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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91章牢底坐穿兽
  听到高大爷的声音,林恒和李佰全两人连忙跑了出去。
  李佰全一边走一边询问道:“哪里有熊的踪迹?”
  高大爷指着雪地道:“你们看,这么大的熊脚印。”
  峡谷里一直都是有雪的,太阳出来也晒不化。
  林恒跑过来一眼就看到了,这家伙是从山谷下游上来的,踩着雪一直去了山谷上游。
  而且这个家伙还在他们庇护所外面停留了许久,脚印不少,看得出来它很犹豫。
  他们来这里是没有拿铃铛的,这东西给了他大哥。
  不过他们的庇护所前面也不是没有设防,有火棘树做的刺墙,如果有东西硬闯肯定能听到声音。
  林恒好奇的询问道:“高大爷,你昨晚就发现了吗?”
  这个时候熊猫已经被保护起来了,杀了是要坐牢的。
  林恒则觉得这家伙真是有点可爱,圆滚滚的一张脸,傻愣愣的真有意思。
  林恒笑着说:“很正常的,一晚上跑几十公里都不算啥。”
  李佰全无语:“靠,这大概率是熊猫了。”
  林恒对此没意见,他也想看这个熊到底是黑熊还是大熊猫。
  “下去看看呗。”
  这话更是让高大爷眼睛一瞪:“那可就更了不得了,说明这狗天生聪明。
  商量好,把庇护所这边收拾了一下,三人就出发跟着熊脚印一路追了过去。
  高大爷点头:“嗯,昨晚我听到外面有点动静,但是没起床,以为是小东西。”
  林恒倒不是很在乎,远距离看看大熊猫也挺好的。
  三人一边聊一边前进,很快又翻过了一座山。
  “这东西真能跑啊。”李佰全感慨道。
  李佰全看着两人询问:“那咱们现在是去找这头熊,还是去追踪羚牛啊?”
  他现在老后悔了,要是昨晚没偷懒,说不定就能猎到一头熊。
  高大爷更加震惊了:“那确是一条神狗啊,你这名字没起错,它但的起这个名字。”
  高大爷爷笑着点头:“那就去看看,追踪了这家伙半天,总不能不见上一面吧。”
  高大爷看着雄霸好奇的问道,他觉得这条狗似乎能听懂人话一般,不用怎么命令就能自己工作。
  三人扶着树,慢慢的来到了沟底,正要往另一边山走的时候看到雄霸突然抬起了头,看着他们左前方的位置。
  他现在还有点憧憬下去之后,发现的不是熊猫,而是一头黑熊。
  看林恒和高大爷都要下去,李佰全只好点头:“那就走吧。”
  这是生长在这边山沟里的一片翠绿的竹子。
  山林里虽然有雪,但却是断断续续的,追踪起来有点麻烦了。
  三人往那个方向一看,发现了一只黑白相间,浑身毛茸茸的傻憨憨的大家伙看着他们。
  而且就算冒险杀了,皮毛也卖不出去,完全没必要。
  林恒笑着点头:“那是肯定的。”
  “好在是有雄霸啊,这真是一条厉害的狗,你是怎么训练的?”
  “真是这傻家伙啊!”李佰全无语的摇头。
  中午时分,三人又翻过了一座山,翻过山脊就能看到一抹翠绿之色。
  关于这一点他一早就想好了,准备弄些不同品种的狗来给雄霸配种,等以后有它好日子过的。
  我看它这体型也不一般,比农村的大黄狗已经大了不少了,它有一岁了吧?”
  看到林恒三人一狗后也是一愣,呆呆的看着他们,不知道是吓傻了还是。
  那样三人就赚大发了。
  等它成年后,就去找一条聪明的纯种大黄先配个种看看再说。
  “先去看看熊吧,看看这家伙到底是个什么熊。”高大爷想了想说道。
  这家伙在坐在地上,四脚朝天,一个前爪拿着一节竹子,嘴巴里还有没吃完的一小截竹子。
  林恒笑着回应:“我没怎么训练,它天生就这么聪明。”
  一边往前走,林恒一边回应道:“没有,才七八個月大。”
  也就是说这半天都白追踪了。
  目前林恒的预选目标有德牧、捷克狼犬、大黄狗三个。
  李佰全也点头道:“你找条好狗给它配个种,这狗可不能让它绝种了啊。”
  这头熊在峡谷走了挺远,从他们所在的庇护所位置往后闪一直走了有一公里的样子,然后才从侧面的一个斜坡上了山。
  和其他熊猫不同,这只熊猫的尾巴竟然是棕色的,也不知道是被它尿液染成了这个颜色,还是天生就是棕色的。
  “嘤嘤!!”
  似乎觉得人类不好惹,这家伙恋恋不舍的把竹子丢掉,翻过身往上爬走了。
  看它走时幽怨的眼神和语气,似乎是在说不就是昨晚看了你们一眼嘛,至于追我追好几座山吗。
  “走吧。”林恒摇摇头,带着雄霸转身离开。
  “走喽!”
  高大爷爷点了点头,说了一句,转身离开了。
  看到三人离开,那只大熊猫停了下来,似乎有些奇怪这些家伙怎么离开了。
  不过它才不在乎那么多,无情的将旁边的一根箭竹咬断,吃了起来。
  离开这箭竹山谷后,李佰全看着两人问道:“咱们现在去哪里啊,这时间怕是不够继续去追踪羚牛了吧?”
  林恒点头:“肯定不够,光去那片山谷就得小半天,剩下的时间只能在林子里随便找找了。”
  高大爷也点头道:“只能这样了,我感觉这条沟似乎还不错,咱们在附近搜索一下吧,这地方距离营地也不是很远。”
  “那也行。”
  李佰全点点头,三人就分开了。
  大中午的希望渺茫,林恒将目光着重在了捡一些金针菇和药材啥的小物件上。
  目标放小一点,也就不会太过苦恼了。
  他跟在雄霸的后面,心灵有点想老婆孩子了,今天已经是二十七号了,马上就是阳历年了。
  不过也差不多可以回去了,接下来就是再找一找羚牛,找到了万事大吉,找不到那也没办法。
  “哎呦!”
  想着事情没注意,林恒突然脚下一滑顺着坡摔了下去,足足滑了有十多米。
  雄霸一愣,连忙从一边跑下去来到林恒身边关心的看着他。
  “我靠。”
  林恒看了看手背,滑下来的时候被荆棘划了两道口子,还好不深。
  但是解开后腰一看,就没那么幸运了,小孩手背大小的一块擦伤。
  并且他感觉脚腕还有点疼,似乎扭到了。    “真是倒霉啊。”
  林恒有点烦躁,感觉脚踩得挺结实的,怎么就突然摔了一跤呢。
  活动了一下脚腕,他满脸郁闷的爬了起来。脚腕虽然有点疼,但不至于走不了。
  背后的伤有点严重,但也还好,出血没多严重,自己结痂就好了。
  随后他又连忙把复合弓包打开看了看,复合弓没有受到什么破坏,他拿在身后的箭折断了两根。
  把折断的箭放到了箭壶中,林恒找了一个没风的地方坐下来休息,揉了揉旁边雄霸的狗头。
  “嗷呜~”
  雄霸蹭了蹭林恒,把脑袋放在了它的腿上任由他乱揉。
  “哎,去玩你的吧,我休息会儿。”
  林恒揉了两把,就拍了拍它的脑袋说道。
  “嗷呜~”
  雄霸不情愿的把脑袋拿开,四处瞎转悠去了。
  林恒坐在这里揉了揉脚,用手撑着衣服让后腰的伤口结痂,不然和衣服粘在一起那就难受了。
  这一坐就是一个多小时,林恒这里没风,但能看到对面山坡上寒风呼啸,不少树木直接被刮断了。
  并且他在不远处还看到了一只松鼠从那里钻出来。
  等后腰的伤口结痂了,林恒艰难的起身走了过去,他观察了很久,这地方绝对有松鼠藏的食物。
  “奇了怪了,怎么就是找不到呢!”
  林恒四处翻找了一番,却并没有发现松鼠藏食物的地方,这让他有些郁闷。
  “咦,雄霸这家伙也不知道跑哪里去了。”
  林恒四处看了一眼,没有看到雄霸的身影。
  “雄霸!!”他大声喊道。
  “汪汪~~”
  雄霸的声音从下面很远的地方传来。
  “赶快回来!”
  “汪汪~”
  “嗯?”
  林恒有点疑惑了,自己往常一叫这家伙就回来了,怎么现在一动不动,只在远处叫个不停。
  “难道是发现啥了?”
  他带着疑惑往过走,足足走了八九百米,才在一片高大的林子里看到它,这家伙正在扒拉啥东西,许多黑色的腐殖土都被它给扒拉出来了。
  “汪汪~~”
  看到林恒过来,它露出萨摩耶一般的笑容,吐着舌头呼唤。
  “啥东西啊。”
  林恒好奇的走过来,远远的根本没看清有啥东西,不知道它在扒拉些什么。
  等他蹲下来的时候,立马闻到了一股浓郁的药味,仔细一看,再仔细一看,顿时呆愣在了原地。
  “这……这……难道是……”
  他有点不敢相信,从旁边折了一个小树枝轻轻的扒了扒土,让这个东西多露出了一些。
  这一下他真的看仔细,看明白了。
  先是呆愣,然后他立马在身上找了找,最后从衣服上撕了一个红色的布条下来将这个东西拴住。
  然后才一屁股坐在了地上,不可思议的看着地里的东西和眼前的雄霸。
  “雄霸你咋找到的?”
  林恒看雄霸的眼神就像是在看妖怪,因为这着实太不可思议了。
  地里的这东西不是其他,而是一颗极为珍稀的太白山崹人参,这是秦岭特有种,比大兴安岭那边的长白山人参还要稀少。
  据说其人参皂荚的含量是普通人参的七倍之多,极其珍贵。
  这种东西就是夏天找都未必能找到,而雄霸在大冬天的竟然找到了,这不得不让林恒怀疑它是成精了。
  “嘤嘤!”
  面对林恒的质问,雄霸嘤嘤叫了一声,一脸的无辜。
  它就是四处乱逛,在这地方突然闻到了不一样的味道,然后好奇的去扒拉了一下土而已。
  林恒努力的平复了一下激动的心情,摸着雄霸的脑袋呼了口气道:“伱牛逼,就算你真是成精了我也把你供起来!”
  这人参的价值丝毫不低于麝香,他爸今年能发现一颗那都是祖上积德行善了。
  他压根对此没抱希望,不然也不会连一个红绳都没带了。
  找到野人参的概率和他打一头老虎的概率差不多大。
  但就是没抱希望,结果自己的狗发现了,他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今天这一跤摔得值了啊。”
  林恒咧嘴一笑,顿时感觉腰和腿都不疼了。要是摔一跤就能找到人参,那他愿意摔断腿。
  将心情平复下来,林恒拿出匕首削了两个木棍,开始慢慢的挖人参。
  人参这东西,越完整价值越高,最好是一条根须都不要断。
  好在这地方都是腐殖土,一点一点的将土弄松,然后拿着木片挑出去。
  这是一个细致的活,千万不能着急,好在林恒两世为人,耐心这东西他在漫长的人生中已经积累下来了,他深刻的明白欲速则不达,见小利则大事不成。
  花了足足两个多近三个小时,人生被林恒一点一点的挖出来了,淡黄色的参体上都是一圈一圈的纹路,比他爸挖的那个要多太多了。
  分辨人参年龄的方法最准确的就是分辨芦头,也就是人参生长根茎的那部分。
  人参叶子和杆每一次枯萎都会在芦头上留一个碗疤,称之为芦碗,一个碗疤就是一年的代表。
  一般情况下,芦头部位是不会有根须的,都是光溜溜的。只有年份达到七八十年的人参才会在这个部位长出和根须一样的‘枣核艼’。
  而林恒挖的这颗上面足足长了两颗这样的枣核艼,这说明这人生年份至少是上了百年的。
  不光是这方面,这野人参也不像人工种植的那么粗壮,身材细长而光滑,只分出了两条参腿,参腿上的根须极其长。
  最短的都有三四十公分,最长的主须则达到了近一米的长度,林恒挖了这主根须就耗费了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
  不过好在是他最终完整的将其挖了出来,这颗人参看起来真的像是一个小人一般。
  林恒看着拿在手里的这个东西,一时间说不出话来。
  众所周知人参这东西年份越久,价钱就越昂贵。
  超过了百年的野人参价格那是比黄金还贵的。
  后世一颗百年的野人参在拍卖会上更是拍卖出了三百万的天价,其一克的价值算下来是当时黄金价值的二十五倍之多。
  而他手上的这一颗,明显就是这样的人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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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这是昨天的,今天12点前会再更新四千字。昨天我小姨突然出事了,没时间码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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