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阁趣文网 > 玄幻小说 > 血碾编年史 > 第六十六章:梦的狂欢夜3
  诚然。
  
  这是个极其广阔的世界,这个世界斑驳陆离,光辉常与乌云交织,纠缠不休,那些陡峭的峰峦与青翠的草甸造就了一群朴素的乡下人,古老幽暗的城镇,则培养了一位位思想忧郁的学者,而在城堡林立的大城市,人们总是衣着光鲜,纸醉金迷。
  
  破败与贫穷繁衍出漫无目的的流浪者与悲天悯人的诗人,掌握权利天平的法官总是信奉莫须有的天理,那些从未吃过苦头的富家子,他们不懂何为疼痛节约。
  
  环境造就了智者,也催生出疯子,在这个世上,在我曾经历的那些路途与光阴,我曾遭遇许多疯子,尤其在罗斯疯人院的那段阴暗时光,我亲眼目睹那些活在自我世界的可怜人,他们被囚禁在牢笼,他们吃着残羹剩菜,他们活的低贱似脏鼠,然而他们却幻想自我已是这个世界的中心与主宰,他们有的自称皇帝,表现得不可一世,他们有的自称来自另类世界,声称那个世界拥有我们所难以想象的造物,有人说自己来自几百年后的未来,是一次恐怖爆炸将他送到此间。
  
  但更多的,更多是那些迷惘者,怅然若失者,浑浑噩噩者,他们心情总是低落,他们自称看不见任何希望,并吐露怪异的难以解释的语言,他们总是表现得很平静,时常一言不发,偶尔也只是躲在角落自言自语的梳理头上那结痂成团的少得可怜的发缕,他们看上去几乎毫无攻击性,却拥有一双无比疯狂的,布满血丝、爬满皱纹的惊悚眼睛。
  
  那眼睛不似人眼,也不似野兽之眼,更不似邪神之神,但那眼睛总能透出极致的狂乱与暴戾,那种疯狂甚至一度到达了能使目睹之人做出可怕噩梦的程度,这对于我这样一个总喜欢目不斜视的盯着对方眼睛说话的人而言,极不友好,简直是种折磨,我不愿与那样的眼睛对视,可偏偏我总能感受到他们从角落处投递来的疯狂目光,那些目光像一只只狰狞流血的手,笼罩着深沉的疯狂气息,从身后隐隐探来,那感觉就像无形中在从下而上的用指尖轻抚我的脊梁。
  
  那种感觉很可怕。
  
  在目睹了那幅受诅咒的头盔画像之前,我曾一度认为罗斯疯人院那群精神病患者的眼睛是这世上最可怕的事物。
  
  值得一提的是,完整的金圣碎,也就是金圆后方,同样拥有一只眼睛,但那只眼睛透出的却是一种淡漠的威严与不可亵渎的神性,而那种莫名的神性,同样使人过目难忘。
  
  但没人知晓那眼睛具体代表着什,那广泛流通的货币总是充满神秘,那只眼眸就和金圆正面的女王一样,是个难解之谜。
  
  事实上,我阐述这一切,只是想表明,我曾遇见过各种各样的疯子与狂人,或者说,是那些难以被常人理解的古怪之人,这其中甚至包括炼金术士高博莱,他的怪异源于对复仇的固执与渴望,我想,如果他能放下复仇之心,或许他将在炼金术上取得更大的成就,并创造奇迹。
  
  我怜惜天才,但大多数时候,天才与疯子的界限很模糊,模糊到有时候我分辨不出他们究竟是疯子,还是不可一世聪明到了极点的天才。
  
  毫无疑问的是,现在这位头戴浮夸面具的陌路来者,也是一个难以理解的怪人、疯子,或是神棍什的,他(她)的言行举止相当怪异,绝不像正常人,因此我自认为有必要与他(她)保持距离。
  
  可不等我反应他(她)话的含义,也不等我彻底把他(她)归类为某类精神失常的疯子,他(她)便紧接着又振作精神的说:“好吧!好吧!我原谅你了!时至今天,我们仍是彼此的知己,患难之交!”
  
  “不不不,我们素不相识,从未见过,你最好离我远点。”我当即反应过来,试图远离他(她),并拉开一段距离,我接连说了好几个不字,表现出抗拒与厌恶的态度,试图与这个将自己打扮的神神秘秘的疯子撇清关系,并准备摆脱他(她)的纠缠。
  
  以往我对面具后方的面孔总会充满好奇,现在我却只想远离这个不请自来,莫名其妙的家伙。
  
  有些时候,即便我按耐不住自己的好奇心,也应衡量衡量这些行为的轻重缓急,比方说现在,即便我很想揭开他(她)那古怪的面具一探究竟,可为了不惹怒这个疯子,我必然不能这去做。
  
  我应该远离他(她),接着转身离开,这才是真好的做法,尤其是在这孤寂无人的街头,他(她)完全可能突然暴起,对我造成威胁。
  
  想到这,我不由的再次打量起他(她)来,他(她)将自己包裹在一件大红色斗篷之中,那斗篷甚至拖到了地上,遮掩住他(她)的双腿,使我一时间看不起他(她)究竟穿着怎样的靴子,我之所以对靴子较为在意,是因为他(她)实在有些高,我头顶大约只能触碰到他(她)鼻梁的位置,他看上去甚至接近七英尺,因此我怀疑他(她)是否穿了一双高底的靴子,遗憾的是,我根本无法看清他(她)的腿。
  
  除此之外,他(她)拥有一双奇怪的手,那双裸露在外的手是苍白的,光滑细腻的像女人之手,就像是用桦木与白玉雕琢的那样白,根本不像正常人手,我从那双手上,看不见丝毫血色,我倒更愿意相信这是一双木偶的手。
  
  更为奇异的是,那双手在油灯的照射下,泛著隐约的斑斓之光,那绚烂辉粒似的光,仿佛是在每个毛孔间都隐藏了一颗星星那般闪烁,我猜想他(她)一定是用了什特殊的化妆技巧,可能涂抹了珍珠粉一类的东西,才得以呈现出这样奇妙的效果。
  
  至于那三副面孔,越是去注意,越是觉得它们是鲜活的三个头颅,我惊叹这面具的工艺可以做到如此栩栩如生,猜想造价一定颇为高昂。
  
  我在这胡思乱想间,已经渐渐远离了他(她),他(她)倒也十分识趣的没再过多纠缠,我也没有回头。
  
  正当我准备离去的时候,一道令我再熟悉不过的话语,从身后幽幽传来。
  
  “西蒙,难道你们家族总是如此冷漠无情?”
  
  这熟悉的语调与言辞,似一支锋锐的箭矢,猛地刺入我的心脏,使我在一瞬间,感受到一股钻心的疼痛,不久前的一幕幕,又再次浮现,听到这句话,我的呼吸本能的慢了半拍,险些整个人向前跌去。
  
  “西蒙老兄!难道你不打算最后再回头看我一眼?”
  
  身后再次传来熟悉的声音,我突然感到无比的苦楚与愤怒,这种情绪一时之间,实在难以解释。我转过身,捏紧了拳头,朝他(她)径直走过去。然而,他(她)始终对我的愤怒熟视无睹,反而是以颇为得意的姿态放肆的笑了起来,笑得如同一个邪恶的妖魔,似嘲笑,也似轻蔑的笑、挑衅的笑,直至我攥紧他(她)的领口,用冰冷的眼神盯着他(她),他(她)才总算强行止住了笑声。
  
  我以逼问的低沉语气,再次问他(她)究竟是谁,他(她)却依旧表示,他(她)是一颗曾被我击碎过的星辰,这回答很怪异,我一时间竟无法理解他(她)话的含义,我认为哪怕是一个疯子,接连说了两次同样一句话,那这句话,一定也是别有用意的。
  
  正当我感到疑惑间,他(她)又随即补充了一句,说道:“噢,如果你实在不明白,那……让我想想,好吧,你也可以叫我萨芬斯崔,虽然就这样称呼予我,直呼名讳,实际上有些不太礼貌,但我允许你这做,毕竟我们情同手足嘛。”
  
  我松开他(她)的领子,询问“我与他情同手足”这句话,到底是什意思?
  
  他(她)却恍然大悟似的说:“对了,你现在叫西蒙,即不是那个什无用之人,也不是山毛榉,好在你们的本质总是一样的,但你的灵魂似乎更污浊和混乱了,充满反叛与绝望,像是一团纠缠不清的乱麻,令人望之心烦意乱。”
  
  接着他(她)便开始喃喃自语,说出了一些难以听懂和理解的话语,但我并未过多在意,我只想弄清楚,他(她)是怎了解到我的,他(她)又是怎能说出与爱丽丝相同的话,他(她)是从哪获悉到这一切的?
  
  他(她),到底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