春日看海棠,夏夜听蝉鸣,秋日跑马踏红叶,冬日围炉赏雪。学书不成,学琴不成,时常和他一起,无所顾忌地挥霍光阴。*
  朦胧间,他们好似昨日才见过,而陆九仪只是出门跑了一圈马,回来时恰巧又碰上了。中间什么也没有发生过。
  忽然,元歌看见他手臂上缠着一圈白色布条,脑海一震,恍然大悟,原来已经过去了这么久。
  “公主的马比从前快了许多,我跑了半座山才追上。”陆九仪细细看过她的眉眼,笑道。
  作者有话说:
  最后那段参考了张岱的《自为墓志铭》:少为纨绔子弟,极爱繁华,好精舍,好美婢,好娈童,好鲜衣,好美食,好骏马,好华灯,好烟火,好梨园,好鼓吹,好古董,好花鸟,兼以茶淫橘虐,书蠹诗魔,劳碌半生,皆成梦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