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朝宗坐在靠角落的位置。
  前后左右虽然都是同班同学,但关系都很一般,谁也不会注意到谁在做什么。徐朝宗难得的在课堂之上发呆,思来想去,他拿出手机在联系人里翻了一圈,终于找到了赵柏轩这个名字,赵柏轩跟他是校友,就读燕大国际法系,两人是在一次兼职活动时认识,偶尔碰到也会聊天。
  在前世,赵柏轩能力相当出众,跟李虹君不相上下,外人戏言这两人是王不见王,但令人大跌眼镜的是,这两人后来居然成为了合伙人。两人在大学时期,虽然不是很要好的朋友,可一直都关注着对方。
  李虹君的事情,赵柏轩应该或多或少都知道一些。
  徐朝宗一颗心像是泡在气泡水里,明明已经有了令他振奋的猜测,可他还是想得到确切的答案。已经很多年没有类似激动的心情了,他深吸一口气,斟酌着编辑短信内容,郑重其事地发送:【赵柏轩,请问你认识李虹君吗?】
  那头很快地回复了消息:【?干什么?】
  徐朝宗手指飞快地打字:【那就是认识了?你能帮我个忙吗?】
  赵柏轩:【先说是什么忙,如果追她的话,那你找错人了,我从来不做这种无聊的事情。】
  徐朝宗:“……”
  他无奈地回复:【你想多了。我之前看她跟一个女生走得很近,好像是大一的学妹,想打听一下。】
  赵柏轩:【ok,等我消息。】
  徐朝宗又补充了一条消息:【你别跟李虹君说是我在打听。】
  赵柏轩:【她也不认识你,放心吧,我懂。】
  对赵柏轩的办事效率跟风格,徐朝宗是很放心的,他只是想知道,孟听雨跟李虹君是怎么认识的。如果是李虹君主动跟孟听雨结识,那自然是他异想天开,可如果是孟听雨主动跟李虹君认识呢?光是想想这个可能性,徐朝宗便忍不住屏住呼吸。
  下课后,徐朝宗并没有像往常一样去图书馆或者回宿舍。
  重生以来,他也没有很轻松,尽管没有多个项目同时运转的高压节奏,可他习惯了不浪费一分一秒,只恨不得尽量缩短一半时间达到原来的事业成就。今天他脑子里什么都没想,一路步伐或犹豫或迟疑来到了学校附近的步行街,原本以为那些无聊的话语没有听进去,可当他来到格子铺时才发现,盛韬说的关于孟听雨的每一件事每一句话,都钻进了他的耳朵里。
  有几个女生在店里一边逛一边聊天。
  其中一个女生注意到了站在门口的徐朝宗,悄悄地用手肘撞了一下同伴,压低了声音兴奋说道:“好有味道的一个帅哥哎!”
  另一个女生假装不经意地一瞥,同样也面露喜色,“今天运气好好,居然碰到了帅哥。你上还是我上?”
  真到了要搭讪的这一环节。
  刚才还在嗷嗷叫的女生们直接怂了,变得非常谦让。
  “我今天没化妆,算了,这机会忍痛让给你。”
  “……可我最近沉迷游戏,也没时间谈恋爱……”
  在她们还在你推过来我婉拒时,徐朝宗定了定神色,走进了这家格子铺,随意扫视一圈,视线定格在了其中一个格子上,他迟疑着,最后还是走了过去,探出手,手在半空中停留了几秒钟,终于拿起了其中一个手工发卡攥在手心。
  女生们窃窃私语——
  “得了,咱们也别搞孔融让梨这一套了,没看出来嘛,这帅哥名草有主。”
  “绝对,肯定是给女朋友买发卡的。”
  这家店这么多格子,他一眼就能认出哪一个是她的,哪些出自她手。
  她很喜欢做手工,也会废物利用,将那些本该扔掉的东西变成宝贝。前世他第一次正式参加一个饭局跟人谈合同,他们两个人几乎走遍了燕市所有的西装店才买到合适的,她后来在网上查找资料,才发现他们忘记了很重要的饰品——领带夹。领带夹的价格不一,便宜的几十块就能买到,贵的……也不是他们能买的,那时候他也有了一定的经济能力,可也不可能花掉积蓄的多少去置办一套行装。
  正在他准备退而求其次,买一个价格适中的领带夹时,她制止了他,一脸得意,抱着他的脖子,眼睛明亮地说:“徐朝宗,你上辈子拯救了银河系才能碰到我你知不知道?领带夹你就交给我吧,我一定送你独一无二的。”
  接下来,她每天到处淘原材料,努力研究领带夹,有时候忙到很晚很晚,在他参加饭局前几天,她终于做了一个领带夹。
  样式很别致,用的材料也是很好的,别在领带上,相得益彰。
  她的手指却划出了几道口子。
  徐朝宗更愿意用“识于微时”来形容他跟孟听雨。
  因此,他比谁都清楚,即便他重生几百次,即便在几百个时空里有那么多孟听雨,他真正喜欢过的也只有那一个“识于微时”的她。他们一起走过十八年,他人生中每一个重要的节点,她都有参与,因此后来他成为了别人口中的徐总后,有很多应酬场上认识的人都暗示或者明示,他可以享受成功带来的一切资源,包括性。
  因为大部分成功男人都这样做了,或者正在这样做。
  对此他嗤之以鼻,只觉这等所作所为实在是俗不可耐。
  他大部分心思都被工作事业占据,留下的那一部分,他只愿给她。
  当她离开他时,他也从来没想过要将这一部分腾出留给另一个女人,他只会全部收回。
  正在徐朝宗愣神时,他的手机接连振动了几下。
  他摊开手,眼眸低垂,默默地将那个发卡又放回了原地,这才从口袋里摸出手机,摁亮一看,是赵柏轩发来的消息——
  【我跟李虹君打听了,的确是大一的学妹,新闻传播学院的,不过人家已经有男朋友了。】
  徐朝宗知道赵柏轩的性子,他回复了几个字:【她们怎么认识的?】
  赵柏轩:【……】
  赵柏轩:【都说了那学妹有男朋友了。你还问这个做什么?】
  赵柏轩:【好吧,好像是学妹找她帮忙把关跟合同有关的什么事,之前李虹君找我借书时提过几句,我们两个人还讨论过。重要的事情再说一遍,学妹有男朋友。】
  徐朝宗:【嗯。】
  他收好手机,重新低头审视那格子里的手工发卡,露出一个意味不明的表情。
  原来如此。
  没有什么蝴蝶效应。只要冷静下来好好思索一遍,便能轻而易举地找到真相所在。是他太自大了,自大到以为这种奇遇只有他碰到,却没想到,在重生前,先出车祸陷入昏迷的人,其实是她。
  那天本该出现在姑妈家与他的初次见面,变成了她跟盛韬的初遇,并不是重生带来的节点偏差,而是她故意为之。
  如果一切都是真的,那他当时的犹豫不定、踌躇不前,真是个天大的笑话。
  *
  演唱会是周六晚上八点开始。
  一月下旬算得上是整个冬天最冷的时候,但寒冷也抵挡不了粉丝们的热情。盛韬不愿意将时间花在堵车上,双休日地铁挤得要命,既然要给孟听雨一个完美的约会,那么自然事事都要安排妥当,中午时分他们在食堂吃过饭后,盛韬就带着孟听雨坐上了去体育馆的计程车。
  坐在车上,他反而红着脸解释道:“我是听别的粉丝说的,最好提前去体育馆。现在天气又太冷,我们也不能在体育馆门口傻等,怕你被冻到,我在体育馆附近的一家酒店订了房间。”
  计程车的广播里也在说这场演唱会。
  主播很幽默地说,比春运抢票还要难,简直一票难求。
  这种背景音之下,孟听雨看向盛韬,可能也只能在这个年纪的大男生脸上看到类似害羞的神情了。她冲他抿唇一笑,反握住他的手,轻声道:“那太好了。谢谢你。”
  也只有她这个年纪的人才知道,这样一个为了约会如此精心准备的人在快餐时代越来越珍贵。
  盛韬也担心孟听雨会误会,光是要不要订房间这一件小事他都纠结了好久,但最后看着越来越低的温度,他还是咬牙订了,就算被她误会也没关系,他不希望看一场演唱会而让她感冒。他们应该舒舒服服的呆在有暖气的房间,等到快八点的时候,再手牵着手不慌不忙的前往体育馆,这样才是完美的开始。
  孟听雨依偎在盛韬怀里,两人都穿着厚厚的羽绒服。她将手放在他的手掌内,两人看向车窗外的风景,心情都很轻快。
  等到了酒店,盛韬耳根微红的从口袋拿出钱包,将自己的身份证递给前台。
  尽量不让孟听雨误会,他订的是标准间。
  ……很奇怪,明明也没有那个心思,但牵着孟听雨的手进了电梯时,盛韬的心跳剧烈,仿佛要冲破胸膛。两人来到房间所在的楼层,很快地刷卡进了房间,体育馆比较偏僻,这附近也没有很豪华的酒店,盛韬订的已经是离体育馆最近的最好酒店,但设施还是有些陈旧,开了暖气后有一股味道。
  盛韬是越紧张话就越多的性子,他开始忙碌起来,又是调节空调温度,又是开房间的射灯,“这酒店有些旧了,不过我们也不是在这里过夜……”
  这话一出,盛韬顿住。
  他懊恼极了!
  怎么会说这种话!
  这话一定会让人误会吧??
  “我是说,”盛韬极力解释,“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
  他磕磕巴巴的。
  孟听雨将书包放在一边的椅子上,走过去,牵着他的手,垫脚在他的脸颊上亲了一下,“我知道我知道,气氛已经很尴尬了我懂,勤劳的小蜜蜂,你暂时休息一下,我们看下电视怎么样?”
  盛韬完全傻了,跟木头一样,任由她牵着,在床边坐下。
  孟听雨这才找到遥控器,开了电视机。
  房间里变得嘈杂起来,盛韬坐在床沿边,她是背对着他站着调电视台,他没能忍住,探出手,抱着她的腰往后一带。
  孟听雨被他逗笑,转过身来。
  他干脆收紧了手,脑袋也挨了过去,孟听雨低头看着他毛绒绒的脑袋,伸手摸了一把,“怎么了?”
  盛韬稍稍使力。
  她干脆顺势侧身坐在他腿上,双手搭在他的肩膀上。
  可能是被环境影响了,盛韬难得的大胆一回,盯着她的眼睛几秒后,覆上她的嘴唇,孟听雨倒也不惊讶,盛韬在恋爱中再怎么守规矩,他毕竟也是血气方刚的少年,她闭上眼睛,沉浸在这个毫无章法也急切的深吻中。
  就在彼此都快喘不过气来时,他放开了她。
  身体感觉很热。
  他窘迫又尴尬。
  孟听雨不敢挪动,任由盛韬埋在她脖颈处逐渐平静气息。
  盛韬以为自己会平静的,可抱着她,闻着她的气息,反而愈演愈烈。他只能起身,有些刻意地弯腰,眼神也飘忽起来,“你饿不饿?我出去买点吃的吧?”
  孟听雨的脸也红扑扑的,她垂着头,也轻轻地嗯了一声,只当自己没感觉到他刚才的变化。
  盛韬赶忙拿起钱包离开了房间。
  一出门他飞快地走到电梯口,摁了按键,紧接着靠着墙大口大口的喘息。
  他如果再待下去,肯定要出洋相。
  ……
  这酒店一共两部电梯。
  盛韬刚进电梯、门合上,另一部电梯门开了。
  徐朝宗穿着黑色羽绒服,一脸肃然从里走出来。他目光冷厉地看向这长长的铺着地毯的走廊。
  虽然以盛韬的性子应该不会大胆到这种程度,但徐朝宗还是介意,非常介意,他逼着自己冷静下来,却在拨出电话的那一刻,还是咬紧了牙关。
  房间里的孟听雨也在平静呼吸。
  她刚起身要去拿房间的矿泉水时,手机响了起来,低头一瞥,是徐朝宗的来电,她皱了下眉头,这人怎么回事,不是说好了不会再打扰她的吗?怎么又打电话来?
  她直接摁了拒接。
  反正元旦那天发生的事情足够她跟这个人名正言顺的一辈子不来往了。
  徐朝宗在听到电话那头机械的提示音后,深吸一口气,他再接再厉,继续拨。
  接下来两个人跟展开了拉锯战一般,一打一挂来回几次,孟听雨被他烦得不行,倒是想看看这人还想玩什么花样,接通了电话,语气也很不耐,“有什么事,烦不烦!”
  徐朝宗心气郁结,“我今天只想证实一件事。”
  没等孟听雨说话,他又冷冰冰地说,“现在我就在这家酒店,我不管盛韬在哪,总之我现在要见你,你开门出来。”
  孟听雨语气也冷硬地,“到一边发病去,少来找我。”
  “你不开门也好。”徐朝宗的语气里有几分无奈的倦怠,但下一秒他放慢了语调,“那我就一间一间的敲门。直到敲开你的门为止。”
  “你发什么疯?!”
  孟听雨眉宇间也染上了怒气。
  她走到门口,大力拉开了房门,倚靠在门边。
  长廊的光线很是昏暗,但这片阴影中,她也能看到尽头处有人大步走来,徐朝宗满身沉甸甸的低气压,两人对视,一个压抑一个漠然,他越来越近,近到她可以清晰地看到他冷峻沉郁的面容、他幽深的眼眸,这一刻仿佛有什么撕碎了他的骄傲自负,令他此时此刻看起来宛如困兽。
  两人在一起这么多年。
  只是一个对视,孟听雨便什么都看明白了。
  他发现了。比她预料得要早一点点。
  她懒散地靠着门,垂眼,拿开手机,利索地挂了电话。
  他发现或者没发现,对她而言都没所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