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阁趣文网 > 都市小说 > 年代:发家从赶山养殖开始 > 第192章恐怖的事情发生了
  第192章恐怖的事情发生了
  “真是不可思议。”
  林恒看了看手上的这颗人参,觉得有点不真实。
  这种上了年龄的人参根须已经半纤维化,非常有韧性,用手折都折不断。
  林恒略微尝试了一下,还真是这样。
  这更加说明了他的判断没错,这就是百年的野山参啊。
  现在这个年代这种东西的价格肯定是远不及后世的,一个是有钱人少,一个是资源丰富。
  不像后世,野山参资源近乎枯竭。
  还有就是,12年拿人参能卖到三百万是上了拍卖会。正常一颗的价钱也就几十万,不会超过一百万。
  而这个年代,这百年野山参的能卖到一万块钱左右。
  林恒笑着说了一句,带着雄霸离开。
  “走吧,咱们离开这里。”
  李佰全说了一句,转身去石皮上找了一个红色的小草过来。将这种草揉碎给林恒按着脚肿的位置揉了揉。
  这东西乃是超级补药,存起来对自己也好。
  它通过林恒的表情就能理解这是一个很了不得的东西,它估计会受到夸奖。
  林恒没感觉到有多少效果,但是揉的时候差点要了他的命,疼的死去活来。
  林恒笑着摇了摇头:“没啥事,就是摔了一跤,脚有点疼。”
  走了没一步他就感觉脚腕更疼了,拉下袜子一看,发现竟然已经肿了。
  一万块钱当然不少,这个年代的一万块钱抵得上二零年的一百万。
  而李佰全和高大爷两人早就已经在这里等待了,看着林恒跛着脚走过来,连忙走过去扶住他询问道:“林恒你咋了?”
  他们在这里也没打到猎物,对这地方不抱什么希望,想要赶快去新的地方找一找。
  林恒也没说自己挖人参的事情,跟着他们一起走。有些东西可以说,有些东西是不能说的,该藏什么不该藏什么林恒很明白。
  综合想来还是暂时抱起来放在大衣内部的口袋上就行了。
  好在这人参的根须足够结实,弯几圈也不会断。
  走过了这座山,往回去的路上三人也在搜寻猎物。
  最后他在附近的树上做了一个x型的标记,方便以后再来。
  人参包好了,林恒将这里的痕迹给恢复了。
  “嗷呜~”
  再看了看,他就拿出手帕将它暂时包了起来,等回家再考虑如何是卖还是留。
  一看表已经是下午三点多了,他到了约定好的地方等待其他两人。
  “靠,真的疼啊。”
  不过揉完了之后林恒的确感受到脚踝部位发热,走路稍微好了一点。
  林恒看了看这东西自言自语的道:“当然,最好的还是存起来,等资源稀缺了再去卖,那价钱才高。”
  土填埋起来,然后拿叶子覆盖,雪啥的就没必要了。
  看林恒弄完,雄霸冲他叫了一声,主动把脑袋伸了过去。
  “汪汪~~”
  林恒抱起他的狗头亲了口,笑着道:“好狗,一会儿给你打一只金鸡吃一吃,以后都尽量不让你吃素,还要给你找好多漂亮的小母狗。”
  林恒无语,揉了揉,总算是勉强可以走路了。
  雄霸似乎能听懂一般摇起了尾巴,欢快的不行。
  高大爷看了看林恒的脚摇头道:“太不小心了,还好不是啥大事。”
  而且说是雄霸找的,他们估计也很难相信。
  价值太高了,他没必要去考验人性。
  秀兰给的两块手帕刚刚可以包住。
  这东西他不打算告诉高大爷和小姨父了。
  因为这地方既然有百年人参,那人参果实或多或少应该有出过种子,应该还会有一些其他年份的人参。
  “我去给你找一点草药。”
  处理完了后,高大爷看着两人道:“那就走吧。”
  要是过些年他还要靠卖人参赚钱的话,那不如死了算了。
  如果有渠道,找到了有钱的买家,那大概能卖個两万多,三万块钱是极限。
  他想给雄霸打一个金鸡吃,但是找了半小时都没啥收获。
  随即他又莞尔一笑:“等过几年了也就不需要卖了。”
  下午四点多的时候,林恒听到了小姨父那边打了一枪。
  没一会儿李佰全就提着一只金鸡回来了,满脸的笑容:“差点没发现,还好这东西叫了一声。”
  “厉害。”林恒竖起大拇指。
  他虽然脚痛,但也在林子里找了许久,但并没有什么发现。
  给雄霸的金鸡承诺估计今天是完不成了,只能回去给它割一些腊肉吃一吃了。
  高大爷回来的时候带了两只松鸡,不用想都是弓箭射死的。
  高大爷看着林恒笑着道:“看来今天霉运都去林恒头上了,啥都没弄到还摔了一跤。”
  “是啊,太倒霉了。”李佰全也点头附和。
  林恒露出了一个适时的苦笑,在没找到人参之前他也觉得倒霉,现在只觉得是自己的运气都用在了人参上。
  一路回到庇护所,三人都再没有其他收获。
  “林恒,你再给炖一只鸡吃吧。”高大爷提着手中的松鸡笑着说。
  “好。”
  林恒笑着点头。
  先烧了水做了米饭,炒了一个豆腐乳腊肉吃了饭。
  跑了一天,中午也就只吃了一点干粮,三人饿得都吃了三大碗。
  林恒给雄霸单独弄了一些腊肉,它也吃的津津有味。
  “米面都不多了,估计最多再够吃五天的。”
  吃饭的时候,林恒看着两人说道。
  高大爷点点头:“那咱们找到了羚牛的踪迹就回家吧,我也玩够了,好久没有这么畅快了。”
  李佰全也点头:“是该回去了,林岳在三岔沟估计也等的着急了。”
  十几天没有洗澡,不管是谁都有点受不了。
  如果是在家不运动还好,他们在这是每天都跑十几公里,内衣是汗湿了又干,干了又汗湿,早就臭气熏天了。
  谢和袜子更是这样,鞋子里面都是黑的,袜子每天都洗,第二天晚上就又是黑色的了。
  打猎有多辛苦可见一斑,一般人真未必能坚持下来。    吃完了饭,林恒把高大爷的松鸡给处理了,鸡杂留着明天吃,鸡则和金针菇板栗炖在了一起。
  众人躺在床上休息,谈天说地。
  等到九点钟,喝一碗炖好了的鸡汤,整个人都满足了。
  鸡肉蘑菇和板栗的香味全都融入了汤中,一口下去唇齿留香,四肢百骸都是暖暖的。
  带着这样的暖意休息很是暖和。
  等第二天早上起来的时候,众人发现天空竟然再次飘雪了,小小的雪花不断飘落。
  “竟然又下雪了。”李佰全有些不可思议的说。
  “是啊,这雪希望别下太大。”
  林恒有些无奈,这时候下雪可不是好消息。
  他们的物资不多了,如果大雪封山,那将是一件十分恐怖的事情。
  打开洞口的遮挡,冷风进来更是要命。
  尿了一泡尿,三人都快步的进屋,打开锅舀鸡汤喝了。
  “舒服!”
  一碗鸡汤下去高大爷露出幸福的表情,太爽了。
  大冬天的早上能有这么一锅鸡汤真是一件美事。
  “吃肉,吃了好做饭。”
  林恒笑着将鸡肉分了,这鸡肉已经完全软烂,都有点入口即化的感觉了,
  做了一个酸菜面疙瘩,也就是拌汤,众人出发去寻找羚牛。
  林恒的脚今天好了很多,只要不往左崴就不太疼,一旦往左崴就钻心的疼,瞬间站不起来那种。
  离开的时候他随便找了一个借口最后离开,将百年人参拿出来看了看,发现没有什么问题后松了口气。
  想了想,他还是带在了身上,这东西太贵重了,万一丢了那他得郁闷半辈子。
  虽然说这深山野林几乎没有其他人,但万一遇到了呢?
  所以他不但是人参随身携带,麝香也同样是这样,用塑料袋包起来放在大衣的口袋里。
  “咱们得走快,追踪羚牛可能需要走很远,林恒你可以吗?”
  高大爷看到林恒跟上来了,关心问道。
  林恒点头:“没啥问题。”
  高大爷点头:“那就加快速度了,路上啥都不要管。”
  三个大男人全力赶路速度还是很快的,十点钟不到就达到了那天发现羚牛粪便的峡谷。
  雄霸走在前面,他们走在后面,三人一狗沿着踪迹一路追了下去。
  天空下着小雪,众人全都被淋白了头。峡谷里寒风呼啸更是冷的不行,三人虽然瑟瑟发抖,但脚步依旧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再不找,一下雪线索就全都掩埋了。
  不知不觉就已经是中午十二点了,三人走着走着已经找不到什么线索了。
  李佰全疑惑:“这是咋回事,难不成这羚牛还会飞不成。直接从这里飞上天了?”
  林恒摇头:“那肯定不可能。我估计是它们几乎没有在这里停留,所以这地方没有线索了。”
  “我觉得也是,继续追踪一下吧。”高大爷点头。
  三人继续往前走,一公里后果然又看到了粪便,但还是干燥的粪便,没有遇到新鲜的。
  林恒看了看表道:“已经两点了,咱们怕是追不了,否则就来不及回去了。”
  他们今天至少已经走了二十公里的山路了,但是这羚牛迁徙的速度比他们想象的还快。
  之前在峡谷看的粪便应该是在半个月前的,但是现在却完全找不到踪迹。
  高大爷分辨了一下方向,摇头道:“这个方向我们也不适合再追了,这是往西南去的。”
  “那就只能回去了,看来咱们羚牛无缘啊。”
  李佰全摇头叹息,他还想着能弄一头羚牛回去过个欢喜年呢,现在看来这个梦想怕是要泡汤了。
  回去的路上大部分都是上坡,三人又身心疲惫,雪还不停,又冷又饿,三人还没走到庇护天就黑了。
  三人虽然带的有手电,但是恐怖的事情还是发生了——他们找不到回去的路了。
  天太黑,看不清远处,没办法分辨庇护所所在的位置,再加上下雪,来时的路他们又只走了一次。
  三人还都没有带指南针。
  这让三人心里都是一沉,没想到这种事情在他们身上发生了。
  高大爷叹气道:“我们错估了自己的体力,一点就应该停下来的。”
  林恒点头:“下坡的时候太好走了,再加上下雪了咱们寻找羚牛的心太急切了,我应该在路上做标记的。”
  他是没想到这种事真的在他们身上发生了,指望人类不犯错真是一种奢望啊。
  他本来觉得自己记忆力强大,已经记住了回去的路。但是天一黑再一下雪,一些标志性物体找不到了,他也就不知道回去的路了。
  果然老话说的好“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啊。”
  李佰全看着两人说:“不能再走了,赶快找一个避风的地方搭建一个简单的庇护所吧。”
  三人都明白,这时候已经找不到方向了再乱走那就是在找死。当务之急是赶快找个能遮风避雪的地方,这雪虽然不大,但是一直下,地面都已经白了。
  大晚上的肯定搭建庇护所只能利用天然环境,不然在平地上从无到有搭建一个几乎不可能。
  三个人也够呛的。
  在寒风中找了半小时,三人终于勉强是找到了一个合适的地方。
  这是一个斜向上竖着的大石头下面,这下面的泥土是干燥的黄土。
  确定地方后林恒就迫不及待的说道:“先生一堆火再说。”
  李佰全道:“我靠,这没有引燃的东西,生火也难啊。”
  这时候高大爷递来了两块松树油脂道:“我身上有松树油脂,是我之前发现天快黑的时候捡的,就是怕生火生不起来。”
  林恒也笑着从口袋里摸出来一颗松树油脂,笑着道:“我身上也有,不过是我早上弄的。”
  这让高大爷诧异的看了他一眼,不由的竖起了大拇指:“小林你这忧患意识可以的。”
  他完全没想到林恒居然也带着这种东西,看似不起眼的东西,在这种时候这就是救命的东西,有了这个他们生火的难度顿时呈现指数倍的下降。
  很多时候一些小细节往往是救命的关键,一堆火就可以让人挺过寒冷的风雪之夜。
  而在这种黑夜里,引燃的东西是至关重要的。
  同样是人,旁边的李佰全只能咧嘴一笑,他完全没有想过带这种东西。黏黏糊糊的,带在身上怪难受的,而且他一直觉得生火很简单。
  现在再一看林恒和高大爷两人,他顿时有点不好意思。
  “赶快生火吧小姨父,快冻死了,我去弄点柴火。”
  林恒笑着说道,把这个话题略了过去。
  其实他不止带了松树油脂,还带着打火石。
  就算火机坏了,也能继续生火。
  但这些就没必要说出来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