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阁趣文网 > 玄幻小说 > 血碾编年史 > 第二十三章:禁忌物1
  在上千个已知的大大小小的禁忌物中,最广为人知的,莫过于传说中吞噬人命的奥特朗托堡、具有自我意识的活剑英菲斯特、照见现实的戴维灯、化身为兽的宝石坠子、自说自话的半身泥塑等。
  
  化身为兽的宝石坠子,来自一个古老贵族们口口相传的故事,这一奇谈,背后是一场童话式的悲剧。故事中,一个恶毒的,嫉妒自己亲妹妹的女人得到了这条项链。
  
  她在妹妹结婚的前一天夜,不怀好意的将这条项链亲自为妹妹戴上,结果在新婚典礼上,佩戴了宝石坠子且怀有身孕的妹妹突然化身为了浑身长满黑色毛发的怪异野兽,她因此遭受到众人围攻,就连新郎也选择避而不见,最终,她绝望的跳进莱茵河,以身死的惨剧收场。
  
  照见现实的戴维灯,又名“照见真理灯”,那是一盏拥有魔力的矿灯,当它发出幽蓝色火焰的时候,周遭的一切被那火焰的光芒照射到的物体,都将显露出其本质,在盏戴维灯的映照下,就连谎言都将无所遁形。它是一位名为捷克的古老猎人的贴身之物,那位猎人,以一手提着油灯,一手紧握猎刀,披头散发,精神颓废的形象而闻名。
  
  关于玷污血杯这一禁忌物,已知的记载很少,人们通常只知道这是个害怕阳光,且贪恋鲜血的杯子,仅受此而已。
  
  值得一提的是,禁忌物中也有大部分是相对平庸的,所谓的平庸,指的是它们并没有多惊人的邪恶能力,当然,也可能是能力尚未被真正发掘出来,总之,有相当一部分禁忌物平平无奇,比如说:
  
  一支墨水永远用不完的笔——“无尽墨笔”。
  
  能被血肉融化的——“善良之剑”。
  
  一直吵闹个不休的——“自摇铃”。
  
  一颗愤怒的煤球——打人石头等。
  
  我对禁忌物的了解其实很少,大多数时候都是从别人那听来的,关于禁忌物的故事,通常会很有趣,譬如一个名为“勿忘我”的人形禁忌物,它原本只是个木制的玩偶,却意外的发生畸变,而产生了莫名的活力。它终日游走在废弃的城堡,等候着外来的访客,如果有哪个不走运的倒霉蛋误闯城堡,又恰好被它盯上,那就必须乖乖听话,在当天晚上和它在棺材睡上一觉,并且,它的任何要求,你都不能拒绝,否则的话,它将毫不留情的像个怨妇一样将你掐死。当然了,有些关于禁忌物的故事,明显是人为杜撰的怪谈,听到类似的故事时,我多半也是抱着半信半疑的态度听个乐子。
  
  不过,相比起非凡者,魔药之类的说法,我对禁忌物还是比较相信的,至于为什,连我也无法解释,大概是因为身而为人,所以清楚的了解人体的极限,有句话叫以己度人,就是这个道理。
  
  但对于自身以外的别的什事物或其他物种,我便无法做到确切的认知了,就好比那些从未见过枪械的人,第一眼看到燧发枪的时候,也绝不会想到能够从那小的一个物件,爆发出如此巨大的能量。
  
  我是个从小就擅长用枪的人,比起非凡力量,我更相信枪械的力量,我坚信这世上没有什是枪炮不能摧毁的。
  
  当然,我深知这些武器的可怕之处,它们既是防身的利器,也是杀人的魔鬼、犯罪的帮凶!如果没有它的存在,或许我也不会沦落至此。我对它,真可谓是又爱又恨。
  
  我的思绪飞了一阵,看了眼墙上的钟表,发现仅仅只是过去几分钟时间的样子,大概在他们三人眼,我只是略微怔了一下,殊不知我已经将那些关于禁忌物的信息在脑子过了一遍。
  
  相比起梅高的担忧,休斯顿却显得跃跃欲试,他语气兴奋的道:“灾难和战争才能造就英雄!只有在混乱的世界,像我这样的人才能发挥价值!这是个大好机会,是时候证明自己的能力了!这是个立功的好机会!我们可以根据这符号,预知窃血者下次出现的地点,提前在那布置陷阱。”
  
  “这不是我们需要关心的事,我们应该将线索上报,让城市的管理者去处理。”我不冷不淡的说
  
  休斯顿义愤填膺的道:“交给那群饭桶?他们什也做不好,真不知他们还有什用!”
  
  坎布琳罗婕尔也说道:“这指不定是个机遇,可,如果我们单独行动抓捕窃血者,多少有些不合规矩,至少得提前准备一套说辞。”
  
  “你们就那有把握?”我看着他们。
  
  休斯顿冷冷笑道:“西蒙,你太小看我们了,我们和你这种下级巡夜者是不一样的,我们之间有着天壤之别!”
  
  “玷污血杯的确不是一般物件,如果这只是个普通命案,我反倒不会过分关注,然而,事关禁忌物,高风险意味着高回报。”梅高表现得有些犹豫,似乎在做出某种决定,接着,他像是下定了决心一般的道:“那,不妨试一试?这是个检验能力的好机会,我们正需要实战,把玷污血杯看作奖励的话,这奖品实在丰厚,看来我们是得研究一下窃血者下次出现的地点了。”
  
  “我一直渴望能有场真正的战斗!我那几乎已经快要生锈的刀刃,总算能派得上用场了!”休斯顿兴奋的捶著桌面,更是激动的直接站了起来。
  
  梅高握紧拳头说道:“看来我们是得指定一个周密的计划!”
  
  此时的我也只能默不作声,我泼的冷水,已经无法浇灭他们高涨的情绪了。
  
  他们的想法实在很疯狂,我不该找他们私下讨论这件事的,当然,这对我而言,本身也是件无关紧要的事,只要我的线索能派上用场,那只要结果一样,过程也就不重要了,我也只是顺水推舟罢了。窃血者无论死在他们手,还是另一群人手,对我来说并没有什分别。
  
  我不禁在想,吸引他们的到底是什呢?是玷污血杯的魔力吗?还是非凡力量?他们在我眼,就像趋光的飞蛾那样,仿佛有种追寻诡秘的天性在面,对别人而言诚惶诚恐的事,他们却一个个都表现得趋之若鹜。
  
  或许真的是天性吧,有些人注定向往某些普通人唯恐不及的事,我从他们身上仿佛看到了猎人的影子,即便我从没见过什猎人,但我依然记得那句话:黑暗与邪恶在哪,猎人就在哪;绝望与死亡在哪,猎人就在哪;污秽与丑陋在哪,猎人就在哪。
  
  哪有野兽,哪就有猎人;哪有不公,哪就有猎人;哪有疾病,哪就有猎人。猎人在哪,光就在哪;猎人在哪,希望就在哪;猎人在哪,真理就在哪。
  
  这是对猎人的歌颂,也间接说明了猎人的不同寻常,他们本能的追逐猎物,也四处寻觅邪恶,他们就像猎犬,骨子透著对狩猎的渴望,甚至是一种贪婪,这正是他们与骑士,与巡夜者,与瘟疫医生,与术士、歌者、渔夫等等诸如此类的职业的最大不同。
  
  这世上的确有一群悍不畏死的人,我暂时还无法理解他们的心理,对他们而言,似乎沐浴在鲜血是件极其欢快的事,他们渴望通过一场战争或决斗来证明自己,即便赌注是自己的生命,他们也在所不惜。
  
  我之所以无法理解,是因为我的父亲,正是死于一场决斗,他有自己的家庭,有妻子和孩子,他当时完全可以拒绝,却还要为了捍卫自己的荣誉而应战。最终,他倒在了自己最引以为豪的枪术之下,站在他对面的人拔枪比他还快,快得就像一道虚影,当他看见那道虚影一晃而过时,子弹就已经穿过了他的脑袋。
  
  拿命作为赌注,我真不知该说这是至高的荣誉,还是最愚蠢的做法,亦或者只是被一时的过分自信,而冲昏了头脑。我坚决不会成为一个像我父亲那样的人,他枪法如神,同时嗜杀成性,他沉醉于与人决斗,并且屡战屡胜,百战百胜,至少在遇见那个人之前,还没人是他的对手。
  
  我父亲曾是家族的骄傲,当他死后,他们就想把我也培养成像他那样的人,可我对杀人不感兴趣,即便我的枪法很早就赶上了父亲。
  
  我曾被认为是家族难得的天才,除了枪技我还很善于骑马,也能经受野外恶劣环境的考验,在长辈眼,我几乎是个天生的猎手,所以无论是同辈的,还是年长的,都对我有所畏忌,但这不见得就是一件好事,过于优秀的人容易遭人陷害和妒忌,下场往往悲惨。
  
  “看来你们心意已决。”我叹了口气,将杯中的茶水一饮而尽,准备起身离开。
  
  “西蒙,你不打算加入我们?”梅高看向我。
  
  我摆了摆手,道:“我帮不上什忙。”
  
  “你要替我们保守秘密!”梅高站起来说道。
  
  我点头道:“这不是什难事,最后,祝你们好运。”
  
  我总是最后一个到场,却又是第一个出来的,走出大书库的时候我深吸了一口气,整个人似乎对这个世界,又多了几分了解。在回家的路上,我盘算著这些日子,多多少少也存了点圣碎,现在手上已经有两块铜圣碎,外加三块铁圣碎,或许我该去物色一间属于自己的栖身之所了。
  
  于是我四处闲逛,想找找看有没有正在对外租赁的公寓,我在一条不知名的长街上走着,那是一条道路坑洼不平,充满积水的长街,路边还有几个正大口抽烟的不怀好意的人。这一看就不安全,就连路边野狗也像是得了病的疯狗似的富有攻击性,估计到了夜,这便会是一条充斥着犯罪以及肮脏交易的烟花巷。
  
  我想我是绝对不会把房子租在这种地段的,除非,租金足够便宜。
  
  我的脚步不由自主的在一栋略显古老的石砖楼前停了下来,它看上去似乎是一座仅有三四层楼高,占地面积不到两百平的小型城堡,还是几个世纪以前的风格,就连门前灯都是最古老的那种样式,不过像这样的建筑在当时,应该也算得上是大户人家了,那时候能住的起城堡的人总是非富即贵。
  
  我之所以在这栋楼前驻足,并非因为它多特殊,事实上,像这样的建筑在附近还有很多,我之所以被它吸引,是因在它门前立着一块牌子,牌上写着招租启事,顶层阁楼可供出租,两块铜圣碎一年。
  
  只需要两块铜圣碎!这实在太便宜了,要知道即便是在这种地段,要想租下一间阁楼,至少也得花费四块铜圣碎才够,四块铜圣碎,基本上等同于普通工人一整个月的收入了。
  
  如果租在这,显然能省下不少钱,但我还在考虑要不要上去敲门询问一下子,正当我犹豫不决的时候,身旁突然传来一个男人低沉的声音:“你在看房子?想租在这?嗯,租金的确很便宜,如果你能接受阁楼死过人的话,那倒也没什大不了。”
  
  我转头看向他,发现是个大腹便便的中年胖子,他穿着一身不太合身的绅士装,肚皮却鼓的像个孕妇,那唯一扣上的一颗扣子,似乎已是他最后的倔强了。他的胡子很浓密,嘴唇上,下巴上都是,我几乎看不到他的嘴唇,他皮肤发黄,脸上似乎糊上一层油垢,他叼著一只黑色的烟斗,像个人形的烟囱。
  
  “你是房子的主人?”我问道。
  
  “那倒不是,我只是和房子的主人有点交情,我也只是碰巧路过。”他笑道,说话的时候,也不忘吧嗒上两口烟草,那味道实在难闻,令我不自觉的往后退了一小步。他上下打量了我一眼,眯著一双浑浊而又精明的眼睛,说:“你刚从大书库出来?”
  
  “你跟踪我?”
  
  “那倒没有,我只是闻到了一股子大书库的气味罢了,我只进去过一次,但对那的笔墨与纸张的陈腐味印象深刻,我受不了那气味,哪怕只是闻上一闻,都要教我头脑发热,天旋地转,最令我反感的是,在面竟然禁止抽烟!”他取下烟斗,又接着审视我,看了一会,他又说道:“你是个巡夜者?”
  
  “你调查过我?”
  
  “哈哈,抱歉,抱歉!我只是出于习惯,总喜欢留意一些细枝末节,我从你的腰带上看到了金属的反光,如果没猜错的话,那应该是一把燧发枪,再结合你刚从大书库出来,我知道那即是巡夜者的大本营,所以我得出结论,猜测你很可能是一名巡夜者。”
  
  我有些吃惊,连忙把身上的大衣合上,随即肃然起敬的道:“先生,您观察得真是细致入微,您是做什工作的?”
  
  “,我常与死人,以及扑朔离奇的案子打交道。”
  
  “您是侦探?”
  
  “答对了,正是!”他挺起胸膛,颇为自豪的说道。
  
  我有些意外,因为在我的记忆中,曾和我有过一面之缘的那些人,似乎还没有过从事这行当的人,这实在是个不同寻常的职业,我曾幻想过侦探的形象,但通常情况下我都会把他们想象的既有个性,又英俊洒脱,并且时常语出惊人。
  
  在我看来,侦探是黑夜的窥探者,是躲在墙后的耳朵,是门缝的眼睛,他们善于收集各种各样的信息,善于推理,观察力远超常人。
  
  可令我大跌眼镜的是,现在在我面前的这名探长,实在称不上英俊洒脱,甚至还有点不修边幅与油腻,与我想象中的侦探简直有着天壤之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