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阁趣文网 > 其他小说 > 重回1980执鹰猎山赶海 > 第9章给子剥皮子
  “黎子,你不会准备给我露一手吧?”
  
  
  甘甜的溪水让罗大壮喝了个半饱,却架不住这一路上赶路对体力的急剧消耗,布兜虽有干粮饼子,却也无法激起他的丝毫的食欲。
  
  
  他瞅著沈东黎将目光对准了子,顿时两眼泛光起来,一屁股墩子就地坐下,从兜不断的掏出各种物件。
  
  
  “我这有一盒火柴、一个牛筋弹弓、一把侵刀、一根绳索、还有……还有一包饼子。”
  
  
  “就这些?”
  
  
  “就这些!”
  
  
  罗大壮没有一点不好意思的反问道,“每次出门,工具这些不都是嫂子给你准备好了吗?哪需要我操……操心……”
  
  
  罗大壮平时虽然没心没肺惯了,却也知道自己说错话了,立马转头看了沈东黎。
  
  
  见他依旧一脸平静,没有起任何的波澜,这才追问道,“其实这两天我就一直想问,你真的舍得放嫂子叶小兰走?”
  
  
  沈东黎面无表情的点了点头,将系在腰上的柴刀给他递了过去,“把侵刀递给我,你去之前的竹林砍几根竹子回来,我来编个背篓好携带子肉。”
  
  
  “真放下来?”
  
  
  “真放下来!”
  
  
  听到沈东黎肯定的答复,罗大壮这才接过柴刀,将侵刀递了过来,这才走向竹林。
  
  
  侵刀是东北地区对杀猪刀的一种方言称呼,刀身细长,一面有刃,无血槽,长度大约30公分左右,宽度约为2.5厘米,类似柳叶形状,非常薄却异常的锋利。
  
  
  其设计旨在实现高效、准确的切割,减少屠宰猪只所承受的痛苦,同时方便控制出血量,确保屠夫的安全操作。
  
  
  有着海东青子在头顶之上巡逻著,倒也不怕再有猛兽袭击。
  
  
  不过为了安全起见。
  
  
  沈东黎还是将子留下的血迹做了掩埋处理,还将子挪了个位置。
  
  
  他见子除了脖颈处,有几道触目惊心的伤口外,其他外表皮近乎完整,便有将其剥皮的想法。
  
  
  想要对刚猎获到不久的猎物进行剥皮,需要让猎物的血液自然流出,以减轻皮肉间的粘连。
  
  
  他找了一颗矮脖子枝干,将子用绳索四脚朝天悬挂了起来。
  
  
  熟悉了一下侵刀的手感,便在子脖颈处划出了一道口子,用倒掉水的竹筒在下方接着。
  
  
  近二十分钟的等待,子的血液已然自然流干。
  
  
  不过被小白抓住颈动脉时,子就被大规模放血了,堪堪只将竹筒填满了七分。
  
  
  这时,罗大壮正好拖着一大把片好的竹条,走了回来。
  
  
  罗大壮虽然身强力壮,会的本事却不多,打弹弓和编制竹制品,正是他唯二拿的出手的本领。
  
  
  两人正好分工忙碌了起来。
  
  
  沈东黎重新将子从树干上解了下来,平放在平整的林地之上。
  
  
  在子腹部靠近肛门处,沿生殖器下方用侵刀做一横切口,切口长度约等于子体长的三分之一。
  
  
  下刀的力道也是颇为讲究,许尽量切得深一些,直达腹腔内脂肪层,还要避免伤及内脏。
  
  
  从切口处开始,用侵刀沿着腹中线小心地将腹皮与肌肉分离,一边剥离一边用手轻轻拉扯腹皮,逐渐向胸部和颈部扩展。
  
  
  当腹皮剥离至子的颈部时,又用侵刀在喉部下方切开一圈,切断腹皮与颈部皮肤的连接,然后继续向头部剥离。
  
  
  剥离到头部时,他还将皮张向后翻折,露出颅骨顶部。在两耳后方各做一个切口,深入到颅骨顶部。然后用刀沿着颅骨边缘小心切割,将头皮与颅骨分离。
  
  
  罗大壮见他手上的动作如此熟练,下意识的缩了缩脖子。
  
  
  想想他去鹰屯之前,的确有不少本事,不过眼下的他,多少有些逆天了,又是驯服了万鹰之王海东青,又是面不改色,手都不带抖的给子剥起皮子。
  
  
  “要不哪天,我也去鹰屯走一趟,这样俺们村的村花李小花,会不会多看我一眼?”
  
  
  也就在他胡思乱想的功夫。
  
  
  沈东黎已经给子剥离完了四肢和背部,利索的用侵刀在尾根部切开一圈,将尾皮与尾椎骨分离,沿尾椎逐节剥离尾皮,直至尾梢,一整张完整的子皮便被他剥离了下来。
  
  
  “黎子,鹰屯在哪啊?也给我介绍个师傅呗,我感觉你这剥皮技术,比起李小花的父亲李猎户都牛,或者你教教我也行。”
  
  
  罗大壮给竹背篓做完收尾工作后,眼巴巴的看向了他。
  
  
  “教你倒也不是不行,不过这把侵刀就当做你的拜师礼了,回去后该敬的茶也不能少!”
  
  
  “敬茶是可以,不过这……这侵刀可不能给你,这把侵刀是王屠夫偷偷塞给……”
  
  
  罗大壮意识到自己又说错话了,连忙紧捂著嘴。
  
  
  “行了!我嘴严实不会瞎说的,这把侵略刀我就收下了,放心也不白拿你的,这张皮子你带回去,让婶子给你缝一件袄子,保准将李小花迷得五迷三道的。”
  
  
  一世人两兄弟。
  
  
  罗大壮心想的什。
  
  
  他自然清楚。
  
  
  不过前世的李小花,将在一年后如愿考上大学,在大学还和校友谈起了恋爱,毕业后两人就在省城结了婚,还顺势带着家人,一起走出了这个小山村。
  
  
  只不过李小花所嫁的也非良人,为了能够在仕途上走得更远,不仅一脚踹了她这个糟糠之妻,还动用了关系让李小花一家人重新滚回了白马村,成为了全村人的笑柄。
  
  
  也就在那时候,罗大壮再度给了李小花送温暖的机会。
  
  
  不过罗大壮为了给李小花报抛弃之仇,重伤了那名负心汉,最后更是在看守所待了近半年,才靠着罗叔的关系给解救出来。
  
  
  两人度过了重重劫难,也算有了个好结局,却也一起错过了近十年人生中最美好的时光。
  
  
  这一世,就让这傻子,早日抱得美人归吧!
  
  
  收你一把用的趁手的侵刀,倒也不算坑你!
  
  
  “真的能成,别说一把侵刀了,就连那把虎头牌ph12-1立式双管猎枪我都给你顺出来!”
  
  
  罗大壮眼中闪著希冀,拍著大腿就站了起来。
  
  
  沈东黎将手中的侵刀,在掌心舞了个刀花,调笑道,“你不要命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