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阁趣文网 > 玄幻小说 > 明日无暇 > 新时代(五十七)巅峰
  当儿时的故友久别重逢,即使时间重塑了他们的相貌与嗓音,冥冥中的感觉也会告诉他们,面前的身影、耳边的声音,属于孩提时代嬉闹的人。
  
  “不应该啊,你怎清楚我在哪儿?”抛开手提箱后,林思行颤巍巍地摸向怀中,险些把最珍重的宝物掉进路边的灰尘。不望身前人的他,送往天晶的视线,是仅剩的不甘,“东西,可还在我身上呢。”
  
  “答案显而易见啊,”川流不息的车与人之间,是分不清人种的老汉子,是背负双手的使者,是嬉皮笑脸的赵无秋,“我在本源之道上,又进一步啦。我这种人啊,最难明察秋毫,所幸前两日有感而发,以新的巅峰补齐了这空档,帮我看尽世间繁华,嗯,舒坦。”
  
  字如尖刀。林思行的眼瞳陡然缩聚,捏著天晶的手指不禁收紧,勉力笑了一嘴:“好啊,真好啊。那我…恭喜你了?”
  
  若非两个老家伙满嘴字正腔圆的梁语,说不准,在路人的眼,专心侃天的两个老头子,是在人生的三岔路口沐雨栉风后,分别走向了成功与失败的老对手,在这缅怀年轻的风浪,一个伸出手,一个摇著头;一个施舍帮助,一个拒以尊严;一个驻著足怜悯自始至终的顽固,一个扶著墙消失在茫茫的人海之中。
  
  可若对照百年前的秘史,人们就不难明白,他们的三岔路口没有成功与失败,有的只是一路无光的黑。或是明暗交错的摇曳。
  
  只有他们知道,那是殊途同归的灯火。
  
  这时候,无秋真的低了头、伸了手,向发小笑道:“思行啊,你这蔫吧的样,要给老朋友看见了,怕是不好,来,起来说话。”
  
  “滚。”
  
  听到久违的字眼,无秋是抱肘大笑。曾几何时,他面前弓腰驼背、颓废坐地的老头,是个脾性最直、嘴头最狠的少年,对着身为圣恩者的敌人、作为前行者的战友,张口闭口都是没带脏字的嘲讽,抓得人心挠挠,想给他邦邦赏几拳,教他怎讲话。如今,他倒是返璞归真,说得是言简意赅,没那刺耳讨厌,也未尝不是一种进步。
  
  “怎?窝火啦?酸咯?嗯,不至于,是生气了吧?”说着,无秋的探出胳膊,在路灯的灯柱上敲了敲,指节清脆发响,“我晓得,人人都会嫉妒我,唯有你不会,再怎说,你也清楚,没了本源,我就是一无所有,而思行啊、老林啊,你哪怕失了前行者的身份,还是早登学府天才、颇有建树的教授啊?”
  
  字如火针,扎得林思行恨笑:“阴阳怪气。这些年,葛老头没少疏导你啊,嗯?是的,论本源的领悟,我不如你,可我照样有机会,有你配不上的机会,我瞧不上的机会,我甩手了,我不要了,知道吗?仅凭这点,我,就比你个杀老婆、没女儿赡养的丧家之犬要——强。”
  
  “你是说那对小娃娃?算是可怜的宝,得亏栽在你手上,否则,怕是要散遍灰土,救死扶伤咯。”
  
  难得扳回一城,林思行仰起头,爽快地笑明了牙:“哼,你是无所不知啊。来,无秋兄,老竹子,竹子哥,摸着你的良心说,我是不是比你要强?”
  
  “强,强啊,”赵无秋走到路灯的另一边,背靠着路灯踮了只脚,叉腰而立,眼在自嘲,嘴在嘲笑,“记得你四岁那年,咱妈买了只小白鹅提回家,说是养肥了再杀。咱俩都是贪嘴的主,铲泥巴掏曲,还偷老农头的鱼苗,塞给它吃,指望着它快些长大,最好长肥长润了,哄娜姐拿家的蜂糖,刷它个光亮剔透,腌它个香料满腔,吃顿南方人夸嘴的蜜汁烧鹅,欠没见过世面的同学一把。谁知道,你不争气啊,养了四个来月,咱爸还没烧水磨刀呢,你就抱着大白鹅,哭得鼻一把泪一把,说什也不让杀,还是你爹你娘把你掰扯了开,叫娜姐守着你,好好学学从哪下刀。我是自告奋勇,让咱爸打下手,自个儿去握著那菜刀,一把歃开鹅脖子,拿着铝盆接它的血,看它的翅根握在爸手,颈提在我手上,想扑想咬,眼睛又散了光。开始烫毛了,我一盆开水下去,把它拔成了没毛的癞皮,你不哭了,就搁那儿望,望啊望,我寻思你想开了,加把劲开了膛,挑了鹅肠出来挤干净,翻了个面,抓盐洗了两道,和心啊肝啊摆一个碗,呈给你看,我还没笑两声呢,你发了疯似的挣开娜姐,差点给我碗撞翻了,吼得跟死了爹妈一样,跑进林子,害我跟娜姐逮了好半天才给你架回家。晚上,鹅烤熟了,金黄喷香,你还赌气不理我,等娜姐哄着你喂你吃,你才尝了一口,给我摆回好脸色。大抵从那时,本源就注定,你永远没法将我赶超。”
  
  童年的故事,让林思行笑开了怀,笑得比少年时还意气风发:“是啊,你是坨没良心的铁疙瘩,是枚冷血的王八蛋,我比不过,一辈子也比不过,一辈子也学不了。我原来是要学你当头疯狗,思来想去,打算从头来,找个懂事的娃打发打发时间,等养熟了再杀,说不定能讨好讨好咱们的天、钟情神经病的天武大老爷…”
  
  “你怂了,你没那胆量,你狠不下心,你办不到啊,”赵无秋哈了口气,挥挥手,示意过路的人走远点,少来看热闹,“说白了,你是个孬种,起码在本源这块儿啊,就这样了。”
  
  “那也比你强。”
  
  “强?也罢,思行啊,我就教教你,教教你什叫强,”说话间,赵无秋转回林思行的身前,俯身在他的耳旁,一字一顿地说道,“养熟了杀,那哪儿够啊,你该当着那男娃的面,扒了那女娃的衣,对他说啊,要是不跪着舔你的毛,就把他妹妹正法,正法,正法。等他舔完,马上把那女娃撕成白水鸡,叫他看自个儿的妹子怎哭、怎叫,再学学灰都的官,掐着他俩的脖子,叫他俩搅在一块,翻着白眼升上天国,那才叫强,那才叫疯,那才叫狂,那才恰合本源之道啊。”
  
  待他的低语在耳边消散,林思行把眼睛眯成条缝,仰望他身后的夕阳,在那模糊的脸上找到熟悉的疤,轻声地笑了:
  
  “竹子哥,你就是他妈该死的呀。”
  
  “是了,我是该死的,”赵无秋捂著鼻子,打了个倦怠的哈欠,抹走那滴该是疲惫送来的泪,再一次伸出手来,“闲也聊了,旧也叙了,是时候走了,给我吧,你的寄托,你的…希望。”
  
  “希望?”托起金芒涌动的黑水晶后,林思行使出全身的力气,把这些年的愤怒和得意,把这些年的果敢和犹豫,带着最后的失望和不甘,握进了这冷酷又偏心的天武遗物之中,“去**吧,拿去,收工吧。”
  
  赵无秋抓住这天晶,在取走它之前悠悠一问:“就这无情?不和你的宝贝道个别?至少,也说说它的名,叫我回去了好捯饬啊。”
  
  “呦?服软啦?”在这应当是最后一回的调笑,朝晟的前行者、格威兰的生物学博士、黑水与帮会追杀的叛国者林思行,给了他满意的答案,“天晶啊,初诞天晶——”
  
  这声吟诵后,是万籁俱静的明亮。
  
  这一句天晶的真名,散开了遮天蔽日的光。这光不似太阳的炙热,更非星月的清凉,而是辉煌的神圣,亦是神圣的辉煌。
  
  公历6017年12月23日的黄昏,大地的西方,格威兰的西海岸,温亚德的戴蒙德庄园的围墙外,浩瀚无边的金芒,涌现于一位朝晟老人夺来的初诞天晶之上。多少年后,温亚德的居民或许会忘记时任国王的名,或许会忘记当年有和谁在一起磨过咖啡、煮过奶茶,但绝不会忘记那个下午的帝皇之光。
  
  “奇怪吗?惊喜吗?”
  
  如渊的光转瞬即逝,与喷发光辉的晶石共同没入林思行的体内,令其目瞪口呆,只能如此回复赵无秋的问题:“为什?”
  
  “从开始,你就想错了,”赵无秋拍了把他的肩,欣慰地搀扶起他,“天武哪喜欢疯子?祂不过是个作践人的死杂种啊。记得吗?当年,我去天武的竞技场杀那圣痕,祂的余威偷摸摸地坑了我一遭,害得我险些翻船。之后,我把圣痕像杀鸡一样宰掉,祂的残影再度作祟,把奖赏胜利者的火与光赐给成为失败者的圣痕,助其突破巅峰。还有那圣灵,拿着毁灭万物的杀戮之圣典,却要眼睁睁看着儿女给我虐杀,才能完全激发圣典的能量…说直白点,天武,是条彻头彻尾的贱狗;说难听点,帝皇,是方跅弛不羁的邪佞。祂偏要逆着你,在顺风顺水时给你苦头,在滚刀落油时给你甜头。要贯通祂最诱人、最富神威的遗物,所需要的密钥,却是被抢夺的不甘和绝望,现在,你明白了?小林啊,祖仲良他的话,你明白了吗?”
  
  “他…”
  
  林思行愕然失言。若激活初诞天晶的诀窍是被夺取这宝物的愤懑与懊悔,在永安城的那天,祖仲良为何不喊出天晶的真名,当场将行刺的叛国者拿下?
  
  千思万绪时,赵无秋松开手,放林思行自己站着。他环顾完追尾的车辆、掏出手机录影的行人,又回到朋友的身前,拍响硬朗的胸膛,又笑了笑:“想知道答案?不如扪心自问,好好感受波澜起伏的力量,想想现在的你…达到第几巅峰的高?”
  
  本源在奔涌,在狂啸,如浪潮般道道飞天,无可阻挡。一道,两道,三道,四道…仅仅是稍作感受,林思行便体会到,本源已四度喷张,且如漩涡轮转,等待再次扩大。去吧,确定吧,别辜负朋友的好意,去确定本源的力量与层次,去拿这眼前最适合的对象作检验的指标。
  
  “记得吗?我是村最能打的孩子,是带着你揍高年级生的孩子王,”赵无秋指向胸口,指向自己的黑袍,指向自信和惆怅,“泥巴地,我为王;同龄人,我谁都不怕。哦,女孩发育的早,我打不过,可拷打自吹自擂的男娃,我是最擅长。来吧,朝这儿打,打个一拳两掌,看看我是否宝刀未老。”
  
  “好,那…就打打吧。”
  
  在音波传达前,枯老的拳头印上了赵无秋的胸膛。只瞬间,音爆和气浪震碎了整条街的玻璃,追尾的车主、拍照的行人、做饭的主妇、逛街的学生,和庄园相拥不分的父亲儿女,都捂著渗血的耳朵,卧倒在洒满碎渣的地上。
  
  而今,林思行看着势不可当的拳,看拳背的干枯筋骨逐渐饱满,看拳背的老皮褶皱新如婴,看预示死亡的色素斑块褪去,体验到新生的活力与青春的脉动,难以置信地慨叹这无可言述的火热能量:
  
  “第五种分裂…第五重天道…第五巅峰力量。”
  
  在温亚德爆现的金芒,通过网络传遍格威兰每寸有信号的土地,登上所有新闻网站的头条。金芒中的两位老人,相貌虽难分辨,却难不倒娴熟的探员、黑水的技术专家。看着复原好的照片与影像,黑水的部长大人一掌拍裂了办公桌,握拳顿足,再猛踏一步,给了送来情报的年轻探员最热烈的拥抱,还隔着巴掌猛亲了他几下,接着拨通电话,用整栋楼都震颤的嗓门吼道:“起开你们的屁股!小伙子们,好姑娘们,圣恩者们!听得到吗?听得到吗?来正事了,来正事啦!”
  
  年轻的探员鞠躬后退,走回自己的办公室,掏出手机,给联系人发了条简短的消息:
  
  温亚德,余况不明,坦诚与否,你自决断。
  
  听着叮铃铃的提示音,还困在南方的戴维喝光了刚冲的咖啡,呸著浓郁的苦味,通知著身边的好同事:“露丝,好消息和坏消息,先听哪个为妙呢?”
  
  “部门的通告?我在读,”露丝目不转睛地盯着电脑屏幕,憔悴难掩。在这没空调的办公楼待了这些天,她可算闻得喜讯,“健康无病,不及三十五岁者,即刻登机,飞往温亚德,静待指示…部长的语气,还是这的军队化。要走了,戴维,耽搁了多少天啊,再不舒活身体,只怕要坏了腰椎颈椎啊。”
  
  “这是我说的消息,却不是我要说的消息。”
  
  “别卖关子了,戴维,好同学又给了你哪些内幕?讲讲吧?”露丝扭著脖子,将颈椎活动得哢哢异响,悲叹连天,“可别告诉我,是悠闲的帝皇使者没了踪影,又要我们去找啊?”
  
  戴维敲著回车键,将文档拉出一页页的空白,说:“使者在温亚德动用了本源…嗯,与林博士一起。”
  
  “林博士?”露丝一怔,揉着肩胛肌肉的手指狠捏出紫青,“他有病?他去找使者…”
  
  “使者在等他,他在追别人,我想…你也很清楚,林博士追赶的人是谁。”
  
  “迦罗娜…女士?”一语拨云见日,露丝立刻明白,为何林博士要做出看似自寻死路的愚蠢举措,为何帝皇使者在温亚德守株待兔,“乌塔维娅…殿下。”
  
  “去吧,去找她们,”戴维夹了根烟咬在嘴,掏出打火机,又迟迟不把它点亮,“有些事,当面说清楚最好。趁着人多混进去,没人会发现你和她们接触过,就是发现了…也会保持沉默。”
  
  嗫嚅著的露丝,还有什可说的?对这位同学,这位年长的朋友,这位普通却不凡的探员,她能说的,只有真心的话:“谢谢你,戴维。”
  
  不需要行李,不需要整装,露丝拿好手机、车钥匙与公文包,打开门,走出干燥的房,踏上无人的过道,回头望,却见戴维还对着电脑,单指敲击著键盘,仿佛在享用无聊。她想说些关心的话,可开口,又太过简单:“你不去?”
  
  “不去。我身手差,去了添乱。再说,军方会管事,缺我一个,无妨。”
  
  “你是真会偷懒啊,”露丝笑着掩上门,在门关紧前轻声问,“要是被扣了工资,还付得起抚养费吗?”
  
  戴维的回答,是一个看开的离异者会讲的话:“大不了卖了房,被扫地出门,当流浪汉呗。讨饭,总归是活得了。”
  
  当电梯的铃声作响,戴维又坐着电脑椅,在空旷的办公室转起了身,踢倒废纸楼,踢翻垃圾桶,踢得纸屑和咖啡袋乱飘,带着决绝飞出不见余晖的窗:
  
  “真有那天,就送他们上天国吧。”
  
  对这个被工作磨灭热血,被婚姻磨灭爱情,被不公磨灭亲情的男人来说,前妻和儿子,已是毫无感情的陌生人,硬要攀扯关系,也顶多算是人生的过客,非要粘著吸血,还不如亲手处理掉为好。
  
  冷漠吗?冷漠。进过婚姻的殿堂,孕育过爱情的结晶,有着斩不断的血脉,何以如此冷漠、如此互相伤害?要怪谁呢?怪男人忙着工作,没空陪妻儿玩耍?嘿,可若他抽身黑水,又哪来的钱养家?在这法制严明的格威兰啊,非大富大贵者若要两全其美,事业与幸福两手抓,是白日做梦啊。
  
  看看吧,就连朝晟的前行者、被富豪高官挖空心思邀请的圣恩者迦罗娜·菲诺蒂,也要为了故人的孩子、学生的幸福舍弃事业,付出隐匿逃亡的代价,遑论那些无钱无力的凡人呢?
  
  这些日子的流窜,为的是跑往西海那头的邦联,给她自己与学生开启新的人生。但这一切的辛苦奔波,却在一通电话与电话后的短讯,变成了滑稽的无用功。
  
  现在,迦罗娜还看着手机的邮箱,读那由音节拼成的信,一封不知何时写好的道歉信:
  
  娜姐,你好。
  
  当你读到这封信,说明我这个老混球浪子回头,决定放你一马——开玩笑,我是谁?我是林思行,朝晟有史以来最年轻的前行者,你信不信,没了你,我照样勘破天晶,突破不可能的极限?
  
  说笑,说笑。我知道自己是个什东西,是个什丢人的玩意。我承认,我嫉妒老竹子,嫉妒竹子哥,我不明白,为什他那样的笨蛋,能成为驾驭本源的使者,而我这样的天才,偏偏在本源之路上寸步难行?
  
  是的,我嫉妒,我小气,我不服气,不服输,我要和他比,我管他晓不晓得,管他乐不乐意,我都要比…比他一场。但我好害怕,真的好害怕,娜姐,你知道吗?自从夏桃离开,我就好后悔,我明白,是我害了她,我的本源,我的分裂,太理性,太理性了,我认为细胞的分裂是有极限的,它便是有极限的,哪怕分裂细胞的力量根本不合常理,它还是有极限,还是有极限…她老得好快好快,我真的好后悔,好害怕,你说,我要是个傻子、是个呆瓜,没有跳过级读过书,觉醒本源时不懂那些科学的知识,是不是,是不是就可以和她永远在一起?是不是…是不是就不会像今天这样?
  
  我想疯,我想傻,我想变得痴愚,我想…我想像竹子哥一样,是个傻瓜,是个被本源怜爱的傻瓜。我知道,我明白,或许本源是错的,是谬误的,可我不甘心,不甘心…我好不甘心啊。
  
  我想试着疯一疯,逼一逼你,逼一逼我自己…可若你看到这封信,就证明我做不到,我还是没法做到。聪明人怎变成傻瓜?正常人怎变成疯子?一切从出生时就注定,天赋、运气和我们的命,在生下来的时候,在林海的树荫,在绿松村的田埂间,就早已注定了。
  
  姐姐,我不求你的原谅,我只希望,假如有机会,请你回朝晟,帮我给阿桃烧张纸、写好字的纸,就写我写给你的这封信吧,请你在末了添一句,我知错了。我想,如果真有天国,她是有资格去往的,我只配下炼狱,不会见到她…我是想请你,想让她知道,我知道错了,我悔改了,我听她的话了。
  
  谢谢你,谢谢你耐心听完我的话,谢谢你,谢谢你。
  
  谢谢,我的姐姐。
  
  也许过了很久,也许只是那,迦罗娜关掉手机,匆匆穿好黑袍:“伊利亚,我要出去一趟,在这等我。”
  
  得到肯定的回应后,她打开门,快步离开了。可她并未发现,当自己推开路人,横穿马路,在一条条街上漫无目的的狂奔时,少女的绿眸,始终在不远处注视着她。
  
  直到那金芒盖过夕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