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雾四起,紫气东来。远处的山,边缘逐渐明亮起来。天朝像是出生不久的婴儿,蜷缩在紫金山、落丘山、平阳山构建成的𫄶褓中。这样优越的地理位置,让天朝成为六朝古都,自建城以来,从未被攻陷。
许是刚刚进入秋天,空气还有几分冷冽。街道上的卖炭翁,早点铺在黑暗中迎著骄阳逐渐出现,给这座冷清了一晚上的古都增添了许多烟火气。
天朝的建筑讲究青砖黑瓦雪白墙,周边的建筑大差不差都是这种建筑模式,街道较为宽阔,并行十辆马车毫不拥挤。出早点的铺子排在街道两旁,虽然天朝各行各业的人都有,但不可否认的是,在这个时间点,早点铺是真正的主角。
天朝处在南北交界处,无论是建筑风格还是饮食习惯,都包含了南北差异中的显著特点。北方的烧饼、煎饼、烤肉;南方的甜豆浆、云吞面摆在各自以前的位置,等待着不同口味老食客的光临。
相较于其他朝代来说,大轩王朝的国风较为开明,这份特点主要体现在赋税以及文化上。所谓百家争鸣,儒家、道家、墨家等人才辈出,佛教、道教等也在民间有着众多信徒。平民百姓的服饰也较为多样,除了仅有皇家才能使用的黄色,以及特殊日子使用的红色,其他颜色倒是经常在百姓的身上见到。
“嗡~嗡~嗡”
一个早餐铺上传来异响。穿着蓝色马甲的叶不凡动了动眉毛,伸手在口袋翻了一阵。
“嗡~嗡~嗡”
叶不凡抓到了声音的源头。放在耳边。
“喂?”
“你小子是不是不想干了!”
一位中年人的怒吼从手机那头传来,震得叶不凡耳膜生疼,也让他彻底醒来。赶快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哎!王老板,您吉祥。”
“我吉祥个屁我吉祥,你奶奶个腿的跑哪去了?今天外卖还打不打算送了?”
叶不凡眉头上的黑线能夹死几只苍蝇,忙回应道:
“王老板,前几天我二大爷去世了,我这不忙着……”
没等叶不凡说完。
“小叶啊……”
“哎,您说。”
“你二大爷上个月死过一次了。”
叶不凡闻言,顿时有些尴尬。
“咳咳,害,我三叔他……”
“你三叔死了三次了……”
叶不凡沉默了。电话那头又传来了王老板的咆哮。
“五分钟!马上出现在我的面前,否则给我滚蛋!”
“哎,好!”
叶不凡边答应边掏出车钥匙,一屁股坐在小电瓶车的座位上。
“另外!”
叶不凡的动作顿了顿。
“下次换几个亲戚吧,别老逮著二大爷不放。”
说罢,电话那头没了声响。
叶不凡咽了咽口水,指尖弹出了一颗中华,叼在嘴上,目视远方,眼中有说不出的落寞。
“叶兄!”
只见一个大腹便便的胖子奔跑而来,浑身的粗布有些遮不住那白净的肚子,奔跑过程中肥肉一晃一晃的,险些从身上掉下来。由于奔跑,脸上有些涨红。
仔细看时,这王百与方才电话中的王老板长相竟一模一样。
叶不凡看了一眼这个与自己老板长相颇为相似的下属,心满是火气。
“你小子是不是不想干了!”
王百过于熟练地用膝盖车。
“要不是你来晚了,老子至于挨骂吗!”
叶不凡的几句话说的王百有些没了头脑。
“叶兄,此仇我替你报!上刀山下火海再说一次!”
叶不凡有些无语:那叫在所不辞,但他现在也没有心情来纠正。他深深地看了一眼王百。
“你真想替我报仇?”
王百可能也是因为迟到有些心虚。连忙应下来。
“抽自己三个嘴巴!”
王百:?
看着王百举起手来,叶不凡脸色缓和了许多,在满足的啪啪声中,载着叶不凡的蓝色小电动消失在了地平线上。
地都。
某精神病院的车库门口。
“嘀嘀!”
听到熟悉的电动车铃声,门卫老张把杆子抬起来,笑眯眯的看着电动车上的叶不凡。
“早啊老张。”
说着,从兜掏出一包烟,从中弹出两根,递给这个天天蹭烟的老烟枪。
“我先走了老张,抽空聊。”
目送叶不凡离开,老张连忙点了一根,肺部像风箱一样鼓动,一根烟就下去了一半。
叶不凡行驶在非机动车道上,嘴哼哼著小曲。
因为时间还早,车流量并不是很大。
地都的城市绿化率达到了惊人的百分之五十,在这样的城市中骑行,还能时不时地听到鸟鸣。
叶不凡有些走神。
这一年发生的事情比他前二十年发生的都多。
作为根正苗红的物流世家,太爷爷走镖局,爷爷给八路军送信,父亲开了菜鸟驿站,自己送了外卖,也算是家族传承了。
自己的生活还是挺平静的,在去年之前。
叶不凡还记得那个单号是:“8j008”的外卖单。地点是地都中心精神病院。他依稀记得,自己心十分矛盾,这种单子自己实在是不想接。奈何两袖清风,两兜空空,老王发疯,当个祖宗。
那天下着大雨,电动车放在外面肯定会被淋坏,叶不凡骑进了精神病院的地下车库,只是一个拐角的功夫,周围的奥迪、上海大众、东风日产就被各种各样的马车替代,车库的顶子消失不见化成了蔚蓝的天空,水泥地面也成了泥泞的土路。
叶不凡惊得眼睛像嘴巴一样大,眼前的景物不断变换,等回过神来,耳边驼铃声声起,大漠的烟尘一瞬间就让叶不凡眼前模糊起来。叶不凡忙伸出手在眼前遮挡,但是脖颈处传来的冰凉触感让叶不凡动作一怔,这从未有过的感觉让叶不凡有些疑惑,但是来自心底的战栗让叶不凡满脑子充满了两个字:危险!
“汝是何人?为何知晓此官道!”
一个粗犷的声音在叶不凡耳边响起,如滚滚雷霆灌入叶不凡的心神,让他险些吐出一口鲜血。但这也让叶不凡暂时脱离了极致的恐惧,寻回了一丝清明。
跑是跑不了了,自己的小电动但凡能跑过周围的几个大汉,也不至于被强人锁男。
短暂的思考过后,叶不凡直接举起了双手,但在举手的过程中,一不小心碰到了左手边的电铃。
“嘀!——”
尖锐的铃声在几人中间爆发出来,几个壮汉身下的马受了惊,前腿高高抬起,电铃声和马的嘶鸣声混合在一块,实在是让人难以忍受。
叶不凡见场面混乱,连忙将右手放在车把上,猛地一转。
正忙着处理受惊马儿的壮汉们,只见一道蓝色的闪电从眼前飞过。
方才说话的壮汉率先安抚好了马儿,猛地用双腿夹了一下马肚子。
“驾!”
赤炎红鬃马的速度虽然算不上顶尖,这种生活在大漠中的马优势在于耐力。但与叶不凡的小电动相比,速度方面还是没有可比性。
只不到五息的时间,疯狂加速的叶不凡就已经被捏住了后脖颈,连人带车悬浮在空中。
叶不凡面如死灰,嘴角止不住地颤抖,当他看到用嘴叼起自己电动车的赤炎红鬃马时,两眼一翻,昏死过去。
片刻之后,这个穿着“奇装异服”的中原人,被大汉们围住,仿佛是被逮捕的猎物。
首领古尔丹摸了摸下巴,庞大的身躯缓缓蹲下,仔细打量著这个细狗,无论是这一身奇装异服还是那从未见过的坐骑都让他有些新奇。
“带走。”
说罢,古尔丹一跃而起,率众奔向部落。
数以百计的红鬃马铁蹄踏在大漠的沙土地上,顿时烟尘四起,让人不禁联想到:铁骑踏破九州地,战旗飘扬唤豪情。
联想到这,叶不凡缓缓停下车,摘下与蓝色小电动配套的头盔,大步流星的跑进店。
在走进店之前,叶不凡长呼一口气。
“王老板,您吉祥。”
“我吉祥个屁我吉祥!”
(此处省略一万字)
叶不凡心想,都说女人是水做的,王老板才踏马是水做的,口水飞了快半小时了,还有后续。
“王老板,我先干活去了,回来再听您讲课哈。”
没等王老板反应过来,叶不凡一把抓起放在凳子上的外卖箱,一溜烟的跑出去。
他不在意的瞥了一眼外卖箱上的订单:
1a001兰陵王
2*脆皮炸鸡盖饭
叶不凡想了想:兰陵王,奶奶的,小乔克星。他应该是南北朝的吧。
叶不凡摇了摇头,戴上蓝色小头盔,背上外卖箱,一加电,给王老板留下了一个潇洒又贱贱的背影。
骑上车子后叶不凡才认真的看了看订单上的地址:
宜家花园12号楼2单元
叶不凡默默的记在了心,思索了一下宜家花园的具体位置。
在这个时候,他又忍不住感叹了一下自己的天赋。说是天赋,倒不如说是一个特殊的能力。无论在什地方,他只要心默念这个时间点,在这个空间的某个地名或者人名,就可以知道大体的位置。
这个特殊的能力是在四岁时由于一场意外被开发出来的。
由于一些原因,具体的细节叶不凡有些回忆不起来了,大致过程就是,一家人出去自驾游,在山中迷路,手机没有信号,弹尽粮绝的时候,叶不凡著了魔一样指著某个地方,叶父死马当活马医,带着家人顺着这条路走了整整一天,终于走出了大山。
但不知为什,叶不凡始终没有儿时的记忆,也忘记了家人的模样,对他来说,对孑然一身的自己来说,家人仿佛不是活生生的人,而是一个又一个的概念。
叶不凡摇了摇头:马路上走神可是大忌。
凭借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灵感,叶不凡将车停在了宜家花园门口,这是他第n次感慨,自己真是块送外卖的好材料。
叶不凡提着装着饭盒的袋子,敲了敲保安室的门。
门卫大爷打开窗户,用十分犀利的眼神盯着叶不凡。
“大爷,给兰陵王送外卖。”
“什陵王?”
“兰陵王,大爷。”
“兰陵什?”
“兰陵王!”
“兰什王?”
叶不凡沉默了,他看了大爷一会儿,后者用更加犀利的眼神看着他。最终,叶不凡败下阵来。
“大爷,抽烟吗……”
“抽!中华还是荷花。”
叶不凡:……
随着大门缓缓开启,叶不凡重新戴好头盔,右手转动车把,对着大爷露出了一个自以为是阳光少年的微笑。在大爷的满脸问好中,进入了宜家花园。
不,是进入了南北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