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阁趣文网 > 都市小说 > 腹黑总裁,宠不停 > 第117章不速之客
  阿辉,这个黑瘦的山里的年轻人,在接过叶从澜硬塞给他的一沓钱后,竟然露出很不好意思的神情。
  “用不了这么多的,老板!”他看着叶从澜。
  “是你应得的,好好养伤,以后有机会我会给你介绍生意,拿着吧!”叶从澜拍拍他的肩。
  阿辉一咧嘴,露出质朴的笑:“谢谢老板!”
  “不用,下山时听人说,山林里发现了两头野猪,一死一伤,应该是我们的杰作,嗯,你倒是个合格的搭档,这有我的名片,如果想离开大山,或者出来打工,联系我!”
  “真的么,老板,真的可以去找你?”阿辉眼里闪着希翼的光。
  叶从澜点头,眼神落在他受伤的手臂上。
  用安全套做的止血带还安稳的呆在那里。
  叶从澜笑:“这个,可以取下来了吧!”
  说着,他很不客气的扯下了已经不起作用的安全套,扔到了一旁的垃圾桶里。
  阿辉看了我一眼,也笑:“忘了!”
  我眼光一闪,若无其事的看向别处。
  叶从澜转身,走了过来:“西媛,咱么走吧!”
  挥手告别,离开了风景秀美的大山,回到现实世界。
  提前回程,说好的三天,只用了两天时间。
  回到澜龙园,已经是晚上九点。
  最高兴的是秦勇,说是叶氏集团正在研究上市的事情,很多方面他做不了主,因此,对我们提前回来很是兴奋。
  叶从澜忽然忙起来了,每日都看不见人影。
  早上很早出门,晚上很晚回来,自动取消了晨跑和晚饭后的散步。
  而我,神农架回来以后,才思如泉涌,一发不可收拾的更新速度,顺利迈过瓶颈期。
  在澜龙园的生活简单而有规律,越来越觉得,这儿的确是一个可以安心写文章的地方。
  这里的人,不论是叶从澜的保镖还是厨师,即便是他的司机,我都已经非常的熟识了。
  澜龙园大多都是年轻人,他们也都慢慢知道了我是作家的身份,对我更加的客气。
  我算是一个吃货,虽然我不十分会做饭。
  在澜龙园不用为三餐费心,但是,有时吃了上一餐就想知道下一餐的食谱。
  或者偶尔灵感迸发收不住,不自觉误了吃饭的时间,需要他们为我留饭。
  为了和厨师们及时沟通,我建了一个群,把厨师们都拉入到了群中。
  再后来,把张跃也加了进来,最后,把所有的保镖,还有保洁阿姨也拉了进来。
  因此,就产生了澜龙园微信群。
  几乎所有的叶从澜的员工都入了群,只除了叶从澜和秦勇。
  我的目的其实很单纯,说起来澜龙园也是一个大家庭,平常的管理是由秦勇来管的,缺少一个私下沟通的平台。
  建群最初时,大家表现的都很矜持,在我的带动下,才慢慢活跃。
  作为群主,我偶尔发发红包,不多,却带动了群内的气氛。
  休息时间,大家就会在群里聊。
  有时,我会带动一个话题。
  比如,大家都说说自己家乡是哪里,有什么好吃的。
  此题一出,大家踊跃发言。
  由此发现,群内三十多个人,竟然是来自全国各地的,哪里的都有。
  聊得多了,每当有人回家,总会带一些家乡的特产回来,说是要送给我。
  而我,肯定是不会收的,是吃的就拿出来,大家伙一起吃了。
  有的不能现吃,就拿到厨房用了。
  建群的事后来被叶从澜知道了,他非要加入该群。
  我愣是没给他通过。
  我对他说,你要进了群,谁还敢说话,你的员工还怎么快乐的聊天呀!
  叶从澜想了想,便不再勉强。
  时光匆匆过,眼看到了深秋。
  南方虽然不比北方,但也逐渐有了凉意。
  文章写得还算顺利,成绩也不错。
  听叶从澜说,我那部要拍成电视剧的小说,对方要购买版权。
  毕竟是前几年的作品,我又把那小说拿出来,趁着闲暇时间,进行了系统的修改。
  拿给购买方,给的评价挺好,我盼着自己的作品被搬上屏幕的那一天。
  叶从澜的公司已经到了上市的关键期,很多事情都要他拍板定夺,因此,他的大多时间都是在公司度过的。
  而澜龙园里,自齐展挨了一顿打以后,着实平静了很长的时间。
  直到有一天,有不速之客光临了澜龙园。
  当时,我正在澜龙园里散步。
  刚刚写了两个小时的文章,腰部有点酸痛,不得不起来活动。
  绕着澜龙园快步走一圈,松散了筋骨,活动了腰肢。
  从后院的小花园出来,经过玻璃走廊,穿过前院,当走到澜龙园的大门口时,我看到一辆跑车进了澜龙园。
  叶从澜的车不少,轿车,商务车,越野车等等,但恰恰没有跑车。
  以我的观察,叶从澜对车的兴趣不大,主要是实用性为主,而且,记忆里,从没见过叶从澜开车。
  一脸蓝色的跑车,看样子应该是有客人来访。
  叶从澜和秦勇都不在,总得有人接待,我勉强可以当做替补,暂是顶上去。
  那辆跑车在东面的停车场停了,人却迟迟不下车。
  当我走过去的时候,车门方才徐徐升起。
  十分酷炫的跑车,造型奇特,我看清楚了车的标识,是兰博基尼。
  从驾驶位直身下来一位打扮前卫的年轻人。
  吸引人眼球的是他的发型,前额的头发向上梳起,微卷,看上去十分立体有型,两鬓的头发较短,是非常流行的飞机头。
  酷炫的墨镜,皮质上衣,灰色牛仔裤,脚蹬高帮皮靴。
  他虽然个子中等,但这身打扮,瞬间把整个人拔高了很多。
  那年轻人看到我,徐徐的拿掉了墨镜,露出他的真容。
  五官紧凑,凤眼薄唇,鼻梁高挺,下巴尖小,稍微有点招风耳,半露慵懒桀骜之态。
  正在我打量来人时,一声尖叫,从副驾驶位跳下来一位打扮的非常奇怪的少女。
  一头长至腰际的卷发,长长短短说不清什么款式的衣服,露着膝盖或者大腿肉的黑色牛仔,一双短腰马丁靴。
  手中拿着手机,耳朵上垂下白色的耳机线。在卷发掩映间,一张精巧灵动的聪慧小脸。
  “顾溪?”我看了好一会儿才认出来,不由惊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