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阁趣文网 > 其他小说 > 灭阴阳 > 第十章太会城
  贺欢睁开了眼,他不是自然醒的,而是被少女磕醒的。
  
  
  虽然说头与舟来了个结结实实的碰撞,贺欢也不敢说什,因为少女的双腿麻木的站都站不稳了,他也有种感觉知道自己昨晚又失仪了。
  
  
  虽说贺欢这几次都不是无意,但沈月璃却很是气愤,她认为贺欢就是有意的,心暗骂贺欢是个登徒子,。若不是师傅在,她真想把贺欢给扔下去,让他尝尝自己的厉害。
  
  
  一连十余日,贺欢与甄老道坐而论修仙界,但其中种种,难以讲述的完,于是在将要到太会城之前,甄老道给了他一本书。
  
  
  “这是一本元婴期修士的游记,他曾游遍整个东原,对一些东原重要地方略有记载,此书在东原很是火爆,一本二十块灵石!我将他赠与你,也祝你了解一下修仙界!”甄老道从怀中掏出一本书,似乎很是肉疼,十分不舍得递与贺欢。
  
  
  贺欢自然不客气了,万一对方变卦了怎讲?主动总比被动好,他一把握过那本书,直接塞进了怀。他心甚至冒出了黑川镇粗俗人的话语:有便宜不占王八蛋!
  
  
  第十五日,二万余行程便已经走完,一颗灵石飞一万,甄老头颇为肉疼,他这些年攒的灵石玩干净了。
  
  
  灵舟在一个人烟稀少的地方下落,贺欢与沈月璃跃下灵舟,对甄老道行了一礼,以做拜别。
  
  
  “贺小友,璃儿很少下山,对人间有些不太懂,你要好好照顾她。”甄老道说着,
  
  
  “这不用甄老说,贺欢自会照顾!”毕竟承了人家那多情,不说修仙界,就在整个人间,那帮帮你的人你也要去回报别人。
  
  
  “我不需要他照顾!”沈月璃朱唇轻启说道,眼中是对贺欢的不屑。
  
  
  甄老道没有理她,只是说道:“你们两个在太会城就以夫妻相称,毕竟是进行了嫁礼的,虽未婚也算是名义上的夫妻。在太会城,尽量不要用真名,就叫孟长明。”甄老道交待着,像极了我贺欢姐姐在贺欢离开草原时的谍谍不休,看着他是关心贺欢,实则也是在关心沈月璃。
  
  
  一通说教后,甄老道才驱动灵舟,在空中划过一道白光,渐行渐远。
  
  
  太会城在宣国西部灵州地区,是宣国西部最大的城市。它座落在太会山附近,也正因太会山而得名太会城。
  
  
  而太会山的得名,就是因为这常有仙迹,每年五月份,太会城就会经常见到仙人指路的场景。因此从全国各地来的寻仙人便齐聚此山,当地凡人也抓住这次机会,在这举办太会,此山便因之得名太会山。
  
  
  四月份的太会城,已然人山人海。贺欢两个人在这寻找客栈。
  
  
  也因是太会将至,这客栈并不好找。
  
  
  这时间,贺欢的眼前看到了悦来客栈几个字,他眼中一亮,招呼著沈月璃就往客栈去。
  
  
  “小二,来两间上好的客房!”贺欢大喝道。
  
  
  但很快,他便觉得一道道炽热得目光射了过来,这目光当然不是射向他的,而是他后面的沈月璃。
  
  
  “客官,不瞒您说,最近几天实在是人多,只有一间客房了!”小二露出无奈的表情道。
  
  
  沈月璃一听此言,满脸不悦:“我们走!”
  
  
  “别嘛,老婆!”贺欢故作此态,他是给客栈那些坐着吃茶的人看的,告诉他们名花有主!
  
  
  沈月璃顿时脸色一红,只见贺欢喝到:“一间就一间!”
  
  
  就这样,他们住下了。小二把人领到客房后嘀咕道:“奇怪了,一对小夫妻还要分开住,真是怪事!”
  
  
  收拾好一切,贺欢累得已然不行了,顾不得管沈月璃就直接摊在床上去了。
  
  
  突然,一双玉手便提起他,直接给扔到了地上。
  
  
  贺欢猛一惊起道:“沈小姐,这怎个事啊!”
  
  
  “你要订一间房,那你就去地上睡。”她那冰冷的眸子一转,看了眼坐在地上的贺欢,冷冷的说道。
  
  
  “我不是为了你?你看外面那些虎狼般的眼睛,都恨不得吃了你,订一间房,便于保护你。”贺欢争辩道。
  
  
  “哦?是,那让他们来试试!”沈月璃玉拳紧握,看着贺欢道。
  
  
  “啊哦。”贺欢心已寒,不敢再做争辩。他站起来,拍了拍衣服。
  
  
  贺欢看着在床边的沈月璃,忍不住去多瞄了几眼,男儿,血气方刚!但他丝毫没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你,去对面墙角去睡离我远点!”她凤目一闪,扬起嘴角微微笑道。
  
  
  “沈小姐,我们虽未洞房,可双方长辈是同意的!你不能……”贺欢鼓起了勇气,做最后的挣扎。
  
  
  “哦?你要去睡外面?”沈月璃已经躺下,凤目微合,淡淡的说道。
  
  
  “没有,绝对没有!”他幽怨的说道。
  
  
  在草原我睡地上,出了草原我还睡地上,那我特出这草原有什意义,贺欢心想道。但身体却很实诚,拿着包裹中带着的毯子,很是熟练的一铺,躺好。好!重回草原。
  
  
  太会城,或许是因为太会将至,鱼龙混杂的人也多了起来。不仅仅有外地的,还有很对本地的地头蛇。
  
  
  地头蛇之类不会在太会盛事搞事情,他们也会约束自己的小弟,以免惹了官司就不好了。毕竟太会城主对此盛会也是十分看重,他要用此会扩大太会城对整个宣国的影响。
  
  
  但外地来的混子就没那多了顾忌了,他们来就是抢钱的,抢不到钱他来这干什?
  
  
  其中有名混子就叫张狗蛋,毕竟农村生的人,起个贱名好养活。他也有个像样的名字,他叫张林。但是当他到道上混了以后,就发生了一件奇怪的事情。
  
  
  他的老大,因为他做事太教条死板,就指着他的鼻子骂道:“张林,人总是要变的,就好像你以前在家叫狗蛋,现在出来了还叫狗蛋?”
  
  
  认识他的小弟中有几个知道他叫狗蛋的,于是张狗蛋这名字就绊了他一生。
  
  
  后来的他,也该改变了自己的死板做法,他用自残的方法打败了他大哥,成功上位!
  
  
  道上混的兄弟,如果不是有着极强的靠山,那就要敢于自残!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官府可不看你谁占理谁不占理,只要我身上有伤,我在官府那就是有理。
  
  
  张狗蛋的成名战还是大败周黑成。当时张狗蛋与周黑熊在河岭有了冲突,那周黑成身材魁梧,甚是强壮。
  
  
  但是张狗蛋也不甘示弱,先发制人,对着周黑成就是一通大骂。
  
  
  “你们知道你的老大像什?”
  
  
  “像熊!”
  
  
  “为什呢?”
  
  
  “因为熊太笨了。”
  
  
  这周黑成的手下也忍不了啊,直接站着破口大骂。
  
  
  两边人骂的那是昏天暗地,不可开交。
  
  
  周黑成的人忍不住了,直接上去就是打。可与周黑成不一样的是,张狗蛋让小弟扔了武器,四散逃去,逃时一狠心,朝着自己胳膊就是一刀,然后把刀一扔。
  
  
  等官府的人赶来,张狗蛋这边的人打的头破血流毫无还手之力。就这样张狗蛋击败了周黑成,让他在小混混道也有了一些名气!
  
  
  除了这些,他那巴结人的能力也是一流。曾经穿出过,去某个大爷家给人一鸟当孙子的故事。不过也是因为这样,他张狗蛋倒也混带我顺风顺水。
  
  
  在太会城贫民窟一间破屋子,一群混混在这聚集著。
  
  
  “狗蛋哥,查清楚了,一男一女,没有其他人,估计没什背景!”一名小弟说道。
  
  
  张狗蛋张这一张破烂猥琐脸,先用筷子吃了口菜,又喝了口小酒说:“不用查了,就是背后有人能怎?这太会城这几天这多人,还能找到咱?”
  
  
  “那就干他一票,大哥。”
  
  
  “不过,那女的真水灵,哪见过这漂亮的啊。”
  
  
  “你急什?大哥肯定先尝尝。”一阵阵怪异的狞笑发出,令人有些胆寒。
  
  
  在城外一处破庙,十几个散修在这汇集,他们想通过太会登仙路登仙,便一起组团来了。
  
  
  “哟,那不是刘一手,给没给自己刘一手啊!”
  
  
  众人哈哈大笑,这刘一手没有回答。
  
  
  虽然刘一手是散修,可他祖上阔过,也曾是一个修真世家。所以自从他加入这个团队以来,他瞧不起这些散修出身的人。
  
  
  饶是如此,这帮散修出身的人也看不上他。刘一手出去交了几次朋友但都失败了,所以他还是跟着这几个人。
  
  
  “你今天莫不是又偷人家过东西去了?被打了,还是说留了一手?”
  
  
  “你怎污人清白。”刘一手睁大眼睛,额头都起了青筋。
  
  
  “看别人的书怎能叫偷呢!接着就是什,我祖上什什的……修仙世家。我爹给我留了一手,我将来肯定飞黄腾达的。”
  
  
  那周围的人也不想听他解释,便都哄笑了起来。
  
  
  “把你的酒菜给我弄些,我饿了!”刘一手怒道,看着一个在吃酒吃肉的修士说。
  
  
  那修士本来不愿意,可刘一手只从口袋一抓,就一把灵粉。还好他留了一手不然就饿死了。
  
  
  这些人在旁边谈论著他,也不顾忌他能否听到。知道?这刘一手好不容易在曾头世家做了个下人,却翻阅人家的功法书,最后被赶打出来。又放不下世家的脸面,不能去做个术士骗钱混吃混喝,总之过的很惨。
  
  
  他听了这些话一句也没回,独自一个走出了庙。他认为他与他们不同,他爹给他留了一手,修仙世家总和散修不一样的。
  
  
  “一群愚昧的人,还好我留了一手去登仙地卖了这个敛气术,以后便一辈子吃贺不愁了。”他哈哈大笑起来,但又看了眼四周,立马急匆匆的走开了。
  
  
  太会城真的越来越热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