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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7章扬幡引魄春毫,我的
  凌二三立即跳起身来查看,只扫了一眼,便说:“这是金貍的手印。”
  鱼乔皱眉不解:“何以见得就是金貍?猫儿的爪印不都大同小异吗?”
  “看这里。”他指着印痕中一道小小断口,“解释道:小貍子右手受过伤,爪垫中有一道横着的伤痕。平时坐着的时候,喜欢将右手悬空。”
  鱼乔略一回想,心道确实如此,金貍无论坐还是卧,右手永远放在上方。
  莫非是血迹吗?鱼乔一阵心慌,捡起石头在月下细细查看,这颜色红得异常鲜亮,用手指沾了点撚碎,这才骤然松了口气:“不是血,倒像是朱砂一类的颜料,可惜已经干了,金貍来过这儿已经有一段时间了。”
  话虽如此,两人仍决定在附近搜寻一番,起身沿着河滩喵喵咪咪地呼唤寻找,来回走了几遍,找到了另外三枚红色爪印。
  颜色最淡的一枚,方向朝着城中。
  见状,两人终于松了一口气,鱼乔道:“只要没落水就好,看来是金貍渴了在河边喝水,然后又返回城中了,咱们沿着脚印的方向找找看吧。若是遇上书斋画坊一类,便多留意些。”
  凌二三点头应了,背着鱼乔,顺着墙根向上一跃,便轻飘飘地踏在了一处人家的屋顶上,大踏步向前迈去。
  鱼乔奇怪地问:“为何要从屋顶走?”
  凌二三转过头来一笑:“既然要追踪,当然要跟它一条路了。小貍子向来喜欢从屋顶跑,若走地上,白日会被小孩儿围攻骚扰,夜里则会被狗追。”
  鱼乔脑中浮现出一幅画面:金貍走在最前,脸上露出老大不耐烦的神情,身后跟着一串小孩和狗……顿时噗嗤一笑。一低头,忽看见前方屋顶上留着几个断断续续的泥巴爪印,最后消失在了一处院落中。
  两人大喜过望,立即跟进,刚奔到院墙外围,忽听得院内响起一句哀伤的叹息:
  “春毫,春毫啊……”
  月色如银,四下寂静,这话语带着哽咽,如同一阵秋风,裹挟着令人萧瑟的寒意。
  凌二三纵身一跃,负着鱼乔跳到歇山顶的最高处,两人伏在屋顶,向院内看去。
  这是一个寻常的两进四合院,前庭后园,连廊相通,亭台园林俱全,中间房舍开阔,看得出是个富庶人家。假山上置着一座白玉小桥,精巧别致。院内种植着奇花异草,可惜疏于打理,大半都枯死了。
  “春毫,我的春毫……”
  又是一声凄婉的叹息,院中,一个身着白衣长衫的身影缓步从屋内走出。
  月色之下,此人面容憔悴清癯,手中举着一根木杆,杆头顶着一朵白纸剪成的如意莲花,中间一面素练长幡,隐约能看出“春毫”二字,幡尾悬挂着多条白纸穗,在夜风中悠悠飘动。
  凌二三脸色微变,这正是一面为逝者灵魂指引方向的引魂幡。
  引魂幡常用于出殡或路祭,此人就这么举在院中招摇,实在是不怎么吉利。
  那人举着引魂幡,在院内一步一踱,徘徊逡巡,声音带着哭腔,喃喃呼唤着“魂兮归来,魂兮归来”,似是为逝者招魂。
  半晌,引魂幡摇曳起来,此人大喜过望,连忙取出上好的檀皮纸,鸡距笔,放在院中的案台上。一手持幡,一手执笔,一副即将挥毫泼墨的架势。
  片刻后,引魂幡平息下来,原来方才的异动只是一场微风。
  这人好生失望,随手将笔掷在一边,捂住脸痛哭起来,喉间溢出一丝悲鸣:“惟将终夜常开眼,报答平生未展眉。春毫,春毫……”
  鱼乔凑在凌二三耳边小声说:“这是一首悼亡诗,是元微之怀念自己早逝的妻子所作。这个人……约莫也是和诗人一样的境遇吧。”
  两人对视一眼,均觉得有些可怜。
  凌二三负着鱼乔,往院中轻轻一跃,刚一站定,此人猛一擡头,恰巧和鱼乔对上视线。
  “春毫!你回来了!”
  此人神色巨变,似喜还悲,脸上拖着两道泪痕,踉跄着奔向前来,身上带着一股浓浓的酒气。
  鱼乔吓了一跳,连连后退。凌二三一把挡在她身前,怒斥道:“灌多了黄汤不识人吗?睁大眼睛看清楚是谁!”
  那人神色一怔,迷蒙的醉眼清醒了一瞬,立即后退两步,行礼致歉道:“对不住,我认错人了,我……”
  “我和她很像吗?”鱼乔出声询问,她刚从头到脚装扮一新,对与自己面貌相似的人,心里总归有点在意。
  那人又将她从头到脚打量一番,摇摇头:“不,细看一点不像。我妻春毫虽是个寻常人家的女子,但性情和婉,温柔可亲。不似眼前这位,身上有股……呃,悍然之气。”
  头一次听到这种评价,鱼乔眉头不由皱起,凌二三已挺身上前,凶神恶煞地威胁道:“你再说一句,我让你知道什么叫有出气没进气。”
  那人方知自己又说错了话,又是摆手否定,又是作揖致歉,好一通手忙脚乱。
  鱼乔挥了挥手,不想和这可怜的醉鬼计较,看了一圈他案台上的白纸,问道:“你这是在做什么?”
  醉鬼叹了口气:“如你所见,我在招魂。”
  “招魂?”
  醉鬼点点头,脸上带着一抹苦涩的笑意:“我妻春毫,已经去世半年多了,我只希望她偶尔能从天上返回人间,给我一些灵感的启示。”
  “启示?”
  醉鬼神色痛苦又哀伤:“没有了春毫,我什么都画不出来。”
  鱼乔心中微动,脑中回忆了一番秦州的画师,问道:“莫非你是张丹青?”
  那人一怔,道:“你竟然认得我?”
  鱼乔点点头:“我在长安时,曾听过你的名字,你是吴道子的弟子,最擅长描绘秋冬之景,花鸟人物亦画得极好,是与张昉齐名的画家。”
  张丹青略一点头,又微不可查地叹了口气:“那都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我现t在不过是个落魄的俗人,没有了春毫,我也没了什么活着的乐趣,笔尖早已干涸,再也画不出像样的东西了。我,我还不如去死……”
  乔凌两人对视一眼,心道这也是个痴人。
  鱼乔试着劝道:“话不能这么说,春毫若是在天上看着你,也一定希望你好好活着。”
  张丹青神色如沸,悲恸欲绝地反驳道:
  “不!你根本不懂!我不过是个平平无奇的顽石,春毫是那点石成金的神女,自从见了春毫,我贫瘠的画笔才有了色彩。我笔下的山水景色人物花鸟,才有了具体的景象。春毫冲我一笑,冰封的山野才能融化,枯涩的木石有了绿意,山水从缓缓从我笔下流出。
  “春毫如今离我而去,我又回到枯索的秋冬之中,天地之间,只留我一人,好冷,我……我再也待不下去了……”
  周丹青言语荒唐却哀伤真挚,眼中逐渐有癫狂之意,瞧着实在可怜可叹。
  半晌,鱼乔忍不住低声问道:“春毫是怎么不在的?”
  张丹青不说话,泪流满面,只是一味地摇头,想来谁都有不愿被触碰的痛苦。
  半晌,他才缓缓回神,问道:“贵客深夜到访,莫非也是求画的吗?”略顿了顿,又惨笑道:“那可以回了。如你所见,我什么都画不出。”
  两人俱是一怔,这才想起来意,凌二三开口问道:“最近这些日子,有没有一只小猫来过你院中,圆脸碧瞳,灰黄毛色,长尾巴?”
  张丹青摇摇头,答非所问地道:“猫儿狗儿大多喜欢这里,春毫心善,总给他们喂吃的,唉……她不在了,最近来的也少了。”
  鱼乔微微蹙眉:“所以是没来吗?”
  张丹青微怔,继而低下头道:“对不住,我实在没有在意。”
  线索又断了,鱼乔叹了口气,捧着鹅卵石,仔细与墙上的爪痕对比,转头冲着凌二三道:“痕迹是一样的,看来金貍确实来过这里,又走了。”
  凌二三亦是叹气:“小貍子真让人不省心。”
  张丹青摇了摇头,眼神无意间瞥过鹅卵石上的红色,忽道:“这个颜色我曾见过的。”
  两人一齐看了过来。
  张丹青道:“这颜色唤作‘满江红’,是由茜草和苏木按一定比例混合提取而成,售价不菲。能作出这种颜料的商人,城内就只有一个。”
  鱼乔抹了点颜料在指尖撚碎,皱着眉问:“此话当真吗?可这看起来就是平平无奇的红色呀,茜草和苏木也并不是多么名贵的染料,竟然这么稀奇吗?”
  张丹青微微苦笑着摇头:“两样单卖是不贵,可一旦混合好,价格就上去了,与其说卖的是颜料,不如说卖的是手艺。寻常人看来,红色是大差不差的,可在我们画匠的眼里,可谓失之毫厘差之千里。他的颜料卖的比普通的贵,就是因为这色彩独一无二。”
  话已至此,少不得要走一趟了,鱼乔问:“那商人叫什么?”
  “丹墀,是个从吐蕃来的颜料商,也售卖画作,住在城东柳树巷。若你们去到那里,能否替我传一句话给他?”
  “什么话?”
  张丹青脸上露出浓郁的苦涩神情,低声道:“请他再宽限几日,我……我实在没有灵感,什么都画不出了。”
  鱼乔便问道:“怎么?你欠了他很多幅画吗?”
  张丹青苦笑道:“是啊,这所宅子耗资甚大,当初购房便是向他借的钱。我与画商签订了契约,每月起码画出一副画来抵债,一年共十二幅。春毫走了半年,我一幅都画不出,唉……”
  凌二三道:“那为何不把房子抵给他?”
  落魄的画师摇摇头,声音很轻:“这里充满着我和春毫的美好回忆,我……说什么也不会放弃的……”
  作者有话说: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