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阁趣文网 > 都市小说 > 年代:发家从赶山养殖开始 > 第81章深山狩猎
  第81章深山狩猎
  第二天一早,林恒醒来后觉得腰和四肢都不像是自己的,轻轻一动,就全身酸痛。
  一系列的高强度劳作,对经常不下地干活的他来说还是太累了。
  “要是实在累得很,就在家休息,不去了。”
  秀兰注意到了林恒的动静。
  “没事,也还好,运动一下就好了。”林恒摇了摇头,坐起来捏了捏腿和腰。
  “我来帮你,趴下。”
  秀兰去衣柜把红花油拿出来,倒了一点到手上,给林恒将四肢和腰部背部都揉捏了一下。
  “好些了吧?”捏了一遍后,秀兰问道。
  “好多了,红花油真是管用。”林恒点点头,穿着衣服爬了起来。
  作为知名的中医外用药,它早在清朝就被发明出来了。但一直到现在都有人使用,充分的说明了这种药的优秀。
  “别把女儿吵醒了,我去给你做饭,你把大舅也叫过来一起吃。”
  秀兰小声说道。
  林恒点点头,晓霞睡得正香,他想的这个方法非常好的避免了女儿踢被子的坏习惯。
  林恒刚走出院子大门,就看到河对岸一个穿着黑色衣服的身影往下走,速度飞快。
  仔细一看,这不是他小姨父,还是谁呢?
  他也是服了,他早上醒的时候看表是五点半,也就是说,他五点就从家走了。
  无奈的摇了摇头,他朝着老房子走去。
  过来后他看到大舅也刚起来,母亲正要给他做饭。
  林恒看着母亲说:“妈,伱不用费神了,秀兰正在做呢,让我舅过去吃就行了。”
  “是的,红梅你别做了,我到林恒家一块吃吧。”大舅也是开口说。
  他洗了把脸拿着东西就走了。
  两人从门口出来,林恒发现小姨父已经走到门下马路上了。
  “全娃子,你跑的是真快呀。”他大舅高声着说。
  “我不快能行吗?万一你们跑了咋办呢?”他小姨夫嘿嘿一笑。
  “李佰全你也去啊?”田百顺从不远处走来,肩上挎着猎枪,身边牵着一条狗。
  “是的,咱们人多有伴,这次整个大野猪回来。”李佰全嘿嘿一笑。
  “都到家里吃口饭吧,我媳妇儿正在做。”林恒将众人邀进屋内。
  秀兰下的是酸菜面,一人咬了一大碗,围着桌子坐下来,一边吃一边说。
  “话说咱今天去哪个方向呀?”
  林恒吃了一口面发问道。
  田百顺提议说:“既然咱们是四个人的话,那就去太白山吧,那个方向东西多,林子也大。”
  “可以,我觉得行。”
  “我无所谓,远近都行。”
  林恒看大舅和小姨父都同意了,他自然也没有意见:“那就太白山吧。”
  太白山的方向和白石沟的方向是一样的,不过更往南一点。
  往太白山那边还是有一段小路的,比直接走林子好走一些。
  “走吧!”吃完了饭,林恒第一个背东西起身。
  其他三人也都是一样的,拿着枪背着背包往出走。
  “注意安全。”竟然叫三人送到了门口,叮嘱着。
  “放心吧,没啥问题。”
  林恒摆了摆手笑着回应。
  四人一路来到了村子西边红枫山这里,从这边进山,往西南一直走,大约二十公里就到了太白山下面。
  林恒这次没带雄霸,因为刚才在院子里,田百顺的狗一直想咬雄霸。
  再加上他也不太想其他人知道雄霸的特殊之处。
  进了山,田百顺就将自己的猎狗放开了,他走在前面说:“这条路我熟悉,我走过十来回了,我来给带路。”
  “我建议是咱们从这儿就开始找猎物,不要一定要等到去太白山再找。”林恒看着众人说。
  “那这样,咱俩一起,四个人稍微分散一点,寻找一下猎物的踪迹。”小姨父李佰全开口说。
  “可以,有大发现就通知。”他大舅说了一声,往左边走去。
  林恒则往右边走,跟着小姨父看看他怎么找猎物的。
  一连走了一面山,都没发现什么踪迹,快翻梁的时候,林恒闻到一股恶臭。
  “谁支的陷阱把毛老鼠塌死了。”小姨父李佰全一眼就看到了远处的石头陷阱。
  “这地方没啥戏,经常有人来。”
  他摇了摇头,又指着不远处的一个陷阱说:“你看,这就是阎王吊。”
  阎王吊是一种踩踏弹射陷阱,是通过绳子将树拉弯在地上设的一个陷阱。
  猎物踩踏上去就会触发机关,从而被树弹射起来吊在半空中,其灵敏度很高,踩中基本意味着见阎王,顾名阎王吊。
  “小姨父,这是怎么制作的?”林恒知道这种陷阱,但并不会制作。
  他就会最简单的绳套陷阱,就是那种活动绳,动物穿过去会越收越紧的那种。
  “这简单,我教你。”李佰全笑着说,拿着木棍直接把面前这个阎王吊给触发了。
  砰的一声,整棵树绷直,绳子带着木棍飞上了天。
  “其实在地上钉的有一个带钩子的木桩,一根小木棍穿过钩子,巧妙的将绳子卡在上面,铺上树枝和树叶就完成了。”
  李佰全解释了一下,给林恒掩饰了一遍。
  “明白了。”林恒总算是知道怎么设置的了。
  “那就走吧,这山脊上估计没啥东西。”
  李佰全说了一句,继续往前走。
  林恒跟他错开,并排往前走,不知不觉已经到了中午,众人翻越了三座山了,依旧没有什么大的发展。
  他发现了一只三只松鼠,两只乌鸦,都没机会动手。
  小姨父李佰全发现了野猪的痕迹,但是已经有一段时间了,无法判断具体所在。
  菌子啥的,则一律没捡,除非是灵芝这种比较珍贵的。
  林恒一边吃窝窝头,一边四处观望,这里的林子,树基本都是十五米往上了,又高又粗,倒地腐烂的也不少。
  远远的,就已经能看到太白山了,这个季节山上还是冬季,零下十度左右。
  太白山山上常年无夏,春秋季五十天,冬季长达三百多天,远看全是雪白的云雾。
  即便这样依旧能感受到其巍峨磅礴的气势,整个山脉仿佛一条巨龙横卧。
  “林恒,这地方应该有东西,注意点,我发现了猪獾屎,绝对是最近刚拉的。”
  就在林恒看风景的时候,远处传来了小姨父的提醒。
  “好的,明白了。”
  林恒收了心思,仔细搜索起来。
  “灵芝!”
  谁曾想猎物没发现,先看到了一棵赤灵芝。
  走到树桩跟前一看,不是一棵,而是一丛,这棵树桩旁边长了足足八朵,三棵大的,五棵小的。
  “运气真好啊。”
  林恒不由得一笑,还全都是刚出的,没那种已经木质化的。
  连忙四处寻找了一下,按理说应该还有,可惜就是没找到,这时候他就开始想念雄霸了。
  “嗡嗡!!”
  找着找着林恒突然听到嗡嗡声,以为是马蜂,吓得当场定住屏住呼吸。
  然后慢慢寻找蜂窝,找了一圈,确定声音是来自于自己左前方。
  林恒定睛一看,顿时转忧为喜:“不是马蜂,而是一窝野蜜蜂啊。”
  他走近又确认了一下,没错了,那个石坎中飞出来的就是蜜蜂。
  “小姨父,快过来,好东西。”林恒连忙呼唤。
  “啥东西啊?”李佰全以为是猎物,连忙快步走了过来。
  “野蜂蜜,我不会弄,你过来帮忙,咱们平分。”
  林恒小声说道。
  组队打猎都是按劳分配,这种单独发现的自然归他一个人,请人帮忙了自然要分出去一些。
  “好东西啊,这是个大巢,蜜蜂不少。”李佰全一看,顿时咧嘴笑了。
  这种采血秦岭深处的天然野蜂蜜营养价值极高,能卖到四五块钱一斤。
  “我刚刚采灵芝发现的,但我没割过蜂蜜,不会弄。”林恒笑着说。
  “这没事,包在我身上。”小姨父李佰全嘿嘿一笑,拍了拍胸口。    他先是找了一些松针,又弄了一下新鲜树叶包在外面,点着之后浓烟滚滚。
  而后他就拿着烟雾走在了前面,林恒走在后面拿着一把刀和一个塑料袋,心里还是有点忐忑。
  “不要怕,就是停在你身上也不要去伤害它,不会蛰你的。”
  小姨父叮嘱了一句,就把烟雾放在了石坎下面,蜜蜂受到烟熏顿时全都往外飞。
  刻在骨子里的本能告诉它们这是森林火灾的信号。
  “我在点一个。”感觉一个不够,李佰全又点了一个。
  等蜜蜂被烟熏得呆滞后,他才开始拆石坎。
  “这个地方比较松,简单多了,我之前弄一窝野蜂蜜在树根底下,又是掏又是砍,可把我给累坏了。”
  一遍拆,李佰全还有心情聊闲话。林恒看到蜜蜂确实没那么恐怖,也放松了许多。
  不多时,石头拆完,蜂巢就显露出来一点了,林恒看到了很多封盖的饱满子脾。
  经过一个春天的采集,现在的蜂巢正是蜂蜜最多的时候。
  “发达了,至少能割四五斤蜜啊,把刀递给我。”
  小姨父脸上的笑容掩盖不住,转过身说。
  “太好了。”林恒满脸笑容的把刀递过去,这才刚刚下午,第一天就有这收获,这趟不白来啊。
  李佰全将石头和土再扒拉一下,让蜂巢露出更多来,伸手割了第一片蜜巢。
  “这一片就有两斤重啊。”他将巢脾上的零星的蜜蜂驱逐,才将其装到了林恒张着的塑料袋中。
  林恒掰了一块蜜,连着巢脾一起吃了,被甜的有点腻歪,但过了一会儿竟然还能闻到一股花香气息。
  “不行哪天来把这蜜蜂收回去养在红枫山上啊。”
  林恒笑着说,蜜蜂对人是非常有益的,不止是蜂蜜,蜜蜂发出的嗡嗡声对人体都有疗养效果。
  研究表明,经常经营蜂巢的蜂农比正常人寿命要普遍长五到十年,家门口放一个蜂桶,人也会变得更加平和,不会经常动怒和烦躁。
  “可以啊,你弄个蜂桶,我可以给你帮忙收,我家的蜜蜂我就是在野坡上收的。
  而且这一段时间正是蜜蜂分巢的时候,一些新分出去的蜜蜂更好收,随便一点蜂蜜就诱跑了。”
  小姨父一边说,一边割蜜,因为是夏天,不用给它们留,四片蜜巢全割了。
  割完了之后,又把洞口拿石头砌上,撒了一些树叶,恢复原样。
  “那好,等回去我拿木板做两个蜂巢。”林恒点点头,养个两桶自家吃个蜂蜜也方便。
  “加上蜜脾,至少七八斤啊,纯蜂蜜得有四五斤。”
  割完后,两人回到一个安全的地方,李佰全看着袋子里装的蜂蜜咧嘴笑了。
  “是的,咱们一人赚了十块钱。”林恒嘿嘿一笑。
  “果然你运气好,跟着你我也走运了。”李佰全笑着说。
  林恒给蜂蜜又套了一个袋子,放在自己背篓之中,回去再分。
  “对了,小姨父你发现那猪獾的踪迹了吗?”林恒询问。
  “没有,我估计就在下面这三岔沟里,看这天色,咋们今天晚上估计要在沟里找地方过夜了。”
  李佰全说。
  “那咋们就在附近多找找,这估计这地方是有活。”
  下面这三岔沟是三个溪流汇聚到一起的地方,形成了一个小盆地,里面长满了树,远远能还能看到许多乱石以及大片湿地。
  这地方肯定会有动物的踪迹的。
  林恒再次和小姨父分开,四处寻找。
  随着太阳越来越斜,各种动物也都开始出山活动,下午四点到晚上12点之前,是打猎的黄金时间。
  四点多,林恒中午看到了第一只可以打的猎物。
  一只坐在松树干上的灰松鼠,拿起弹弓将一棵陶丸精准的打在了它的脑袋上。
  基本上,只要在射程范围内,弹弓技术练好了,是很难打偏的。
  啪塔一声!
  灰松鼠从树上坠落,等林恒捡到的时候,它已经没了任何生息。
  继续走,林恒没能发现什么猎物的踪影,倒是发现了一小片鸡油菌。
  这一次,他捡了,因为可以晚上煮着吃,和松鼠炖在一起也不错。
  山腰没有发现,林恒找了找,就往山下走。
  “大果青扦,好珍惜的树种。”
  走着走着,林恒看到了一棵高十几米的大树,看起来像是云杉,枝头挂着一棵棵椭圆形的巨大果球。
  这是秦岭特有的一种树,非常珍惜,只有秦岭才有,看起来也很漂亮,可惜对他而言没啥价值。
  想了想,还是在地上捡了两棵果球丢进了背篓中。
  这东西产的松子但是挺多的,他想看看附近有没有松鼠存在。
  “咦,还真有啊。”
  林恒在不远处相邻的一棵大树上看到了一只红松鼠,虽然有些高,但他还是想试试。
  “砰!!”
  就在他想动手的时候,远处传来一声响亮的枪声,紧接着是一连串的回声。
  树顶的松鼠听到这声音,一溜烟的跑没影了。
  不过林恒顾不得这些,连忙过去找小姨父汇合,往田百顺那边走,心想难道是打到了什么猎物。
  “林恒你打到猎物了吗?”李佰全询问道。
  “一只小松鼠,你嘞?”林恒展示了一下背篓里的东西,又问道。
  “我没打到猎物,倒是运气好发现了一丛佛手参,挖了有六七斤。”
  李佰全拿出自己挖的东西给林恒看,这和人参不一样,它是一种兰科植物的根,长得像人手,才被成为人手参或者佛手参。
  其药用价值也很高,是很名贵的中草药,野生的能卖到七八块钱一斤。
  “比我运气还好啊,晒干也有一两斤啊。”林恒羡慕的说。
  “嘿嘿,是你运气好,跟着你我运气也不错。”李佰全嘿嘿一笑。
  “小姨父,你说他们那边会不会是打到了大型猎物?”
  一边往前走,林恒一边询问。
  “没啥可能,我估计就是野鸡金鸡之类的,了不起就是一只白米子。”
  李佰全摇了摇头。
  所谓白米子,就是果子狸,他们这里习惯这样称呼。
  “不过也说不准,也许他们运气很好呢。”
  李佰全又笑着说。
  “有可能。”
  林恒点点头。
  两人快步朝过赶,有了近一公里才看到了田百顺和林恒大舅鲁红海。
  林恒率先发问:“打到啥了?”
  “两只金鸡,今天一天就发现了这两只猎物。”鲁红海说。
  “我和你大舅一起发现的,我开的枪,我们一人一只。”
  田百顺提起金鸡晃了晃,是两只母金鸡,麻灰色毛发。
  “那也不错了。”林恒点头,这金鸡肯定是存不下来了,今晚可以饱餐一顿。
  “你们嘞?弄到啥了?”田百顺好奇的问道。
  李佰全嘿嘿一笑:“我们弄到的野蜂蜜,佛手参,林恒还打了一只毛老鼠。”
  “你们这运气,真是没话说了。”田百顺看了看林恒,觉得是新手光环,虽然没打到啥,但是采集的东西都很赚钱。
  相比于金鸡,他们弄得这些东西都可以长久保存,能拿回去卖钱,才是最好的收获。
  他们这金鸡,只能今晚烤着吃了。
  “估计五点多了,咱们得找个晚上睡觉的地方了,找好了再出来打猎吧。”
  林恒看了看天说。
  “可以,正好这附近的猎物也都被惊跑了。”
  鲁红海点点头。
  四人一起养山下走,虽然说是夏天,但这可是高山中,白天林子里都不会感觉到很热,晚上就只有八九度。
  如果不找个避风避雨的地方,万一遇到风雨,一晚上人可能就没了。
  大家也都明白这个道理,这事情马虎不得。
  死在秦岭山中的猎人不再少数,其中大多数都是死于环境而非毒蛇猛兽。
  不好意思,电脑出了点问题,刚刚弄好。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