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省偏僻的一角,福水村内。
  正值一年中最炎热的夏季,村民们纷纷组队进林子采摘水果,装在框箱内,趁着水果旺季的时候,把果子用拖拉机拉到镇上或者县城卖掉。
  福水村靠山,气候温暖潮湿,草木茂盛。
  以前交通不发达的时候,村民们都自给自足,只要能种得活庄稼,有一口饱饭吃,日子就能过得下去。
  自从开了路,通了车之后,有小部分村民去镇上县城劳作,但大部分人还是遵循传统,在村子里种田。
  于是村长就寻思着,将这两个结合起来,先试个水,组织大家采摘水果卖掉试试。
  如果能赚钱,以后每年就都组织一次,要是不赚钱就此作罢。
  最终成果显示,虽然赚到的钱不多,但平均到每家每户手里,也算额外发一笔小财。
  于是这项全村一起采摘水果的活动,就这么延续了下来。
  果树是全村人共同栽种的果树,因为气候宜人雨水多的缘故,不怎么需要人工参与。
  但采摘果子时,每家每户都要派人出来干活。
  水果卖掉换得的钱,全村都有份。
  这种一年一次的活动,难得大家一起努力一起赚钱,村民们都非常积极。
  按照往年,沈勇半夜喝酒赌钱,白天压根起不来,沈家派出的,一般是绣芬和双胞胎女儿。
  女人干活不如男人利落,两个女儿还那么小,根本摘不了多少。
  不过看在沈家比较特殊的情况下,大家同情绣芬一个女人抗住整个家,所以从来没有人说什么。
  这平分的钱,交到绣芬的手里,就当做是村民们的一片心意了。
  然而今年就有些不同了。
  沈勇不出来干活,绣芬带着小女儿沈惠惠离开了福水村,采摘水果的时候,沈家只剩下了唯一留在福水村的大女儿沈千恩。
  沈家三个女人干活,摘下的果子都抵不上平分的钱,算是村民照拂他们家。
  现在只剩下一个了,那干的活就更少了,还要平分……
  一开始大家看在沈千恩跟着不靠谱的爹,没了娘和妹妹,一个女娃也不容易的份上,还没说什么。
  但几天下来,眼看着沈千恩一点做农活的样子都没有,有人心中就不乐意了。
  此时正值午后太阳最毒的时候,所有参与者不管男女老少,都大汗淋漓地站在果树下。
  他们或一手拿着挎篮,或后背背着竹篓,将水果放进去后,再堆到一起搬下山。
  大家忙得热火朝天,唯有沈千恩与四周的人格格不入。
  村长通知所有人早晨六点到山下集合,所有人都准时到场,唯独沈千恩姗姗来迟,一直到七点多才到。
  为了干活方便,不论男女老少都默契地穿上深色好洗的粗布衣物,哪怕是孩子都穿上了长袖和长裤,头发扎起来,脖子上挂着条吸汗的毛巾。
  这样一来,不用担心汗滴进眼睛里影响干活,更不用烦恼泥土将衣服弄脏,干活的时候四肢舒展,全身心投入。
  只有沈千恩,披头散发地出现在山里,头戴一顶绣有花边的太阳帽,身上穿着一件粉色的修身连衣裙,脚上甚至踩着白袜子和小皮鞋。
  乍一看上去,不像是出来干活的,倒像是来郊游的。
  等到了采摘果子的时候,别人蹲下站起,动作极为利落,沈千恩穿着这身衣服,站着的时候还好,一旦蹲下,太阳帽容易掉到地上,裙摆容易蹭到地面上的泥土,必须得一手按着帽子,另一手提着裙摆,才能保持住整洁靓丽。
  这两只手都用来放在自己身上了,那自然是没空顾得上果子了。
  一般人几分钟就可以摘满一个挎篮,不到半小时就攒了一箩筐。
  再看沈千恩,手上的挎篮比碗大不了多少,边角系着蕾丝蝴蝶结,一早晨过去了,挎篮里的水果十根手指头都数的出来。
  这要是按照每个人采摘的数量分钱,哪怕沈千恩一整天下来摘一颗果子,都没人说她。
  但这钱是大家平均分的,沈千恩这边摘得少了,那就相当于别人分给她的钱就多了。
  本来她家就派出了个未成年的小女孩来摘果子,对村民而言就已经是吃亏了。
  现在当着所有人的面,她还明目张胆地偷懒。
  个别村民忍了两天,终于忍不下去。
  眼看着午休时间马上就到了,沈千恩挎着小篮子准备下山,当即有村民将背后的竹筐往下一放,拦住了沈千恩的去路。
  “怎么了,有什么事吗?”沈千恩看着眼前几个堵住自己去路,不怀好意的村姑,疑惑地道。
  “你不能走。”为首的是一个叫李翠苗的小姑娘,她今年十九岁,比沈千恩要大上四岁,已经上了镇里的高中学习,是福水村目前文化水平最高的人。
  李翠苗道:“别人一早晨摘了一箩筐,只有你,摘了不到十个。”
  李翠苗话音落下,另外几个小姑娘也纷纷附和道:“就是就是,一早晨都不知道干嘛去了,摘了这么久,才摘了这么几个,我九十岁的奶奶摘得都比她多!”
  “我们六点就来了,她七点才到,比我们晚了好久!”
  “肯定在家梳妆打扮了,有空戴帽子穿裙子,没空过来摘果子。”
  “这样偷懒,她也好意思。”
  “太过分了。”
  “不害臊。”
  沈千恩听着眼前一对村姑七嘴八舌地讨伐自己,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她死后直接重生到了十五岁,中间没有任何过度,对于沈千恩而言,她早就已经不是上一世那个十五岁的小姑娘,而是已经完全适应豪门生活的大小姐了。
  要是以前,这么一群又脏又土的村姑,别说站在她面前了,连被她看一眼的资格都没有。
  她在白家过惯了养尊处优的生活,这种摘水果的活动,她一开始压根就不肯来。
  太阳那么大,大早晨地开始摘果子,除了吃饭之外,别的时间都站在太阳底下暴晒,一直到太阳下山才能收工。
  被这样晒一天,别说被晒黑了,皮估计都得晒脱一层,不知道养多久才能养回来。
  这样的采摘,要持续好几天,而最终分到手里的钱,平均一户人家不到五块钱……
  她上一世随便买一包卫生巾都不止花五块钱,现在在福水村,辛辛苦苦劳作好几天,就赚个五块钱,她疯了才要听村民的指挥。要不是沈勇天天在家里念叨着要把她卖掉,沈千恩在家里实在是待不下去了,她根本就不会来。
  现在即使来了,她也不可能和眼前这群村姑一样,那样粗鲁地干活。
  看看她们的样子吧。
  头发像大妈一样扎成低马尾挂在脖子后面,穿着不知道穿了多少年的破衣服,又黑又灰,甚至还有补丁。
  裤子肥肥大大的,显得人五五分,腿又短又粗。
  更不用说底下的红色雨鞋,不仅穿着显老土,而且这种橡胶做的鞋子,穿在脚上闷个一天,那脚臭味光想想就快吐了……
  再看她们因为专注干活,没有防晒导致被暴晒后的皮肤,从脸到脖子,到双手,都被晒得通红。
  现在还只是泛红而已,过几天就会变成黑色,然后脱皮。
  新长出来的肉和原本的肉形成鲜明的对比,看起来跟奶牛似的。
  更可怕的是,这样过度地暴晒,会导致皮肤老化,没个几年时间,现在还十几岁的小姑娘,看起来就和四五十岁的大妈一样了……
  一想到这群人最终的模样,沈千恩看向她们的目光中,甚至带着几分怜悯。
  这群人,一辈子都活在这贫困的山区中,没有见识过外面的世界,也不知道外头的女人过的是怎样贵妇一般的生活。
  从这个角度来看,这群人甚至应该要感谢她。
  整个福水村都是农民,只有她真正出去过,不仅在大城市里生活着,而且住的还是豪宅,上的是贵族学校,她见过的世面,是这群人想破脑袋都想象不到的。
  一般人想接触她,都没那么机会。
  现在她被迫暂时待在福水村,只要这群村民有心,从她身上学到一丁半点儿,都够他们受用一辈子了。
  这样想着,沈千恩拿出自己的小篮子,将里头的果子呈现在大家眼前。
  “你们摘的,都是次品,有的尖,有的扁,奇形怪状,全都是歪瓜裂枣。再看看我的,个个圆润饱满,明显生长的过程中,不论是营养还是阳光,都非常充足,才能长得这么漂亮,一看就是上品。”沈千恩道,“你们这种果子,只能一箩筐一箩筐地卖,而我这种,却是可以装进水果篮,作为包装的水果礼品卖出去的。”
  “如果说你们的果子,一箩筐只能卖两块钱,平均一颗价值不到一毛,而我的,十个就可以卖十块钱,一个身价就是一块钱。这样一对比,你们还会觉得,你们这一箩筐的果子值钱吗?”
  沈千恩居高临下地看着眼前的村姑道:“同样的时间,有的人,可以轻松地打造精品,卖出高价,轻松赚钱;有的人,虽然勤勤恳恳,从早忙到晚,面朝黄土背朝天,但就算干一辈子,都不如别人一个月赚的钱多,这就是我们之间的差距,明白吗?”
  李翠苗等人面面相觑,所有人的脸色都十分古怪。
  沈千恩一看她们这表情,就知道她们听不懂,忍不住摇摇头道:“愚不可及,无可救药。”
  说完,她提着小裙子准备离开。
  李翠苗一看沈千恩要逃跑,那怎么行,立即张开双臂直接拦住她的去路:“你这十个果子,拿到外面去卖,五毛钱都收不到,你不能走,至少要摘一箩筐才能去休息!”
  沈千恩无语地看着她:“不是吧,我刚刚说了那么多,你不会半句都没听懂吧?我虽然只摘了十个果子,但比你摘的一百个都值钱,知道吗?!”
  “我不知道。”李翠苗直接道,“我只知道所有果子全都放在篮筐里,一起拉到县城里统一去卖,赚到的钱大家平分。摘一百个果子,拿到的钱,和你这样迟到,一早晨只摘十个果子的人拿到的钱是一样的,这不公平!”
  “对!不公平!”
  “必须要摘满一箩筐才能走!”
  “否则不准去休息!”
  其余的人纷纷高喊道。
  正午的太阳正是最毒的时候,沈千恩忙了一早晨,肚子早就饿了,此时被这么一群泼妇拦着,心中一阵窝火。
  看着眼前这群愚笨的村姑,再看那放在地上的箩筐。
  堵着她的去路,不让她回去休息是吧?
  那行,那大家都别休息,一起留在山上好了。
  这样想着,沈千恩直接一脚踹向了一旁的箩筐。
  不管是空的还是满的,全都被她给踢倒。
  采摘了一上午的成果,就这么被沈千恩给踢翻了。
  李翠苗等人愣了一下后,直接尖叫起来:“我的箩筐!”
  “我的果子!!”
  “里头还有半箩筐是我九十岁奶奶摘的,呜呜呜……”
  几个小姑娘尖叫着跑下山,想要将果子抢救回来。
  奈何山上果林的土地呈阶梯状,她们此刻位于半山腰的位置,沈千恩这么一踹,箩筐往下栽去,不仅箩筐倒在了下面的地上,果子更是纷纷滚落出来,一路往下掉,直接掉到了山脚下。
  这样一来,水果全都被砸烂,别说拿去卖了,连自家人都吃不成了,只能烂在地里。
  “完了完了,我肯定要被爸妈骂了。”
  “沈千恩,你怎么可以这样!”
  “你凭什么把我们的箩筐踹倒?!”
  “太过分了!”
  “她要跑,抓住她!!”
  沈千恩把箩筐踹翻后,趁着那群村姑跑下山的工夫,赶紧转身离开。
  李翠苗等人见状,赶紧将箩筐往旁边一放,直接追了上去。
  沈千恩虽然跑得快,但毕竟穿着连衣裙和小皮鞋,行走在山林中,到处都是杂草枝叶,她这一身行头太过于碍事,根本跑不快。
  而李翠苗等人则和沈千恩相反。
  她们很小的时候就跟着爸妈翻山越岭,今天又穿着长袖长裤,穿着耐磨耐脏的解放鞋,身手别提多灵活了。
  不到五分钟的时间,李翠苗等人再一次将沈千恩围住。
  新仇旧恨叠加在一起,这一回大伙可没之前那么文雅了,直接动手推搡起来。
  沈千恩在城市里生活久了,哪里想到乡下村姑们身手竟然这么灵活。
  此时被几个人一起堵在中间,她心慌得不行,正准备张口求饶,忽然,沈千恩透过人群的缝隙,隐约看到了不远处有人朝这个方向走来。
  沈千恩连忙尖叫道:“张凯哥,我在这儿,快来救我!!!”
  喊完后,感觉有人的手碰到了她的肩膀,沈千恩顺势往旁边一倒,直接摔在了地上。
  李翠苗等人被沈千恩的举动吓了一跳。
  她们虽然很生气,但也不敢真的动手打人,只是装模作样地推了几下,想让沈千恩给她们道歉。
  没想到沈千恩竟然叫了张凯的名字,还直接一下子摔倒在地上。
  沈千恩摔倒的那一瞬间,张凯立刻冲了过来。
  当看到这么多个人围着沈千恩后,张凯愤怒地道:“你们在干嘛!李翠苗,你在带头欺负千恩?!”
  “我、我没有……”李翠苗被张凯这么一瞪,吓得整个人往后退了两步。
  其余的人也都被吓到,跟着李翠苗一起往后退。
  原因无他,张凯是村长的孙子,今年二十岁,皮肤黝黑,高高壮壮,身高超过一米八,此时他怒视着在场所有人,仿佛下一秒就会为了沈千恩挥拳揍人,李翠苗等人当然害怕。
  张凯赶紧将沈千恩从地上扶起来,紧张地看着她,柔声道:“千恩,你没事吧,有没有哪里受伤了?”
  沈千恩摇了摇头,说了声“不碍事”之后,适时将手臂上被枝叶划破的伤口露了出来。
  她乍然被划破一道口子,虽然没有流血,但轻微破皮,泛着丝丝血红色,与白皙的皮肤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张凯一看,顿时心疼的不得了,见沈千恩浑身无力,似乎连下山的力气都没有了,连忙将沈千恩背起来,一路将她背下山。
  李翠苗等人不甘地目送着张凯和沈千恩离去。
  “翠苗,这事就这么算了啊……”
  “我们摘了一早晨的果子……”
  “一会儿被爸妈看到了,我肯定要挨揍了。”
  “张凯和翠苗不是有娃娃亲吗,怎么这样护着沈千恩,还把她背走了……”
  “这还用说,张凯喜欢沈千恩呗。”
  “沈千恩不是和那个杀猪的老朱订婚了吗,彩礼两千块钱呢!”
  “谁知道呢……”
  “翠苗,你说句话呀。”
  李翠苗听着大家你一言我一语的话,句句扎在她的心尖上,咬牙道:“我能说什么,你们谁打得过张凯,上去把他和沈千恩抓回来,给我们摘果子去。”
  “张凯是男的,我们哪里打得过啊……”
  “都说男人不打女人,张凯连女人都欺负,真不是男人。”
  “在他眼里,我们就不是女人,只有沈千恩是女人。”
  李翠苗不想再听下去了,她率先朝山下走去:“我先去收一下箩筐,看看还有多少果子能捡回来。”
  “那我也去。”
  “我也去我也去。”
  几人说着,赶忙跟上了李翠苗的脚步。
  山下,沈千恩被张凯一路背着来到山脚,眼看四周逐渐有人,沈千恩轻轻捶了一下张凯的后背,小声道:“有人,张凯,快放我下来。”
  张凯被沈千恩一锤,只觉得上半身都酥麻了,依依不舍地将沈千恩放下,然后大着胆子拉着沈千恩的手道:“那我扶你回家?”
  “不用了,万一被我爸看到了不好。”沈千恩道。
  张凯闻言,不知想到了什么,脸上甜蜜的表情略微淡了点:“千恩,我的心意你也明白,只要你和我在一起,以后你进了我家门,这果子,完全不用你这样娇滴滴的手去摘。只是,你和镇上那个杀猪——”
  “有人来了,有什么事以后再说,我先走了。”不等张凯把话说完,沈千恩已经转身离开。
  只留下张凯站在原地,恋恋不舍地看着沈千恩走远。
  沈千恩回到家里,确认沈勇还在睡觉后,一溜烟钻进了自己的房间。
  这间小房间原本是沈千恩和沈惠惠一起住的,沈惠惠走了后,就成为了沈千恩一个人的房间。
  乡下生存条件恶劣,刚刚重生回来的时候,沈千恩沉浸在巨大的喜悦和兴奋之中,没有注意到那些细节。
  直到绣芬和沈惠惠走后,留下她一个人和沈勇居住,那些早就忘却的关于农村的记忆,不断席卷而来……
  散养的鸡鸭,满地的鸡屎鸭屎,用尿液浇灌的蔬菜,还有那旱厕……
  如果只是这些就算了,偏偏家里穷的要命,以前绣芬在的时候,还会努力给孩子弄吃的。
  现在绣芬不在,只剩下沈勇,每天靠酗酒度日,肚子饿了就自己跑到外头去解决,导致沈千恩差点没被饿死在家里。
  还好她还有上一世的记忆,仔细回想了一下十五岁之前,以前的自己是怎么度日的,沈千恩勉强在福水村存活了下来。
  不过她留在这儿,可不是来受苦的。
  为了完成她的计划,沈千恩必须要拿到老朱那两千块钱的彩礼钱。
  为了从老朱和沈勇这儿脱身,沈千恩必须重新给自己找一个靠山。
  她在村子里物色了一通,最终凭靠上一世的记忆,将村长的孙子张凯当做自己短期内的小目标。
  原因无他,上一世福水村变成全国首个百万村之后,身为福水村的村长,自然赚的最多。
  村长如今已经一把年纪了,没几年可活,很快他的儿子会顶替他的位置,而他的孙子,更是下下任村长,整个福水村都要听他的,那更是前途无量。
  张凯今年二十岁,和沈千恩年纪相仿,长的吧,虽然比不上京都那些名门贵公子,不过他常年当村子里的木工铁匠,干那些粗活,练了一身的腱子肉,倒也凑合能看,放眼整个福水村,没有比他更合适的人选了。
  待她把老朱的彩礼钱拿到手,完成自己的计划后,就去找张凯,让村长一家帮她出面解决老朱。
  等老朱被解决了后,应该已经过去了一个月,那个人,会来福水村接自己吧……
  到时候,她被那个人接走,就算张凯要怪,也只能怪他们之间没有缘分,反正怎么也怪不到她的头上。
  如此一来,京都那边,有贵人庇佑,而福水村这边,以她和张凯的关系,福水村的荣华富贵,也有她的一份。
  这才是她重生归来后,最重要的计划!
  两边的泼天富贵,全都属于她,谁也不能夺走!
  这样想着,沈千恩拉开抽屉,将所在里头的日历本拿了出来。
  老式的日历本,一个日期就是一张纸。
  重要的日子早已被沈千恩画上圈圈。
  沈千恩一页页地往后翻,然后在某一页停下。
  这一页里,不仅有圈圈,而且还有密密麻麻的笔记。
  出现频率最高的,是两个字:霍廷。
  上一世,霍廷回国投资遭到刺杀,意外流落福水村附近的宁平县。
  恰逢宁平县遭遇百年难得一遇的暴雨洪灾,举国震惊,不仅国家派出人员救助,南省内的富商也纷纷捐款,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
  苏心怜虽然身在国外,但得知了这个消息后,立即让苏家以她的名义买物资捐款。
  据说霍廷就收到了苏家赠予的白馒头。
  因为这一个馒头,让霍廷记住了苏家和苏心怜,苏家背靠着霍家狐假虎威,享了一世的太平。
  所有人都觉得,是苏心怜的善良与好心,让她拥有了这样的福报。
  只有沈千恩不以为然。
  宁平县出事后,多少富商出钱出力,大多是匿名默默捐款。
  只有苏心怜高调的不得了,深怕接受她家恩惠的人,不知道捐白馒头的是苏心怜似的。
  真的做好事的人会这样吗,在沈千恩看来,苏心怜就是个伪善的小人。
  所以这一回,沈千恩要做的,就是抢夺走苏心怜这个小人的机缘。
  虽然她不知道,霍廷到底是在哪一天,在哪里拿到了苏家的白馒头。
  但她只要大致确定一下事发的城市,还有事发日期就行了。
  到时候她拿着那两千块钱的彩礼钱,去宁平县地毯式搜索,尤其是苏家发放物资的地方,她更是要直接蹲点占领。
  反正她有的是时间,更有的是耐心。
  苏心怜只给了霍廷一个白馒头,就得到了这样的好处。
  那她要是亲自遇到霍廷,将他救下,与他朝夕相处……
  苏心怜虽然长得不错,但到底还是遗传了白琴的基因,单论容貌,根本比不上她。
  至于性格……
  不得不承认,男人确实吃苏心怜那一套。
  这段时间,沈千恩就是模仿着上一世苏心怜的姿态,轻轻松松就把张凯迷得找不着北。
  苏心怜能做到的,她也能做到。
  她甚至可以做得比苏心怜更好!
  现在留在福水村,都是为了以后的荣华富贵。
  跟着绣芬回白家,被别墅里的一群佣人刁难,被苏志宇和白琴看不起,可不是沈千恩想要的。
  她不想再重复上一世的老路,不想再过那样痛苦不堪的日子。
  等她把霍廷征服了以后,她要以霍夫人的身份重新回到白家。
  这一次,她要风风光光地回去。
  她要成为所有男人巴结的对象,成为所有女人咬牙切齿地嫉妒着的人,她要上一世看不起她的人,这辈子全都跪在她的脚下,生生世世只能仰望她!
  几天后,在沈千恩不屑的努力下,她终于瞒着沈勇,从老朱那儿拿到了彩礼钱。
  乌云压城,阴云密布,空气潮湿闷热,天气预报说宁平县今天会下一场大雨。
  谁也不知道,这是一场百年才遇上一回的大暴雨,宁平县损失惨重,无数人受伤失踪,家园被毁,流离失所,痛苦万分。
  沈千恩做好了万全的准备,在暴雨即将来临之前,乘车前往宁平县。
  在沈千恩出发的同一时刻,千里之外,沈惠惠带着绣芬交给她的老旧背包,走出别墅,坐上了离开省城的火车。
  福水村偏僻落后,从省城出发,需要先乘坐火车,到达中转站宁平县后,再重新买票,乘坐大巴车转车,最后在镇上雇佣三轮车,才能到达福水村。
  两位双胞胎姐妹,在彼此不知情的情况下,从不同的地方出发,一个从南向北,一个从北向南,最终在同一个目的地交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