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1
莫凡是不怎么喜欢在家里见到阿姨的,别扭,但为了请教做饭的事情,这天下课他就奔回了公寓,正好赶上阿姨在,把西餐的种类,汤类,都一一记了下来。
在中餐做的得心应手后,开始对西餐下手。
很简单嘛,没有任何的难度。莫凡看着色香味俱全的小牛排和牛角包发出由衷的赞叹,“小厨神是也。”
“诶吆,有肉香呢。”程砚就是典型的馋人腿长,每次有好吃的必定早早的回家。他把外套随手往沙发上一扔,不换衣服不换鞋先钻进厨房,“哇,哪家来的小媳妇,倍儿贤huo。”
倍儿贤惠,用浓浓京腔讲出来很好听,但被程砚说出来,就很滑稽。
“我不是。”
莫凡把一块雪梨塞进他嘴里,耳稍红红的,可是可不是的嘴硬,“再拿我开涮,我做的饭你不许吃。”
程砚看出来他是美的,从后抱住了他,下巴搁在他肩膀上,询问的口气说道,“这处公寓,过户到你名下吧,不论是地段还是环境都不错。”
在别处重新买,或者在这个小区买新的,程砚考虑过,可他怕莫凡误会自己不想跟他住在一起,最要紧的是,这个空间到处都洋溢着两人甜蜜幸福的时刻,但如果送这套,他又怕莫凡觉得自己舍不得,唉,任谁在自己心尖上的人面前都得患得患失。
程砚的关注点不一样,他没注意到莫凡手上的动作停下了,呼吸也变了,只有点僵硬的站着。
人也是动物,之所以高级,就是大脑上的沟沟壑壑太多了。
爱你,疼你,所以想满足你的一切需求这有错吗?
可人们总是以圣洁,脱俗来标榜爱情,让它剥离物质基础和经济基础,把它捧的高高在上,好像没有吃喝拉撒爱情真的能独立存在一样。陪着吃个路边摊,花20块给买个音乐盒就是真爱?就心甘情愿的去住80块一晚的廉价宾馆。而送昂贵礼物,送银行卡,反而成了只想走肾不想走心。难道睡在实木大床上,丝绸被褥里是种折磨?
那时莫凡也不过20岁,太年轻了,在不懂的情况下就容易极端。他好似做了极大的思想斗争,刚要挣开温暖的怀抱,程砚又说道,“我们两个人在一起了,这是信物啊,从古至今都这样,你赶快想想回我什么吧,哪天你翻脸不认人了,我伸冤的时候也好有个物证。”
闻言莫凡有点羞的软了下来,问道“你真这样想?”
程砚故意说,“你还想反悔?”
沉默。
这样的心思,莫凡没法拒绝,更不想拒绝,且求之不得。可他没有任何能拿得出手的,与之匹配的信物,片刻后,他说,“那你等等我,我想好了回什么再说。”
这时的程砚并没有体会到莫凡真实的内心世界,他说,“好啊。”就岔开了话题,掀开砂锅盖问道,“大厨,为什么牛排配银耳雪梨羹,冒昧的问一句,这是哪国的吃法?”
“银耳平津,雪梨润燥,这个季节正合适,不用管哪个国家哪个地区。”
程砚做了个惊讶的表情,很给面子,拿碗开始盛汤。
莫凡背地里舒了口气。他其实是想做奶油蘑菇汤的,但阿姨说的需要松茸提鲜,可跑了两个超市都没买到新鲜的松茸,这才有了牛排配银耳雪梨羹。
牛排是超市买的,冷冻的,说实话,肉质很一言难尽,好在火候掌握的好,不然还真是难以下咽。看程砚吃的并不来劲,莫凡就问他喜欢什么口味的,下次会注意。
“怎么想起来做西餐啊?”程砚放下叉子起身去开了瓶红酒。
程砚生活在英国许多年,莫凡响当然的以为他会喜欢西餐,至少会想念吃西餐。
但莫凡不知道,即便程砚是个被冷落,不被家族看中的纨绔,那他的身份也是摆在那的。虽然常年居住在英国,但住的是贵族社区,家里有专门负责饮食和起居的保姆,别说西餐,就算是中餐也都是最高端的厨师负责的。
“我还是比较喜欢传统的美食。”程砚把酒杯放在桌上,俯身凑近他,温声细语的说,“莫凡,我觉得咱俩口味还挺和谐的。所以,你没必要单方面的迁就我,你也要,舒服~我才能高兴。”
这话说的,意有所指,耳鬓厮磨的人,不可能听不出挑逗的意味,况且,舒服两个字被他咬的很重。
莫凡的心快从嗓子眼跳出来了,就当他以为程砚要做什么的时候,对方故意的,撤走了,被挑逗起来的,活泛起来的心思却久久不能平复。
那瓶酒程砚就倒出来了一口,剩下的没放醒酒器,就摆在餐桌上。莫凡拿过程砚用过的酒杯,也想喝。
他不懂什么酒,不会品,100块的,和10000块的对他来说区别不大,他只是想缓解下那种溺死人的气氛。然而,就在他的手将将够着酒瓶的时候,程砚一把夺走了,嘴角勾起坏坏的笑,“不准喝,它还有别的使命。”
自从楼上改成了练功房,莫凡几乎就在这常住了。他不喜欢家里有外人,保姆就成了一周来一次,平时都是莫凡来收拾,生活的气息更浓了。
以前所有的东西都有它该有的位置,现在,很多东西都摆在两人方便拿取的地方,比如,手提电脑不会再放在书房的桌子上,而是放在茶几上的一端,因为程砚办公的时候,莫凡就喜欢靠在他身上看杂志,除非是需要讲电话,程砚才会去书房。比如,水杯不会整齐的摆在厨房外侧的餐柜上,而是都放在了餐桌上。再比如,茶几的抽屉,卧室的床头柜,浴室,甚至二楼都会有两人随时需要的东西......
今天晚上,莫凡受的刺激有点大,两次被高高举起,轻轻放下,总觉得缺少了点什么。
他没站在淋浴下,而是躺进了一次没用过的浴缸里,这样可以多洗一会,缓解下不断上涌的气血,他不想让程砚觉得自己是个喂不饱的xx。
突然,小脸被微凉的掌心摸了一把,莫凡猛的睁开了双眼。
程砚拿着那瓶晚上刚开的红酒,微微弓背坐在浴缸的边沿,衬衣下摆从腰间揪了出来,袖子卷到了手肘,更要命的是,扣子解开了三粒,能看见一点凸起的锁骨,一小块性感的胸膛。
他居高临下的看着他,挑了挑眉,用口型说了句什么,随即往后撤了撤上身。
热气氤氲,空气流通不畅,莫凡仰着头,干咽了一口,那眼神要把人给烧着了。
单宁香开始在水中溃散,如同雨后的花瓣,落了一地。它们慢慢消融,顺势而下,与温水合二为一,最终化为雾霭。
能证明它们曾经在水中曼妙起舞的只有莫凡脸颊未干的湿痕。
膝盖,手腕被咯的通红,腰腹以下被染了颜色,散着酒香。一根手指都不想动,好在这次程砚用了tt,清理起来很方便,他被柔软的毛毯裹着,轻轻的放在了大床上。
刚才累的闭上眼就能睡着,舒服的躺着了,反而开始思绪纷飞,刚才的帧帧画面不断地在脑海中上演。
他侧过头用舌尖舔过程砚压在他肩膀上的手,叫的像是一只嗷嗷待哺的小猫。
程砚问他,舒服吗,是不是很和谐,他回答的无比干脆。程砚说,那你得让我知道啊,他就带着求饶的兴奋一遍遍叫他的名字。
自己怎么会那样......一定是被什么附体了,可身体还在余韵里微微发颤,这样真实的感觉骗不了人。
莫凡拉高被子,捂住了脸,简直太......太爽了。
睡不着,他干脆开了床头灯,等着程砚来一起来睡,可左等右等就是不见人来。
客厅,厨房,书房,二楼都是黑的,只有阳台的最东头有光亮,那里连着洗衣房,里面传出细细的流水声。
程砚换上了宽松的睡衣,但袖子还是卷到了手肘,小臂的肌肉绷着。
拧开的水龙头下,一双修长的双手正就着水在认真的搓洗。
这一幕被莫凡尽收眼底,没有震惊,不是感动,也谈不上高兴,形容不出是个什么感觉,只是心里一直有个声音在呐喊,那是程砚啊,真的是程砚,是他的阿砚......
莫凡不知道两个在一起过日子是个什么样子,也想象不出来,他在他的成长环境里没有见到过,而程砚,更不知所谓。
像这样,一个人在厨房忙活,另一个下班回来帮忙,然后一起坐在餐桌前闲话,滚完床单出力的来善后,然后各自计划着明天的事情相拥而眠,今晚的种种,将这三个字具象化,也许以后,他们还会为生活的琐事吵架拌嘴,你哄哄我,我哄哄你。
“程砚。”
程砚转头,先是愣了一下,接着走了过来,“不舒服吗,怎么没睡?”
洗衣房里有两台洗衣机,一台正常大小的,一台稍微小一点的,莫凡洗衣服也是分门别类的塞到里面而已。
“你怎么手洗?”他答非所问。
程砚比划了一个手势,坏笑道,“脏了呀,洗衣机洗不干净,会对身体有影响的。”
他洗的是莫凡的贴身衣物。
在莫凡被第一次逗的时候就有了想法,吃饭时又来一次,贴身穿的衣服上肯定有。
几乎每次,莫凡都是败于阵前的那个,但直到这会他才知道,原来之前的每一次都是程砚用手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