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第二十一章小姐和小厮
元歌跟着薛让离开山洞,在黑暗中东躲西藏了一整晚,不知道走到了哪里。
天边泛起雾蒙蒙的亮光,二人在一处大树下歇脚。
元歌的脚腕又肿了起来,疼痛不已。她时不时回头望,去看身后的杂草树木。
“刺客已被甩开,殿下可以放心了。”薛让半跪在地上,擡起她的脚腕揉捏着。
元歌感到针扎似的疼痛,她语气疲倦:“他们怎么还下了崖寻找?”
那群刺客还真是不死心。
“也许他们在躲避追兵,而非寻找殿下。”薛让给她敷上新的草药,“宫里的禁军应当正在搜寻殿下,这些刺客如果碰上禁军,只能是死路一条。”
脚腕里面刺痛,外面涂抹的草药寒凉,冰火交加的痛觉让元歌倒吸一口气,愤恨地说:“若是被我抓到,定要将他们大卸八块。”
山间雾霭逐渐散去,天空最顶上还是蓝色,之后黄色、橙色、赤红依次出现,将天空分成了几层。
很快又混成了一片渐变的橘色。
浑圆的太阳一点点升起,火红似朱砂,发出瑰丽耀眼的光,晕染整片天,云朵被描上金边。
这里的天空广阔无比,不像在宫里,擡头只能看见四四方方的天。
元歌几乎没有这样完整地看过一次日出,她一时间看得入迷,心里的恼怒也慢慢散去了。
空气冷冷的,她又看向身旁的薛让。
他的头发散乱了些,底下是一双纯黑的眼瞳,笑了笑:“殿下也觉着日出很好看罢。”
“我觉着你会的东西很多。”元歌答非所问。
若不是薛让,她在野外应当会过的很艰难,没准还会被刺客抓走。
“薛让,你是怎样学会这些的?”元歌又问。
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样问。
薛让无所谓道:“殿下身份尊贵,许是不了解,这些东西对底下的奴才和流民来说并不用学。”
他看着通红的圆日,平淡地说:“奴才年幼时最怕冬日,夜里寒冷,粮食也少,临睡前总觉得自己会死,就想着死了也利落。可第二日起来看到太阳又会很高兴,觉得日出实在是好看。”
元歌忽然生出一点愧疚,她觉得自己不该问他这个问题。可薛让的表情没什么变化,像是在说别人的事。
他说的是真的,还是又在骗她博取同情?元歌看不出来。
不过她已经宽恕他在悬崖上戏弄主子的罪责了。就在他们在山洞里围着火堆,一起编兔子成精的故事时。
“薛让,我们走吧。”她扶着树干站起来。
“殿下不再多歇一会儿吗?”薛让低头,看向她的小腿。
“一直等在这里也不是长久之计,不如先看看周围有没有人家。”元歌看向远处隐隐的炊烟,“我记得京畿地区有许多庄子,其中也有皇庄,应当就在这附近。”
随后,他们一同顺着河流向山脚走去。元歌走得慢,但也没有停过。
“殿下比我想象中的坚韧。”薛让道。
“那是当然,你莫不是以为我只会坐在原地哭?真该让你见识一下本公主骑马射箭的风姿。”元歌骄傲地说,下巴扬起。
她一时没有低头看路,险些被石子绊住,身子一歪。
薛让伸来一只手臂扶着她,不咸不淡地说:“殿下风姿绰约,也要看清脚下路。”
元歌哼了一声,将手优雅地搭在他的手臂:“扶好本宫。”
“奴才遵命。”
到了晌午,他们终于走到了山脚一户人家门前。这小院从外看着有些破旧,屋顶盖着茅草。
薛让上前敲了门,开门的是一个年纪尚轻的姑娘,面容清丽。
据薛让所说,元歌是京城一户富商家的女儿,而他则是这位小姐的小厮。小姐在京郊游玩时遇到了山匪,财物被洗劫一空,他和小姐从山坡滚落,这才捡回一条命。
那姑娘看这二人样貌不凡,身上衣物虽有破碎,但也看得出是上好的绸缎,绝非平头百姓穿的。于是将他们带进了院落,又端来两杯热水。
几只鸡在院子里跑,不时掉落几根鸡毛。
很快,元歌知道了这户人家的身份。
这家的主人是一对夫妻,都是皇庄里的庄户。他们的长子早年被征调戍边,没过多久便死在了边塞。
现如今只剩下一个女儿,名唤婉娘,今年十四,正是给他们开门的少女。
婉娘的爹娘一早就去田里劳作了,白日只有她在家,织布补贴家用。
得知他们二人还未吃饭,婉娘又去厨房做了粟米粥,煮了些白菜和野菜。
元歌今日虽然没吃东西,可她平常也是吃惯了珍馐,没吃过穷苦人家的饭。野菜在她嘴里发苦,元歌一时咽不下去,慢吞吞嚼着。
薛让倒是不嫌弃这粗糙的味道,很快就吃完了。
“家里只有这些,委屈周小姐了。”婉娘面带歉意,对元歌道。
元歌没有说她真实的名字,只说了姓周,婉娘便叫她周小姐。
“你让我们在此休息,还做了饭食,我还未来得及道谢。”元歌加快了吃饭的速度,喝下一大口粟米粥。
她一边说着,又从手上取下一条金链子,放在斑驳的木桌上:“这一晚恐怕还要暂住在此,多有叨扰。”
实心的金子中间串联着镂空掐丝金球,做工异常精美,实乃珍品。
婉娘被这金光闪闪的珠宝吓到,连忙推了回去:“使不得,这、这太贵重了,野菜清粥值不上几个钱的。”
“姑娘收下便是,不然我们小姐也难心安。”薛让站在一旁说道。
婉娘还想推拒,和元歌端正的目光对上,最终还是没说出口,下意识就服从了元歌的意思,收了那条金链子。
她也有私心,前两年田地收成不好,爹娘交不齐庄粮,只得向管理皇庄的庄头借了粮食。
而庄头放青苗哪里是出于好心?春借一斗,秋还两斗,到现在他们家欠了许多粮,根本还不完。
爹娘在庄头面前毫无尊严,苦苦哀求,就这样拖着。今年除了交庄粮,还要还之前的欠粮。他们家过的极为困顿,还要遭受庄头的欺辱。
若是有这条金手链,他们家马上就能还清欠粮了。爹娘也不用从早操劳到晚,一身疼痛了。
这个结果太过美好,不像是真的,全然像做梦一样。婉娘感觉胸腔里的心怦怦直跳,就要跳出来。她一手按住胸口,一手攥紧了金链子,才抓到些真实。
婉娘对元歌千恩万谢,眼里还有隐隐的泪花。
元歌:“你若真想谢我,不如帮我烧些热水沐浴。”
见周小姐还有事可以帮忙,婉娘立即应下,一手抹去泪花,雀跃地去厨房烧水。
元歌终于用上了热水沐浴。
她满足地喟叹,将自己的身子埋在木桶中,洗去这两日的尘土。
沐浴过后,元歌换上婉娘的粗布襦裙,袖口略有些短,手腕露了出来,上面只戴着一条五色绳。
薛让托元歌的福,也分到些热水洗澡。他换上了一身麻布短褐,衣服里面塞有柳絮,是农人用来御寒的。
即使穿着这样简陋的衣物,婉娘在一旁也看呆了。她从没见过这样好看的人,今日一见就是两个。
她偷偷掐了自己一把,确认不是在做梦。
婉娘不禁疑惑,这位小姐贵气也就罢了,她的小厮怎么也长得像个公子哥儿似的?京城里的有钱人家挑小厮也这么严苛吗?
黄昏,屋里没有点灯,一片昏沉。元歌便坐在了小院中,还有夕阳的光。
她坐在竹子编的椅子中,眼皮一垂一垂,犯起困来。
薛让站在她身边,饶有兴味地开口:“我方才问了婉娘,他们所居的皇庄隶属哪个皇亲国戚,小姐不妨猜猜是谁。”
他尽心扮演着小厮的角色,如今都以小姐来称呼元歌。
“太子?淮王?还是平王他们。”元歌没放在心上,随便猜着。
“都不是。”薛让道,“婉娘说这片皇庄来头大的很,是长庆公主十岁生辰时,陛下赐予的。”
元歌表情诧异:“是我的?”
她回忆着,低声说:“父皇的确送过我两个在京郊的庄子,我也来过几回。”
只不过元歌从前都是从庄子正门进去,还有一群人围着。这次事出突然,她在山中七拐八拐来到一户农家,这小院还在皇庄边缘的偏僻处,元歌自然瞧不出来。
原来她现在就待在自己的庄上!这个发现让元歌顿时安下心来。
“离这里最近的官府是兴武县县衙,小姐可以前往。只是今日天色已晚,等我们走到,衙门里的人早已下值了。”薛让方才从婉娘和隔壁的人家打听到不少消息。
“县衙离此处尚远,小姐走路颇累。婉娘家的耕牛还在田里,明日牵回来后可坐牛车。”
薛让看向院子角落一个老旧的板车,似乎是想到元歌坐在上面的场景,眼睛弯了弯。
元歌闻言陷入思索,没注意到他的眼神。
山脚周围的农户、流民、村人混杂,难保里面没有贼人。而元歌这边只有她和薛让二人,婉娘虽可靠,但若是现在大肆张扬她就是长庆公主,指不定会招来其他麻烦。
还是暂时用着商户小姐的身份比较安全,待他们到了县衙一切都好说。
“在此先住一晚,明日天亮再走。”元歌说道。
昨夜奔波了一整晚,她也累了,再走不动一步。
话音刚落,小院的门被打开,是婉娘的爹娘回来了。他们长相淳朴,脸被晒得黝黑,瞧着比实际年岁还要苍老些。
在听到婉娘诉说院里两位来客的事,包括那条金手链后,二老更是神情激动,直接将院子里的鸡杀了,炖在锅里,又烙了饼子。
肉香飘散,几人围坐在一桌吃饭,婉娘的娘亲焦氏给元歌盛了满满一碗。
“周小姐对我们家有大恩,我们一家铭记于心。”婉娘的父亲胡大说道。
“是啊,若不是有周小姐相助,咱们还不知道要被马丙成欺负到何种地步。”婉娘也是一脸喜色,用肉汤泡着炊饼吃。
元歌听到了一个有些耳熟的名字:“马丙成?”
上一回元歌来皇庄刚见过,下车时这人还非要跪伏在地面让她踩着,元歌嫌他笑得太过谄媚,就让他退下去了。
“此人是庄子的庄头,和管庄太监一同管理庄子,替皇家办事,连知县都要让他们三分,不敢插手皇庄里的事务。”提起两个管事的,胡大面色戚戚。
“庄户平日里耕田交纳庄粮,逢年过节还要交节敬钱和酒食钱。剩不下几个钱,买不起棉絮,只得用柳絮和麻絮填充衣物,挡不住寒气,小姐莫要怪罪。”
元歌摸了摸身上的粗布襦裙:“他们再如何嚣张也是皇家的奴才而已,朝廷已明令禁止放青苗,这些刁奴身在皇城脚下还敢借此谋利,中饱私囊,把皇家颜面往哪里放?”
“待我回到京城家中,必将他们一个二个都投入大狱。”她的话语里颇具威仪,目色骄矜。
“小姐说的不错。”薛让应和着。
对面的农户三人呆了呆。
焦氏率先给元歌递了一块炊饼,笑着说:“周小姐遇到山匪受了惊吓,还是多吃点东西压压惊。”
这京城的富商小姐果然天真,连知县都不敢惹的人,她一个商户家的闺女如何管得了?
还有那小厮,瞧着是个精明的,怎么也和他主子一起糊涂?
婉娘脸上的喜气也消散了,垂下头没有说话。
“我并未受惊,倒是那些刁奴是该受惊。”元歌的怒气还没消。
胡大又给元歌夹了一块肉,面色焦急:“姑娘莫要搅和进去,那管庄太监不是寻常太监,他在长庆公主的生母惠妃跟前伺候过!有娘娘和公主做依仗,是我等百姓万万不能惹的人啊!”
“姑娘家里虽有积蓄,但商人怎能敌得过他们当官的?若是被他们记恨上,家里的钱财人命都要遭殃哩!这话在屋里说就好,出去了可得当心。”
元歌想起那个相貌老实的太监,心中冷笑。
薛让则是直接笑了出来,眉目温和,对胡大安抚道:“老丈不必忧心,我们小姐也只是说说罢了。毕竟长庆公主深受皇恩,名声跋扈,实在冒犯不得。”
“那就好,那就好……”胡大重复着,终于安心喝汤。
元歌在桌下踢了薛让一脚。
“娘,你说长庆公主是不是每日都能吃到炖鸡啊?”婉娘托腮,言语间满是羡慕。
她的碗中飘着油花,中间还剩一块肉舍不得吃,便留到了最后。
“小妮子懂什么?公主殿下要是天天吃鸡肉也得腻味,必定还有羊肉鱼肉鹿肉换着吃,饴糖也多得吃不完。”焦氏将自己碗中仅有的两块肉给了婉娘,催促道:“快点吃,不然就凉了。”
元歌目光游移,停在墙上挂着的一副弓箭上。
婉娘说她兄长年少时常在山间打猎,给家里带肉吃。兄长离开后,他们也很少吃到肉了。
用完饭,婉娘在院子里玩,她拿着一片叶子放在唇边,吹出一首悠扬小调。
到了夜间,他们一家三人挤在一个屋里睡,隔壁屋子匀给了周小姐单独住,那名姓薛的小厮就在柴房打地铺。
元歌的床榻下面又垫了一层被子,算得上柔软。她阖上眼,总觉得少了什么,心中不安。
夜深,墙上挂着的弓像是蛇的影子。
这几日在荒郊野外,有薛让在身边,她睡得安稳。乍然独自待着,还有些不习惯了。
元歌翻来覆去,终于披衣起身,摸黑去柴房叫薛让。
反正他是个太监,不必讲究太多男女大防,在宫里时太监也是可以进寝殿的,元歌在心里默念。
作者有话说: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