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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42◎
等到白唐回国,已经是周末。
临近年关机场人流量大,堵车堵的厉害,乔莺迁从开车接到人到到家,用了快三个钟头。
只不过两人的小龃龉还没结束,白唐从上车到进家门,脸色一直不算好看。
乔莺迁只能一路都哄着人,等到家,精神头也是基本耗没了。
白唐一进门就被客厅的石狮子吓了一跳,她纠结一路,想着怎么撤回带着心选“未婚夫”回家过年的话。
此刻,再度找到了找茬的理由,继而尖叫道,“这是什么东西啊!吓死我了。”
“别人的快递,送错了而已。”乔莺迁看了一眼,随口道,“我过段时间再叫人擡走。”
“老天爷,你可别忘了,”白唐无法理解的捂着胸口,“长得真吓人。”
乔莺迁把脸转到一边儿去,转移话题道,“你要拿什么东西,我帮你收拾。”
“嗯,我想想,衣服,鞋子,还有我的一些香水...”白唐仔细想了想,“算了,我自己来吧,你都找不到的。”
说着,就自己进了房间。
乔莺迁看她进去,自己点上一根烟,开了窗。
没过一会儿,内屋的抱怨声就来了,“哎呀,我的东西怎么这么乱,裙子怎么不挂起来呀,都压出褶子来了,还有我的大衣,这阿姨,都没有按时给我熨烫除尘吗?”
过了一会儿她走出来,“小乔,你应该帮我监督着阿姨啊,她们总是偷懒,气死我了,你怎么这么办事不力。”
乔莺迁看着窗外,莫名有些烦躁地说,“年底了太忙,我实在抽不出空。”
白唐特地委屈地说,“咱们都要结婚了,你怎么还是这个不靠谱的态度,你太粗心了。”
乔莺迁莫名也有点烦,他知道跟她单独相处就要挨骂,可是女人嘛,他谈过几个女朋友,哪怕人前是什么性格,要表现出多秀恩爱的模样,私下其实都爱耍小性,这都没什么,只是他也是分心情好坏,毕竟一直哄人也是挺麻烦的。
他一时没说话,弹了弹烟灰,才说,“好吧,你要是不放心我,就把它们放你家去,让你家用人收拾。”
但白唐反倒更看上去委屈了,“什么意思,你想把我扔回我家是吧,你分明知道我家不欢迎我,我爸妈他们现在巴不得我走,我就只剩你了,你却踢皮球似的让我走嘛?”
乔莺迁转过身,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对不起,我只是想说我没时间帮你保管你的东西,我经常需要应酬,也不是个普通的上班族,你能理解我吗,宝贝。”
白唐眼神里透出极度的不信任,她的眼睛有点微红,“你,该不会这段时间又出去花天酒地了吧。”
乔莺迁定定看着她,“我没有。”
白唐盯着他的眼睛,自己都佩服自己演技,似乎想从中读到一个答案,“你发誓,你没有碰过其他女人。”
乔莺迁看着那双眼睛,太阳xue莫名有点涨,他说,“我没有,碰过其他女人。”
白唐看着他,搜肠刮肚说,“可是你压根就不在意我,对么,你要爱我你之前根本不会找其他女人。”
乔莺迁掐灭烟,缓声安慰道,“我已经为此证明过很多次,我说过我不会再犯错,有了你,我不会对其他女人产生兴趣。”
白唐看着眼前这个男人,他背着光,窗口的光从他的轮廓隐约地透出,似乎确实有什么秘密。
她不知道该说什么反驳,但必须表现出心中升起怀疑的微弱苗头,就很难熄灭。
她开始巡逻似的到处找蛛丝马迹,这是她常做的事情,她往常怀疑对方出轨时,就会忙忙碌碌地在家中找证据,以证明对方做错了。
乔莺迁沉默看着,他当然不会让她找到任何东西。
在白唐回来之前,他把这儿发生过的所有乱七八糟痕迹都收拾了,只要不是派出所痕检科的过来,谁也不可能知道这儿有第二个人生活的痕迹。
而且就算找到了什么,他也会和她结婚,白父已经跟他的利益马上深度绑定了,像那种生意人,仿佛卖女儿一样跟他达成交易,出于各种目的,他们的这层关系网不会破裂。
他垂下眸子。
马上,就是最后一步了,他才不可能在这个时候犯错。
白唐四处巡逻一般搜罗着,最后还真让她找出点什么来,在玄关旁边的一个角落里,发现了一个运输箱,拆开包装后,露出一个精致的方盒。
她把它拿在手里,份量非常轻,然后找来一个剪刀,就把它打开来。
顿时,一枚richardmiller的腕表出现在红色盒子中,全球限量款,官网售价大概一千多万。
乔莺迁也没注意到家里什么时候多了这玩意,他没买过,也不记得最近收过谁的礼。
看他也迷茫的表情,白唐故意疑惑道,“嗯?这是谁送你的?”
乔莺迁自己也不知道,就道,“应该是哪个客户给的,我没印象了。”
“哇,什么客户送这么贵的。”白唐拿起来在手里,研究起来。
乔莺迁不知道这个东西从哪来的,态度也比较放松,“那也是男的,我最近没见过女客户。”
白唐狐疑地看他一眼,就哼道,“行,我查一下配货来源就知道了,你到时候可别抵赖。”
说罢,她就对着fedex的单号和身份牌拍了好几张照片,接着又拿出表看了看款式,该说不说,虽然是贵,但审美一般,有点直男款的土味儿。
乔莺迁直说,“你查了之后把来源告诉我,省的我挨个去问了。”
白唐瞪他一眼,把表装回去后,不满道,“喂,你什么态度。”
眼看事态又要进一步升级,乔莺迁觉得吵架让他心烦,也觉得浪费时间没意义,捏了捏鼻梁,决定终止这场争执。
“好了,老婆别气了。”他想了想,倒主动把态度松下来,说着,从兜里掏出一枚丝绒盒子,“你看这是什么。”
白唐狐疑地盯着那个小盒子,然后看着乔莺迁在她面前打开,里面是cartier的订制钻戒,市值大概几千万。
在自然光下,钻石没有像烟花那样炸开,反而把光线全吸了进去,只在台面边缘凝聚成一道极细的、冷白色的光弧,凑近看那颗钻石的内部竟然还有一处极其细微的自然包裹体,像宇宙里的一颗星尘,被凝固在了几十亿年前。
白唐不说话了,也仿佛忘记了生气。半晌,她接过来,在手指上试戴了一下,眼睛里的伤心都忘了,立马变成了诧异。
“什么时候订的?”她问。
“anytime。”乔莺迁笑了笑,瞳仁中不光反射出面前精致的美人,更是倒映出了自己光明的未来。
等到他正式结婚后,等于正式拿到了入门上流的入场券,今后除了坦途,他无法想到别的。
白唐瞪他一眼,又分别走到窗前和镜子面前去照,似乎很满意。
顺着光线,她的笑容渐渐消失,最后抿成直线。
算了,这次就先这样吧,也不亏。
乔莺迁甩甩手里车钥匙,看对方满意,也放松道,“行了,拍了照片,就去爸妈家里么?”
白唐淡淡地说,“嗯,好吧,但是你先去我弟那接一下他,我答应他的,反正也顺路。”
乔莺迁却忽而皱起眉,“什么?”
“什么什么的,不都是顺手的事吗。”白唐一边说,一边扭过头重新扬起方才的笑容,将盒子放到自己首饰的陈列柜中,等待订婚宴当天它的使用,她拎起包,“快点,不然我去晚了又要被我妈唠叨。”
乔莺迁的心情反而又阴沉下来,但也不愿意再因为反驳这点小事而吵架。
但是,他妈的,怎么又要招惹那少爷?
没办法,他真不想跟白萃再接触,本想把人送下再回家,先冷几天,没成想又被迫碰面。
一路上他又心烦的想抽烟。
但无奈一开窗白唐就叫冷,他不想再吵,只能忍着。
等到了研究所附近,白唐看了一眼窗外说,“小乔,你去接一下我弟弟。”
乔莺迁自然不想去,“不可以在这等么。”
“哎呀,你去嘛,他在运动场呢,我刚刚跟他说,他没回我,肯定是在打球呢,你去叫他一下呗。”
“我第一次来,不认识路。”乔莺迁无奈道。
“不要嘛,外面好冷,又晒,你去问问门卫就行了。”白唐态度比他还坚决,仿佛像把他赶下车一样。
乔莺迁沉默了,他感到一阵疲惫。
“你是不是还讨厌豆豆?”见人这样,白唐不满地质问,“别忘了,他今后也是你弟弟,你一男人能别这么小心眼吗?”
“我没有。”乔莺迁更是头大。
“你别找借口,快去,我弟弟这儿不让停车,我可不想跟交警解释,麻烦死了。”白唐说,她只想赶紧找个地方补觉。
眼看着这个难缠的女人又要跟他生气,乔莺迁没辙了,只能举起双手投降,下车后从停车场走了出去。
好在这地方并不复杂,走两步就有指示牌,他很轻松的就找到了室内体育馆的位置。
从大门推门进去,一股很温暖的热流涌出,这儿的暖气开的很足,在这运动的人都穿的很轻便,装修的也很完善,看来这机构还是有钱,就是不知道怎么拉来的赞助。
乔莺迁松开一个扣子,绕着运动场转了半圈,很快,他就看到了一个眼熟的身影。
找到那人并不难,他几乎是一下就注意到了目标。
算起来,白家姐弟都是在长相上鹤立鸡群的类型。
尤其是作为男性,白萃在身高上还具有优势,个高腿长,宽肩窄腰,肤色瓷白,在冷白灯光下,胳膊上肌肉线条非常漂亮,在人群中运球的时候仿佛跟其他人不在一个图层上,帅的异军突起。
周围围了几个女生,眼神一直往那方向瞟,还悄悄拿手机拍,显得很青春电视剧场面的样子。
乔莺迁不免回想起他高中的时候,似乎也见过这样的时刻,只不过主角不是自己,他从来没有过这种青春。
因为家里条件不好,饭都吃了上顿没下顿,他长得一副发育不良面黄肌瘦的模样,性格还阴沉,跟大多数人都合不来。
别提跟大家一起去操场打篮球,被少欺负两顿都是好的了。
而班里的很多男生,例如他现在还有联系的张思雨,就是一个这样的类型。
他成绩好长得还行,最主要的是家境算是不错,穿着打扮都很惹眼,性格也温和,仿佛一个翩翩公子,每次体育课上场打球,都能吸引大批女同学来围观。
虽然那个时候不理解,但现在,乔莺迁多少能懂了这感受。
他看着白萃那副意气风发的样子,心中有着说不出是嫉妒还是不屑的态度,有人天生就是人上人,有的人天生就是生在淤泥,有的人天生就特别耀眼,让人不得不把全部的注意力送给他。
更别说,他和这个人曾有过怎样的情节,以至于他的心情非常复杂。
他倒是也明白了当年那些女生,看着在意的人在场上张扬的时刻,心中会有怎样的.......感触。
乔莺迁面无表情地盯了一会儿,他很不想承认自己也被吸引了,他不懂自己是出于什么心理。
欣赏?嫉妒?总之绝对不是喜欢,他对男人毫无兴趣,且女人是他最想拥有的玩意之一,可心中这股冲动是什么,他难以解释。
他一眨不眨地看着,有点出神地琢磨着自己,只不过正看着,忽然,就从侧门走出来一个高大俊美的男人。
那人上来就一把握住正在场上跑着的人的腰,动作暧昧无比,与其说是哥们儿,更像是一对亲密的朋友……或者伴侣。
总之,有些他说不上来的古怪。
乔莺迁抱臂站在场地外,皱眉看了一会儿,但忽然有了个新发现。
——自己好像认得对方。
这个人,应该,就是自己几天前看到的照片上的混血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