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云水苗寨1诡异的关键
从看守所出来,二人来到张富强口中窥世法会的聚点——崇阳山。
但如他所说,这地方已经人去楼空了。
迟予知道:“每次都晚一步啊。”
庄辰岚道:“来都来了,在这里搜搜。”
话音刚落,她就看到远处的树林里有什么东西闪了一下,走过去一看,那是一个黑色双肩包,一半都埋在了泥里。
她小心地把书包挖出来,只见上面布满了牙印,像是野兽撕扯得痕迹,背带这边还有一个装饰用的小锁,庄辰岚不禁感叹道:“哇哦,还是爱马仕呢。”
迟予知道:“什么马?”
“没什么。”
庄辰岚把它捡起来,发现它竟意外的有些重量,由于herbag系列复杂的开关包设计,里面的资料竟都还完整的保存着,有一台笔记本电脑,还有数张稿纸,看上面的笔迹,竟跟李春华的十分相似。
庄辰岚一惊,连忙拿出李春华留在病房里的那张纸条对比——没错了,这就是她的笔迹!
“没想到李春华早我们这么久查到了这里。”
书包里的笔记本电脑不知道是没电了还是坏了,暂时打不开。
剩下的手稿上一共四张,上面密密麻麻写着文字。
庄辰岚把它们递给迟予知,又把书包倒过来抖了抖,砰的一声,一个黑灰色浮雕砸到了地上。
她捡起来一看,只见浮雕为长方形,上面刻着一个巨大的眼球,其周围被絮状和雾状的物质环状,乍一看就让人感到不适与不安。
庄辰岚和迟予知心头都莫名浮起一股恶心感,但还是把浮雕凑得更近些——包裹在眼球周围的那些物质更像一团团血肉,血管与纤维隐隐连接,仿佛是那个巨大眼球的一部分。
浮雕的刻画极为细致,仿佛出自雕塑大师之手,只看它都能想象眼球移动时血肉摩擦的粘稠声。
庄辰岚问:“你见过这东西吗?”
迟予知道:“我怎么可能见过这么恶心的东西啊?”
如他所说,这个浮雕上的生物确实诡异到不像本世所有,因此她道:“会不会是狭间里的生物?”
“有这个可能,但目前最好还是不要牵扯狭间把问题复杂化,单是本世界就够乱了。”
庄辰岚点点头,把浮雕扔回包里,开始研究那些手稿。
手稿看样子被雨淋过,上面的一些字迹都晕开了,庄辰岚觉得那个电脑多半也是凶多吉少。
手稿上的语句混乱,用词随意,有时让人摸不清头脑,两人在一起拼凑了半天,好不容易理清了上面的内容。
第一张手稿中,李春华记录了浮雕的故事:
“我在睡梦中看到了这个巨大的怪物,只一眼,只那一瞬间,我就感到一股巨大的恐惧,然而‘恐惧’这个词语是局限的,我无法找到任何一个词语准确形容我当时那种痛苦的感受。
那时,我脑中仿佛一片空白,却仿佛无比充盈,我只觉得想要呕吐,想要冲破什么,想要毁灭什么。
我在梦中歇斯底里的呼喊,用手紧拽自己的头发,把头皮都扯了下来,醒来后,我发现自己双手血淋淋的,手里抓着这只浮雕。
几天前,我在自己的家里装了监控,查阅录像,我发现自己晚上竟然没有睡觉,而是一直在雕刻这个东西,就算刻刀伤到了自己的手指也没有在意,仿佛感受不到疼痛一般。
为了保障自己的安全,我主动去了精神卫生院。”
第二张手稿中,李春华记录了一个生活在西南地区的少数民族——兀中族。
“兀中族信奉一个名叫伊尔的蛇首人身的神,在兀中族的神话传说中,是伊尔创造了不同种族的人类,而兀中族是其最先创造出来的,也是最完美的作品。
伊尔的故事与汉族女娲造人的神话极其相似,只不过是“人首蛇身”与“蛇首人身”的区别。
此外,根据我的调查,兀中族极有可能就是史前神话传说中那个热衷活人祭祀的恐怖食人族——虺族。
而在三轮山发现的山洞遗址,极有可能就是虺族进行活人祭祀的场所,能为虺族的真正存在提供有力证据。”
李春华的论证证据十分充分,她将遗址中发现的文字与兀中族以及传说中虺族的传统装饰花纹与民族文字一一对比,结果竟高度相似。
但奇怪的是,在通篇论证的最后,李春华坚信虺族被他们的神所欺骗了,她要启程前往虺族的后裔——兀中族的聚集地拯救他们。
第三张手稿没有一个统一的主题,内容多且杂,而且充满了对神明的亵渎与鄙视,好像李春华发病最严重的时期所写。
她写到,无论是神佛菩萨,还是上帝安拉,其本质都是人类意识的产物,神因为人而存在,即晚于人类存在,换句话说,她说人类其实是神明的母亲,而圣经以及所有佛道典籍所记录的故事,完全都是虚构的谎言,跟戏曲小说没什么区别。
但她特意列出,兀中族的伊尔,汉族的女娲,不属于她所批判的这些神明,但并未说出原因。
此外,她还研究了战国时期的墨子,并坚信墨家学派重视科学与技艺的学说才是虺族精神的传承。
最后,她还研究了古今中外所有典籍中所记载的那场史前大洪水,并多次追问大洪水的原因,但并没有写出她的看法。
第四张手稿最为正常,但在李春华这里,越正常就意味着越不正常。
第四张手稿梳理了罗浮真君的发展历史,这份发展历史跟主流学说一致,没有什么猜想与假说。
但奇怪的是,按照李春华的逻辑,罗浮真君应当属于她在第三张手稿中提到的那些她不屑一顾的神,为什么要把罗浮单独梳理一遍?
此外,她还摘抄了《庄子》中的许多语句,并在最后打上了一个大大的问号。
迟予知扔下一张手稿:“看的我眼睛都花了,这写的乱七八糟的,你还要我梳理,精神病的话有什么好梳理的,真梳理通了我不就成精神病了。”
庄辰岚拿着第二张手稿:“李春华极有可能去了兀中族所在的地方,她一定知道什么,而且比我们知道的更多。”
她在网上搜索“兀中族”,所有搜索结果都显示,金门县云水村是他们目前最大的聚集区。
金门县隐藏在西南蜿蜒的大山中,其地势之复杂连缩地千里符都失灵了,他们没有直接传送到云水村,而是来到一个陌生的县城。
庄辰岚看了看手机定位,这里是金门县,云水村应该就在不远。
两人来到附近一个餐馆,准备问问路,顺带吃个饭。
迟予知拦住上菜的服务员:“小二,云水村怎么走?”
服务员道:“你叫我什么?”
庄辰岚道:“他年纪大了,你别跟他计较,小姐姐,请问云水村怎么走?”
服务员放下两碗面:“我也不知道,我不是本地人,我去帮你问问老板。”
“好,谢谢。”
庄辰岚拧开可乐:“都这么久了,你还没改掉这些口癖?”
迟予知嗦了一口面条:“有什么好改的,能听懂就行呗。”
就在这时,庄辰岚看到门口一个熟悉的背影——全身黑色,叮铃哐啷带着饰品,仿佛身上开了一家五金店。
她急忙把刚喝的可乐咽下,喊道:“程天玑!”
听见有人叫自己名字,程天玑扭过头来,看见是她,也惊喜道:“辰岚姐!”
他连忙跑过来,拉开庄辰岚旁边一个凳子:“好巧啊,又遇见了。”
庄辰岚道:“你怎么在这儿?”
“金门县少数民族很多,我来这里考察民俗。”
他看见对面的迟予知,脱口而出:“我去,哥们儿,你这发色太潮了,白而不假,银而不暗,哪染的?什么色号?推荐一下。”
迟予知翻了个白眼:“我这是天生的。”
“我去,哥们儿,你还打舌钉啊,哪个牌子的?”程天玑给他展示自己的唇钉和眉钉,“我一直想打个舌钉来着,但就是怕痛,你打的时候疼不疼?”
程天玑显然把他也当成了亚文化爱好者:“这个黑眼圈是你特地画的吗?脸是不是画的太白了?哦,你应该比较喜欢哥特那种吧,我还是比较喜欢朋克一点…...”
迟予知像看傻子一样看他。
庄辰岚道:“其实我从第一次见你就想说了,你看着不像研究民俗的,像玩乐队的。”
程天玑道:“辰岚姐,你这就刻板印象了。”
“你自己来的?”
“那当然不是,我在网上认识了一个很厉害的网友,我们一起来的。”
他朝门口看了看:“来了!”
说完又招招手:“虞老师!这里这里!”
庄辰岚转头一看,只见门口走来一个女孩。
她不高不矮,走路吊儿郎当,讲话语气也十分轻佻:
“哟,小程,遇见熟人了?”
女孩直接坐到迟予知旁边,四个人正好把一张桌子坐满。
待看清她脸的瞬间,庄辰岚突然有一种强烈的熟悉感:
“我好像在哪见过你。”
女孩愣了一下,随后咧嘴一笑,露出一排尖尖的鲨鱼牙:
“你这搭讪也太老套了。”
她瞥了一眼旁边嗦面的迟予知,突然双眼发亮,猛地拽过他脖子上的朝珠:
“血珀主珠,珊瑚佛头,一品朝珠,好东西啊。”
迟予知冷不防被她一拽,半截面条还没嗦进去,带出的面汤撒到了衣襟上。
他强忍住把她的头按在面汤里的冲动,把朝珠抢回去:“一个两个都脑子有坑啊!”
女孩也不恼:“不过并非真品,可惜了。”
程天玑道:“虞老师,你连这个都知道?”
“哈哈,小菜一碟。”
庄辰岚道:“你是?”
“哦,忘了自我介绍了,”女孩咳了一声,“我叫虞乐,虞姬的虞,乐不思蜀的乐,大学民俗专业刚毕业,目前是个无业游民。”
她看向庄辰岚:“刚才小程叫你辰岚是吧?你姓什么?”
“庄。”
虞乐眼睛微微睁大,不知是震惊还是欣喜,她看向庄辰岚,声音都有些许变调:“你是南华村的?”
“你怎么知道?”
“都说了,我是民俗专业啊。”
她看向迟予知:“你也是南华的?”
迟予知正拄着脑袋,拿着牙签剔牙:“什么穷乡僻壤。”
“那你尊姓大名?”
“无可奉告。”
这回答着实有些生硬,餐桌气氛一时有些尴尬。
程天玑拿过一张菜单解围:“虞老师,你要吃饺子吗?贡菜虾仁的饺子,是他们店的招牌。”
“不要!”虞乐突然露出嫌弃的表情:“我最讨厌吃饺子了!”
程天玑没想到会被拒绝:“唉?为什么?”
“吃腻了。”虞乐用手拄着下巴,“小时候一过节就吃饺子,家里人不会煮,饺子全烂在锅里,盛出来黏糊糊的,皮跟馅儿混在一起,还要被逼吃下去。”
“有这事儿?”迟予知道,“饺子不都五个五个地煮吗?”
庄辰岚道:“嗦你的面吧。”
“我吃完了,你再请我一碗?”
虞乐用手抵着嘴巴,看看那串朝珠,又看看迟予知,笑道:“你知道迟君行吗?”
听到这个名字,迟予知身体一顿,气场顿时冷了下来,然而下一秒,他就恢复成原来的样子,只是依旧盯着虞乐,笑得咬牙切齿:
“知道啊,怎么了?”
作者有话说: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