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阁趣文网 > 其他小说 > 余跃诸天 > 第5章灵气的妙用
  “哥们好手段,怎称呼,也是狩猎队的?”
  
  
  之前喊他帮忙的汉子上前,向他递了根烟,开口问道。
  
  
  “不抽烟,谢谢。我叫余跃,不干你们这一行,只是刚好看到你们狩猎,心好奇,停下来看看。”
  
  
  余跃做了个感谢的动作,虽然抽烟能带来很多便利,比如社交,但是都到三十多了也没养成抽烟的习惯,余生他也不打算去学了。
  
  
  另一边的汉子听到他的话却眼前一亮:
  
  
  “哦,余兄弟是做什的,有没有兴趣来我们狩猎队?我叫张文亮,在狩猎队圈子还有那点小名气。”
  
  
  “失敬失敬,没成想是张队长当面,我早就听过亮哥的大名了,都说你处事公正,遵循道义,只是一直缘悭一面。”
  
  
  这个人余跃是知道的,基地面也有他的资料,余跃看过一眼,记得评价不错。
  
  
  “不过呢,小弟运气好,在基地市攒下了一点小产业,也有一帮子人要养,偶尔玩玩刺激,杀个怪兽还行,可不敢冒险啊。”
  
  
  “有产业好啊,我要是有个稳定的进项,也不想带着他们过这种刀口舔血的日子。”
  
  
  张文亮的话语中不乏羡慕,但是没有办法,基地市面的产业,还要能轻松养活几十个家庭,这个体量,不是那好参与的。
  
  
  张文亮本来还打算说些什,却看到远处一个小伙子正施展轻功借助树木快速靠近,正是那个杀死公象猪的小年轻,才一走近,便大声道:
  
  
  “叔,剩下的几只象猪崽子都抓住了,刚叔说我们需要动作快点,天色不早了。”
  
  
  “好,小凌,你跟他们去把车都开过来装货吧。”
  
  
  张文亮回了对方一句,然后又对着余跃说道:
  
  
  “余兄弟,这头母象猪是你杀的,自然属于你的……”
  
  
  余跃有自己的修炼资源,对3阶生物血肉不太看得上,不过他这边还没做什表示,那个叫小凌的已经气冲冲地打断了张文亮的话:
  
  
  “凭什啊叔,我们前前后后花了多少时间,才埋伏到这群象猪,没有他我们自己也能追上,纪大哥之前已经做好拦截方案了,最多就是多花些时间,这头象猪一样跑不了。”
  
  
  他不满地看向余跃,继续道:
  
  
  “这个人鬼鬼祟祟的出现在我们狩猎现场,我们没有找他的麻烦就不错了,还想分走一半的战利品……”
  
  
  说到后面,已经满是愤怒,但是看到张文亮的目光,声音渐渐小了下去,却是一脸的委屈样。
  
  
  看到对方的表情,余跃突然产生了捉弄一下对方的心思,他饶有兴趣的看着对方:
  
  
  “那依这位小兄弟的看法,这头母象猪,应该怎处理呢?”
  
  
  “反正不可能全都给你……”
  
  
  “好了,小凌你去帮他们装车,我们要争取在天黑前回城。”
  
  
  没等小年轻说出具体的想法,张文亮就赶忙打断了对方,想把他支走。
  
  
  看着满脸委屈,把头瞥向一边,一言不发,强著不肯离开的小伙子,余跃道:
  
  
  “看你刚才的表现,应该进入后天中期了吧?多大了?”
  
  
  结果人家不理他,只是用眼角斜他,正眼都不给一个。
  
  
  看着气氛有点尴尬,张文亮上前打圆场,笑着说道:
  
  
  “余兄弟你别跟他一般见识,他还是个孩子,一天说话不过脑子。”
  
  
  “看出来了,确实是没长大的样子,不会还没成年吧,敢不敢一个人跟3阶变异兽战斗?”
  
  
  余跃见对方不接招,于是加大了挑衅力度。
  
  
  这话一出口,张文亮听着都有些皱眉头,更别说小年轻了,马上跳起来道:
  
  
  “你看不起谁呢,我告诉你,就算没有你,我一个人也能单挑那头母象猪,我以前又不是没杀过3阶变异兽。”
  
  
  “哦~,这说,你还是个天才?”
  
  
  “天才不敢当,但我总共修行没到三年,要不是修炼资源不够,我早就修炼到后天中期巅峰,说不定都要突破后期了。”
  
  
  说起资质,小年轻还是很有自信的,甚至有点小骄傲。
  
  
  天才好啊,我最喜欢天才了,没想到还能在荒野中遇到没发现的天才,今天运气不错。
  
  
  余跃转过身,对着张文亮说道:
  
  
  “亮哥,我也就是一时手痒,没想着要你们的战利品,你待会儿分我个百十斤血肉就行,我拿去送人用。”
  
  
  说着,他抬手打断了对方想要说的话:
  
  
  “不是跟你客气,小弟家有些薄财,对这个没需求,拿着也是累赘,咱也别推脱来推脱去的了,时间不早了,喊你的人赶紧装车吧。”
  
  
  张文亮吸了口气,看余跃不是开玩笑的意思,缓缓吐气道:
  
  
  “那我就厚颜收下了,不怕余兄弟笑话,这东西你看不上眼,对我们狩猎队的人来说,却是一笔不小的收入了。”
  
  
  “好说好说,对了,我们一起加个好友,后面有事好联系,还不知道这个小兄弟的名字呢。”
  
  
  余跃一边说着,一边扬起了左手腕上的个人终端。
  
  
  很快几人加了联系方式,余跃才知道这个小伙子名叫楚凌,刚满18岁不久,却已经加入狩猎队两年了,现在是狩猎队中的主攻手。
  
  
  余跃不贪图战利品,狩猎队众人自然也热情,大家一起分解象猪肉,迅速装车。
  
  
  很快,狩猎队的4台后勤和货运飞车被塞满,因为怪物身体太大,还需要分散部分到队员乘坐的飞车中。
  
  
  最后没办法,余跃还是被塞了一条象猪腿,不然就得吊在车外面,那样的话,简直就是引诱怪物来袭击自己了。
  
  
  众人收拾好战利品,加上余跃,总共8台飞车,开始升空回城。
  
  
  ……
  
  
  残阳如血,映照得漫天红霞似火烧。
  
  
  余晖垂落,氤氲出遍地金露染秋实。
  
  
  兽吼鸟飞,风过林摇,天将向晚,薄雾初生,俨然一副原始森林的景象。
  
  
  只是这一切出现在钢筋水泥建筑群上,却总显得不怎和谐。
  
  
  前方一座小城,将丛林世界隔绝在外,小城半径约有一公,四周有城墙守护,墙高二十米,上宽五米,每隔一段距离就有一座半包围式的等离子炮塔,长长的炮管指向天空。
  
  
  从周围环境可以看出,这原本就是一座现代城市,小城是在原来城建的基础上,以几个大型社区为中心,筑造城墙建立起来的。
  
  
  这是基地市西边的补给基地,内部有大量守军驻扎,只要不是遇上兽潮,弹药充足的情况下,再加上来自于太空和后方基地市的远程火力支援,现阶段的小群变异兽,是不可能攻破的。
  
  
  像这样的补给基地,锦都基地市总共有八座,分别对应八个方位,需要前往荒野的人员,一般从这些补给基地出发或返回。
  
  
  此时正是外出人员大量返回的时候,城门口却排起了长队。
  
  
  余跃和狩猎队一行人,终于在太阳彻底落下前,临近补给基地,算是回到了安全区。
  
  
  余跃的飞车内,张文亮和楚凌都在,三人推杯换盏,吹牛打屁,气氛融洽。
  
  
  此时张文亮正在感慨:
  
  
  “余兄弟这个房车组装得好啊,完全听不到外面的噪音,赶路的时候还能安心睡一觉,我看你外面用的全是钛合金吧,玻璃也全是单向透明的防弹玻璃,你车身还有隐形和变色的功能,再加上外面那些外附肢体收容仓。”
  
  
  说到这,他的眼中不乏羡慕:
  
  
  “啧啧啧,这造价至少也得五千万吧,都快赶上我们这次的全部收获了,也就你们这些有钱人才能玩得起了。”
  
  
  “要在荒野中飞行,总要增加些安全性的考虑,我这也算不得什,也就是平民玩家的玩法,那些财阀的出行工具,动则使用空天飞机的材料打造,那才是真正的奢侈。”
  
  
  余跃不以为然,我也就是不喜欢炫耀,要不然告诉你我这个车的真实配置,按市场价来计算,五个亿都打不住,你怕是要睡不好觉了。
  
  
  “比不得比不得,我们这些平头老百姓,哪能跟财阀比。”
  
  
  张光亮赶紧摆手,表示不敢有这个想法,有生之年能让自己家族迈入豪门的行列,就已经是他梦想的极限了。
  
  
  “嗐,这都灵气复苏了,前所未有的大洗牌到来,亮哥你也是个极有天赋的人,不然现在也修炼不到后天中期巅峰,却连想都不敢想?”
  
  
  余跃端起杯,与对方碰了一下,然后走到窗前,继续道:
  
  
  “这个世界,已经开启了个人武勇的时代,人类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时势必然会造就无数的英雄,未来也将是属于这些弄潮儿的。至于旧时代的腐朽财阀们?嘿嘿,已是黄昏咯。”
  
  
  余跃看着远处最后一抹余晖,意有所指,他回过头,问楚凌:
  
  
  “小凌,你说我说的对不对?”
  
  
  “余哥说的对,灵气复苏的新时代,终将属于修炼有成的人,属于能庇护大众的人,属于能带领人类收复失地的人,而不是那些肥头大耳的资本家。”
  
  
  楚凌这小子才成年,平时没怎喝过酒,两杯下去就面红耳赤,现在显然有点微醺了。
  
  
  “有志气!少年人就该朝气蓬勃!万古未有的大变局当前,正是有志者一展胸怀抱负的时候,来,咱哥俩走一个,我这酒是加了灵性材料的,常喝对修行有好处。”
  
  
  余跃说着给两人酒杯添满,然后自己一饮而尽。
  
  
  楚凌学着他的动作,仰头一口灌下,余跃大叫一声好,结果对方喝得太急,被呛得不停咳嗽,一张脸涨得通红。
  
  
  等他气息稍缓,余跃认真的看着楚凌,言辞恳切:
  
  
  “未来的世界,将尽由有能力的人去描绘,而结束混乱,带领人类重霸全球,甚至冲向星辰大海的重任,也终会落在你们少年人肩上。”
  
  
  说着他拍了拍楚凌的肩膀,加重语气:
  
  
  “大丈夫身居天地之间,岂可终日蝇营狗苟、妄自菲薄?沧海横流之际,正是英雄辈奋身而起搅动风云之时,像你这样有天赋的少年,受天地所钟,更该有气吞山河、舍我其谁的气魄!”
  
  
  他用上了一些修真功法中调动人情绪的小技巧:
  
  
  “可谓是,红日初升,其道大光,河出伏流,一泻汪洋,潜龙腾渊,鳞爪飞扬,乳虎啸谷,百兽震惶,鹰隼试翼,风尘翕张,奇花初胎,矞矞皇皇。楚凌,你,当如是也。跟我念,红日初升……”
  
  
  楚凌神情激昂地吼道:
  
  
  “红日初升,其道大光,河出伏流……”
  
  
  张文亮本想要约束一下楚凌,让他不要乱讲话,当心祸从口出,但顿了顿,终究没说出来。
  
  
  常言道,身怀利器,杀心自起,更何况是拥有超凡之力的人呢?
  
  
  即便是岁月,能磨平的,也只是人展露在外的棱角。
  
  
  更多的锋芒并没有消失,只是被迫收起,挤在内心深处某个狭窄的角落,在某个安静的时刻,突兀的冒出来,刺痛未曾麻木的灵魂。
  
  
  越是疼痛,就越是清醒,也越是让人懂得权衡。
  
  
  放在稳定的社会中,现实的重压下,很多人选择通过麻醉自己来掩盖这种疼痛。
  
  
  但是现在,时代变了,整个世界都变了。
  
  
  个人能力被灵气无限放大,杯水就能灭车薪,扬手便可止汤沸了。
  
  
  灵气的妙用可谓无穷,它不仅仅是放大个人的能力,还能舒展被压迫的灵魂,更会滋长被疼痛刺激过的野心。
  
  
  一切的一切,最终汇成一句话——如果给我机会!
  
  
  张文亮赶紧低头喝酒,掩饰自己已经快要难以隐藏的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