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阁趣文网 > 都市小说 > 腹黑总裁,宠不停 > 第75章喜怒无常
  我眼睛无神,表情茫然。
  叶从澜坐在我对面,看了我很久以后说:“让我帮你。”
  他竟然看明白了我的困境,有点不可思议,不得不叹服。
  叶从澜放弃了让我星期一跟着他去上班的计划,而是直接安排了三天的旅游。
  百忙之中的叶总裁,积极要求陪同。
  如果这才是他说的重新开始,还算是说得过去。
  我百无聊赖,神情倦怠,忽然干什么都没了精神,被叶从澜硬拽着坐上了他的劳斯莱斯。
  他的司机小李回头看了看我们,诧异于他的总是威严高冷的叶总竟然会和一个女人拉拉扯扯。
  十年都没出现过的画面吧,我看叶从澜,他竟然笑着说:“乖,听话!”
  肉麻的让我身上一阵恶寒。
  赶紧坐直,抖擞精神,目视前方,叶从澜看我终于烂泥扶上了墙,指挥小李:“走,去普陀山。”
  呃,普陀山,观音菩萨道场,向往已久的地方。
  三个多小时的车程,颠簸的我昏昏欲睡,叶从澜却正襟危坐,面沉似水。
  一路上都没说话,我是精神倦怠,而他似乎心事重重。
  所有的等着他安排,其实他也不用动,只是打打电话而已,自然有秦勇来安排一切。
  一切都安排的十分妥当,门票,船票等等琐碎事情。
  真不愧是心腹,管家,兼助理呀!
  下车到了地方,叶从澜挥手示意让小李回去,让后告诉他来接的时间,然后他拉着我上船。
  他的手十分有力,手掌有薄薄的硬茧,把我整天敲键盘的手磨得发痒,几次想甩没有甩掉。
  “让我自己走!”我忍无可忍,又甩一次。
  他始终不松,好像怕我丢了似的。
  最后,他实在是拗不过我,便把我的手放在他的臂弯,他说:“上船人多,你跟着我。”
  原来高冷的叶从澜也有这么会照顾人的时候,以前是我看走眼了?
  下船,上岛,上山,旅游区人流如织,熙熙攘攘。
  天空是阴的,没有太阳,夏末的季节,倒是非常舒适的天气。
  到了晚间,竟然下起了淅淅沥沥的雨,而我们,被困在了一座寺庙里。
  叶从澜一下午,都在和一个叫做明深的和尚谈经论道,他们神情间的熟络程度让我知道,叶从澜是这里的常客。
  明深称他为师弟,叶从澜称他为师兄,叶从澜说他是这里的皈依弟子。
  他们好像有很多的话要说,我不便听,只得在寺庙周围转悠,直到雨下的渐紧了,我才回到了寺庙,而叶从澜正要出来找我。
  叶从澜说,想住在禅院,但是禅院不留女客,只得去附近的宾馆。
  于是,在禅院待到晚上九点,雨终于停了,我们下山。
  期间,他的神情沉郁,一直沉默,似乎有很重的心事,但他明显不愿意对我说,我便不问。
  倒是我,在这寺庙呆了半天,听着念经声,心逐渐的平静下来,浮躁和倦怠消弭无踪,很惬意的听雨声,看雨景,感到从没有过的心灵的宁静。
  下山时,叶从澜又拉住了我的手,我没有挣脱,他的有力的,宽大的手掌,包裹着我瘦弱的,娇小的手指,在这雨后清新空气中,有一丝暖意。
  夜色沉浓,微微的山风,并不泥泞的道路,远处明灭的灯火,他的沉静的呼吸在身侧,让我有些不知今夕何夕。
  时空转变,心境也转变,是他少有的郁郁寡欢,让我觉得他不再危险。
  “你说得对!”他富有磁性的声音响在耳侧。
  “什么?”我无法理解他这突兀的话语。
  “那些障碍,让你无法正确面对我,所以,我要告诉你一些我的事!”叶从澜的呼吸均匀,表面看着似乎是波澜不兴的样子。
  呃,告诉我他的事,这是终于要拂去他神秘的光环了么,那我可要洗耳恭听。
  “我,十年前在此发下宏愿,禁欲十年,赎清罪孽,现在十年持戒期满,师父允许我入世,不再受发愿约束,所以,西媛,我没病,也不是变态,你放心好了!”
  他说的平静,听在我耳中,只想笑,什么叫你没病,不是变态,这和我有什么关系。
  而且我竟然真的笑出了声。
  他顿了顿,手掌僵了僵,我也觉得自己有些失态,有些过分,我以为他一定要生气了。
  谁知,他竟然说:“师父说,人与人之间,有些是来讨债的,有些是来还债的,比如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情有独钟,按照佛法的解释,都是宿债,或者说是缘分。”
  “这话说得好,我要记下来,将来写到小说里。”我侧首仰看着他,轻快地语气。
  他的面容在昏黄的夜灯下,棱角分明,冷峻沉郁,他低头看我,漆黑的眸隐没在阴影里,却亮了亮。
  是不是现在我说什么他都不会生气,如此想着,我脱口而出一句话。
  “那你十年前做了什么亏心事,要赎清什么罪?”
  问出这句话后,我马上就后悔了,其实我一直在心里警告自己,有些疑问最好别问,特别是叶从澜这样的人,老虎屁股摸不得,除非他自己说,何必对他有那么多的好奇心。
  可是他对我一再的纵容,让我对自己的要求放松了,这句话竟然不自觉的脱口而出。。
  为了弥补,我又立即说道:“算了,我只是开个玩笑,我知道发愿只是一种信仰,你别介意。”
  可是似乎已经晚了,他身体一震,呆愣在那里,竟然站住,不走了。
  他的手一松,我的手便脱离了他的手掌。
  我也站住,并随势搓了搓手,说:“咱们还是赶快点吧,宾馆离这儿还远呢!”
  他并不看我,呆愣的看着前方,然后,忽然加快脚步。
  我一愣,紧跟上去,他越走越快,我几乎小跑着才能跟上他,这倒好,不到二十分钟,目的地到了,如果按照刚在优哉游哉的步伐,最少得四十分钟。
  进了宾馆的门,他的神情已经恢复了淡定,去吧台拿了钥匙,坐电梯,然后他送我到我的房间,然后去他的房间,期间一句话没有,连看我一眼也没有。
  我想这一回是真的惹恼他了。
  喜怒无常的家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