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风未渡旧时约
南方的雨总是缠缠绵绵,像扯不断的丝絮,黏在人的发梢、衣角,连带着呼吸里都浸着湿意。我撑着一把素色的油纸伞,伞骨是竹制的,握在手里带着点温润的凉意,一步步走在青石板铺就的巷弄里。青石板被雨水泡得发亮,倒映着两旁白墙黛瓦的影子,偶尔有青苔从砖缝里探出头,添了几分野趣。雨丝打在伞面上,发出沙沙的声响,细密得像是春蚕在啃噬桑叶,混着巷尾飘来的桂花香,甜而不腻,竟生出几分难得的安宁意味。
风卷着雨意,轻轻拂过我的脸颊,带着桂花的甜香。口袋里的手机震了震,嗡嗡的震动感透过布料传来,我停下脚步,擡手掀开伞檐的一角,指尖撚着湿漉漉的空气,掏出手机看。屏幕亮起,是银行的到账提醒,一行黑色的宋体字,后面跟着一串长长的数字,末尾的零多得晃眼,像是要把人的视线都吸进去。
又是我那对“尽职尽责”的父母。
我嗤笑一声,指尖划过屏幕,把那条短信删掉。他们永远吝啬于一句像样的问候,连过年过节的电话,都像是例行公事,三言两语就匆匆挂断,却慷慨得能用金钱将我砸得喘不过气。金圈少爷的名头,在外人听来风光无限,是圈子里人人艳羡的存在——住着豪宅,开着豪车,随手挥金如土,身边从不缺莺莺燕燕的追捧。只有我自己知道,这不过是用冷冰冰的钞票,堆砌起来的一层华丽外壳,里面裹着的,是一个连家都没有,连爱都不敢要的空壳子。
家是什么?是一盏等你回家的灯,是一桌温热的饭菜,是有人会记得你爱吃的口味,会在你生病时守在床边。可我没有。我的家,是空荡荡的别墅,是永远忙碌的父母,是数不清的银行卡和用不完的钱,唯独没有温度。
我收了手机,揣回口袋里,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眼角那颗痣。那颗痣生得巧,不大不小,刚好落在眼角下方,像是一滴凝固的泪。以前在京城的时候,魏砚寒总喜欢用指腹蹭着这颗痣,他的指尖带着薄茧,有点粗糙,温度却烫得我心慌。他的呼吸会拂过我的耳畔,低沉的嗓音像是大提琴的弦,轻轻震颤着:“温珩,你这颗痣,是天生的勾魂符。”
那时候我总笑着拍开他的手,故意端着金圈少爷的架子,眉眼弯弯地调笑他:“魏总日理万机,怎么还有空研究这些风月话?”
他那时候还在雾屿做调酒师,穿着熨帖的黑色衬衫,袖口挽到小臂,露出线条流畅的手腕,骨节分明的手握着调酒器,动作行云流水。那时候我还不知道他的身份,只觉得这个男人很特别,明明穿着最普通的黑衬衫,却浑身透着一股生人勿近的冷意,偏偏看我的眼神,带着说不清道不明的热度。我查过他,却什么都查不到,像是他刻意抹去了所有痕迹,只留下一个“魏砚寒”的名字,和雾屿酒吧里那个沉默寡言的调酒师身份。
现在想来,那些带着温度的触碰,那些藏在眼底的温柔,那些深夜里一起喝过的酒,一起看过的星星,早就在我心底烙下了印,深刻得像是刻进了骨血里,怎么擦都擦不掉。
巷子深处有一家老字号的糖水铺,挂着褪色的木招牌,上面写着“桂记糖水”四个字,是用毛笔写的,笔锋苍劲有力。门口挂着两串红灯笼,被雨水打湿了,颜色更艳,像是晕开的胭脂。我收了伞,抖落伞面上的水珠,走进去。店里的暖气很足,扑面而来的是甜香和暖意,驱散了身上的湿冷。
老板娘是个很和善的中年女人,脸上带着笑,眼角有细细的皱纹,看着就很亲切。她认得我,知道我是这阵子常来的客人,笑着迎上来问:“小少爷,今天要不要来一碗招牌的桂花糖芋苗?刚蒸好的芋头,甜糯得很。”
我点了头,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窗外的雨帘密密匝匝,像是一道天然的屏障,把外面的世界隔在了另一边。桌上放着一个小小的青花瓷碗,里面盛着晒干的桂花,闻着很香。我支着下巴,看着窗外的雨,思绪不知不觉就飘回了京城,飘回了那个灯火酒绿的城市,飘回了那家叫雾屿的酒吧。
魏砚寒是什么样的人?
他是站在金字塔顶端的男人,年纪轻轻就接手了魏氏集团,手腕强硬,心思缜密,短短几年就将魏氏的版图扩张了数倍,是金圈里人人敬畏的存在。他的人生履历,是旁人几辈子都达不到的高度,是金圈里所有人都艳羡的存在。可就是这样一个理智到近乎冷酷的人,偏偏栽在了我手里。
我还记得,有一次他本来要去国外参加一个价值上亿的合作洽谈,机票都订好了,就因为我随口说了一句“想吃街口那家烤串”,他二话不说就推掉了行程,陪着我在街边的小马扎上撸串喝酒。那天晚上风很大,他把身上的黑色衬衫脱下来披在我身上,衬衫上带着他身上清冽的雪松味,很好闻。他看着我吃得满嘴流油的样子,眼底的笑意像是化开的春水,温柔得不像话。
我还记得,我随口提了一句喜欢吃他做的糖醋排骨,他就真的去学。他一个连厨房都很少进的人,对着菜谱一点点琢磨,被油溅得满手是泡,却一声不吭。后来他端着一盘糖醋排骨出来,排骨色泽红亮,甜而不腻,是我吃过最好吃的味道。我看着他手上的红痕,心疼得厉害,他却只是揉了揉我的头发,说:“只要你喜欢,我就做。”
我还记得,魏家父母找到我的那天,在他们那间豪华得像宫殿一样的客厅里,他们用最刻薄的语言骂我,说我是个玩物丧志的纨绔,说我毁了他们引以为傲的儿子,说我根本不配站在魏砚寒身边。那些话像一把淬了冰的刀,狠狠扎进我心里,疼得我几乎喘不过气。魏砚寒冲进来的时候,我正站在那里,浑身发抖。他把我护在身后,看着他的父母,一字一句地说:“我的人,我自己护着。谁也别想动他。”
那天他和他的父母彻底撕破了脸,偌大的客厅里,只剩下瓷器破碎的声音,和他父母气急败坏的咒骂。他牵着我的手,走出那扇门,手心的温度滚烫,像是要把我融化。
那些日子,像一场醒不来的梦。梦里有暖黄的灯光,有他身上清冽的雪松味,有我们抵死缠绵的温度,有他看着我时,眼底化不开的温柔。
可梦终究会醒,就像泡沫总会破灭,就像我终究要离开。
我们都是男孩子。
这条路,本就难走。在这个圈子里,同性之间的感情,从来都是被人诟病的,是被人当作笑话来看的。我不能那么自私,不能拖着他,陪我一起承受那些流言蜚语,一起面对那些明枪暗箭。他值得更好的,值得一个门当户对的伴侣,值得一个光明正大的未来,值得一个能站在阳光下,和他并肩而立的人。
而不是我这样,连自己的来路都羞于启齿的人。
我的父母,从来不会在意我的死活,更不会在意我喜欢的是谁。他们只会觉得,我喜欢一个男人,是丢了他们的脸,是败坏了家风。我不能让魏砚寒因为我,被人指指点点,被人戳着脊梁骨骂。
老板娘端来了桂花糖芋苗,白瓷碗里,芋苗切成小块,糯糯的,上面撒着一层金黄的桂花,甜香扑鼻。她还贴心地放了一勺红糖,热气袅袅地往上飘,模糊了我的视线。我舀了一勺放进嘴里,温热的甜意漫过舌尖,软糯的芋头在嘴里化开,带着桂花的清香。
可那甜,怎么也暖不了心底的寒意。
那寒意,从魏家父母骂我的那天起,就一直盘踞在我心里,像是生了根,发了芽,怎么也除不掉。
口袋里的手机又震了震,这一次,震动得很急促,像是在催促着什么。我瞥了一眼屏幕,是一条陌生的短信,没有署名,只有短短一句话:温珩,我知道你在南方。
我的手猛地一抖,勺子撞在碗沿上,发出清脆的声响,在安静的店里格外突兀。温热的糖水溅出来,落在手背上,烫得我一哆嗦,却感觉不到疼。
是魏砚寒。
除了他,没有人会用这种语气叫我的名字,没有人会这么执着地找我。
这个偏执的男人,到底还是找来了。
我就知道,以他的能力,找到我不过是时间问题。他掌控欲强,认定的事,从来没有放手的道理。就像当初,他认定了我,就不管不顾地把我护在身后,就像现在,他认定了要找到我,就一定能找到。
可我不能回头,绝对不能。
我深吸一口气,指尖冰凉,几乎握不住手机。我点开短信,编辑了一条回复,删了又改,改了又删。想说的话太多,喉咙里像是堵着一团棉花,千言万语,最终只敲下了一行字:魏总,别来无恙,我在这里过得很好,不必挂念。
发送成功的提示弹出来的那一刻,我的心像是被生生剜掉了一块,疼得厉害,疼得我几乎要蜷缩起来。
我知道,这句话,像一把刀,不仅割在我心上,也割在他心上。
魏总。
这两个字,像是一道鸿沟,把我们之间的所有过往,都隔在了对岸。
老板娘看着我苍白的脸色,关切地走过来,问我是不是不舒服,要不要喝杯热水。我摇了摇头,强扯出一抹笑,说没事,只是有点呛到了。那笑容一定很丑,因为我感觉到脸颊的肌肉都在僵硬地疼。
我掏出钱包,抽出一沓现金放在桌上,远远超过了一碗糖芋苗的价格。老板娘愣了愣,刚想说什么,我已经抓起伞,快步走出了糖水铺。
雨还在下,比刚才更大了些,打在伞面上,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我撑着伞,漫无目的地往前走,青石板路被雨水打湿,泛着温润的光,像极了魏砚寒看我的眼神,温柔得能溺死人。
我摸了摸口袋里的银行卡,里面的钱,足够我在这座南方小城,舒舒服服地过一辈子。金圈少爷的家底,从来都不是说说而已。我可以在这里买一栋带院子的房子,种满桂花,养一只猫,过着与世无争的生活。
可我心里清楚,有些东西,不是金钱能买来的。
比如魏砚寒的拥抱,比如他眼底的温柔,比如那些和他有关的,滚烫的回忆。
手机又震了,这一次,是短信提示音。还是魏砚寒发来的,只有一句话:温珩,我给你转了账,你收一下。
我点开银行app,果然看到一笔巨额转账,数额大到让我心惊,比我父母给我的那些钱,还要多得多。我几乎能想象出,他说这句话时的语气,带着他惯有的强势和偏执,不容拒绝。
我毫不犹豫地把钱退了回去,然后编辑短信,指尖因为用力而微微发白:魏总,我不缺钱,金圈少爷的名头,还不至于让我落魄到需要靠人接济。
发送完这条短信,我直接拉黑了这个号码。
做完这一切,我像是被抽走了所有的力气,撑着伞,蹲在雨里,肩膀微微颤抖。雨水打湿了我的头发,顺着脸颊滑落,冰凉刺骨,分不清是雨水还是泪水。
魏砚寒,对不起。
我们不要再出现在彼此的世界里了。
这句话,我在心里说了无数遍,每说一遍,心就疼得厉害,像是有无数根针在扎着。
我想起我们在雾屿酒吧,他穿着黑色衬衫,站在吧台后面,灯光落在他身上,勾勒出他挺拔的身影。我走过去,笑着对他说:“调酒师,给我调一杯最烈的酒。”
他擡眸看我,眼底是化不开的冷意,却还是点了点头,动作熟练地调了一杯酒,推到我面前。
那杯酒很烈,呛得我眼泪都快出来了。他看着我,嘴角勾起一抹极淡的笑意,说:“不会喝,就别逞强。”
那是我们故事的开始。
而现在,故事该落幕了。
雨丝打在我的脸上,冰凉刺骨。我知道,从今往后,我再也不会有那样的时光了。再也不会有人,会摸着我眼角的痣,叫我温珩。再也不会有人,会为了我,推掉上亿的合作,陪我撸串喝酒。再也不会有人,会为了我,和他的父母撕破脸,说要护着我。再也不会有人,会让我尝到,被人爱着的滋味。
我慢慢站起身,撑着伞,一步步往前走。巷弄很长,看不到尽头,雨帘朦胧,远处的天光,也是朦朦胧胧的一片,像是一幅晕染开的水墨画。
南方的雨,还在缠绵。
而我和他的故事,早就该落幕了。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可终究,金风未渡旧时约。
那些说好的永远,那些许下的诺言,都散落在风里,被雨水冲刷得干干净净,再也找不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