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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14章阿弗顿战役(四)
  跟随着紧密的鼓点行进着,乔治握着步枪的手上都满是汗水,他的心脏似乎也在跟随着鼓点怦怦跳动,除了紧张之外更多的是激动。
  这还是他第一次上战场。
  他辞去了厂中的工作,将原本的职位交予自己最为信任的霍华德,并且凭借一等公民的身份,在经历训练后顺利成为一名步兵。
  在训练营中,乔治永远是最刻苦、最不要命的那个,向上爬的野心让他撑过了最为艰巨的考验,而他也因此被大地精长官破格提升到前线部队.
  他原本只配作为预备队,负责一些清扫战场的工作。
  “我会成为真正的大人物。”
  “也许.就在今天。”
  乔治紧跟着前排士兵的步伐,这样想道。
  现在的王国步兵采取的攻击队形为密集纵队,而不是传统的横队队形,并且以一群散兵作为掩护和前导。
  纵队强调灵活的攻击冲击力,快速冲破敌人防线,并且能够快速变换位方阵,而非横队重视的守势火力,虽有火力却行动缓慢。
  这套以纵队和散兵为特点的打法,也不是王国元帅多洛的独创,而是他和王国的智囊们通过玩家们留下的《拿破仑时期的军事战术》总结出来并加以运用,还没有真正在战场上实践过。
  正在急速行进中,突然,乔治感到大地在微微颤动。
  “那是——骑兵?”
  他忍不住侧过头来,望向远方。
  隆隆的沉闷马蹄声传来,黑压压的重甲骑兵朝着方阵冲来,他们如同一片钢铁铸成的洪流。
  盔甲在阳光下闪闪发亮,闪烁着寒光的枪尖如林,雄狮的旗帜在风中飘扬——这便是博斯克家族精心培养的铁甲骑,在这样的骑兵面前,任何传统的军队都会感到恐慌。
  只可惜,燃烬王国的军队非同寻常。
  鼓声变得急促,乔治加快了步伐,旁边的号手吹出刺耳的喇叭声。
  “全军听令!方阵!”
  传令官的声音响起,一面面军旗举起来。
  无数次的训练,刻在骨子里的记忆,使得这些训练有素的步兵们仅仅用了数分钟的时间,便变成了几个互为犄角、形成交叉火力的厚实方阵,而乔治也跟着前面的士兵混了进去。
  因为站在最前排,所以乔治按照操练守则装上了刺刀,他要负责应对骑兵的贴脸冲击。
  这几个方阵如同一个个移动的棱堡,缓缓地向前行进着。
  而那些乌压压的骑兵终于冲到了方阵的前面,枪火砰砰响起,硝烟和血腥味弥漫在荒原上。
  一位位骑兵倒下,一声声凄厉的惨叫响起,他们引以为傲的重甲根本无法抵挡王国最先进的半自动步枪射出的子弹。
  “砰!砰!砰!”
  枪声如同海浪般一波接着一波,仿佛永远不会停止。
  那些步兵仅是轻拉枪栓,就可以进行下一次射击,宝贵的骑兵在冲锋中接连倒下,此刻他们的生命简直如同草芥。
  而在骑兵的重重包围中,罗伦面甲下的神情无比痛苦。
  “该死的为什么情报中没有这样的战术,他们怎么会有这样的阵型?”
  “还有那些枪,为什么他们没有装填?”
  如果这是原先的横排队列,或许骑兵还能够将其撕裂。但这几个厚实方阵互为犄角,中间留出大片的空隙。
  如果冲击其中的某个方阵,不仅仅很难冲破,还会遭到其他几个方阵潮水般的子弹倾泻,因为它们已经形成了交叉火力。
  罗伦对此毫无办法,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精心培养的骑兵如被收割的麦子般倒下。
  重甲骑兵们又进行了多次冲锋的尝试,但以往无往不利、让敌人抱头鼠窜的冲击,在装备半自动步枪的王国步兵面前像是纸糊的一般,根本就不堪一击。
  在近卫的戍卫下,罗伦带着他的重甲骑通过方阵间的空隙穿过,此刻他们只剩下三分之一的人,前方是不可战胜的怪物军团,后面是给他们带来巨大伤亡的步兵方阵。
  这与他想象的不一样。
  在罗伦的幻想中,自己应该带领着铁甲骑兵纵马冲进怪群中,与他们展开激烈的厮杀。
  最后,他会让敌人的鲜血染红盔甲,让怪物的尸体堆满地面,在燃烬王国的围剿下壮烈牺牲,成就又一段博斯克雄狮的佳话。
  但现在,他只是骑着马冲过去,然后被动地接受枪弹的洗礼,接受惨烈的伤亡。
  “不,这绝不是我要的结局。”
  “这样父亲不会为我而骄傲。”
  想到这里,罗伦双眼通红,他高举骑枪嘶吼道:
  “随我冲锋!”
  “撕裂他们的阵型!”
  “让这些怪物见识见识我们斯堪亚人的厉害!”
  罗伦还是将目标定为那些步兵,他要燃烧自己最后的生命,换来一个宏大的结局。
  在方阵的四周,堆积的尸体已经有半人多高,一匹匹被击中的战马、重甲骑士倒在地上,血把地上的积雪都染红了,但罗伦已经不顾一切。
  “冲锋!”    罗伦再次怒吼道。
  剩余的数百名骑兵似乎也受到感染,他们聚拢在罗伦的周围,朝着其中的一个方阵撞了过去。
  “砰!砰!砰!”
  枪火啸叫,子弹如雨般倾泻过来,冲在最前面的几排士兵瞬间倒下。
  他们不单单要承受来自前面方阵的射击,还要承受侧翼方阵的交叉火力,可以说是在枪林弹雨中侥幸求生。
  但罗伦已经彻底豁出性命,他就这样顶着巨大的伤亡,将前排的骑兵当作消耗品,而自己则在亲卫的掩护下骑着马直接冲了上去,竟然真地来到那方阵近前。
  “受死吧!”
  罗伦高声怒吼道。
  他座下的黑色战马身姿矫健地一跃而起,跳过那些骑兵的尸体,即将冲进那方阵中。
  “砰!”
  只听一声枪响,那马的胸前骤然出现一个血窟窿,直接栽倒在方阵前。
  而罗伦猝不及防,从马背上重重跌落,他在地上连滚几圈,就连戴着的头盔都因此掉落下来。
  披头散发、面目狰狞的罗伦抽出腰间的佩剑,吃力地从地上爬起来。
  大地精、提夫林步兵们纷纷开火,但罗伦的身上的厚重铠甲是家族代代传承的、价值上千金币的宝物,由大法师精心制作,拥有【防护箭矢】【蛮力术】【狮吼术】【光辉护盾】等法术效果。
  博斯克的将军们曾穿着他冲锋陷阵,行走于刀枪箭雨之中,以气势磅礴的狮吼带领士兵们一次次走向胜利。
  随着其上复杂的魔法纹路亮起,一枚枚子弹都被微光屏障挡住,还有隐约的狮吼声从缝隙中传来,此时披头散发、双眼怒瞪的罗伦倒真像是所谓的“博斯克雄狮”了。
  “受死!”
  他挺剑而上,怒吼一声,直接斩下了身前大地精的头颅,又回身劈向身后偷袭的提夫林,剑刃在空中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
  寒光闪烁,血液飞溅。
  罗伦自幼学习的战技,在此刻淋漓尽致地展现出来,这就是他所期望的壮烈结局!
  “砰!砰!砰!”
  密集的枪火啸叫,子弹的威力远比箭矢要大,即使是那魔法屏障,也在一次次的撞击下变得愈发黯淡。
  然而此刻的罗伦已经杀红了眼,他猖狂地大笑着,用长剑指向身前的王国士兵们,准备完成他最后的宣告。
  “我们博斯克人永不屈服!”
  “怪物们,站在你们面前的,是罗塞尔.博斯克的后代——”
  “砰!”
  话音未落,罗伦猛地向前踉跄,他感到背后一阵剧痛,像是被重锤猛然击中,浑身的力气都被瞬间抽走。
  他吃力地低下头去。
  果然,胸口处有一个巨大的血窟窿,贯穿了他的铠甲。
  他没救了。
  “怎么……可能?”
  罗伦噗地吐出一口鲜血,不可置信地喃喃自语道。
  原来在他举剑的那一刻,那已经阻挡了上百枚子弹的力场屏障终于不堪重负,被击破成细碎的魔法粒子,盔甲也随之碎裂。
  而身后又有人放出最后一枪。
  罗伦竭尽最后的力气,晃晃悠悠地转过身去,他想要看看是谁杀了自己这位“博斯克雄狮”。
  是身强体壮的大地精、还是貌若魔鬼的提夫林,还是残暴贪婪的食人魔,无论是谁,都能传出一段博斯克贵族不屈而死的佳话。
  然而回过头,他却赫然发现,打死自己的是一个有些瘦削的人类。那人类的脸因过度亢奋而变得胀红,他手里的步枪枪口还在冒着白烟。
  而且罗伦看到,他的脖子上还有再熟悉不过的印记——那是农奴的印记,一旦被烙印上这个印记,就意味着他和他的后代永远都是卑贱的农奴,永世不得翻身。
  “开什么.”
  “玩笑.”
  罗伦瞪大双眼,直挺挺地倒在地上,手脚抽搐几下便没了动静。
  直到死去,他还是没有瞑目,双眼直勾勾地望向天空,其中充斥着疑惑。
  罗伦到死也没有想明白,为什么自己会死在一个卑贱如草芥的农奴手里,这简直是个彻彻底底的笑话,会成为贵族小姐们茶余饭后的谈资的。
  写着玩玩,还是西幻为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