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分家
  将纸质凭据一写,这家就是真的分了。
  这个家原本11个人,现在分成了三家,一时间所有人都有些唏嘘。
  刘娟看着一桌子围坐着非常拥挤的一家子人,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在之前,她一直想要分家过自己的小日子,现在终于分了,似乎感觉又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喜悦。
  原本她认为分家之后肯定无法生活的林恒,现在似乎成了最富有的。
  别的不说,就那还没卖的麂子皮、猪獾皮、兔子皮,还有灵芝和香菇,价值就有两三百了。
  “没啥好感慨的,分了家我们也还是一家人。”林母笑着说道。
  “是啊,分了家照样还是一家人。”林恒笑着说,夹了一块豆腐吃。
  “是的,以后一样互帮互助。”林岳也点点头说。
  感慨是短暂的,很快就结束。
  饭快吃完了,林父看着林恒道:“你说要借两百块钱,现在我是没有了,拢共就一百不到。”
  林恒摆了摆手道:“没事的老爸,我把皮子卖了就有钱了。”
  现在阳历也才六月份,距离八月底桑黄涨价还有很长一段时间,他想依此来赚一波大的完全来得及,还有大把的时间可以用来赚钱。
  而且就算打猎赚不到足够的钱,他还有其他办法,可以弄来一部分钱。
  “那就好,之后好好生活,别再和人鬼混,否则我非把你的腿打断。”
  林父看着林恒,又警告了一遍,他怕林恒分家后独自做主又瞎搞。
  “放心吧,不会了。”林恒笑着摇了摇头。
  吃完饭,众人怀着有些惆怅的心情休息。
  林恒躺在床上,看着女儿熟睡的小脸,心里规划着未来。
  重生回来了一个月,距离带领家庭过上幸福安康的生活,还差了很远。
  现在的生活只能算得上是勉强温饱而已。
  “咋了?你又在想什么事情呢?”
  秀兰洗完澡,上床休息的时候,发现林恒没有睡着,在发呆。
  “没啥。”
  他不想说话,只是伸过手,将秀兰搂进了怀里,胸膛贴着她的后背,静静的感受着她身体的律动。
  “秀兰,伱爱我吗?”
  林恒突然出声。
  秀兰翻了个身,看着林恒的脸,轻轻的捧了起来:“你在说什么傻话?当然啊,不爱干嘛嫁给你呀。”
  林恒突然咧嘴一笑:“我也爱你。”
  “到底咋了嘛?”秀兰疑惑的发问。
  林恒摇了摇头:“没啥,就是想确认一下,睡吧亲爱的。”
  他只是突然觉得,在这个广大无垠的世界拥有这样一个爱着自己,想着自己的人是多么难得呀。
  他一定要让她过上美好的生活。
  拉着老婆的手,他渐渐的睡了过去。
  第2天,农历的五月二号,阳历的6月19号,是一个天朗气清,惠风和煦的日子。
  早起秀兰给林恒找了一套干净的衣服,她自己也好好打扮了一下。
  “老婆,我觉得你梳一个高马尾一定很漂亮。”
  林恒看着秀兰笑着说。
  秀兰疑惑的看着他:“什么是高马尾呀?”
  “就是这样把头发扎上去,高高的。”林恒抓住老婆的头发示范了一下。
  “这样啊,明白了。我试试,我还没有这样梳过呢。”
  秀兰看着林恒的示范,把头发高高扎起来,使得洁白的额头露了出来。
  林恒又给她整理了一下前面的刘海,没有弄这个时代每个女人都会梳的那种齐刘海。
  而是从中间分开,化为两缕从脸颊的两边竖下来。
  “这样好看吗?会不会有点怪异呀?”
  秀兰从来没有这样扎过头发,显得有些不自信。
  “怎么可能会怪呢?简直太漂亮了好吧。”
  林恒看着老婆笑着说。
  秀兰上身穿着一件简单的白色短袖,下身是之前在城里给她买的牛仔裤,搭配上这个发型,有一种邻家姐姐的感觉。
  林恒抱着女儿,带着秀兰出了门,林父林母看到秀兰这一副打扮,都不由得有些惊艳。
  “秀兰嫂子,你今天好漂亮呀,你这个发型太好看了呀。”
  彩云走过来拉着秀兰的手,惊艳的看着她。
  相比于这个年代,大部分女人那种从头顶梳下来的齐齐的刘海,秀兰这个高马尾和中分刘海太前卫了。
  “是呀,我儿媳妇真是让人眼前一亮。”林母也忍不住夸赞,心想这么漂亮的媳妇儿,居然让他儿子给拐回来了。
  大嫂刘娟虽然打扮的也很漂亮,穿着干净整洁的衣服,但在秀兰面前就完全失去了颜色。
  “时间不早了,赶快准备搬家吧。”林父看着闲聊的众人缓缓说道。
  “好的,咱们先去贴对联吧。”
  林恒拉着秀兰,准备了一些浆糊,拿着对联就去了新房。
  将对联贴在了新屋院墙的门上,又在门上贴了两个倒着的福字。
  屋里提了一些恭喜发财的小横幅。
  “我要点炮了啊。”
  林恒说了一句,就拿出火机点燃了鞭炮。
  噼里啪啦的声音在院子里响起,即表达着乔迁新居之喜,也是在驱除邪祟,寻求安宁。
  不多时,隔壁大哥家的院子也响起了鞭炮。
  村里许多人都听到了鞭炮之声,远远的围看着。
  他们都知道林家不准备办酒席,所以也没有人上门贺喜。
  “恭喜恭喜,搬家大吉呀。”
  林恒家院子的门被推开,他小姨父拿着一个红包笑嘻嘻的走了进来。
  虽然林恒家说了不办酒席,不请客,但是住的近的亲戚肯定都是要过来的。
  “小姨父,你太客气了呀。”林恒很无奈的收过红包,这种日子是不能拒收的。
  “你这话说的,你搬新房子我这当小姨父的肯定要来呀。”
  小姨父李佰全笑着说了一句。
  接着又继续说:“我先去你哥家送个红包去,今天说好了,早上在你哥家吃,中午在你家吃。”
  小姨父走了之后,不一会儿林恒三爹又过来了,也是送红包的。
  贺喜结束众人就开始帮忙给搬东西,秀兰在新家做早饭,林母在帮大嫂刘娟做饭。
  就在林恒等人把东西都搬的差不多的时候,又有三个客人到了。
  “大舅二舅三舅,稀客呀。”
  林恒和大哥林岳一起走上去,一边打招呼一边拿出准备好的香烟递给了三位舅舅。
  林恒注意到自己大舅鲁红海扛着猎枪来的,很显然,他是准备和自己去山上大干一场的。
  “乔迁大喜,你们两个记得以后好好过日子,少和媳妇儿吵架。”
  大舅笑着恭喜了一句,给一人提了一只大野鸡。
  “恭喜啊,林恒,以后真的就要独立了,靠你自己了。”
  三舅拍了拍他的肩膀,送给了两人每人一罐野蜂蜜。
  “我拿的红包,我要给你们两个的媳妇儿。”二舅把红包摇了摇,然后走进屋去,分别给了刘娟和秀兰。
  这些关系紧密的亲朋好友过来带的礼物都是很贵重的,让林恒一家子也有点受宠若惊。
  家具没多少,搬完后一家子人都在林恒新屋的后院凉亭下坐着。
  看着后院的布置,全都赞不绝口,这个溪流鱼池弄得太美了。
  “林恒,我回头也弄一个去,你到时候给我指导指导啊。”
  他二舅有些羡慕的说。
  林恒拍着胸口笑着说:“行啊,没问题。”
  “咱们今天中午吃饭就放在亭子里面,美得很,还凉快有风吹。”
  小姨父李佰全笑着说道。
  对此众人自然是没有意见了。
  在凉亭子待了一会儿,众人全都起身了,去了隔壁林岳家里。
  毕竟早饭是在他家吃,肯定不能在林恒家待太久了。
  将众人送走,林恒又回了自己屋。
  乔迁第1天,一顿饭是必须在自己家吃的。
  来到厨房,林恒看到秀兰正在摘菜,女儿在旁边帮倒忙,把摘好的菜往出丢。
  “早上吃啥饭呀?”
  林恒走过来给帮忙摘,秀兰摘的是他很爱吃的灰灰菜。
  “搬新家第一顿当然是吃米饭了,早上炒三个菜吧,炒一盘酸萝卜丝炒腊肉,一个灰灰菜,还有一个南瓜藤尖尖。”
  秀兰抬头说。
  林恒点点头:“可以,需要我帮忙剁鸡吗?”
  他们现在有一只半的鸡,一个是大舅鲁红海送的野鸡,已经处理干净了,大概有两斤多。    还有半个是他昨天晚上打到的金鸡,另一半送给他大哥林岳了。
  “需要,全都剁了,我们早上吃一点野鸡肉,金鸡肉中午待客。”秀兰点点头,又给早上加了一个菜。
  林恒出去拿了斧头,找了个木板,刚准备剁鸡,晓霞就跑来了:“爸爸,抱。”
  “一会儿抱啊,你和雄霸先玩丢木棍游戏。”
  林恒将在前院晒太阳的雄霸叫过来,陪着晓霞玩游戏。
  “汪汪~”
  雄霸有些不情愿,林恒揉了揉狗头安慰,它才和晓霞玩起了丢木棍的游戏。
  林恒一边剁鸡,一边和老婆聊天。
  “三爹,小姨父,还有二舅,给的红包都是多少钱的啊?”
  林恒好奇的问道。
  “三爹和小姨父都是两块钱的红包,二舅是三块钱。”
  秀兰说。
  “还挺多的。”林恒有些意外,这个年代送礼很多都是送半斤米一斤面之类的,好点的就是半包白糖。
  前些天村上过白事,他妈去送礼就是一斤大米。
  两块钱已经很多了,九十年代送礼才开始送钱,往往也才是五块钱。
  秀兰点头:“是的,我都有点意外。”
  “等到时候道劳,给他们拿一块肥皂去。”
  林恒想了想说,它三爹和小姨父离得近,已经到过劳了,三个舅舅那边还没去呢。
  对此,秀兰也没啥意见。
  将鸡剁好,林恒过去生火,这泥土灶虽然已经晾了半个月了,但还是有点潮湿,生火有些困难。
  生了三次,才总算是把火给点着了,架上干柴,噼里啪啦的就燃烧起来。
  火升起来后,整个土灶都开始冒烟,水汽在蒸发。
  秀兰看锅烧的通红后,拿着一块猪肥油开锅。
  锅开好了,她先烧了点热油把凉拌灰灰菜拌了,才倒入一小块猪油炒野鸡肉。
  “太香了。”
  林恒闻着鸡肉的香味不由的食欲大动,肚子有点咕咕叫了。
  “给,尝尝盐味。”炒的差不多了,秀兰给林恒铲了一块。
  “盐味刚刚好,鸡肉就要稍微咸一点才好吃。”
  林恒吹了一下,就放到了嘴里咀嚼,赞不绝口的说。
  秀兰的厨艺很好,或者说这个年代会做饭是女人的必备技能,不会做饭可能都嫁不出去。
  得到林恒的夸赞,秀兰脸上露出了笑意:“好吃就行。”
  将大部分鸡肉铲起来,留了一盘的量加入了酸萝卜片、酸辣子炒好。
  然后又把那半边金鸡肉过油炒了,这是没有冰箱不得已的做法,每顿都炒一下可以有效延长保质期。
  炒完了金鸡肉,趁着锅里还有油,秀兰把南瓜藤的尖尖炒了,林恒在旁边以尝盐味为名又吃了两根。
  菜抄完了,秀兰又给雄霸做了饭,玉米面和面粉掺着昨晚上杀得金鸡内脏。
  “今天吃白米饭。”
  锅里添水,秀兰笑着把舀好的大米拿去淘。
  “真是难得啊。”林恒一边添柴一边笑着说。
  柴火火猛,米淘好了,水也差不多开了。
  将米倒进去煮,一直煮到捞出来看米粒已经膨胀“展腰”了,说明火候差不多了。
  这时候就要把米带汤舀起来控干水分,从新倒进锅里,然后从锅边淋一些水。
  再把灶里的火撤了,只留下火炭,利用火炭的温度使得水汽进一步蒸发,最终大米饭就做好了。
  柴火饭可比后世直接用电饭锅麻烦多了,但味道也更好一些。
  米饭水控干蒸着,秀兰就说:“走,端菜吧。”
  一般吃一会儿菜,饭也就好了。
  “好嘞。”
  林恒笑着端着菜来到了堂屋,新做的桌子椅子他都已经摆好了。
  桌子是松木的,闻着还有一股松木香味。
  “吃饭喽。”
  林恒把女儿抱过来,把雄霸的狗盆放在了门口。
  由于新房第一次吃饭,林恒自己倒了杯甜杆酒,秀兰也给自己倒了杯糖稀酒。
  糖稀是用红薯熬制的一种很甜的饮料,农村通常还会倒入酒进去,就成了一种味道很特别的酒。
  晓霞也有一小碗蜂蜜水。
  “老婆,干杯!”林恒端起了酒杯。
  “干杯。”秀兰脸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这样的生活就是她嫁给林恒时所憧憬的。
  两人将酒干了后,林恒又把蜂蜜水递给坐在身边的女儿。
  吱吱!!
  晓霞和一只小老鼠一样,喝水发出吱吱的声音。
  “爸爸,要!!”
  喝完了后,晓霞举着小木碗发出清脆的身音。
  “吃颗菜,一会儿再给你。”
  秀兰递过来一口灰灰菜,小女娃张口吃了。
  咵咵!!
  门口,雄霸低着头,吃的也很起劲。
  林恒三人则是你一口,我一口,晓霞一口的吃着菜。
  “老婆,来喝交杯酒。”
  林恒又端起酒杯笑着说。
  “又不是结婚。”秀兰看了看他,但还是伸手和他喝了交杯酒。
  “爸爸,要!!”
  晓霞抓住林恒的衣服,嚷嚷着自己也要喝。
  “吃完饭,才能喝。”
  秀兰严厉的看着女儿,然后拿着碗去舀了米饭。
  “汪汪!!”
  雄霸也吃完了已经的食物,走过来眼巴巴的看着他们。
  “给你。”
  林恒将鸡骨头丢了下去。
  舀来了米饭,林恒拿着碗喂宝贝女儿吃饭。
  秀兰时不时的挑出来没有骨头的野鸡肉塞进他嘴巴。
  “你自己也吃,别光喂我。”林恒无奈的说,老婆太心疼自己了。
  “没有,咱两一人一个啊。”秀兰眨着眼睛说。
  可分明她吃的都是肉少骨头多的,而林恒的都是肉多骨头少。
  喂饱了女儿,又给她到了一小碗蜂蜜水让她自己拿勺子慢慢喝,林恒就在盘子里挑了好几块骨少的鸡肉塞到了老婆碗里。
  “吃了啊,不许给我了。”林恒盯着她说。
  秀兰嘴里浮现一抹笑容,点了点头:“好。”
  雄霸目不转睛的盯着两人,希望吃饭骨头。
  一顿饭,吃了半个多小时,四道菜除了酸萝卜丝炒腊肉剩了一点,其他的两人全都吃完了。
  锅里的饭也剩了一些,故意不吃的,寓意年年有余。
  “哎呀,真抱。”林恒打了个饱嗝,笑着说。
  “你看着女儿,我来收拾碗筷。”秀兰将说。
  “好嘞。”
  林恒点点头,把女儿抱了起来,带着她去了后院。
  秀兰看着林恒和女儿的背影突然愣了一下,才一个月,这居然成了本能了。
  之前她可都是用背带背着女儿做家务干农活的。
  随之她脸上露出一丝笑容,端着碗筷去了厨房。
  “来,我们坐秋千。”
  林恒带着女儿坐到了秋千椅上,轻轻的摇晃起来。
  “摇!!摇!!”
  晓霞大声喊着,开心的手舞足蹈。
  “好好好。”林恒用力瞪了蹬地面,摇晃的幅度顿时大了,女儿的笑声也变大了。
  林恒自己靠在椅背上,也享受的不行,真是不管多大年纪,秋千都能使人快乐啊。
  “秀兰,你也来。”
  看到老婆洗完碗筷,来到了后院,林恒招手呼唤。
  不一会儿,一家三口就都做上了秋千椅,轻轻摇了起来,迎着微风,享受着美好时光。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