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阁趣文网 > 玄幻小说 > 龙族:重生成为路明绯 > 第六十二章长老会(3)
  精华书阁,
  
  进入那个口袋空间后,场景一下子就转换了。
  
  刚才满是霉味儿和烟味儿,幽暗破败的走廊不见了,眼前是另外一条完全不同的长长走廊,亮着温暖的黄色灯光,弥漫着淡淡的檀香芬芳。两侧红木的房门上是典雅的黄铜门牌,墙上挂满不知道什朝代的山水画,檀木的案台上摆着雅致的花瓶。
  
  她的脚下是黑色的羊毛地毯,从走廊一头铺到另一头,地毯上用抽象的纹路绘制著龙的图腾,有些似乎还对应着神话传说——她发誓有一块是后羿射日。
  
  越往前,人形的图案出现得越少,龙的故事越来越多,高高的青铜柱耸立,那是龙族城市抽象的缩影。
  
  这根本不是地毯,而是一张踩在脚下的史诗画卷。他们顺着走廊往会议室走,就是从现在回溯到过去!
  
  这实在是...她看着地毯上黑王与白王执掌王座,双王统治的图案,脚踩在黑王的脑袋上,不由得感叹出声音来。
  
  但是张口之后,贫弱的词句却却无法表达任何赞美之情,她就觉得自己实在是一点b格都没有,这地毯真不错。
  
  毕竟我们都是怀旧的生物,没人不怀念这段时光,那是我们最繁荣的时代。诺顿摇摇头,苦笑一声。
  
  他走过时,小心翼翼地没有踩在白王的头上,似乎对此有所忌惮。然后他转头,扫过一张绘有一个驾驭海浪的神女的古画,似乎刻意躲避黑王的形象。
  
  你见过白王?路明绯好奇地问,我以为四王时代在这之后。
  
  那时我还不是龙王,不曾执掌火元素的权柄,我只是一个天赋绝伦的年轻工匠。
  
  路明绯不知道这些,充满好奇:你不是黑王的大儿子吗?他们都说你是最接近黑王的存在。
  
  对此,诺顿笑了笑:我最开始只是一个普通的次代种,是初代种赫菲斯托斯的孩子,成为青铜与火之王是后来的事了。
  
  看着路明绯好奇的样子,他也不介意继续说下去:当年白王叛乱的时候,我用炼金术和自己的命挡住了白王的大军三天时间,才让我们的皇帝陛下有机会集结军队,发动反扑。
  
  次代种能用炼金术阻拦白王,哪怕只是暂时,也相当令人震撼了,毕竟没人比路明绯更清楚白王的伟力。
  
  按说我应该已经死了,没有留下茧,残存的精神沉淀在骸骨中...但我确实再次孵化重生,成为了全新的自我,血肉与灵魂都被改造为黑王的亲子,然后受封成为龙族的王者,作为对我的勇气和忠诚的奖赏。
  
  忠诚...就连诺顿自己都觉得讽刺。
  
  在回忆起往事的时候,诺顿的眼瞳中闪过一丝疑似泪光的光泽,他的情绪似乎有些激动,在短暂的时间那只清澈的黄金瞳似乎也蒙上了一层白雾。
  
  虽然有些记忆已经模糊,但那是我最怀念的时光,权柄从来没有带给我快乐,它对我的精神是极为沉重的负担...有的时候我甚至希望,我能回到从前...虽然我其他兄弟姐妹们或许都忘记了他们曾经的模样,但是我没有,我从来没有。
  
  路明绯默然了,她打赌诺顿时哭了,但是龙王的骄傲让他不敢让眼泪真的流出来,所以直接在眼眶中用高温蒸发,因此眼睛看上去雾蒙蒙的。
  
  话说她该怎接话茬?安安静静地倾听?
  
  他转过头,突然抓住路明绯的手,那双手炽热滚烫,好像流淌著岩浆,他情绪有些激动,对她说:我还记得,我曾经的名字!你知道诺顿这个名字有多敷衍,nor词根代表火,-ton代表国王,它不可能是我的真名!
  
  我把你当做朋友,所以请你记住我的真名,我的名字是杜华林,我把它编写进北欧神话了(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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