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阁趣文网 > 穿越小说 > 穿书后男主为我打天下 > 第四十六章
  对于楚霄带来的东西,楚霁根据信中的描述早有猜测。可真正看见的时候,他心里还是不可抑制地涌现出激动。
  一筐筐的土豆,个个滚圆,透着可爱。楚霁选了几颗没有发芽发绿的做菜,其余都直接封存进仓库,准备送到西郊大营去栽种。
  装满一整车的红薯,虽然长得是丑了些,但谁没有被软糯香甜的烤红薯诱惑过呢?
  让楚霁颇为惊喜的,是居然还有一车上摆放满了盆栽的小米椒!原先二哥来信,说是给自己带了种稀奇的盆景,红色的果子团团簇拥在一起,既热闹又喜气。有了先前棉花的经验,楚霁直觉这也是某种别有用处的作物,这才嘱咐二哥多带些过来。
  一想到辣文化的代表——火锅,楚霁只觉得味蕾都在躁动。毛肚、黄喉、鸭肠;肥牛卷、羊排卷、乌鸡卷;竹荪、豆皮、响铃卷儿……怎一个香字了得!
  府中的大厨早已备好晚饭应有的食材,楚霁也并不干涉。他只是要拿这些新食材,再额外添些菜式。
  秦纵也被叫进了厨房,楚霁怕他一个小孩子和楚霄相处有代沟,又不好意思说。
  楚霁朝着秦纵伸出两只手臂。秦纵会意,替楚霁将两个宽大的袖口拢起,再打一个结,方便他接下来的动作。
  “多谢阿纵。”楚霁双手举起,朝着秦纵晃了晃手腕。这是上次他们俩一起做双皮奶时培养出的默契。
  “今天要做什么?”秦纵只看了楚霁一眼,便慌忙移开视线,反而是仔细地盯着灶台,好像那灶台上有什么绝世兵法似的。
  楚霁想了想,准备做一道排骨烧土豆,让二哥和秦纵好好感受一番土豆的魅力;再做一盘辣子鸡丁,小米椒都有了,怎么能不做这么经典的菜式;最后再做一道红薯糯米饼,秦纵一定喜欢。
  首先是排骨烧土豆。排骨是厨子一早就剁好的,但土豆这东西厨子没见过,自然不敢随便上手处理。
  楚霁随手拿了两个土豆,左右手各一个地塞给了秦纵:“替我削皮,再切成小块儿。”随后便抓着秦纵的两个胳膊,将人转到面朝渣斗的方向——
  那边儿您请好,挡着我的灶台啦。
  排骨冷水下锅焯水,放入葱姜和黄酒去腥。不一会儿,冷水沸腾,排骨的香气逐渐飘出,锅中也浮起浮沫。楚霁拿了个勺子,将浮沫撇开,捞出焯好的排骨。
  锅中油热,再放入沥干水的排骨,小火煎至两面金黄。此时,厨房之中排骨和猪油高温反应的香气,已然扑鼻。再放入葱姜蒜、八角和花椒,翻炒出带着辛香热烈的气味。这八角本是一味药材,但自从楚霁拿它调味,它便成了楚家厨房里必备的调味品。
  黄豆酿造的酱油早已存世,而蚝油也已被楚霁勉强折腾了出来,味道虽然比不得后世,但在大雍也是难得的鲜香浓郁。放入酱油和生蚝调味,倒入清水,开中火焖煮两刻钟。
  秦纵手中的土豆也处理完成。要不怎么说是秦小将军呢,东郊大营里一柄银戟可以舞得翩若惊鸿,在这方寸厨房间,那也是刀工了得。这砧板上的土豆块,就连大小形状都几乎相同。
  切好了土豆块,楚霁觉得不能浪费了秦纵这样的“人才”,又支使着他去将红薯洗净蒸熟、将小米椒切成小段。
  秦纵自无不从。
  趁着这个功夫,楚霁将已经切成丁的鸡腿肉腌制。放两勺黄酒、两勺酱油,再加入一小勺盐抓匀。本应该再加入小半碗淀粉搅拌,使鸡肉更加嫩滑,可现如今就连红薯土豆都才送到楚霁跟前,又哪里来的淀粉呢?他只得退而求其次,在碗中打个鸡蛋,便也稍稍可以代替淀粉的功效了。
  此时,排骨已经焖煮完成,揭开锅盖,倒入土豆块,继续焖煮一刻钟。
  楚霁手脚麻利地另起一灶。油热后将鸡肉下锅,炸至金黄便捞出。稍稍冷却后,再用大火复炸一遍,使鸡丁获得外焦里嫩的口感。锅中只留少许的油,油热后加入小米椒、蒜泥和小葱。一勺酱油下锅后,便是迅速的翻炒。随着锅铲的翻动,一股热辣的香味霸道地席卷了整个厨房。
  完成了辣子鸡丁和排骨炖土豆,最后便是秦纵的专属小甜品了。蒸熟的红薯已经被秦纵压成泥状,加了牛乳,搓成圆润小巧的小球备用。
  楚霁朝着秦纵投去一个满意的眼神,不愧是他的小崽子,连厨艺都是“一脉相承”。
  随后便是将糯米用开水搅拌烫熟,再将其揉成一个白胖胖的糯米团子。这一步和做槐花糕的步骤倒是相似。
  一手倒水,一手搅拌,楚霁的动作称得上赏心悦目。
  秦纵站在一旁看着,楚霁那熟悉的动作和认真的侧脸,让他恍惚之间有了一种时光倒转的错觉。
  在他们认识的第二天,在盛京楚宅的那个小厨房中,楚霁为他做了一盘家乡的槐花糕。
  那时的楚霁,刚刚守了发烧的自己一个晚上,面无血色。可一双手,却被滚烫的糯米粉烫出一片刺目的通红。
  自己可真是个混蛋。
  “我来吧。”秦纵伸手拦住了楚霁即将和面的动作,“你教我。”
  楚霁微微侧目,看着少年漆黑的双眸。那双凤眼中天生的凌厉不再,反而含着些楚霁看不懂的情绪。
  有些像那
  日做槐花糕时的模样,但又有哪里不同,楚霁说不出……
  楚霄站在桌子旁,光是看着桌上菜式的诱人色泽,闻着空气中他从未闻过的香气,就已经觉得食指大动,垂涎三尺。
  适时,楚霁端着最后出炉的红薯饼,秦纵则拿着个尚未开封的酒坛。
  楚霄见此,只觉得老怀宽慰,这世上再不会有像他这样清闲享福的人了。
  三人一同落座,楚霁亲自动手,给二哥盛了满满一勺的排骨炖土豆。
  楚霄拿起筷子,夹起一块排骨放入口中。
  “嗯,排骨炖的入味,软烂脱骨。阿霁的手艺还是那么好。”
  楚霄人前风流,又是益州一等一的富贵公子,益州的哪家酒楼不曾留下过楚二少的足迹?可要他说,不带一点儿私心的那种,这厨艺,还得是自家弟弟,独占鳌头。
  吃了一块排骨,他又夹起一块土豆品尝。
  这软糯的土豆,吸满了汤汁,使得他只吃上一块,便觉得满口咸香。更重要的是,这土豆又带着植物特有的清爽香气,完美抵消了肉汤带来的油腻。
  楚霄嘴上不说,但吃菜的速度明显加快。排骨他是不在意的了,实在是这土豆太香,香的他完全顾不上楚二少的形象。虽然他在楚霁面前也不曾有过什么形象就是了。
  秦纵倒是没向土豆动筷子,而是先尝了一口红薯饼。
  糯米的清香在口中释放,红薯沙沙糯糯的,伴着些牛乳的香气。幸福的口感让秦纵不由得扬起唇瓣。
  “也都尝尝这辣子鸡啊,很好吃的。”手艺得到好评,楚霁当然高兴。一边极力推销着,一边分别给二人夹了一块鸡丁。
  楚霄和秦纵二人原本对那盘看着一片艳红的菜式敬谢不敏,但楚霁都亲自添菜了,他们便将筷子伸向碗中的鸡丁。
  楚霁紧张地看着他们两个。考虑到俩人都没有吃过辣的,所以这道菜楚霁特意控制了辣椒的用量。否则的话,按照经典烹饪方式,应当是在辣椒里找鸡丁才是。
  楚霄被这刺激的味道激得瞪大了眼睛。这是什么奇怪的味道,鸡丁吃进嘴里,居然爆发出一种称得上惊天动地的气势,嘴巴里像是被烧了一把火。
  他反复思量,以什么样的方式吐掉,才能让楚霁不那么伤心。
  可突然之间,这鸡丁,越嚼,越觉得美味。麻辣和鲜香在唇齿间迸发,爽口极了。
  楚霄刚要感叹,另一边却传来咳嗽声。
  “咳——”秦纵脸颊与耳尖都透着滴血的红,单手屈指抵在唇边,抑制不住地咳嗽。
  他刚尝了一口鸡丁,就被那味道刺激得涨红了脸,喉咙也随之响应,难受极了。
  楚霁一见,连忙站了起来,一手拍着秦纵的后背,一手拿起骨碟:“太辣了,你快吐出来。”他早该想到的,秦纵嗜甜,这辣子鸡丁对他来说太难接受了。
  谁知,秦纵红着眼,看向楚霁。随后,喉结滚动,将东西咽了下去。
  好好的,这种时候,搞什么叛逆!楚霁又气又极,情急之下竟直接将自己的酒盏送到了秦纵唇边。
  秦纵泛着血丝的眼睛扫过酒盏,又直直地看向楚霁。
  楚霁不明所以,只是发现秦纵的双颊与耳垂更红了。他手腕微动,酒盏离秦纵的唇瓣更近了:“喝口水润润,就不那么难受了。”
  秦纵垂下眼,就着楚霁的手,将那一盏葡萄酒喝了下去。
  见秦纵不再咳嗽了,楚霁松了一口气,坐回了位置上。可一低头,他才发现,刚刚他递给秦纵的,好像是他的杯子!
  楚霁心底涌上来一股莫名的心虚。他悄悄掀起眼皮,先是看看秦纵,嗯,虽然耳垂还有些红,但已经在淡定地吃红薯饼了。再看看二哥,也很好,正一门心思地埋头猛吃着。
  他悄悄放下手中的酒杯——应该没人发现。
  一顿饭终于是结束了。楚霄舟车劳顿,到后来便一个哈气连着一个,楚霁便安排侍从先领着楚霄回去休息了。
  楚霄走后,楚霁想起了正事,笑道:“我若是在沧州推广土豆种植,如何?”
  秦纵却问:“产量如何?”沧州多山地,盐场旁的盐碱地亦不能种植粮食。若是这土豆的产量比小麦大米高,确实可以考虑。但若是仅仅为了美味,而产量不丰,对沧州来说就太过奢侈了。
  楚霁道:“我瞧着二哥带来的土豆有些已经发芽了,打算明日去西郊农场将土豆种植下去,看看产量如何。你明日陪我去。”
  他知道土豆的高产,但事关民生,只有做过了实验,才能使人信服。
  秦纵却注意到楚霁所说的“发芽”。有些作物,比如白菜,发芽之后是不能吃的。
  于是,他又问道:“土豆发芽之后可以食用吗?存储多久便会发芽?”
  他看向楚霁的目光中,还带着不易察觉的探究。楚霁的思想、楚霁的知识,有着超出这个时代的渺远。
  楚霁在心里默默给秦纵点了个赞。不愧是秦纵,目光长远,思虑周全,而且还心思细腻!
  “我曾在海外的风物志上看到过,说土豆发芽后,便会产生毒素,不能食用。”即使清楚地知道土豆发芽不能吃,楚霁还是重新编了一套说辞。毕竟,他也就是个长在大雍本土的楚家三少爷,只是看的杂书多了些。
  果然,他说完之后,秦纵目光中的探究褪去了几分。
  “二哥此次过来,路上花了近两个月。但用沙子保存的土豆却极少有发芽或腐烂的,可见至少能保存两月有余。”
  秦纵点点头,虽然储存时间远不如米面,但只要产量足够,便能弥补一二。新鲜土豆成熟,便先紧着土豆吃就是了。到时,如何安排两者种植的比例,楚霁自会有他的安排。
  主公命令已下,他只得听从。况且,在东郊大营这半个月,他躲着楚霁,却也无时无刻不在思念着楚霁。一日不见,如隔三秋。这半月,竟好似倥偬半生。
  秦纵正准备告退,楚霁却好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问道:“阿纵,你今日怎么还没醉?”声音似乎比往日更轻柔,笑容也更加动人。
  秦纵暗道不好。他故作镇定,愣愣地看了楚霁一眼,随后将头埋在楚霁的肩窝,眼睛一闭:“楚楚,我醉了。”
  叫出这个称呼的瞬间,秦纵能感受到,自己的心跳,比过往十数年都要强烈。
  “楚楚?”楚霁看着又装醉的少年。自己的小崽子,只好宠着了,“楚楚,便楚楚吧。”
  原书中,如浊世艳阳的男主,未来的战神皇帝,已然叫了自己那么多声“主公”。本就是他抢了秦纵的,他愿意怎么叫,就怎么叫吧。
  更何况,这个称呼,的确听着更亲昵些。他无法否认自己在听见这二字时内心的欢喜,隐秘而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