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阁趣文网 > 玄幻小说 > 我若修仙法力齐天 > 第八百三十四章狗中大妖
  “每年六月二十四左右,我们都有概率找到那条狗妖!”
  “怎么找?那当然是看哪条狗最威风就是找谁了。”
  “它是狗中大妖,号令万犬不成问题,应该会围绕在众狗的中央。”
  时间临近六月二十四,李鸿儒亦是跟随杨素不断飞纵,开始越入川蜀之地。
  根据杨素的描述,灌江口秘境就处于这片区域。
  灌江口属于地仙界秘境,秘境主人极为长生,亦是具备极高的战力。
  相较于杨素提及这是杨姓先祖,尊称为二郎真君,李鸿儒倒是知道对方的名字叫杨戬。
  这是极为古老的人物,甚至可以追溯到千年之前。
  有李靖的提及,李鸿儒清楚这是可以与姬乾荒和镇元子相媲美的地仙界顶级强者。
  相较于姬乾荒擅剑术、镇元子擅乾坤大袖,杨戬通晓的是肉身修炼术。
  在这一途上,很难有人可以超越杨戬。
  这宛如薛万彻在大唐修行的地位,只是杨戬的层次较之薛万彻要高上一个级别。
  但要见到杨戬,必须先寻到对方养的那条狗妖。
  这狗妖虽然有大把的年龄,但依旧不改贪玩的本色,每年秘境开启时都会钻出来玩耍。
  “川蜀之地养狗的人真是多!”
  李鸿儒化成鹞子,不断观望着下方。
  只要不碰上手贱的射箭,鹞子在空中还算较为安全。
  “我在这边找找,你去那边找找”杨素道:“我已经拿过一次机缘,需要避免撞见那条狗妖,这方面只能辅助你。”
  探寻狗妖的方位不算太难。
  平常在秘境中寂寞,狗妖难有可能去什么荒山野岭散步。
  但凡这条狗妖出灌江口秘境,大概率都是在城镇附近玩耍。
  李鸿儒应了一声,顿时和杨素一东一西飞纵,又不时朝下张望。
  “有雕,射死那些抓鸡的雕!”
  隐隐约约的声音传来,这让李鸿儒飞纵时又高了几分。
  这是碰到手贱的了。
  他只是一个变成鹞子模样的人,压根不会去抓鸡。
  在普通区域飞纵还算好,在城镇中飞纵极容易被射。
  杨素在长安城化鸟飞纵便经常遭遇这种麻烦。
  见得一枚羽箭蹿上高空,又无力的掉了下去,李鸿儒嗤鼻一声,不断扑腾着翅膀飞远。
  高空能避开羽箭,相应也难于看清楚下方。
  李鸿儒寻思数秒,最终寻了一处无人区域落下。
  他迅速穿戴上衣服,这才施施然从一颗树上跳了出来。
  这是川蜀境内的一处小城,地方并不算大,但民风极为彪悍。
  李鸿儒换身上街,所见都是臂膀浑圆的大汉。
  诸多人挑货、拉船、行商、赶路,人来人往极为热闹。
  夹杂在人群中,李鸿儒穿着一身青色的士子衣,只觉自己有些外地人的模样。
  他捞了捞袖子,开口询问旁边的人。
  “什么地方最热闹,平常不好说,这几天当然是真君庙了。”
  李鸿儒随口问向街边一个卜卦的相师。
  作为相师,这些人的消息渠道还算不错。
  只要有钱,这些相师问什么答什么。
  待得李鸿儒付钱再问上几句,这个中年相师有些头疼。
  “客人,这算人算命,也没谁去算狗啊,您倘若真要寻狗,可以去灌江边走走,我听说每年这时候,有大群的狗在那边野合!”
  男女在野外苟合,这种行为简称为野合。
  相师寻思了数秒,最终用野合形容了一群狗。
  在灌江,不是一条两条狗野合的事情,而是数十上百条,甚至有数百条狗时不时一起狂欢。
  真君庙的祭祀热热闹闹,灌江边上的群犬也玩得很欢快。
  这是狗最常去的地点。
  相师介绍了一番,又指示了方向,这让李鸿儒连连点头。
  他迈步出行,踏步时一步三摇,看似慢实则快,有《踏天行》的几分步姿。
  宛如唐皇行走时踏步一样,李鸿儒亦是不断将所学融入身体本能中。
  不论是南明丁火、丙火、离火、飞纵、化鸟、变人、武技等,但凡有可能运用,李鸿儒便会融入到自己的日常生活中。
  这种行为宛如读书时需要时时去回忆课堂上所学所授,谈不上有多舒坦,但对个人修行确实有着裨益。
  当一切融入到本能中,又难于被常人察觉,这种能力才能到举重若轻,宛如姬乾荒一般,踏步便如飞纵。
  李鸿儒与那种境界的距离还有一些远,但不断的练习,亦是让他有着某种进步感。
  身体似乎在不断契合。
  往昔太吾修炼的100%圆满能力在不断增进和提升,转化成身体真正的本事。
  有演法能力展示的对比,李鸿儒很清楚这种进步的空间。
  他迈步不断前行,穿越小街,踏过青石,在青色瓦屋下跳跃而过。
  待得穿过一片矮城墙,李鸿儒顿时听到了众多的犬吠声音。
  他抬头,只见一条宽四十余米的大河边,诸多细犬在追逐嬉戏。
  这压根没相师提及的野合现象。
  李鸿儒暗道相师的不靠谱,亦是不断注目,搜寻着细犬中可能的王者。
  入目之中全是狗,哪条狗最威风,最强大,这种甄别极为考验能力。
  如同吞天府主等妖,若是不做变身,丢在一群蛇之中,李鸿儒同样难于发觉对方的位置。
  而且狗群并非这一处,在那大河上游数百米处,又有几十条狗在追逐取乐。
  “啊,艺术!”
  探寻许久,李鸿儒只觉看得眼睛疼。
  半响,他掏出一根白玉打造的骨头,大叫了一声。
  “这真是让人陶醉的艺术,只是看到白玉的纹理,我就深深陶醉在艺术的气息中!”
  李鸿儒好一阵叫,见得没有狗搭理他,这才走远一些。
  “啊,艺术!”
  ……
  换了一群狗,李鸿儒亦是故技重施。
  连连更换场地后,李鸿儒只见高空中一只鹞子落下,落在了他肩膀上。
  “你没找到吗?”
  “你有没有找到?”
  杨素和李鸿儒几乎同时开口。
  这让两人相互瞪眼。
  “他有没有什么特别之处,我是说他的形态”李鸿儒头疼道:“你看这狗也太多了,黄的、白的、黑的、杂毛、胖的、瘦的,跑的、躺的、打滚的,诸多狗形态不一,太难分辨了!”
  “他开心时身上是白毛,心情不爽时就是遍体黑毛,身体又可大可小,我没法做形态上的准确叙说!”
  杨素展开翅膀,做了一番描述。
  他这番描述说了和没说一个样。
  “啊,艺术!”
  李鸿儒继续大叫。
  这种寻觅的模式让杨素嗤鼻。
  但他们寻狗的手段确实有限。
  若对方不主动钻出来,便只有撞运气看机缘。
  一人一鸟,不时有李鸿儒沿着江边而行,又有杨素纵身飞起四下探寻。
  “汪汪汪!”
  “那些愚蠢的凡人啊,他们以为我还会上这种当,我怎么可能一而再,再而三的掉进同一个坑里。”
  “汪?”
  “有好看的骨头也不能去,主人都骂过我好几次多管闲事了!”
  “汪!”
  “比我珍藏的那些还要好看,美犬,你真没看错,他手上拿的比我珍藏的还好看!”
  “汪汪!”
  “不知为何,我有点心动了!”
  一处高坡上,两条白色的细犬趴在地上相互做着交流,不时有一些亲昵的现象。
  半响,体型略高的那一头站起身来。
  “啊,艺术!”
  它低低的长吟了一声,身上的白毛慢慢变成了黑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