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阁趣文网 > 其他小说 > 重回1980执鹰猎山赶海 > 第8章小白展雄威
  听到声响。
  
  
  沈东黎神情凝重的慌乱起身,紧握着手中的拨索棍,四处搜索着声音的来源。
  
  
  由于声源靠近罗大壮所在的位置,他的脸色刷的一下苍白了起来,一屁股墩子就坐在了地上,闭眼盲目的挥舞着手中的拨索棍。
  
  
  “黎子,不……不会是熊瞎子吧?”
  
  
  他见那灌木丛不过六七十厘米高,已然排除了常会到溪流边喝水或者日常活动的东北虎、金钱豹、黑熊这些大型动物,悬著的心也就放了下来。
  
  
  沈东黎瞅见罗大壮滑稽的模样,却没有丝毫笑的念头,反倒觉得心中一暖。
  
  
  罗大壮虽是白马村土生土长的山民,架不住他是罗大队长家的独子,自小就被捧在了手心,往日连家中的重活都没舍得让他干,更别说让他进山采药狩猎了,偏偏调皮捣蛋他,架不住对森林的向往,于是有了在山林中迷路,受到过类似惊吓的经历。
  
  
  在他最无助的时候,正好路过的沈东黎,将他一起带出了山林。
  
  
  自此之后两人便慢慢的玩在了一块。
  
  
  “起来吧,顶多是只不到你膝盖高的傻子,瞧给你吓的。”
  
  
  他快步上前,将罗大壮给拉了起来。
  
  
  听着灌木丛中的窸窸窣还在继续,为了保险起见,便示意罗大壮将身上的双管猎枪递了过来。
  
  
  接过猎枪,沈东黎悄然关闭了上面的保险装置,将猎枪举在胸前,拉着罗大壮往后退了几步。
  
  
  静候了片刻。
  
  
  见灌木丛内依旧光有动静,始终不见有活物窜出来。
  
  
  沈东黎也失去了耐性,开口道,“我记得你随身都带着弹弓,朝着面来一发。”
  
  
  “好咧!”
  
  
  罗大壮见他持枪以待,心中的恐惧,早已经被他抛到九霄云外。
  
  
  从斜挎的布兜拿出自制的牛筋弹弓,在脚下拾起两块碎石,将弹弓拉直满月,伴随着嗖的一声,石子破空朝着灌木丛中飞去。
  
  
  矮灌木丛长达十几米,这一发石子,很是自然的落了空。
  
  
  不过灌木丛的活物,依旧受到了惊吓,从一角窜了出来。
  
  
  “还真是只傻子!”
  
  
  只见体长约一米,肩高六十厘米左右,顶着一张包子脸的茶褐色子,动作敏捷的窜了出来。
  
  
  受到惊吓的子,也就片刻的功夫,就窜出了五六十米远。
  
  
  由于沈东黎无法把握子窜出的具体位置,错过了最佳的射击时机,加上前世的他,也没怎耍过猎枪,在没能一击必中的情况下,他也不好浪费罗叔的子弹,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子一蹦一跳,跑出来猎枪的有效射击范围。
  
  
  子见身后没有人追来,竟原地低头吃起身边的嫩草,不过罗大壮的那发射击,显然激起了它的警觉,不时的抬头,警惕地环顾四周。
  
  
  “还真是只傻子,听说它的肉质鲜嫩、醇厚,入口更是回味无穷!真是可惜了。”
  
  
  罗大壮拍著大腿,惋惜道,已然忘记刚刚自己被吓傻的模样。
  
  
  “将猎枪收好了,能不动用猎枪就尽量不要用,回去后偷偷给罗叔还回去。”
  
  
  沈东黎将猎枪的保险装置重新打开,给他递了回去。
  
  
  “小白!是小白!小白朝着那傻子去了!”
  
  
  罗大壮接枪的功夫,依稀看到一道雪白身影盘旋于密林之上。
  
  
  沈东篱循声望去,小白双翼如刀,羽毛紧贴,锐利的目光穿透层层枝叶,直勾勾的锁定了子的方位。
  
  
  顷刻间,小白盘旋下降,姿态优雅而致命,每一次振翅都精准地调整著飞行轨迹。
  
  
  子似乎感应到了危机迫近,突然停下了咀嚼的动作,竖起耳朵,紧张地四下张望。
  
  
  然而,海东青的俯冲速度已达到极致,空气在其尖喙与利爪前剧烈压缩,形成一道无形的冲击波。宛如一支离弦之箭,从天际直插而下,带着雷霆之势直奔子。
  
  
  地面的子终于捕捉到那抹疾掠而来的黑影,惊恐之余本能地想要逃离。
  
  
  然而,小白的狩猎天赋在此刻展现得淋漓尽致。它在最后一瞬调整角度,避过子慌乱的跳跃,利爪如钩,精准地扣住猎物的后颈。
  
  
  随即一道血箭,从子的脖颈处喷涌而出。
  
  
  “噫——”
  
  
  子凄惨的音调瞬间拔高至极限,锐利尖叫撕碎了密林的寂静。
  
  
  随着海东青的利爪越扣越紧,子的身体也被带着短暂的滞空,随即重重的被摔在了林地上,脖颈处的流出的血液,更是将林地染红了一大片。
  
  
  子的叫声逐渐变得虚弱无力,最终化为断断续续的喘息与抽泣,直至彻底归于沉寂。
  
  
  “我勒个乖乖,这…这…小白也太凶猛了吧?”
  
  
  罗大壮揉了揉眼睛,似乎不敢相信眼前的这一切。
  
  
  毕竟被小白狩猎到的子,体重上大了它好几倍。
  
  
  下一刻,小白见猎物已经不再动弹,炫耀般的朝着沈东篱飞来,利爪上甚至滴下了数滴猩红的鲜血,小白更是在他的头顶之上,盘旋了数圈,才长鸣著远去。
  
  
  罗大壮背好身后的猎枪,快步朝着他倒地不再动弹的“好兄弟”跑去。
  
  
  沈东篱检查了一下身边的物品,紧皱着眉头,慢步朝着子走去。
  
  
  野山参一般生长在以针阔叶混交林为主的半阴坡地,要求土壤疏松、富含腐殖质,湿度适宜、通风良好,年均温较低且有稳定水源,具有遮荫、避风、冷凉湿润的森林底层生态环境。
  
  
  喜水却不积水的特性,注定了附近并不适宜野山参的生长。
  
  
  按照他的估计,他们此行至少要在山中呆上两三天,而那只子的体重至少有二十公斤,将其带在路上着实是个不小的负担。
  
  
  不过倒是可以改善一下两人的伙食了。
  
  
  待到他走到子倒下的地方,罗大壮正捏著子的包子脸,左顾右盼。
  
  
  “黎子,你瞅瞅子这脸,真是有够憨的,还有它身上的肉也够健硕的,应该没有什脂肪,不知道好不好好吃。”
  
  
  罗大壮用手在子身子一通指指点点,吧唧著嘴说道,“要不咱也甭挖啥棒槌了,刘姨的麻辣兔头做的好吃,这傻子在她手上怕也是一绝。”
  
  
  “……”
  
  
  “你布兜都带啥工具了?”
  
  
  沈东黎见罗大壮一副挪不动的模样,知道这会要是不给他点甜头,怕是真就撂担子不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