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阁趣文网 > 玄幻小说 > 重生之我是农村的 > 第三十五章饭店做洗碗工600块/月
  大三的下半学期,我在学校附近的一家餐馆面打工。我出来打工也实属无奈,因为之前开网店贷款还没还完,每个月算下来有一笔不小的开支,我不愿意问家再要钱,就决定出来兼职打工了。当时我的工作是洗碗工,每天的上午十一点半到下午两点半,然后下午的五点半到晚上九点半是我的工作时间,老板给的待遇是一个月600元,管两顿饭。为了温饱,我只能勉强答应了。
  
  那个饭店面一共有七个人。大师兄鹏哥主要负责炒饭,包括饼丝,米饭等等,一个19岁的孩子主要负责做焖面,一个和我年龄相仿的哥们负责切菜,一个在后厨的“黄毛”打杂,大哥二哥负责收银,还有一个跟我同校的姑娘“丹妹”负责收拾餐具,打扫桌子。每次姑娘把收拾好的餐具送到后厨,我就得开始忙活了。遇到客人很多的时候,我也会出去帮姑娘收拾餐具,然后再回到后厨洗。因为我们两个人是一个学校的,每天下班后我们都会一起回学校,渐渐地彼此间也建立了深厚的友谊。
  
  在饭店的后厨,我的工作空间很狭小。长度只有三个水槽的位置,而宽度也只有二十公分左右。中等身材的我身高177cm,平时洗碗时必须弯下腰,而且不能转身。每天的工作时间,我穿上饭店脏兮兮的工作服,站立在水槽前工作。一共三个水槽,第一个水槽用来除去剩饭剩菜等,第二个水槽用来除去油污,第三个水槽用来清洗。在那个饭店,餐具有很多种,包括碗筷,碟子,杯子,还有焖面用的铁锅等等。当中最难洗的就是铁锅了,必须先用小铲子刮去粘在锅底的饭菜,然后再用钢丝球洗。铁锅的边缘很锋利,饭店却没有给我配发手套,我的手被划伤过好几次,后来只得自己买了手套。而且因为没有防水的围裙,每天下班,我的裤子都是湿漉漉的。尽管我洗碗的时候再小心,也还是会把水弄到裤子上。时间久了,我的衣服沾上了难洗的油污,经常伴有一股难闻的气味,因此每天下班后我都必须回宿舍换了干净的衣服再去教室上课。
  
  就是这样无聊的工作,我坚持干了一个月。其实在那期间,我也多次想到过离开。因为老板给的工资实在是太低了,每个小时算下来都不到三块钱,却要干这劳累的工作,而且我听说其他饭店的洗碗工薪资都是一个月2000多,这让我觉得不值得。我之所以坚持下来,其实只是为了一份友谊。因为饭店的兄弟对我都很客气,忙的时候也帮我洗一些碗,帮我打水,吃饭的时候,老板也都很照顾我,知道我吃得多,就多给我盛饭,让我先吃饱。老板还经常我他说:“小卜辛苦了,今晚吃涮锅,犒劳犒劳你,弄点羊肉,你喜欢吃什菜?”作为一个农村人,我对生活本没有那多要求,只要能吃饱喝足就满意了。
  
  但是,我毕竟也是在社会上混过的人,一个人对我是真心还是假意他还是能判断出来的。我觉得,老板和佣人永远成不了真心的兄弟,因为雇佣关系决定了两个人只能是一般的朋友。即使嘴上说的是兄弟,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但是肯定是老板过得轻松,佣人永远生活在底层。
  
  那天,饭店后厨的“黄毛”把他的前任叫来了,到了晚上,他邀请大家一起去ktv玩。在那之前,我还没有去过ktv,我本不想去的,因为我不喜欢花别人的钱,而且洗了一天的碗,早已是身心疲惫,但是在兄弟的再三邀请下,我还是答应了。那天晚上,老板从饭店拿了十几瓶矿泉水,还带了两瓶白酒。到了ktv,二哥先让我先来了一首《死了都要爱》,唱完之后,我又点了一首张信哲的《信仰》,那是我表白的时候放的音乐,是女神最喜欢的歌曲。大师兄告诉我说:“其实我的梦想是当一名歌手,但是无奈生活所迫,只能当了厨师”。大师兄最拿手的一首歌就是阿杜的《如果下次离开你》。后来,他们一起跟随着《社会摇》的节奏舞动着身体。
  
  大概到了凌晨两点,其他人都准备收拾东西回家了,ktv只留下了丹妹和我,我那个时候已经比较困了,而且也喝了不少酒,迷迷糊糊只记得有个人拉着我的手,一觉醒来已经是天亮了,而我身边躺着丹妹,可是,那天夜发生了真的记不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