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阁趣文网 > 都市小说 > 年代:发家从赶山养殖开始 > 第179章万家灯火,从此不惧黑暗
  第179章万家灯火,从此不惧黑暗
  外面转了一圈,没一会儿就浑身冰凉,林恒连忙回了屋里。
  “粉条干了,这五十斤你拿回去吧。”
  院子里林母在剪粉条,昨天做的粉条这会儿已经干了。
  别看冬天太阳不大,但是寒风凛冽,干的速度也不慢。
  这粉条拿回去再晒一个太阳就彻底干了,可以保存一年都不会坏。
  “好。”
  林恒点点头,也没客气,又指着自己的蕨根粉说道:“这蕨根粉你和我大哥都留点吧。”
  “那好,那我们一人留个两斤尝尝味。”林母点头。
  没一会儿彩云放学回来了,过来帮忙剪粉条。
  基本就是五十公分一段,农村不会剪特别短的。
  弄好后林母去做饭,林恒回了家。
  他中午已经喝了一点酒了,下午不想再喝,不过他小姨父和老爸明显还想再喝点。
  林恒拿着粉条走进屋笑着问道:“粉条回来了,要不要晚上我给你做个凉拌蕨根粉吃啊?”
  秀兰带着晓霞在堂屋剁柴,家里的柴不够用了。
  “明天早上吃吧,晚上我给伱下荠荠菜饺子吃。”秀兰看着他说道。
  饺子在农村几乎就是美食的代表,正常情况下就只有大年三十才会吃,平时根本没时间也没材料做这些东西。
  “好,那我来剁柴吧。”
  林恒将粉条放在柜上,过来接过了柴刀。
  屋里粗的柴还有一些,都是盖房子时砍得橡子树,拿油锯锯好了堆在屋檐下的,他壁炉用的也是这个。
  细柴的话都堆在后面猪圈附近,用的时候就需要自己拿刀剁了。
  林恒发现这柴已经干透了,直接放在膝盖上粗暴的折断,比拿刀剁快很多。
  秀兰点点头,把折好的干柴往厨房拿。
  “等过些天找人去砍一些柴回来。”林恒将柴抱到厨房说道。
  农村不缺木柴,需要的是从上山砍下来,他准备过些天让人帮忙砍个一天,多弄一些回来存着,壁炉也需要柴火。
  家里有柴油锯,锯柴非常快,堆在屋里也不占地方。
  “屋里的还够用,就是细柴不太够了。”秀兰说了一句,给锅里添水。
  林恒给把火生起来,没一会儿水就开了,秀兰看着林恒问道:“给你下二十五个够不?”
  “够了够了。”林恒点头,他比较能吃,饿的时候能吃三十个。
  不过他力气也大,身体也强壮的很,这点秀兰深有感触。
  这半年林恒不但是性格和精神蜕变了,身体也锻炼的强壮的很。
  别看他不干苦力活,但这主要是懒,不是没力气。真要比力气,一般成年男人都比不过他。
  毕竟他每天早上不但拉弓训练,还做其他的科学运动方式锻炼身体。
  下锅没一会儿饺子就飘起来了,又煮了两分钟,秀兰就点头道:“好了。”
  他们这里包饺子都是元宝形状的,秀兰舀起来浇了小葱辣子泼的醋哨子,三人端去卧室吃。
  “好吃!”
  林恒重生回来这还是第一次吃饺子,一口下去就爱上了。
  饺子馅是荠荠菜和腊肉的,腊肉被切成了丁丁和荠荠菜混在一起,嚼起来两者的香味在口中交融,配合上醋汤实在美味。
  “好次~”
  晓霞啃了一口也学着她爸爸说。
  秀兰听到这话脸上顿时露出了笑容,她忙活了半天就是想听到夸奖。
  秀兰看着林恒关心道:“够不够酸?要不要给你加点醋?”
  她知道林恒喜欢吃的酸一些辣一些,怕味道不够。
  “我自己去加,确实不太酸。”林恒吃了两口说。
  “你坐着,我去给你弄。”秀兰把他按下,自己出去拿了陈醋进来给他加了一点。
  “谢谢老婆。”林恒咧嘴一笑,这女人真好。
  “快吃。”
  秀兰看了他一眼,自己也吃了起来。
  吃完饭天就快黑了,林恒去看了看公林麝,发现盆里中午放着的玉米糊糊终于被吃了一些,他连忙加了一些草料。
  这家伙绝食这么久终于进食了,他本来都有点想放弃了,以为它彻底抑郁了。
  喂了林麝,林恒去后山捡了两个鸡蛋,把顺便把鸡关起来,回屋给秀兰说了这件事。
  秀兰也是一喜,点头说:“吃了就好,估计接下来就正常了。”
  这些天公林麝不吃,她可急得不行,这可是活着的聚宝盆啊,死了就太可惜了。
  林恒点点头看着老婆说道:“以后就一天按时喂三顿就好,每隔一天喂点玉米糊糊,不够了就拿钱去买。”
  这东西必须得喂好了,不能只喂草料,那东西营养不够。
  “好。”秀兰点点头。
  林恒把鸡蛋放柜子里,先拿水在卧室里洗了个澡,秀兰和晓霞没咋运动,就简单洗漱了一下。
  卧室里桌子上点了一根蜡烛,壁炉里火焰扭曲跳动,配合着烛光屋里算是有些光亮了。
  秀兰坐在桌前梳理长发,林恒拿着故事书在给晓霞讲故事。
  “老公,要不我把头发卖了吧,太长了。”秀兰看着林恒说,长头发打理起来太麻烦了,
  林恒看了一眼,她的头发现在已经快到臀部了,着实有点长。
  在农村女人大都会留长头发,然后等人来收直接卖掉,这也是一份收入。
  “没必要,等下次我和你一起去城里找理发师剪,给你弄得漂漂亮亮的,剪下来的你可以保存着。。”林恒笑着说。
  这年代镇上只有剃头匠,根本不会做发型。
  “那听你的。”秀兰点点头,笑着道。
  将头发拿白玉簪子盘了起来,露出了纤细雪白的脖颈,散发着淡淡的热气。
  头发弄好,她拿出毛线给晓霞织毛衣,她是一个很勤劳的女人,几乎不会闲着。
  一边织毛衣,一边听林恒讲故事,也惬意的很,只是看不清时长织错。
  “等明天就有电灯了。”林恒笑着说。
  其实电线这两天就在拉了,但是明天才能拉到他们村来。
  拉电线并不是一个轻松的活。
  将晓霞哄睡着了,林恒给壁炉添了柴就和秀兰上床休息。
  也不是每晚都要做什么爱做的事情,很多时候有个人陪伴在身边就很安心了。
  晚上不小心做噩梦,醒来还能有个人抱着就好很多。
  人大多时候都太脆弱了,承受不了夜深人静一个人的孤独。
  所以很多人为了缓解这份孤独随便找了个人结婚,而林恒和秀兰都比较幸运,找到的都是深爱自己的人。
  “来我怀里。”
  林恒躺好后说道。
  “好!”    秀兰乖乖的爬过来贴在林恒怀里休息,幸福的咪上了眼睛。
  第二天一早,两人醒来的时间也差不多,今天村里拉电线,可没办法睡懒觉。
  两人刚洗完脸,大门就被敲响了。
  打开门,田东福站在门外,林恒笑着道:“田叔,这么早就开始了啊?”
  田东福笑着点头:“电工已经来了,我给村里人说了你这里电线的价格,都准备从你这里买。”
  “都在屋里堆着,要买过来拿就行。”林恒笑着说。
  田东福点点头道:“那好,大家一会儿就过来买,要不要让电工从你家开始布线?”
  “这个不用,我自己学过,这很简单,我家自己来就行。”林恒笑着说。
  要是城里的电路他还真不行,毕竟要走暗线,电灯还是双控,有些难度。
  但村里的农家的电路很简单的,开关都是单控,对他而言就是动动手的事情。
  “你确定自己可以?电弄不好可很危险的。”田东福看着他有点担心。
  林恒笑着说:“那这样,等我弄完你让电工来给我看一下咋样?”
  田东福点头说:“可以,电工看了要是没问题,你帮忙给村里其他家走一下线咋样?”
  “没问题,我带着我哥一起给村里走线。”林恒咧嘴一笑说道。
  这也算是增长名望的机会,他以后还想让他大哥当村长呢。
  上辈子被赵湖坑了,这辈子可不想让他爸继续当村干部。
  “好。”田东福点头,直接转身离开了。
  林恒吃了早饭过去把他哥林岳找了过来。
  “老弟,咱们自己弄这行吗?”林岳对电这种东西还是太陌生,有点担心。
  林恒笑着点头:“当然了,初中都学过,很简单的。你给我打下手,我一边弄一边给你说。”
  “那好。”林岳点头。
  林恒去把给自家买的铜线拿了出来,从门口位置开始布线,农村布的都是明线没啥难度。
  村里其他人家他给买的都是铝线,铜线太贵村民消费不起。
  林恒布线的时候,村里人也陆陆续续的过来买电线灯泡和开关。
  这个林恒交给了秀兰负责,没钱的签个字可以先赊账。
  林恒家里小,他用了半小时就把电线走好了。
  每个卧室、后院、前院全都安了灯泡。
  这年代用的都是钨丝玻璃灯泡,和白炽灯差远了。
  “这就弄完了?”林岳感觉有点太简单了。
  “本来就很简单,你记住我说的就没问题。”林恒咧嘴一笑,然后去找了电工和田东福。
  电工检查了一下,就对林恒竖起了大拇指:“你这技术和我差不多了,不但没走错而且这电路还很漂亮,可以直接当电工了。”
  “哈哈,过奖了。”林恒咧嘴一笑。
  这年代乡村懂一点基本电路知识确实就能当电工了。
  “那林恒,接下来你就和你哥一起帮忙给走电路吧。”田东福拍了拍林恒的肩膀,笑着说道。
  “好嘞。”林恒笑着点点头,拿着电线开关去了大哥和父母家给走线。
  这两家线走完已经九点半,林恒去隔壁家继续帮忙的时候看到蓝衣服的电工已经把电线拉到自家门前的电线杆上了。
  他们河边的这些电线都不难拉,难得是山上的,比如他小姨父那上面。
  将电线拉好,他们三家的电表都按在了林岳家房檐下的挑上。
  林恒自己将电线拉回了家,接在闸刀上。
  这年头根本没有那种高端的漏电保护器,闸刀就是陶瓷做的,上面上的是保险丝,短路了会把保险丝熔断。
  “走,去给隔壁李彩凤家走电路。”林恒笑着说。
  林恒教会他大哥后,就让他单独去走线,走完了他给检查一遍就可以了。
  他们两个,再加上镇上来的五个电工,一天时间总算是把村中心这一片家家户户的电给走好了。
  红枫山那边,林恒也让弄了一个电表,等以后肯定也是要通电的。
  五点多的时候,林恒找了田百顺问了一句:“田叔,今天能通电吗?”
  他们这边电线是走完了,山上很多户人家还没走线呢。
  “电管站的人说可以,山上没弄完也不影响,电线已经拉到了,明天再走线也可以。”田东福点头说。
  “那就好。”
  林恒点头回家。
  六点多天就黑了,家里电走好了的都盯着自家电表查看呢。
  电工走线的时候告诫过,等电表上红灯亮了,再把电闸送上去。
  六点半,电表终于闪烁出了红光,各家各户都迫不及待的送上来电闸。
  一时间,原本漆黑一片的村子被一个个灯泡点亮了,就像是夜空中的萤火虫。
  家家户户都响起了欢呼声,村中心这一块灯火通明。
  这是人们对光芒,对美好生活的欢呼。
  林恒将电闸一送,屋里的几个灯泡顿时亮了起来。
  他家用的都是五十瓦的灯泡,一瞬间漆黑的院子和房间就被照亮了。
  “汪汪!!”
  雄霸和金宝都是一惊,站了起来惊奇的看着灯泡,似乎不理解天怎么这么快亮了。
  “好呀好呀!!亮了!!”
  晓霞挥舞着双手蹦蹦跳跳的。
  秀兰也很欢喜、兴奋:“太好了,现在屋里比白天还亮。”
  这会儿,村里人人都是这样的表情。原本不情愿通电的人,在电来了的这一刻也忍不住露出笑容。
  这是人类自己创造的“太阳”,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发明之一。
  从此人类彻底驱逐了黑暗,夜晚也将不害怕。
  很多人将开关关了又开,对电灯充满了好奇。
  对于没有文化的人来说,这无疑和神迹差不多。
  “是的,从此咱们就不必再用蜡烛和煤油灯了,想几点吃饭就几点吃饭。”林恒咧嘴一笑道。
  虽然这灯光还是有点昏黄,但在这个时代,这就是所有人心中的太阳。
  “嗯嗯,我现在就去做饭,咱们今天在电灯下吃饭,今晚咱们喝一点。”秀兰点点头,开心的说。
  “咚咚咚!!”
  两人正准备去做饭,外面就传来了急促的敲门之声。
  他妹的,作者菌今天在老家烧木柴烤火头疼,怀疑是燃烧不充分,一氧化氮中毒。
  还好没啥大影响,睡了一觉就好了。
  今天就四千字,等明天把猪杀了,后天回县城我就日八千补回来。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