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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270章【1269】长白山下46(5000)
  呦呦18岁这年,楚茜已经40岁了,也就是2044年,金骏也已经45岁,他们虽然年纪上老了点,但是样貌和心态上,却依然能保持十八岁的模样。
  孩子们一个比一个争气,尤其两个女孩子,比起哥哥们,她们俩更暖更贴心,都选择了在京城读大学,不像大哥在魔都,二哥在长沙,一个比一个远。
  一个美术系,一个舞蹈系,两个女儿都是学艺术的,众所周知,艺术生自身就是一道靓丽风景线,自带气质。
  尤其是莎莎,长发披肩,背着画夹,走在校园的时候,简直就是男生们眼中的女神。
  而自己的女儿呦呦,天性活泼好动,因为学舞蹈,她这个吃货可是没少吃苦,经常被老师训斥‘胖了,胖了,你怎么又胖了!’,每当可怜兮兮的跟姐姐诉苦自己又被禁食的时候,莎莎都会心疼的带着吃的去学校看她,然后两姐妹抱头痛哭!!!
  舞蹈老师是楚茜同事的妹妹,自然也是朋友,所以每次拍到这哭笑不得的画面,都会发给她,惹得楚茜也是无奈又好笑。
  从小就依赖莎莎的呦呦,总能给大家带来不一样的笑料。
  金骏如今的公司规模已达上万人,他也算是北方地区小有名气的大佬儿了,工作忙的时候,就会怀念瘫痪在床的日子,即使每天跟她抱怨,却肩负着整个家的希望,毕竟他手底下养了上万个家庭,再苦再累也得熬着啊!
  金骞、楚强、楚刚如今都是他的左膀右臂,她的父母在今年暑假的时候,被她一并送到了珲春,四位老人有专业的护工、保姆养着,他们这些在外工作的子女也能放心。
  而且她父母的年龄稍微大七八岁,楚强楚刚都在北方工作,能经常回去看看。
  家里都有摄像头,能24小时监控到老人们的情况,请的护工、保姆、司机都是金骏公司的专业家属,给出的工资绝对配得上他们的付出。
  天气好的时候,司机带着他们出去踏青,天气不好的时候就窝在家里,即使是零下几十度,但屋子里面有暖炕,吃的是他们习惯的家乡口味儿,即使是南方人的楚家父母,也逐渐喜欢上了这里。
  如今的四位老人,生活都能自理,每天开开心心的,子女们通过监控看了,也觉得轻松。
  孩子们毕业后,她就卖了学区房,在郊区买了一套大别墅,他们家孩子多,老人也多,等老人们生活不能自理了,势必也回到医疗条件更好的首都,别墅这边空气好,还能种菜,又有保姆房,更适合养老。
  楚茜对于男孩子管的不是很严格,只要不长歪,他们想学什么就学什么,想做什么也不会被一口否认。
  但是对于家里的两个女孩子,不仅她这个当妈的操碎了心,远在千里之外的爸爸,也是三天两头的跟闺女视频通话,问学习问社交问生活,虽然不至于什么都管,但也让两个女孩子有了一个更为严格的成长环境。
  从小就是乖乖女的莎莎,即使如今已经研一,也依然过着三点一线的生活,家,学校,画室。
  她几乎每天都会回家,唯一的交通工具就是地铁,她很喜欢背着画夹戴上耳机静静的坐在地铁里看着形形色色的人在为生活而奔波,但她没有想到有一天,会在地铁里被人当做人质,更不明白那个匪徒怎么将枪带到了地铁上,当周围的老百姓都尖叫着跑开,地铁也逐渐停止的时候,她的身边就只剩下了那些穿着制服,让她倍感信任的人。
  她既没有惊慌,也没有失措,更加没有激怒歹徒,哪怕他手里的枪抵着自己的脖子,她也没有流露出恐惧,这大概跟她从小经历过的病痛折磨有关吧?
  如今能活到二十二岁,对她来说已经很满足了,死的不怕了,怕什么?
  歹徒左手勒着她的脖子,右手拿枪指着她的太阳穴,就这么拖着她往后带,车里车外全都是可以让她心安的人,尤其是为首的那位,虽然看不清他的容貌,但那双眼睛里满是鼓励和安抚,这让金莎不由自主的想起从小到大母亲教他们兄妹四人的防身术,尤其是针对她们姊妹俩的,更是严苛。
  她甚至还用没有被控制的手打出了只有他们能够看得懂的自救手势,这种情况下,有人单独吸引歹徒的注意力,而她正前方的那位则一直注意着她,在她倒计时的一瞬间,手腕上那枚俗不可耐的大银镯子在她触碰机关后,就变成了一把相当锋利的匕首,她用匕首,用力的扎向了歹徒的大腿,在他吃痛稍微松开她的脖子时,她用力将身体下压,让他即使扣动了扳机,也只是斜着打到了车厢角落,而她也在瞬间被人牢牢的护在了怀里。
  她安全了,但也因后怕造成了浑身无力,她倒在恩人的怀里,目不转睛的盯着他:“谢谢你救了我。”
  之后她就被迅速的带离现场送往就近的医院,而那个温暖的人,则冲在了最前面,直至挤进人群,再也看不见。
  后来叔叔们来问话,还送还了她的匕首。
  问及匕首的来历,她微微一笑:“是我妈妈为我们姊妹俩设计的,我妹妹也有一个。”
  这是楚茜花费数年时间给她的一双女儿打造的最后一道安全锁,因为现今社会坏人太多,她不可能24小时守在她们身边,只能用这种方法来保护他们,她甚至不敢做的漂亮,天知道这个丑到爆的镯子,让姊妹俩受到了多少嘲笑,可因为是妈妈亲手做的,她们丝毫没有嫌弃。
  因为家境优越,所以她们不在乎别人怎么看,从小没有自卑心理,又长得漂亮,平时打扮也是中规中矩,丝毫没有富二代的铺张浪费,尽管镯子被无数人嘲笑,可只有他们家人知道,这对她们俩而言,意味着什么。
  别看金莎外表柔柔弱弱的,可是热爱运动,从小被妈妈报了各种体能训练班,舞蹈、网球、游泳、排球就不说了,还有她和妹妹一对一的格斗训练,为了教他们,妈妈还专门领他们到专业的会所进行特训,不说每天都去,至少一个星期有半天时间都在训练馆里接受训练。
  所以她和妹妹的柔韧度、反应能力以及一些自保常识,都是从小到大积累起来的,永生难忘。
  爸妈还教他们怎么辨别坏人和一些负能量,性格有缺陷的人,即使他们的成绩不是最优秀的,可是情商、智商方面都经过他们的亲自教导。
  她外表看起来柔弱不能自理,实际练起武术来,未必比天生活泼开朗,体能超a的金无忧差。
  即使这次出了这么大的事儿,爸妈赶到医院看到她没事儿的时候,第一句话不是安慰,而是——
  “我们都听说了,干得漂亮,不愧是我楚茜的闺女,怎么样,纸上谈兵是不是比不过亲身体验一把?刺激不?”
  当妈妈目光灼灼的朝她看过来的时候,金莎那一刻的笑容,觉得好……勉强啊!
  这是亲爹亲妈吗?
  好吧,就算是叔叔婶婶,也不应该这么无情吧?
  “知道救你的那一位是谁吗?帅不帅?有没有一种想要以身相许的本能?我跟你说,嫁个当兵的好啊,我当年,”
  话还没说完,就被好不容易回家一趟的爸爸给堵住了嘴:“你刚刚说什么?你当年咋了?”
  看着妈妈落荒而逃的样子,金莎终于忍不住笑出了声,而后不由自主的摇了摇头。
  “虽然你闺女我也很崇拜他们,但,脸都没看清,还怎么发展?”
  本以为这辈子再无交集,没想到一次过马路,因为救治一个突然晕倒的年轻人,在为他进行心肺复苏疲惫的想要寻求周围人的帮助时,身材挺拔高大的小平头就这样从天而降,“姑娘,让让,我来!”
  刚开始她并没有认出他,即使他理着小平头,身材健硕,救治得当,他也没有人出来。
  还是他注意到她穿着裙子大夏天的跪在水泥路上磨破了皮,在伤者被救护车拉走后,他扭头问她。
  “我的车就在路边,我送你去医院。”
  这人说话丝毫没有征求她的意思,说完直接抬腿向车的方向走。
  ???
  金莎怎么可能会上一个陌生人的车,即使他刚刚救了人,也不会降低对他的警惕。
  “不用,我自己可以去社区医院,谢谢!”
  她刚转身要走,他却拉住了她的手腕,笑。
  “怎么?怕我是坏人,把你拐了去?”
  金莎抬头去看他,发现男人长得并不算帅气,普普通通的一张脸埋到人堆里可能都很难被找出来,然而就是这样的一张脸上,却出了一双锐利如鹰隼般的眼睛,而且他的声音,竟让她有一种……莫名的熟悉感?
  金莎皱眉反问:“这……不是很正常的反应?”
  男人又笑:“那倒是,不过……你不是有匕首防身吗?”随后,突然弯腰靠近耳垂。
  “枪都不怕了,会怕我?”
  金莎大惊,漂亮的大眼睛猛地瞪向他,眼底满是警惕与不安,大个子一看她这样,以为自己吓到了她,忙解释。
  “你别害怕,我不是坏人,那天,是我救了你。”
  金莎的瞳孔顷刻间就是一颤,她下意识的抬起手,挡住了下面的脸,结果发现眉眼之间的那股子紧张凝重的气氛感消失之后,同样的眉眼经过软化,竟显现出一种独特的魅力。
  “你是那天的那个兵?”
  男人笑道:“小姑娘看着文文弱弱的,警惕性还挺高,而且临场反应也很厉害,练过?”
  金莎尴尬的笑笑:“我那可不算练过,和你们比起来,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不过,我的确挺厉害的,因为我不怕死啊!”说到最后,她的表情里似乎多了一重让人心疼的自嘲。
  “介绍一下,我姓言,名煦,今天休假路过,没想到又遇到了你,你叫金莎吧?”
  莎莎诧异,转念一想,人家是干啥的,当日的情况那么危险,她事后也被调查了,知道她的名字,一点也不奇怪,于是很淡定的点了下头。
  “不是要送我去医院?前面路口右拐就有个社区医院,你带我过去消个毒吧?”
  缘分就是这样简单,看似不经意的偶遇,也许是蓄谋已久的巧合呢?
  后来啊,无忧就发现自己亲爱的姐姐好像恋爱了,她感到无比震惊,因为她姐姐可是打小都宣扬要孤独终老呢,这才22啊,就陷入爱河了?
  当她八卦的凑过去,想要偷听他们的电话粥的时候,被姐姐无情的赶出了门,还扔给她一袋子零食来堵住她的嘴,这让金无忧更好奇了。
  “别打岔,时机成熟了,我自然会带他来见你们。”
  果然不出半年,金无忧就在他们家的家庭聚会上,见到了姐姐的神秘男友,居然是一位现役tzb。
  楚茜也没想到自己当初随口一说,宝贝女儿还真的给她带回来个靠谱的男朋友,尤其人家家庭条件也不差,东北人,兄弟俩个都是军人,一个军医一个tzb,父亲是运动员,母亲是药剂师。
  言煦在打算和金莎谈恋爱之前,就已经将他们家的情况调查的清清楚楚,所以对于金家,他非常了解,更在刚见面就套了近乎:“阿姨,我爸爸叫言明,早年也是滑雪运动员,就是不知道跟您是不是同期的。”
  一听言明这个名字,楚茜还在回忆,金骏就忍不住开口问:“他眼角是不是有一颗痣?”
  当言煦微笑着点头的时候,金骏因为遇到了曾经队友的儿子,而心情愉悦的道。
  “兜兜转转,居然遇到了师兄的儿子,你阿姨当时年龄小,不认识你爸,不过我认识,虽说我的运动生涯只有一年多,但当时队里就那几个好苗子,你爸的名字还是如雷贯耳的,那他现在还在滑雪队吗?”
  言煦摇头,“退役后就转到教体局了,也没有当教练,不过从事的是体育方面的工作,”
  楚茜没想到,他们家第一位有结婚倾向的居然是最抗拒结婚和恋爱的金莎。
  言煦因为是现役,所以工作特别忙,一走就是十天半个月,甚至几个月,本以为过了热恋期金莎就会后悔,没想到这小妮子当真让他们小瞧了,非但没有觉得军嫂苦,还特别体谅他们的不容易,而且言煦很优秀,立功无数,某特战旅的王牌,前途不可估量。
  早在救下金莎的那一刻,他就对她生出了不一样的感觉,也许这就是所谓的一见钟情?
  不过真正生出想要追求她的念头,也是穿着白裙子,毫不犹豫跪在斑马线上救人的动人瞬间。
  她虽然看起来柔弱,但临场反应却一点也不弱小,反而比有些女兵还要优秀,这样的她,他怎能不爱?
  他们的时间很珍贵,从来不浪费在拖拉问题上,所以一旦动心,那就直奔主题。
  这么优秀的女孩子,他们这些当兵的,要是不趁早下手,哪里还有他们选择的余地?
  所以遇到喜欢的,那绝对用实际行动来证明自己是真的喜欢,而且还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谈恋爱。
  见过女方家长得到认同之后,过年双方家长就见了面,五一就订婚,国庆就结婚。
  所以金莎还在研二的时候,就把自己给嫁了出去,言煦30岁,金莎才23岁,大了整整七岁。
  公婆对她很好,言煦的哥哥言昱今年已经32了,是一名优秀的军医,比起比他还不好找媳妇的弟弟,却先他一步结婚,他非但不觉得不好意思,还觉得弟弟分担了他被催婚的压力,所以非常高兴和赞成。
  年纪轻轻就当起了丈母娘,楚茜觉得有些不真实,尽管女婿她很满意,但女婿家里没有能力在京给他们安家。
  尤其言煦的职业问题,未来是否会退役转业,都不好说,只能说现阶段夫妻俩只能租房子住。
  好在他们家并不介意这些问题,都是一路打拼过来的,这言家的条件在普通人家里的确算不错的了,父母工作稳定,哥哥也不是家里的负担,兄弟俩在各自领域发展的很好,未来就留给他们年轻人自己打拼就好。
  她原本是想给小两口买一套房子的,但是被言煦拒绝了,金莎也没有买房子的打算,她已经有京城户口了,有没有房子对她来说无所谓,而且部队有家属院,偶尔可以过去小住,平时还是以工作和学业为主,暂时没有买房的需求。
  在现今这个社会,房价依然是天价,但并非是年轻人结婚的必需品了,新式婚姻也逐渐占有一席之地,女人越来越独立,越来越不依赖男性,男性也因为社会的改变,不得不重视家庭,所以相互迁就才能出来一段婚姻,这是相当不容易的。
  金家有钱,也不缺钱,孩子们从小生活在这样优渥的环境里,让他们对金钱看的没有那么重,尤其是父母方面,更是难能可贵的尊重他们,所以兄妹四人从小就没什么压力,独立自主惯了,自然不会被婚姻所束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