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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44章自出洞来无敌手
  “你爷爷在跟你讲道理,还搁那嬉皮笑脸的,得饶人处且饶人!”吴老师坐在后排发言,语气略微嗔怪。
  “妈,你是物理老师不知道,”余欢咧开嘴,嘿嘿一笑说,“其实,这话的前面一句,才是精华。”
  老爷子转头看着他这年轻人的朝气和自信,脸上露出了哂然的笑容,微微仰头:
  “自出洞来无敌手,得饶人处且饶人!”
  “嗯!这才是一整句。”
  车窗外的风景在不断地变换,余欢把着方向盘,转头和老爷子相视一笑,随即回过头盯着路面。
  瞥了瞥仪表盘上面的时间,已经下午一点二十了。
  “要不我们顺道去二伯家看看?”余欢开口提议。
  老爷子点点头,嘴里说:“这就随便你了。”
  余欢抬眼看了看后视镜,询问吴老师的意见:“妈,你说呢?”
  再开出百米后,在空旷的柏油路上往左轻打方向盘,驶入一条水泥小路。
  听到这个字眼,吴老师微微一愣,还以为是在叫她,然而,她很快就意识到,儿子是在和电话里的人说话。
  他迅速扫了一眼后视镜,确认后方没有车辆紧跟,这才放心地将车稳稳停住。
  “好。”余欢点点头。
  挂断电话后,余欢轻踩油门,汽车缓缓加速。
  余欢嘿嘿一笑:“叫我去吃晚饭!”
  吴老师也点了点头,微笑着说:“我下午没什么事,看你。”
  大概行驶了一里多路程,余欢往左轻打方向盘,驶上一条缓坡。
  吴老师通过后视镜好奇地看着他:“你丈母娘跟你打电话干什么?”
  “还行吧。”余欢很谦虚。
  余老爷子笑呵呵地开口:“欢欢,伱这丈母娘对你还不错啊。”
  车速并不快,余欢从容地踩下制动踏板,让车辆平稳地减速。
  无比顺口地喊了一声:“妈!”
  阳光透过枝叶的缝隙洒在小路上,形成斑驳的光影。
  能被余欢称为‘妈’的另一个人,还能有谁呢?当然是他的丈母娘!
  余欢聚精会神地听着电话那头的声音,不时地点头回应:“诶,我晚上有空……六点钟就过去……好的,没问题……拜拜!”
  从兜里摸出手机一瞧,竟然是丈母娘打来的,忙不迭接通了电话。
  突然间,裤口袋里的手机开始急促地振动,清脆的电话铃声在车厢内回荡。
  缓坡之上,一栋带着前庭的二层小洋楼,随着车辆的行进映入眼帘。
  余欢对此的评价是:住在山上针不戳。
  这栋小洋楼在周围环境的映衬下显得格外醒目。
  这条小路刚好一辆车宽,在丘陵间蜿蜒曲折,两边零零散散坐落着人家,房屋掩映在绿树丛中,显得格外宁静。
  这是余家的老宅基地,老爷子将其分给了老二。四年前这里还是一座老旧的砖瓦房,但经过推翻重建后,如今已经变成了一栋颇为气派的小洋楼。
  二伯家一开始可以说是老余几个兄弟姐妹里面条件最差的,但通过勤劳致富,现在小日子过得也不错。
  驱车开进前庭后,余欢愕然发现余松年的金杯面包车,也停在门前。
  这小子竟然不声不响地就回来了!
  二伯母正在庭前的一口水井边刷鞋,她听见汽车引擎的声音,抬眼便瞧见了前车窗后的余欢和老爷子。
  再仔细看看这辆鲜亮的白色轿车,虽然不懂车也不认识车标,但能感觉到很气派!
  汽车稳稳地停在了前庭中央,一行三人打开车门走了下来。
  二伯母忙不迭地放下刷子,站起身来相迎:“欢欢你回来了,还买了车子?”
  显然,她这两天没怎么出门。
  余老爷子大嗓门声音洪亮:“他有本事买车就好了,这是有容的车。”
  “爸——小吴。”二伯母先依次打了声招呼,圆润的脸上满是笑容:“爸你这话说的,欢欢一个大学生,参加几年工作,买辆车不是随随便便?”
  她的体型就跟徐倩差不多,只是要矮上那么几公分。
  余老爷子嘴唇翕动,强压下‘头发长见识短’的评语,这车可得要五十几万,参加十年工作都买不起!
  与此同时,余欢的目光瞥向了停在旁边的金杯面包车,随口问道:“二伯母,松年呢?他什么时候回来的?”
  “他早上就回来了,跟你二伯一起去晒塘了。”
  “哦。”余欢点了点头,接着又问:“什么时候干塘的啊?”
  二伯母在水桶里舀了一瓢水,洗了把手:“有五六天了。”
  干塘就是把鱼塘的水放掉,然后把所有的鱼都抓光。
  秋冬时节是淡水鱼的出水旺季,最是肥美,也是消费高峰期,市场销量大。    显然最近的鱼市行情比较好,二伯作为水产养殖的timing侠,经验非常丰富,守到价格的高点,就干塘把鱼都卖掉了。
  而晒塘就是抓完鱼以后用生石灰消毒,让池底被太阳暴晒,来年上春头雨水多,蓄水就可养鱼。
  二伯的鱼塘规模不小,足足有将近二十亩。
  其中包含了大伯的七亩和老余的五亩,合三为一,两兄弟白给,属于无偿提供。
  既然已经下定决心要涉足餐饮行业,那么食材供应链,便是其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余欢兴趣浓厚地撇过头,转头看向身旁的老爷子:“看看去?”
  “好啊,反正闲着也是闲着。”老爷子微笑着应允。
  他本来就无所事事,只要有人陪,干嘛都行。
  见状,二伯母随意在衣摆揩干手,迈开步子:“我先去给你们倒杯茶,坐一会休息一下再去。”
  余欢急忙婉言谢绝:“二伯母,不用了,我们刚在镇上吃完席,现在正需要走动走动,消消食。”
  说着,他向吴老师投去了征询的目光。
  吴老师瞥了余欢一眼,摆摆手说:“你们去吧,我就不去了。”
  “哦。”余欢答应了一声,然后便转身跟上老爷子,一同离去。
  他们不急不缓地下坡,沿着蜿蜒曲折的水泥路深入前行,被引导着深入乡野的怀抱。
  至此两侧要么是稻田,要么是池塘,再远处是此起彼伏的丘陵和蓝天白云。
  这一大片田野和池塘,拢共得有三百多亩,十之八九都是姓余的持有,多少沾点亲带点故。
  行走了几百米后,一片辽阔而干涸的鱼塘映入了他们的眼帘。
  这個鱼塘的位置非常不错,就在水泥路边上,中间只隔了个排水沟渠。
  余欢看了看路沿停放的三轮车,后面还撂着一包生石灰,一台柴油抽水泵,和一大捆灌溉软管。
  这些全都是二伯的家伙事。
  爷孙俩大跨步迈过沟渠,驻足远眺,长方形鱼塘的另一端,两个人影戴着斗笠,手持铁锹,正忙碌地铲撒着一小堆生石灰。
  动作娴熟迅速,进度过了大半。
  这个星期的阳光格外明媚,使得池底被晒得龟裂开来,形成了一道道狭小的不规则裂缝。
  像这种老塘,在晒塘前会清淤,此际上面是能直接站人的。
  余欢因为脚伤未愈,担心一崴之下又得拄拐,所以行动稍显不便。
  他小心翼翼地沿着堤坝的缓坡下去,在松软的池底站定后,回头看着老爷子从容而下的身影。
  老爷子下坡后对他调侃:“我在你这个年纪的时候,三米高的地方跳下去都没事。怎么看你现在比我还像个七十岁的老头子?”
  余欢无语地看着老爷子:“你孙子我半个月前还杵着拐杖呢!”
  闻言,老爷子洪亮的哈哈大笑,使得远处辛勤劳作的两人不约而同地扭过头来。
  余松年这家伙一向毛毛躁躁,当即就扔下铁锹,斗笠下的汗水顺着脸颊流淌,快步朝这边奔来。
  裤腿及胶鞋沾满了白色的生石灰。
  先是对老爷子打招呼,唤了一声“爷”,旋即看向余欢:“欢哥,你怎么回来了?”
  余欢看着远处二伯依然稳重地洒着生石灰的侧影,微笑着对余松年说:“我还要问你呢,你怎么回来了?”
  余松年嘿嘿一笑,露出被香烟熏得微黄的上排牙:“星期天饭店生意不是很好,这不是被一个电话摇回来帮忙晒塘嘛!”
  做盖码饭这种快餐生意,周末确实生意清淡。
  老爷子却是斜睨了他一眼,脸上露出一丝不悦:“听说你个鬼崽子和徐家的那个妹子谈爱了?”
  余松年作为大老爷们,面对老爷子的询问,没有丝毫的羞涩和遮掩,他坦然地点了点头,大方承认:“是啊。”
  “堂客要找勤快点的!晓得不?”老爷子面色一沉。
  余欢见状,连忙打了个哈哈,为余松年解围:“倩倩在店里勤快得很呢,既要收银又要给客人端饭送汤,都不带歇气的。”
  听到这夸赞和肯定的语气,老爷子狐疑地看了余欢一眼:“是吗?”
  他这孙子的口吻,倒跟村里人对徐倩的评价大不相同。
  “当然了,我在你面前还说假话不成?”余欢颔首。
  老爷子听了也不再多言,双手负在身后,往二儿子那边踱步。
  余松年抬起手正欲拍拍余欢的胸口,蓦地瞅见自己此刻还戴着沾满生石灰的劳保手套,转而放下手说:“欢哥,谢了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