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阁趣文网 > 玄幻小说 > 重生之我是农村的 > 第三十四章最后的爱情
  作为大学的网红,我的微博通过了个人实名认证,我的微博昵称是“甜瓜哥哥xx大学xxx”。2016年的开学初,有个姑娘主动添加了我为微博好友,从此,两个人结下了不解之缘。
  
  姑娘是从别的大学转到dt大学来暂时借读的,学的是俄语专业。初来乍到的她,在网上搜索dt大学的相关信息,偶然看到了我的微博,就这样,她添加了我为好友。为了熟悉校园及周边环境,姑娘请求我带她去学校逛逛,一向热心的我想都没想就答应了。当天下午,我带她将学校的所有教学楼和图书馆都转了一遍,最后还带她去了文瀛湖。这就是两个人的初识。
  
  不久之后的一个下雨天,姑娘问我借毛概书,我撑著伞把书送到了她上课的教室,为了表示感谢,姑娘送给了我一串香蕉。第二天,姑娘在qq上发给我一个图片,那是一篇作文,姑娘说要把它翻译成俄文。原文的内容是这样的:
  
  《我的朋友》
  
  在大学,我选择了俄语作为专业。俄语,这是一门艺术。通常,当我一个人的时候,我在房间听俄语歌或者在家读和写文章。所有这些都是我自己在做。所以我的朋友很少,并且我感觉道自己像是这个世界的孤儿。但是在这个学期,我跟一个朋友相识了,他叫xxx。对于我而言我们之间的友谊跟重要。
  
  我的朋友已经22岁了。他有着独特的发型,但是他喜欢在头上带个帽子。他比我高并且他总是戴着眼镜。他是一个有着热心肠的人。这就是为什我喜欢他。
  
  我三周之前来到了dt。对于城市dt和这座大学,我一无所知。他帮助我找到了我将要上课的教室。我仍然记得我们的第一次相见。我们互相打了电话然后在门口相见了。
  
  现在我非常珍惜他,以后我也会帮助他。我们已经去很多地方散过步,将来会有更多的旅途。
  
  我永远和你在一起,卜晓伟。
  
  看到这个文章的我,心中的喜悦难以言表。但是姑娘又告诉他:“我没有追你的意思,我们还只是单纯的朋友”。我默默地点了点头。
  
  在一个下雨的傍晚,因为姑娘没有带雨伞,我就去送姑娘回她租住的小区。临走的那间,两个人都感到强烈的不舍,我们紧紧地拥抱在了一起,我对着姑娘说了四个字:“我喜欢你”。从此,两个人正式确立了情侣关系。
  
  因为姑娘租住的小区距离学校尚有一段距离,为了方便接送姑娘上下学,我买了一辆二手踏板摩托车。但是,令我没有想到的是,那个摩托用了不久就出现了各种问题,于是我又从网上买了化油器,气缸,电瓶和火花塞,将摩托车整个大修了一遍,整个过程持续了两个多月。因为我住在南校区,骑摩托去北校区还要绕行很远的距离,远不如走小路来的划算,就这样,摩托车被闲置了。
  
  我第一次去姑娘家是以同学的身份,当时和姑娘的俄语老师一起去她家作客。等到后来姑娘把自己的爱情故事告诉了自己的母亲之后,我又以男朋友的身份去过她家很多次,每次她的母亲都留我吃饭,给我包饺子,煮粥,炖肉等,就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想来姑娘的母亲对我还比较满意。
  
  在之后的日子,我受到了姑娘无微不至的关怀。姑娘经常给我买牛奶,饼干等各种好吃的,寒冷的冬天还给我买了围脖和耳套,我也偶尔送姑娘一些小礼物。我终于找到了最适合做自己老婆的姑娘,她善解人意,勤俭节约,才貌出众,学习优异,我经常会觉得自己配不上她。姑娘的优秀也带给我许多压力,我怕有一天姑娘会离我而去,所以我一直珍惜这段来之不易的爱情。
  
  有一次在她家吃饭,她的母亲问我,“你的父母是做什工作的?”我说:“父母每天赶集卖菜,做些生意”,那个时候我才意识到,我们两家存在着巨大的差距,其实是我的家庭背景不如她家,她的母亲是一个学校的老师,她的父亲是他们镇的一个银行行长,因为她学的是俄语,她的家人尤其是她的母亲特别希望她毕业后能考研,或者是出国深造,因为她们家绝对有这个实力,而我则是一个学习不好的穷小子,连毕业都有些困难,更别说以后的工作了。终于有一天,她的母亲带着她来到学校找到了我,对我说:“我家姑娘还小,我希望她能以学业为重,你们也不太合适,以后就不要往来了!”毕竟被甩过好几次了,我甚至都有些习惯了,便平静地回答说:嗯,您说的也对,我知道了,那我就先走了。说完话,我就转身走进了地下通道,再也没回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