酸菜炖血肠
明昭十分冷静地分析:“所以,你的意思是,其实昨天晚上家里就已经停电了。你没有交电费,兜里仅剩两百块钱的情况下也敢在办公室装大尾巴狼说可以带杜柯去医院检查费用全包,之后又给馒头买了一堆东西,导致现在浑身上下就剩七块钱了对吗?”
“是这样没错。”姜暮恩浅浅地笑着。
他虽然嘴上说着“不好意思”,看起来却丝毫没有不好意思。
明昭甚至隐隐觉得,自己搬进来简直是踏进了什么圈套……但无论如何,来都来了,还已经和姜暮恩签订了契约,成为了这个家的一份子,他认为在享受着天上掉馅饼般的免费房租的同时,为这个家尽一份自己的力量也是理所应当的事。
明昭叹了口气:“这个月电费欠了多少,我给你转账。”
“二十七,谢谢昭昭。”姜暮恩把自己兜里仅剩的七块钱掏出来递给明昭,“正好,给你凑个零头。”
明昭没有接,头疼地说:“你还是留着当零花钱吧。”
他忽然又想到了什么,很是犀利地指出:“你刚才说要下厨,是准备带我喝西北风的意思吗?”
“怎么会呢。”姜暮恩说,“是我之前订购的食材,原本预计昨天晚上送达的,结果老板家里出了急事,就改到了今晚。嗯……现在这个时间,他也差不多快来了。”
说曹操曹操就到。
敲门声适时响起,姜暮恩打开门,李老板一手拎着一个大袋子站在门外,笑容可掬:“小姜啊,真对不住,昨天我妈突发心脏病住院了,一家子人都慌里慌张跟着去医院了,原本说好的血肠也没给你送。”
血肠……?明昭好奇地看过去。
“不碍事的,不过差一天而已。”姜暮恩和煦地说,“阿姨身体怎么样了?我应该去医院探望一下的。”
是啊,不碍事的,都给你饿得啃人了。明昭腹诽。
“没啥大事,老毛病了,今天就已经出院了,你可别费那劲还白跑一趟。”李老板把两大袋子食材交到姜暮恩手上,瞥见屋里的明昭,“哎,这小帅哥谁啊?你弟弟吗?”
“是我侄子。”姜暮恩说。
“你侄子都这么大了?”李老板两眼放光地看着明昭,“瞧这大高个儿,长得也帅,一看就是你亲侄子。上高中了吧现在?这孩子一看以后就有出息哈。”
四目相对,明昭礼貌地打了招呼:“叔叔好。”
“好好好。”李老板笑得十分爽朗。
姜暮恩打开袋子清点了一下,两根血肠……怎么还多出来一颗酸菜和一袋五花肉?
对上姜暮恩问询的目光,李老板解释说:“不管怎么说,没按时送到就是我们的不是,不能仗着你是熟客就不当回事了。血肠用来炖酸菜正好,这是从我家缸里现捞出来的酸菜,你嫂子又切了两斤五花肉,正好拿来给你一块炖了。”
“这怎么好意思。”姜暮恩连忙拒绝,将多出来的那袋食材推回去,“本来就不是什么大事。”
“哎,又不是给你的,是给我大侄子的。”李老板说一不二,“当孩子面儿别跟我撕吧。”
两个人站在门口一顿推搡,最终酸菜和五花肉还是到了姜暮恩的手上。
“我走了啊。”李老板慈爱地看着明昭,“大侄子晚上多吃点,叔叔家的肉特别新鲜,血肠也灌得特别干净!”
“……谢谢叔叔,叔叔再见。”明昭目送他离开。
回到苔城后的三个多月,明昭久违地又感受到了东北的风土人情。他觉得李老板和观老板给人的感觉很像,都是东北地区很常见的那类热情又豪爽的中年家长,和也是土生土长苔城人的明成业一点都不一样。
看着姜暮恩无奈地将两大袋子食材放进厨房,明昭好奇地跟在他身后:“所以,你说的一直吃的熟的动物血就是血肠?”
“嗯。”姜暮恩说,“你喜欢吗?”
“我没吃过。”明昭犹豫地看着袋子里其貌不扬的血肠,“味道怎么样,会有点奇怪吗?”
“当然不会,吃起来很美味。”姜暮恩说,“你在东北的时候一直都没吃过血肠吗?”
“没有。”明昭摇摇头,“我回到苔城以后爷爷就一直生病,我都是随便对付一口。小时候可能吃过吧,但我已经不记得味道了。家里还有别的菜吗?我怕我适应不了血肠的味道。”
“嗯……”姜暮恩想了想,“还有红烧牛肉、金汤肥牛和香菇炖鸡?”
明昭说:“为什么听着这么耳熟?”
姜暮打开油烟机上面的橱柜,左面的柜子里五颜六色的桶装泡面整整齐齐地摞成了一座小山。
明昭:“……”
而右边的柜子则站满了装着暗红色液体的玻璃瓶,标签上是明昭不认识的外文。
“这些是……?”明昭有些迟疑。
“别担心。”姜暮恩温和地说,“只是石榴汁罢了。”
“哦。”明昭明白了,“代餐是吧。”
“算是吧。”姜暮恩笑笑,“那你吃得惯东北这边的酸菜吗?”
“吃得惯。”明昭回答。
姜暮恩取出一瓶石榴汁递给明昭,然后关上了橱柜:“想喝的时候直接过来拿就行了。至于这些泡面,以后要和他们打交道的时间还长着呢,可以不用这么早就打招呼。你吃得惯酸菜就好,我一会儿先炖酸菜和五花肉,做好以后盛出来一半,再往锅里放血肠。这样你如果接受不了血肠的味道的话,就可以吃没有血肠的那一份。”
“谢谢。”明昭真心实意地说。
“不用谢。”
姜暮恩扯下橱柜侧面挂着的一件库洛米图案的紫色围裙穿在身上,并礼貌地询问身后的明昭:“可以帮我系上吗?”
姜暮恩本就生得宽肩窄腰,围上围裙后更能显现出身材的优越。此时他挽上了袖子,围着卡通围裙,长发扎在及肩位置,正神情专注地清洗食材。偶尔掉出一小缕碎发随着他的动作一晃一晃的,是一副非常有魅力的居家人夫感模样。
清洗过的食材放在不同的案板上,姜暮恩的手指修长而灵活,刀工干净娴熟,利落地将酸菜切成丝、血肠切成小段,动作干脆而不失优雅,漂亮的手指仿佛是在案板上翩翩起舞,血肠暗红的切面也与他苍白的皮肤色彩分明,格外吸引人的视线。
明昭后知后觉地意识到,他看姜暮恩做菜竟然已经看入迷了。为免显得太不务正业,忙离开了厨房,去卧室收拾一下自己的行李。
开工之前,明昭拧开玻璃瓶的盖子,喝了一口石榴汁。
好甜……
明昭不喜欢甜食,不过石榴汁的味道倒是可以接受。
姜暮恩慷慨地让出了衣柜一半的使用权,并让明昭在家中的时候随意一些。
明昭仔细地把木雕时钟摆在了床头柜上。将自己的衣服挂进衣柜里的时候,明昭发觉姜暮恩的衣服都是一些黑色的款式,而自己钟爱白色,整个柜子里的衣服就这样黑白相对、泾渭分明。
东西不多,明昭很快就整理好了。姜暮恩也正好过来敲门喊他吃饭,打开卧室门的时候饭菜的香气一并涌了进来,唤醒了明昭的饥饿感。
姜暮恩在客厅里支了一张小餐桌,上面摆着两盆酸菜炖五花肉,一盆因为放了血肠整体的颜色有点深,另一盆则没有,两碟蒜酱,还有两碗晶莹剔透的大米饭。米饭粒粒分明,散发出一股清甜的米香——明昭觉得东北大米的味道很香,以前更喜欢面食的他回到苔城就变成了米饭党。
明昭洗好手,坐在姜暮恩的对面。
他看见姜暮恩正优雅地……用筷子夹起一块血肠,蘸了蘸蒜酱,毫不犹豫地送入口中,然后露出一个非常满意的神情。
直到现在,明昭仍然对这一切感到不可思议。
在他的刻板印象里,吸血鬼应该住在神秘的古堡里,拥有几辈子都花不完的财富,会边喝红酒边优雅地切开血淋淋的牛扒,畏惧大蒜、阳光与十字架。
可眼前货真价实的东北版吸血鬼姜暮恩,即将和他一起挤在一个六十平米的小房子里共同生活,穷得连电费都交不起,喜欢的食物是东北特色酸菜炖血肠蘸蒜酱。但是会在阳光充足的下午出门帮他解决麻烦,此时,十字架样式的银色耳钉依然在他的耳垂上折射出微弱而熠动的光。
明昭心想:就是坐在我对面的这个人,不,吸血鬼,我即将与他共同生活至少三年的时间。
见他一直没有动筷子,姜暮恩问道:“在想什么?”
“没什么。”明昭摇摇头,夹起一小块血肠,学着姜暮恩的样子蘸了点蒜酱,小心翼翼地放进嘴里品尝。
……竟然很好吃。明昭感到意外,也不知道是不是签订契约的缘故,他的口味已经受到了身为吸血鬼的姜暮恩的影响,轻而易举地就接受了血肠的味道。
“好吃吧?”姜暮恩笑眯眯地看着他,脸上带着满足感。
简直好吃得说不出话来。明昭点点头,低头又扒了一大口米饭。
见他接受良好,姜暮恩干脆直接把两盆酸菜炖五花肉回锅加热了一下烩成一大盆。两个人都有些饿了,将这一大盆菜配着锅里的米饭吃得一干二净。
饱餐一顿后,明昭主动提出:“我去洗碗吧。”
明白这是男高的自尊心,姜暮恩也没有推拒,只是贴心地为明昭系好围裙。看着他在厨房里忙来忙去的样子,忍不住低低地笑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