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阁趣文网 > 玄幻小说 > 血碾编年史 > 第七十三章:麦田怪客3
  我就这眺望着,漫不经心地跟在那女孩身后,不经意间,我已走过了一块块农田,远处的风车似乎也已离我越来越近了,那是老式的风车,像一座座带扇叶的塔楼,它的作用是牵引渠的水,用以浇灌农田,这很有必要。而在不远处,我望见一片种植了玉米的土地,那些生长到大约半人高的玉米叶子形似牧草,绿油油一片,生长得极为茂密,好在我还能看见田野的稻草人,至少还能看见它们冒出头来的一个个歪歪扭扭的草帽,我心突然升起一个奇怪的想法,我想躺在那块田地,面朝着湛蓝的天空,就这美美的睡上一觉,我认为这样应该会很惬意,但有时候我的这种想法实在过于天真了些,且不说面飞舞著大量的蚊虫,要是不慎遭遇了有毒的蟾蜍或毒蛇,那才是最为致命的,尤其在这僻静乡野,要是得不到及时治疗的话,肯定会一命呜呼,所以我不得不打消这个单纯的念头,有时候我的一些想法,就连自己想起来,都会觉得莫名可笑。
  
  土壤是松软的黑色与红色,是肥沃的,这的人们总会在田野一角堆上一座牛粪与羊粪垒成的小山,是黑色的,有圆滚滚的甲虫在粪堆上爬,在阳光下格外惹眼,那是大大小小各种各样的粪金龟与蜣螂,有些竟如同蓝宝石那般夺目耀眼。粪堆上还有大量红色的蠕虫与蚯蚓,当然,还有大量的蛆虫与随处可见的苍蝇,这实在令人感到恶心,不难想象到了夏天,这的苍蝇会繁殖到怎样的顶峰。当然,既然有苍蝇,便少不了捕食者,麻雀是成片聚集的,我在田埂上走,那些成百上千只聚集在一块的麻雀便如同一张棕黑色的毯子向前一次又一次的翻滚,那是相当奇异且震撼的一幕。
  
  我将目光收回,聚焦在女孩身上,她笔直的站在玉米地前,竟有一种别样的英姿,她捡起石块,端起猎枪,将枪口指向那块农田,熟练的掷出石头,但这次实在让人大失所望,玉米地仅仅只飞出了一些麻雀,除此之外几乎什都没有,别无他物。只是一眼望去,在那块田地,似乎有什东西在动,使得有几株玉米的叶子始终在摇摆起伏,看上去似乎是野猪之类的大型动物,可我隐隐约约又觉得不太像,好在我终于看清那实际上是个人,我望见了他头顶上戴的帽子,即便很不明显而容易被错认成稻草人,但我还是一眼便看出那实际上是个活人。这得益于我的视力,我的视力一向很好,凭借极佳的视力,我总能比别人看得更远,我善于观察,善于去发现一切风吹草动。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我突然意识到了什,整个人也瞬间大惊失色,我急忙冲向女孩,并大喊著别开枪,可还是晚了一步,在我刚触碰到枪管并向上抬起的时候,她还是毫不犹豫便扣动扳机。啪的一下,只听见一阵刺耳的破空声,那散碎的弹丸便在瞬间飞溅出去。女孩不明所以,还一脸愠怒的瞪着我,估计是觉得我坏了她的好事,但相比之下,她这种鲁莽行为实际上才是最令人感到愤怒的,我的脸色很不好,没时间对她进行说教,转身便朝玉米地冲去,她这时候才仿佛后知后觉,有些迟疑的跟了上来,脸色也由先前的愤怒迅速渲染上了几分苍白与惶恐,显得有些不知所措。
  
  我扒开一片片玉米杆,从中开辟出一条道路,那些叶片上的锯齿在我身上划出一道道的割痕,只感觉又痛又痒,总之不太好受。继续往前走,眼前视野突然开朗不少,周围的玉米有了被明显开辟过的痕迹,形成了一个足够宽阔的圆,我曾幻想着在这样的圆心睡上一觉。走进圆,我便看见一位正坐在凳子上,背对着我们的奇怪男人。他坐那一动不动,头上戴着一顶黄色的草帽,而草帽上有清晰的几个弹孔,他就这静静坐着,我真怕他已经**了,我感觉他随时有可能突然一头栽倒下去,就这一命呜呼。我的脚步逐渐变得沉重,接着往前走了几步,便望见男人身前竟然摆着一副尚未完成的油画,看起来,他似乎是一名画家。可我仍看不起他的脸,我怕看到他一脸的血肉模糊,因此时我将注意力集中在了他身前的画布上,在那幅画上,我看见了一颗略显粗糙却鲜血淋漓的红色太阳,那是一颗妖魔似的太阳,是一颗正在往下滴血的绯红色圆环,那副画出奇的诡异,甚至比我在瑟尔提汀的城堡看见的那副受诅咒的头盔画像还要诡异,且风格出奇的一致,都属于黑暗且血腥沉闷的格调,以至于这幅画哪怕只是让人看上一眼,都忍不住心跳加速起伏,情绪压抑。
  
  我望向碧蓝的天空,天空中的太阳分明是金黄色耀眼的,无与伦比的璀璨,可他为什要背离真实,把太阳绘画得如此血腥邪恶?还是说画布上的红色实际上是他溅上去的鲜血与肉糜?我不敢再接着往下想。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一道沙哑且低沉的声音从前方传来,那声音透著一股子淡然的问道:“谁开的枪?”
  
  “抱歉,是我!”女孩急促的回道。
  
  “你知道吗,刚才你险些打飞了我的帽子,这是我唯一一顶帽子,但这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你打断了我的思绪,撕碎了我的灵感!”男人把话说到后头,语气突然变得无与伦比的严厉与激愤,他猛地回过头,露出一张消瘦且憔悴的阴郁面孔,随着他愤怒且唾沫横飞的斥责,他紧蹙眉头,脸上那些茂密的金色胡须也就跟着激烈的震颤,使他的表情近乎扭曲。
  
  我惊讶的发现,他缺了半只耳朵,望着这个男人,我突然觉得他与我的父亲竟是那的相像,就连说话时候的严厉语气也几乎一样,这种既熟悉又陌生之感,令我的心跳不由自主的慢了半拍。
  
  一旁的女孩显然难以承受这样突如其来的怒吼,纵使她已经比同龄人要成熟得多,当下也还是被吓得呆在原地,脸色发红,但这是她应得的,她险些因自己的过失而酿下惨剧,她应该为此感到庆幸,因为男人侥幸活了下来。
  
  我缓过神,以关切的语气问道:“先生,你还好?”
  
  “瞧你问的这是什废话,我不好,我心情差极了!”男人毫无客气的看着我说道,要是在他面前有张桌子,我甚至怀疑他随时可能将桌子一把掀翻,他一边骂骂咧咧的倾泻着心头的怒火,一边气势汹汹的兀自收拾起画架与颜料,似乎不准备再待下去了。最后他摘下头上的帽子,用小指伸进草帽的枪眼转了转,摆弄了两下,透过枪眼看了看,又戴了回去,随即他愤怒的自言自语表示他现在要去痛饮几杯,已找回遗失的灵感,便就此匆匆忙忙的愤然离去。
  
  我望着他的背影,目送他离去,看他消失于那片绿色,我的目光又望向女孩,她正手捂著胸口,试图平复心中的惶恐,随后她望向我,脸色苍白的发怔似的说:“我险些杀死了文森特。”
  
  “好在你还没有,还差那一点。”我用食指与拇指比划了一个距离,接着郑重的对她说:“你应该涨涨教训,你的枪法很好,干净利落,但有时候,你需要学会分辨猎物与人的区别,这很重要,很重要。”
  
  “抱歉,我平时从不这样的,我只是今天……心情不太好。”女孩说道。
  
  “听着,永远别让情绪影响你的判断,不管何时何地。”我对她说,随即又话锋一转的问道:“你说他叫文森特?”
  
  女孩点了点头,说:“是的,他和你一样,都是从外乡来的,他自称是一名画家,却从未卖出过哪怕是一幅画。他已经在这住了快一年了,是个性情古怪的人,我们都认为他是个从疯人院逃出来的疯子,因为就在前些日子,他割下了自己的耳朵,还拿自己的耳朵下酒。”
  
  “他一般去哪喝酒?”我问。
  
  “一间小酒馆,就在不远处的那座镇子。”
  
  “好的,谢谢,我知道了,对了,你叫什名字?”
  
  “迪丽安.舒伯,你呢?”
  
  “舒伯……好吧,我想我知道了。你可以叫我西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