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阁趣文网 > 玄幻小说 > 血碾编年史 > 第四十一章:与罗哲的不期而遇3
  “噢,你可以叫我西蒙。”我说道,随后我看了看他的打扮,又道:“你穿这身病号服可不行,好在我的行李箱还有几套用于换洗的衣服,我去给你拿来。”
  
  他一听这话,当即激动的几乎快要跪下来给我顶礼膜拜了,忙说道:“啊,您真是大好人,知道,西蒙老兄,我还从未遇到有人对我这好过,您让我看见了人性的光辉,您让我明白了什叫作良善!您简直是我心目中的太阳!今天若是没有您,真不知我还要在那疯人院受尽多少折磨!”
  
  我表示自己也只是举手之劳,尽力而为,大可不必那客气。于是我为他拿来了一身中规中矩的衣服,他穿着,竟然意外的合身,只是袖子略显长了些,他看着自己身上的那身衣服,兴奋的看了又看,闻了又闻,并满是惊喜的表示道:“我已经太久没穿过这样好看的衣服了,瞧这柔软细腻的质感,您看看这袖子,就连上面的每一颗纽扣都像深邃宝石一样夺目!我太喜欢了,西蒙老兄,我到底该怎报答您呢!噢,我到底该如何报答您的救命之恩!”
  
  看着他的模样,使我多少有点忍俊不禁,他莫名的自来熟,长得也是翩翩君子的模样,很讨人喜欢,并且异常的谦卑,这使我不得不为他做点什了,我便又问道:“要不要吃点东西?”
  
  “难道您还要给我吃的?噢!真是太感谢了,老兄!您知道吗,我早已经饥肠辘辘,我已经有些营养不良的症状了!您应该知道罗斯疯人院的饭菜有多的难以下咽,那的食物根本就是喂猪的泔水,我已经快忘记面包和糖的味道了!”他十指紧扣在胸前激动的说道。
  
  于是我又为他买了面包和浓汤,他用面包沾著浓汤,吃的狼吞虎咽,表现得就像个十分可怜的孩子,但事实上,他应该与我差不多大,看着比我略微小上那一两岁的样子吧。
  
  我第一次仔细的打量他,他看上去长相清秀,眼神间透著一股子少年才有的天真无邪,甚至看起来还有点柔弱,似乎属于那种逆来顺受的老好人,就连声音听上去,也显得有些阴柔。
  
  他把食物吃的很干净,连桌上的面包屑都不放过,还把汤碗舔了个干净,他表示自己吃饱了,这才抹抹嘴,意犹未尽的靠在座椅上,还打了个饱嗝。
  
  随后他像是想起来了什一般,趴倒在桌上痛哭失声起来:“噢,我的爱丽丝,我对不起你,都怪我无能!”
  
  我轻拍他的背,安慰他道:“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一切都过去了,你现在可以开始新的生活了。”
  
  罗哲抬起头来,已是哭得泪眼朦胧,他紧咬牙关,发狠似的道:“我必须回去解救爱丽丝,我才是她的未婚夫,我要把她抢回来,我必须复仇!”
  
  看见这个可怜人,我打心底想帮他,于是我问道:“你打算去哪?”
  
  “当然是回镇子上!”
  
  “哪个镇子?”
  
  “拉文顿市,肖申克猎庄。”
  
  “雅丽斯安纳州的拉文顿?”
  
  “是呀!”
  
  我当即眉毛一挑,颇感意外的道:“你知道吗,我此行的目的地,也是拉文顿市,我们恰好同路,这实在太碰巧了。”
  
  罗哲满脸不可思议,当即站起来,高兴的手舞足蹈的道:“看吧!看吧!我就说了我们是一类人,我们竟如此有缘分,老兄,这一路上有您陪伴,真是我莫大的荣幸!承蒙照顾了!”
  
  他对着我连连鞠躬,连连鞠躬,竟显得有些俏皮起来。
  
  我忍俊不禁的兀自摇头,心想这趟旅途,应该不至于太枯燥无味了,罗哲的出现,在另一种层面上缓解了我内心的焦虑,他最大的作用,便是将我从对菲蒂亚的忧虑中暂时的抽离出来。
  
  我帮罗哲补了车票,让他坐在我旁边的空位上,他便很老实的恭恭敬敬的坐在了靠窗的位置。肖恩夫妇疑惑我怎才离开一会,便又带个人回来,我耐心的向他们解释了原由,他们听后上下打量了罗哲几眼,似乎仍对他的身份有所疑虑。
  
  我知道,无论我如何去解释,他们也一定会对从疯人院逃出来的人,心怀偏见,但只有我清楚罗斯疯人院是个怎样的存在,那完全可以媲美监牢,被困在面的病人,也并非全都有病,那总是把真正的疯子变成温驯的动物,又把头脑清醒的正常人,变成一反常态的疯子。
  
  在罗斯疯人院,注射镇定药物是最常见的治疗手段,只要注射了那药物,整个人的身心,都将化作一片死寂,就像一具活着的尸体那般安详,哪怕是吃人的雄狮注射了那药物,也会在瞬间变得人畜无害起来。
  
  有时候,为了一劳永逸,他们会切除病患的部分脑组织,使他们陷入永的平静,那种平静,几乎等同于痴呆,等同于行尸走肉。
  
  那的病房就如同一个个简陋肮脏的笼子,充斥着病患的粪便与尿液,没日没夜的哀嚎声、哭喊声、打骂声此起彼伏,使人难以入眠。
  
  那的食物,都是发霉变质的厨余垃圾,正如罗哲所说,那些食物连泔水都不如,他们甚至懒得将食物加热,就这直接提桶,拿勺子勾起一勺,倒在病患的手上,若是惹得那厨子不高兴,亦或者遇到他心情差的时候,他便会直接劈头盖脸的把那稀汤寡水的食物浇在病患的头顶,这便是罗斯疯人院,一个看不到任何希望的疯狂地带,毫无人权可言。
  
  我曾在面受尽屈辱与折磨,人格被肆无忌惮的践踏,要说仇恨,我此生只对一人怀有恨意,那便是罗斯疯人院的院长罗斯二世,他让我见识到了独裁者的可怕,也让我见识到了这世上最虚伪的人性,我永远忘不掉他那张阴鸷诡诈的脸孔!还记得,他总是以一种自认为优雅的低沉的口吻说道:“啊……要我说,这世上没人比你更疯的了,瞧啊,你已经疯到连自己有病都无法察觉了!”
  
  在我看来,罗斯疯人院病的最重的,就是罗斯自己。
  
  火车行驶在如水的夜色中,外面虽然昏暗,但尚且还能看见远方山峦的影子,这的山普遍不高,也并不尖耸,而是像被削去了山尖一样,看着就像放大了成千上万倍的树桩,那山峦在白天时候通体发红,这是由于其蕴含着丰富的铁矿。
  
  在这片土地上,曾发生过不少有趣的关于镖客的故事。
  
  我和肖恩夫妇闲聊了几句,聊到子女方面,他们提到他们有个不成器的儿子,成天不务正业,还喜欢看天上的星星。我听了他们的话后,知道上一代是很难理解下一代的,即便我也还算年轻,可对于比我更年轻的那些少年们,我也时常能感觉到代沟。
  
  就比方说吉米琼斯,他很聪明,但他的一些冒险的行为,在我看来却简直是在胡闹,如果将来我有了自己的孩子,我的孩子要是也像吉米琼斯那样,那恐怕我会整天提心吊胆的度日,根本放心不下。
  
  我的父母是鼓励我去冒险的,但凡事必须有个保障措施,我十二岁的时候就能单独完成猎捕熊的任务了,但那也是在有安全保障的情况下进行的,家族当时给我派了两名保障人员,他们不会限制我的任何行动,也不会为我提供任何援助,他们只会在我面临生命危险的时刻出手,以保证我的安全。
  
  总而言之,做任何事,得为自己留个后手,我也是在经历了数次险境后,才真正明白了这个道理。
  
  我在车厢打了个盹,醒来时候天已经蒙蒙亮了,罗哲还在睡,睫毛微微颤动,好似在做梦,我心想,就让他好好睡吧,他一定很久没有睡过一个好觉了。
  
  肖恩夫妇早就醒了,他们表示他们还有两个站就到目的地了,他们将在一个叫蔷薇镇的地方下车,苏珊的娘家就在那。
  
  “蔷薇镇有很多蔷薇?”我询问道。
  
  正常人听到这个名字,恐怕通常都会产生这样的疑问,以花命名的镇子,说明那个镇子很可能以花闻名。
  
  “不,不是的。”苏珊回道,作为土生土长的蔷薇镇人,她显然最有发言权,她解释道:“蔷薇镇所指的蔷薇,不是真的蔷薇花,而是一种形式蔷薇的铁荆棘,我们称之为铁蔷薇。那是应用在战场上的一种防御网,类似于布满刀片的铁索。在历史上,蔷薇镇为战场提供了三分之二的铁蔷薇,因此命名为蔷薇镇,现在在镇子上,依然有使用铁蔷薇装饰围墙的习惯。”
  
  “我刚认识苏珊的时候,她就像铁蔷薇一样难以接近。”肖恩笑道。
  
  苏珊没好气的道:“任谁见一个不怀好意的人,都会有所戒备的,何况还是个素不相识的男人呢,我真受不了他当时直勾勾的眼神,像要吃了我似的。”
  
  肖恩咧著嘴,朝我递来一个得意的眼神,笑道:“铁蔷薇最后还是得在狼戟下败阵的!”
  
  说着说着,肖恩和苏珊,似乎把话题引到他们的爱情故事上去了,我唯一能做的,便是不断的点头应付。
  
  他们算是个很和谐的家庭了,至于铁蔷薇和狼戟,那的确是在战场上被大量应有的武器,一个用于防御,一个用于进攻,相同的一点是,它们都带有利刃与尖刺。
  
  我听着他们聊起一些琐碎之事,倒也觉得有趣,并非只有那些神秘传说能吸引到我,有些人的平凡人生在我看来,也很有趣。我正津津有味的听着呢,便感觉身旁的罗哲的身体抽了一下,随即他便醒了,他醒来的一瞬间,皱了皱眉头,随即整张脸似乎变得比窗外那轮升起的太阳还要红,我问他怎了,他当即显得手足无措,犹豫了好一阵子,才害羞的凑近我的耳朵,轻声说道:
  
  “西蒙老兄,我,我好像尿裤子了。”
  
  我听到这句话,皱了皱眉,露出一个异样的表情来,我看着他,接着顺着他的脸,望向他的裤子,当我望见他裤腿的时候,发现上面正往下滴水呢,他夹着双腿,惶恐不安的四处张望,像个小姑娘似的满脸的窘迫。
  
  真的很难想象,像他这样一个成年人,竟然还会尿裤子,要知道我早已记不清自己上次尿裤子是在什时候了,总之绝不超过三岁,因为我只有三岁以后的记忆。
  
  这实在很奇怪,不过我当即想到了另一方面,找了个合理的解释,或许是他在疯人院的经历,使他的膀胱失去了作用,这点完全说得通,长期被注射那些药物,人的精神难免受损,那很可能是牵扯到膀胱的某条神经出了问题,令他感受不到尿意。
  
  我忍不住叹了口气,我当然不会责怪他弄脏我给他的裤子,相反的,我很同情他的遭遇,于是我安慰他,拍着他的肩膀说道:“这根本没什,这是每个人都经历过的事。”
  
  “可我,可我弄脏了你的裤子。”他难过的擦着眼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