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阁趣文网 > 轻文小说 > 掏空家底去随军,糙汉军官夜夜宠 > 第149章傅斯宇争宠
  第149章傅斯宇争宠
  沈知夏都有些佩服傅斯宇的脑回路了,她都怀疑是不是因为受伤躺在床上,啥也做不了,才让他胡思乱想。
  没好气的拍了傅斯宇一下,她起身拿起暖气片上的水壶去开水房清洗。
  回来的时候照例倒了一杯灵泉水递给傅斯宇。
  现在傅斯宇看到水杯就要犯怵了,他一天喝得水都比挂的药还多,沈知夏在的时候,每隔几分钟就要让他喝几口水,就算不在医院,也会让顾晓棠监督他喝水。
  不过也不知道是他的身体素质比别人好,还是医生的医术好,这两天他明显能感觉到身体比之前好了不少。
  每次喝过水之后,心口像是有一股奇异的暖流,沿着心脏蔓延至四肢,短短两三天的时间,他竟发现之前做手术的刀口竟然都开始愈合了。
  今天医生来检查的时候,都说要是没什么其他问题,明天就可以拆线了,到时候只需要按时换药就可以。
  就连断掉的肋骨都有愈合的趋势,还有脊椎上的伤,今天他竟然感觉背后热热的,下半身都有知觉了,腰上也能感受到一些温度了。
  这种感觉太奇妙了。
  本来他都以为自己这辈子就要躺在炕上了,没想到短短几天,又让他看到了希望。
  “媳妇儿,你这水里面是不是家了什么东西?”
  沈知夏见傅斯宇喝了一口水之后,就端着杯子放在鼻间闻了几次,又喝了口水在嘴里品尝了一下,眼睛还一直盯着杯子里面看,心里咯噔一下。
  这男人还真是敏锐,这么快就发现了端倪?
  不过这是自己的秘密,就算傅斯宇是自己的丈夫,她也不打算把自己唯一的底牌暴露出来,毕竟人心难测。
  “没加什么东西呀,我就是从水房打来的热水,里面加了一些白糖,有什么问题吗?”
  问着,她还拿过傅斯宇手里的水杯,喝了口水,砸吧了下嘴皮,又重新把水杯放到傅斯宇手里。
  “可能是我不小心把糖放多了,所有水有点甜,你要是不想喝太甜的,那明天开始我就不放糖了。”
  心里也有些忐忑,自己这两天为了能让傅斯宇的身体快点恢复,用的灵泉水可都是没有稀释过的,不会是伤没有恢复好,反而给人补出其他问题了吧。
  赶明儿就稍微稀释一下再给他喝。
  闻言,傅斯宇盯着她看了一会儿,压下心底的疑惑将杯中的水一饮而尽,别说,这水喝着就是得劲。
  刚刚喝下去这杯水,他就感觉自己浑身上下都是热烘烘的,要不是现在他还不能动,去训练场跑个几公里都不是问题。
  重要的是,他后背感觉痒痒的,就像是有上千只蚂蚁在身上爬。
  “不用,这样就挺好的,只要是媳妇你放的,不管多甜我都能喝的下去。”
  沈知夏:……明天给你放半壶醋,看你还能不能喝得下去。
  她从放在地上的袋子里拿出一个苹果,找来一把小刀切成小块,一块一块的喂着傅斯宇吃下。
  傅斯宇从小到大最不喜欢吃的水果就是苹果,他总是感觉苹果有一股怪味儿,之前沈知夏在家里也会准备一些苹果,还要求傅斯宇每天早晨必须吃一个才能去上班。
  刚开始傅斯宇还能乖乖听话吃光,后面就是每天揣着苹果到办公室,最后都进了刘建军或者其他人的肚子。
  要是沈知夏知道她空间的水果都这样被傅斯宇送人了,还这么嫌弃,肯定要骂一句暴殄天物。
  不过这会儿沈知夏在这里看着,傅斯宇只能硬着头皮吃下去。
  不过也是吃了五六块之后,就说吃饱了,吃不下去了。
  沈知夏看傅斯宇实在是不想吃了,就把剩下的都给吃光了。
  今天来的时候,她从空间里给包里装了十几个苹果,拿了六个出来留着给傅斯宇吃,剩下的准备全部拿去给顾晓棠。
  一听到沈知夏又要去找顾晓棠,傅斯宇有些幽怨的看了沈知夏一眼。
  自从他媳妇知道小棠是他亲妹妹以后,每天都要晃悠到外面去找小棠五六次,有时候聊天的话题都还是围绕着顾晓棠。
  这让傅斯宇觉得,自己的魅力都不如小棠这个妹妹了,他媳妇是不是对小棠这个小姑子太过于关注了。
  当然,看到他们姑嫂感情这么好,他也是很高兴的,但是还是会有点嫉妒小棠能分走他媳妇一半的关注和关心。
  “媳妇儿,我这肩膀有些不舒服,疼的厉害,脖子也难受。”
  看到傅斯宇眉头微蹙,沈知夏急忙放下手里的包,走过来一脸担忧的掀开他的衣服看了眼。
  “我去找唐大夫来给你检查一下,是不是之前检查没有到位。”
  唐大夫是傅斯宇新换的主治医生,听说是从京市的大医院调过来的,不过沈知夏到现在都还没有见到人。
  只是听说医术很好。
  之前的魏晓梅被换下来之后,沈知夏也好几天没有见到她了,好像是被调去别的科室了。这两天傅斯宇的状态虽然越来越好,但受了这么严重的伤,有任何的风吹草动都不能忽视。
  更何况他之前身上本来就有不少的旧伤,虽然她在家的时候一直都有用灵泉水给他调理身体,但是保不齐会有什么别的问题。
  这次本来伤的就重,万一还有别的伤没有注意到,或者忽视了。
  一看到沈知夏又要出去,傅斯宇赶忙抓住沈知夏的手。
  他本来就是为了争宠装不舒服,要是把医生找来,那岂不是穿帮了。
  “不用找医生,可能就是我这几天睡的时间太长,有点落枕了,你给我揉一下就好了。”
  说着还一脸我现在很弱小,需要关注,需要你宠爱的眼神可怜巴巴的盯着沈知夏看。
  想到医院的枕头比家里的软,还低,家里的枕头都是用荞皮装的比较高的,平时傅斯宇睡觉的时候还喜欢把两个枕头放到一起睡。
  那高度,要不是傅斯宇的身高够,脖子够长,一般人还真有点受不住,时间长了都要得颈椎病。
  她半坐在床上,扶着傅斯宇躺到她的腿上,替他揉捏着肩膀和脖子,心里想着要不明天再回家一趟,把家里的枕头带一个过来。
  揉了没一会儿,傅斯宇的呼吸声就变轻了。
  看他睡了,沈知夏又揉了一会儿,直到自己的手都开始酸了,才放着傅斯宇躺到枕头上,又把隔壁床的枕头拿过来,也放到了他的头下面,才拿起昨天换下来的脏衣服去了水房。
  要说医院的唯一好处,就是不管多冷的天,把衣服夜里洗干净后,放到暖气片上晾着,一夜过后,衣服就会变干,又可以继续穿。
  上辈子沈知夏大多时间都是生活在南方,冬天没暖气,衣服洗了三四天都干不了,要是遇到下雨天,脏衣服都能积攒一堆,就算是夏天,衣服就算是干了,穿在身上也感觉是黏糊糊的。
  最怕就是遇到回南天,想穿个干衣服都是很困难的,一点也没有北方家家户户有暖气的方便。
  第二天早晨唐铭礼来查房的时候,看到趴在傅斯宇床边睡觉的沈知夏先是一愣,随后想到这人可能就是同事口中那个傅营长的媳妇。
  一句话就让原本的主治医生魏医生去了别的地方。
  不过他是这两天刚调过来,傅斯宇就是他来到这里之后负责的第一个病人。
  检查完后,他惊讶地发现,傅斯宇的身体情况比他昨天检查的时候,又好了不少。
  “你这家伙是不是偷偷吃了什么灵丹妙药了,这身体恢复速度可是我见过的病人里面最快的一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