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阁趣文网 > 轻文小说 > 兴风之花雨 > 第1128章冷若冰霜纯狐授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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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大内仓储走水的日期从“近日”变更为“大约半月前”。事关主线剧情,特此注明。
  ……
  风沙此来嵩阳楼,本是顺着王艳的主意顺水推舟,过来远远地确认黄期是否就是刚被逐出隐谷的黄子期。
  如果有可能的话,他想把这小子神不知鬼不觉地扣住,并且不让隐谷往他的身上联想。
  对王艳个人的事情则是事不关己,根本没有插手的意思。
  在酒桌上的时候没有人搭理他,全跑去向马珂润献殷勤,他很快被人从马珂润旁边挤开,只好坐上了王艳空下的位置
  倒是坐在对面的叶三娘三不五时地找他搭话,主要是心急王艳怎么还不回来,想问问他王艳刚在街上跟他说了些什么。
  当着大家的面,他不好明说,仅是顺嘴把话岔开,加上叶三娘又喝了点酒,不知不觉地挨过来坐下,说了点别的事。
  原来两女皆是许州人士。
  许州就是古之颍川,东汉末都许昌,自古人杰地灵,学风浓郁,曹操在此拥立献帝,挟天子以令诸侯。
  当今北周忠武军置所于许州。忠武军乃是北周征伐南唐的主力之一,据风沙估计,恐怕还是首攻之军。
  因为兵临长江的前提是攻破淮水防线,攻破淮水防线的前提是攻下寿州,然后顺着淮水顺流向东,攻下濠州,泗州和楚州。
  四州在手,淮南在手。四州失手,淮南易手。
  只要能够攻下楚州,立时可以顺着大运河,往南直扑江都。
  一旦江都城破,南唐顿时失去长江天险,江宁府危在旦夕。
  所以,北周南征第一仗必定攻打寿州。
  也只有驻于许州的忠武军和驻于陈州的镇安军可以顺着颖水直达之。
  陈州镇安军的前任军使乃是汴州白虎主事,此前率镇安军西征巴蜀。
  目前还在西征前线。
  换句话说,北周现在可以攻打寿州的军队只剩下许州忠武军,可见许州在当今的形势中举足轻重。
  风沙下一站的目的地就是许州,所以对许州难免上心,也就跟叶三娘多聊了几句。
  两女皆是许州振武武堂的弟子。
  武堂和武馆不一样,武堂类似于学堂,讲究学成文武艺,卖于帝王家。
  简而言之,武堂从官,武馆从商。
  武馆弟子几乎都是穷苦出身,多半跟着自家武馆做些看家护院,押运护卫之类的事情。
  武堂弟子多半是自费习武,自谋前程,要么从军从官,要么去府衙做个捕头捕快之类。
  两者都沾着江湖的边,又都不那么江湖,处于半黑半百之间。
  武馆沾点白,偏向黑。武堂沾点黑,偏向白。
  总体来说,两者都是灰,只是灰深灰浅而已。
  无论出身武堂还是武馆,除了少许佼佼者之外,大部分人还是处于江湖的最底层,武堂当然比武馆稍微强点。
  王艳本是许州的小户人家,守着祖辈留下的两间铺面过活,倒也称得上小富,奈何被大户联合黑吏谋夺家产。
  就为了这两处位置上佳的铺面,父母及其长兄长嫂皆被下狱,她带着幼弟幼妹上天无路,告状无门。
  母亲和长嫂不堪其辱,入狱不久便自杀而死,兄长从此不明下落,唯有父亲留下了半口气、一身疾。
  也是她师傅当年好心,出手救下她及弟弟妹妹,可惜祖产最终也没能保住。后来弟弟妹妹留下照顾老父,她则跟随师傅入武堂学武。
  奈何学堂耗费弥大,衣食住行都需要花钱,给父亲治病和习武更是花费不菲,哪怕王艳省吃俭用,哪怕弟弟妹妹皆打短工,也只够勉强糊口。
  几年下来,欠学堂的钱越欠越多,利滚利至今,已成巨款。
  所以,她非常指望奔个好前程,嫁个好夫婿,让自己及家人脱离苦海。
  风沙一直不动声色地听着,突然问道:“她师傅为什么要救她?”
  叶三娘愣了愣,迟疑道:“行侠仗义,我辈风范,哪有什么为什么?”
  风沙笑了笑,不做声了。
  人家学堂当然不可能白白养着你,还一养好几年,收钱合情合理,算利息也在情理之中,不能算错。
  不过,既然是行侠仗义,何不好人好事做到底?
  救了人又收留入门,偏偏留了个尾巴,要收钱。
  总之,这事听着哪里都对,就是感觉哪里都不对。
  细细思量少许,颇有些杨朱风范。
  孟子有云:杨子取为我,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墨子兼爱,摩顶放踵利天下,为之。
  前者是杨子思想,后者是墨子思想,两种思想完全对立。
  前者自私自利之极,如果拔我一根毛有利于天下,那也不拔,因为那是我的毛,天下关我p事。
  后者则无私无我之极,只要有利于天下,哪怕把我从头到脚磨成粉都可以。
  孟子又云:杨朱墨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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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言,盈天下,天下之言,不归杨则归墨。杨氏为我,是无君也;墨氏兼爱,是无父也。无父无君,是禽兽也。
  起码在孟子看来,两种思想都不好,仅比禽兽不如强上那么一点。
  但亦可得知,当时天下之学,非杨即墨,可见两种思想曾经兴盛。
  至如今,儒家的中庸之道大为奉行,墨家思想备受打压。
  杨朱思想更是早就溃不成体系,大多归于杂家和不入九流十家的商家,比如奇货可居的大商人吕不韦主持编撰的吕氏春秋就有“重己”“贵生”等篇。
  所以,风沙突然闻到点杨朱的味道,不由大为惊奇,杨朱可没有正儿八经的遗脉流传下来,他不知道这是不是巧合,但是对许州的兴趣确实更添几分。
  既然此举有杨朱风范,那么一定存有目的,杨朱视付出为割肉,那是定要连本带利加倍赚回来的,少赚就是亏。
  正是因为抱持着兴趣,所以他才会随叶三娘跑来替王艳架梁子。
  贾三公子显然不买账,冷冷地道:“你算老几,这里有你说话的资格吗?莫说两百两银子,就算你拿出两百两金子,她也要先给本少爷脱光了舞剑。”
  授衣冷然道:“今天你话已够多,闭嘴滚蛋。”
  她只是不敢给主人惹事而已,如今主人都出面了,她当然不会在乎区区一个县令之子。
  贾三呆了呆,旋即笑道:“小娘子胡吹大气,不怕风大闪了舌头。”
  授衣看也不看他,一掌拍上面前的酒壶。
  酒壶乃是铜制,居然被她白嫩的小手一拍到底,待柔胰抬起之后,酒壶已经不复存在,变成一个触目惊心的扁饼。
  酒壶被她拍扁的时候,飚出一股水剑,直冲对面的徐公子。
  徐公子根本来不及反应,闷不吭声地仰头而倒,噗通一响。
  贾三转目一瞧,徐公子的鼻子已经没了鼻头,血水正混着酒水汩汩而冒,瞧得煞是可怖。
  他何曾见过如此武功,简直神乎其技,更没想到刚还跟夏小姐有说有笑的绝色佳人,居然转瞬之间冷若冰霜,举手投足凛然生威。
  当场便看傻了,手足俱凉,不敢直视。
  授衣慢里斯条地抽出一方香帕,专注地擦拭葱花般的嫩指:“我取你性命,不过一巴掌的事,无非怕脏手。”
  一方沾湿的香帕被她轻飘飘地扔到贾三的脸上:“带上你的死狗,滚。”
  贾三好似被人重重地殴了一记耳光,脸色阵青阵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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