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阁趣文网 > 修真小说 > 诡仙 > 第20章进城
  李锋将牛妖残骸拖进隐蔽的山坳,又把高峰唤过来,让它守在坳口充当保安。
  月光照在山坳里,满地碎肉白骨,散发出血腥气和淡淡的妖气。
  这些边角料,被猎妖三人组当成垃圾,在李锋眼里却是一锅美味灵汤。
  他从脖子上取下小鼎,注入灵力。
  青铜鼎在他掌心震颤,迎风暴涨,眨眼恢复半人高的原状,三足插进泥土。
  鼎身铭文在月光下泛着幽幽青光,宛若会呼吸。
  李锋把牛头骨,脊椎骨,碎肉内脏全丢进鼎里,又从山涧里打来清水灌满,盖上鼎盖。
  他在三只鼎足下方堆起干柴,火石一擦。
  橘红色的火焰,便舔舐着鼎足底部的凹槽燃起。
  不多时,鼎腹里就传出咕嘟咕嘟沸腾声,鼎盖缝隙里喷出乳白色的水汽。
  这次的灵气,远没有煮牛头浓烈。
  毕竟只是些边角料。
  骨头里的骨髓,和碎肉里的残存妖气加在一起,撑死能煮出一锅淡汤。
  但李锋不嫌弃。
  蚊子腿也是肉,骨头汤也是汤。
  等过约莫半个时辰,鼎里的汤汁变成奶白色,表面飘着薄薄金色油脂。
  骨头里的骨髓被煮化,融进汤里,碎肉也煮得稀烂,整锅汤散发着香气。
  化作一缕青烟直入云霄,似焚香敬天。
  李锋端起木碗舀起一碗,吹开热气,仰头灌下去。
  汤汁入口醇厚,暖流顺着喉咙涌入丹田,丹田里的气旋转速骤然加快。
  灵根向丹田更深处扎半寸,但距离九寸灵根还差着一点火候。
  “到底是边角料,劲道不够。”
  李锋也不气馁,把鼎里的骨头捞出来敲开,露出里面白花花的骨髓。
  这些骨髓才是真正的好东西。
  骨头里的骨髓,可都蕴含着牛妖残存的妖力精华。
  他用筷子把骨髓捅出来,和着汤汁一起咽下去。
  骨髓入口即化,比汤汁浓稠十倍,灵力像小蛇在经脉里游窜。
  吃完所有骨髓,引发丹田里的气旋质变,暴涨一倍。
  九寸灵根,成了!
  李锋睁开眼睛,低头看着自己的双手。
  皮肤表面又渗出一层薄薄的黑色杂质,这是灵根突破时,再次排出的杂质。
  九寸灵根,距离十寸圆满只差最后一步。
  按照破书上的说法,十寸灵根是修士根基的巨大分水岭。
  其实灵根不论几寸,都可以修行。
  但灵根天赋越强,则根基越牢固。
  今后修行越顺利,修行之道更远。
  至于灵根十寸后,如何突破下一步。
  书上的字迹太过模糊,他暂时还看不清楚。
  李锋收拾好鼎和碗,在溪边洗干净脸上的污渍,又把高峰叫到身边。
  他从怀里掏出油布袋,袋子里紫色的妖魂残片还温温热热的,散发着微弱的紫光。
  这东西李锋打算留着卖钱。
  妖魂残片,应该是牛妖身上最值钱之物。
  青岩城里,肯定有收这种东西的铺子。
  他正盘算着进城之后怎么出手,身后忽然传来一阵低沉的呜呜声。
  李锋回头一看,高峰不知道什么时候凑到他身后。
  铁面具下幽绿色的眼眶,直勾勾盯着他手里妖魂残片。
  它的喉咙里发出沉闷的呜咽,像饿极的狗闻到肉香。
  “你想吃这个?”
  李锋伸出手,尝试跟它沟通。
  高峰不会说话,但它凑过来的脑袋已说明一切。
  铁甲尸的躯壳里封印着百年怨魂,怨魂对妖魂这种纯粹的灵体,有本能吞噬欲望。
  妖魂残片对李锋来说,只是能卖钱的材料,对高峰来说却是能直接提升实力的补品。
  李锋犹豫一下,还是把妖魂残片递过去:“行吧,你若吃它有好处,那就吃吧。”
  高峰伸出青灰色的巨掌,小心翼翼接过紫色光团,像是怕捏碎自己下的蛋一样。
  它把妖魂残片凑到嘴洞前,用力一吸。
  紫色光团化作一缕紫烟,被高峰吸入嘴洞里。
  铁面具下的幽绿色光芒暴涨,亮得刺眼。
  一股阴冷强大的妖气,从高峰鼻孔扑出,竟在山坳里掀起一阵狂风。
  李锋被这股气浪推得后退两步,心头暗惊。
  好强的妖气!
  高峰体型飞速膨胀。
  原本七尺高的身躯,又拔高三寸,肩宽也增加半尺。
  浑身上下的铁甲,被撑得紧绷绷,甲片之间缝隙里渗出淡淡的紫光。
  它的指尖长出三寸青黑色利爪,爪尖泛着幽绿色光芒。
  铁面具上方,原本光秃秃的脑门上,居然冒出两个小小的凸起,像是有什么东西,要从颅骨里长出来。
  头角峥嵘?
  不对,应该是牛角。
  高峰吞掉妖魂残片之后,竟长出牛妖的特征。
  它体内怨魂和妖魂残片融合,产生某种特殊异变。
  怨魂本身是纯粹阴煞之物,妖魂残片则是妖兽的本源之力。
  两者结合之后,高峰的实力直接突破到十寸灵根水平。
  十寸灵根实力,比李锋这个主人还高。
  高峰低下头,幽绿色的眼眶里多淡淡的紫光。
  它单膝跪地,向李锋低下头颅,姿态和之前一样恭顺。
  但李锋能感觉到,高峰实力有些恐怖。
  十寸灵根的炼尸,即便是面对化形初期的妖兽,也能正面硬刚。
  “起来吧。”
  高峰站起身,默默退到他身后。
  李锋看着高峰头顶两个微微凸起的角包,心念一动。
  这家伙若是继续吞妖魂,或许会长出牛角。
  到时候该叫它什么。
  牛甲尸?铁牛尸?
  名字以后再想,现在要紧的是进城去。
  青岩城距离这片山区,大约有两百里路。
  李锋带着高峰走整整五天,一路翻山越岭,避开官道走小路,遇到村庄就绕过去。
  高峰的体型太扎眼,九尺铁甲巨人走在路上,不把人吓跑才怪。
  第五天傍晚,李锋终于看到青岩城的城墙。
  夕阳西下,残阳如血。
  青岩城的城墙,用暗青色的巨石垒砌而成,高达五丈,城墙上每隔十步就有一座箭楼,箭楼里隐约能看到巡逻的兵士。
  城墙表面布满刀劈斧砍的痕迹,和暗红色的陈年血渍,不知道什么东西留下的。
  城门口排着长长的队伍,有挑着担子的商贩,有推着独轮车的农夫,还有几个穿着短打的江湖人。
  城门两侧站着两排兵士,手持长戟,腰间挎刀,正挨个检查入城的人。
  李锋没有立刻进城。
  他绕到城外的山林里,找个隐蔽的山洞,把高峰安置在里面。
  “你在这里等我,不要乱跑,不要吃人,也不要被吃。”
  高峰默默点头,幽绿色的眼眶在黑暗中一闪一闪的,有点像机器人接受信号。
  李锋又运起敛息术,将体内的灵力波动,压制到三寸灵根的水平。
  九寸灵根的气势太过扎眼,特别是他这么年轻。
  在鱼龙混杂的城池里,暴露实力只会招来不必要的麻烦。
  三寸灵根不高不低,刚好够自保,又不会引起注意。
  他又把身上的旧衣裳整理一下,拍掉灰尘和草屑,把头发用麻绳扎成一个髻,看起来就像是一个普通的乡下少年,进城投奔亲戚的那种。
  一切准备妥当之后,李锋趁着天色还没完全黑下来,快步朝城门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