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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2章
  苏晚柠站起来,走到窗前,拉开窗帘。城市的夜晚灯火通明,万家灯火在她眼前铺展开来,像一片发光的海。她不知道余砚的家在哪个方向,不知道他此刻在做什么,不知道他是不是也在某个窗口看着同一片夜空。
  但她知道一件事。
  明天她要去见他。不是等他来,是她去。去告诉他,她不管什么十一年了,不管什么想不想得起来了,不管什么节奏不节奏。她只知道,这个世界上有一个人等了她十一年,而她不想让他再等了。
  苏晚柠拿起手机,打开和余砚的对话框。她打了三个字,发出去之后,把手机放在窗台上,看着远处那座城市最高的建筑顶端闪烁的红色灯光,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明天见。”
  余砚的回复几乎是瞬时的。
  “砚:明天见。”
  苏晚柠看着这三个字,笑了。她忽然想起第一次见面时他说“我路过你两次了”时的表情,想起他说
  “别怕,我不是在跟踪你”
  时那个短暂的停顿,想起他说“你以前叫我阿砚”时声音里的颤抖。原来所有的线索从一开始就摆在那里了,只是她太笨,没有看懂。
  不,不是她太笨。是他太会藏了。他把所有的深情都藏在平淡的语气里,把所有的等待都藏在随意的姿态里,把所有的想念都藏在那句“每天都在路过”里。他藏得太好了,好到她自己都在想,这样的人,她怎么配?
  但余砚说,是她让他觉得活着还有意思。
  那她就要活得好好的,活得长长久久的,活成他等了十一年值得的样子。
  苏晚柠把手机贴在胸口,闭上眼睛。窗外有风吹进来,带着雨后清新的、湿润的、夹杂着泥土和青草气息的空气。那些气味像一只手,牵着她往记忆的更深处走。她看到了更多的东西——不是碎片了,是连续的、流动的、像电影一样的画面。她看到了十七岁的余砚从六楼走下来,站在她家门口,把手里提着的中药递给她,什么都不说,转身就走。
  她看到自己在后面喊他:
  “余砚,你等一下!”
  他停下来,没有回头。
  她跑上去,把一枚铜钱塞进他手里。
  “这个给你。保佑你平平安安的。”
  余砚低头看着手里的铜钱,看了很久。然后他擡起头,月光照在他的脸上,十七岁的脸上,那双很深很沉的眼睛里有一种她那时候看不懂、但现在终于懂了的东西。
  那是一个溺水的人抓住浮木时的眼神。
  不是爱情。是救赎。
  苏晚柠睁开眼,泪水已经模糊了所有的视线。她终于知道了那个加密文件夹里装的是什么了。不是爱情故事,不是青梅竹马,不是两小无猜。是一个人在最黑暗的时候,被另一个人的存在无意中点亮的故事。她什么都没做,她只是活着,她只是每天爬五楼回家,只是在楼道里背书,只是炒菜的时候唱歌。只是这些,就够一个少年多撑一天,再撑一天,撑到天亮。
  她现在要做的,不是想起来,不是还给他什么,不是弥补那十一年的空白。她要做的,是继续活着,好好活着,活得有声有色、热气腾腾的,像十一年前一样,让那个在黑暗里的人听到她的脚步声,知道她还在,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人没有放弃。
  苏晚柠在黑暗中站了很久。她拿起手机看了一眼时间,凌晨一点十七分。和余砚那天发消息的时间一样。
  她没有问他为什么那天是这个时间。但她忽然知道答案了。
  因为十一年前,她每天都是这个时间才到家。
  凌晨一点十七分。他听到她的脚步声从一楼响起,越来越近,越来越近,经过二楼,经过三楼,经过四楼,到了五楼,钥匙声响起来,门开了,又关了。然后他才会躺回床上,闭上眼睛,等待第二天的到来,等待下一个凌晨一点十七分。
  苏晚柠把手机贴在胸口,在黑暗中无声地说了一句话。没有声音,只有口型。
  “余砚,我回来了。”
  第二天苏晚柠迟到了。不是因为她睡过了头——事实上她几乎没睡,在天快亮的时候才迷迷糊糊地合了一会儿眼,梦里全是城西那栋老居民楼的楼梯,她在一级一级地往上爬,怎么都爬不到尽头。醒来的时候浑身是汗,心跳快得像跑了八百米,但她的嘴角是弯的,因为她记得梦的最后一帧——六楼的门口,站着一个穿白色t恤的少年。
  她迟到的真正原因是她在衣柜前站了二十分钟。这二十分钟里她换了四套衣服,每一套都在镜子前反复审视,最后穿回了第一套:一件白色的棉质连衣裙,外面罩一件薄款的雾蓝色开衫,头发散着,别了一只珍珠发夹。她对着镜子看了三秒钟,想起自己曾经问过余砚喜欢什么颜色,他说“你穿什么都好看”,她当时觉得这个回答很敷衍,现在回想起来,觉得敷衍的人其实是她自己——因为他说那句话的时候,耳朵是红的。
  到了公司,小周已经帮她泡好了咖啡,放在桌面上,杯垫下面压着一张便签纸,上面画了一个大大的笑脸。苏晚柠拉开椅子坐下,端起咖啡喝了一口,温度刚好,不烫不凉。
  “你昨晚没睡好?”
  小周从隔板后面探出头来,手里拿着一支笔,在指间转来转去,
  “眼袋都快掉到下巴了。”
  苏晚柠下意识摸了摸眼下:
  “很明显吗?”
  “像被谁打了一拳,”
  小周歪着头看了她一会儿,忽然眯起眼睛,
  “但你今天的气色很奇怪——眼袋很重,但眼睛很亮;脸色很白,但嘴唇很红。姐,你这种状态,我上次见是你在上一个项目庆功宴上喝多了,拉着人家甲方的项目经理说了一堆有的没的——你昨晚是不是也喝酒了?”
  “没喝酒,”
  苏晚柠把便签纸翻过来,在上面写了一个“砚”字,又飞快地划掉了,
  “就是没睡好。”
  小周的目光落在那个被划掉的“砚”字上,嘴角慢慢地、意味深长地弯了起来。她没有追问,只是把转笔的姿势换成了托腮,用一种“我什么都懂但我不说”的表情看着苏晚柠,看了大概五秒钟,然后缩回了隔板后面。苏晚柠听到她在隔板后面哼起了歌,旋律很耳熟,想了半天才想起来,是那首老歌——《我等到花儿也谢了》。她差点把咖啡泼到小周脸上。
  上午的工作效率几乎为零。苏晚柠对着电脑屏幕,手指放在键盘上,但她的脑子不在方案上。她在想余砚昨晚说的那句话——
  “因为这里,我终于碰到了。”
  她在想他的指尖点在她额头上的触感,干燥的,温热的,带着薄茧的粗糙感,像一张砂纸,轻轻打磨着她心脏表面的那层锈迹。她在想他穿着那件印着胖猫的t恤坐在她家沙发上的样子,头发湿漉漉的,水滴顺着发梢往下淌,那只被撑得变形的胖猫张牙舞爪地趴在他胸口,上面写着“别烦我”。别烦我。他在她身边的时候,明明一点都不烦,反而安静得不像话。但他说“别烦我”,是不是在跟自己说?别烦她,别靠太近,别吓到她。
  苏晚柠把脸埋进手掌里,发出一声闷闷的叹息。
  中午吃饭的时候,她去了a座12楼。不是去找余砚——她给自己找了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还一份文件。其实根本没有什么文件要还,她只是想去那条走廊走一走,站在那面她曾经放过伞的墙前面,闭上眼睛感受一下那个位置的风。她说不清楚自己为什么要做这种事,但如果小周在场,一定会告诉她:这叫“睹物思人”,是一种病,病入膏肓的那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