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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1章在路上
  丈母娘的这一番感叹。
  让余欢当即把嘴里的牛肉咽下,眼睛里饱含真诚。
  拍拍胸膛,直表忠心:“既然容容跟我在一起了,我一定会一心一意,珍惜这一段缘分,好好对待她的!”
  听见这话,丈母娘点头连连:“小余啊,我和你岳父两口子,以后老了有什么事,还是得要你好好照顾的咧。”
  “那是当然!容容的亲爸亲妈,也是我的亲爸亲妈!”
  余欢不假思索地满口答应,心里却突如其来一丝负罪感。
  妈的!
  即不嫌弃他是个县里来的没车没房的穷小子,又对于他与林有容闪婚领证这档子事,表现得格外宽容。
  这么好的岳父岳母哪里去找?
  经过这几天的耳濡目染。
  余欢深知。
  林有容也绝对是个好姑娘。
  哎。
  暗自叹了口气。
  难搞。
  “小余,我这做的菜还合你的胃口吗?”
  余欢强自露出笑脸:“当然了,我觉得非常好吃!”
  “好吃就好。”
  化喟叹为食欲,余欢将餐盒风卷残云,收拾得一干二净之后,放下筷子,整理了一下餐具。
  忽然,一股浓郁的花香飘来。
  这清新淡雅的气味,十分提神醒脑。
  坐在椅子上,上半身往老林那边转过去,瞧见他正在沸水高冲沏茶。
  这个时间的他,原本是独宠碳酸饮料,滴茶不沾的。
  然而那一截多出来的十年人生,与茶打交道的日子可不少。
  余欢鼻子在空气中抽了抽,旋即笃定地说:“爸,伱这泡的茶,是蜜兰香的凤凰单枞啊?”
  “你小子不错哦,还能分辨出是蜜兰香的!”老林向他竖了竖大拇指。
  受到老林的夸奖,余欢挠了挠头。
  凤凰单枞被誉为茶中香水,香气之馥郁多变,有几十种香型,使人过鼻不忘。
  多年后,在茶饮界风靡一时的所谓鸭屎香,便乃凤凰单枞的一种香型。
  由于产自潮州,所以这种茶叶,在粤省那边尤为盛行。
  又因为香型众多,当地很多老人都是喝了一辈子的单枞,还不感到乏味。
  余欢压着喉咙,无声地打了一个比较斯文的饱嗝。
  抬手比划着说:“我只醉过一次茶,就是跟一个潮州人喝凤凰单枞,五个人,三个杯子!”
  “潮州人是这样的,不论几人都三个杯,那投茶量,喝茶都会喝到穷!”老林招呼他说:“小余,过来喝杯茶。”
  “这……”好歹还是上班时间,余欢迟疑:“不好吧?”
  “有什么不好!饭也吃了,喝两口就去做事!你还想在我这偷懒啊?”
  余欢讪讪地挠头。
  他确实是有这个想法来着……
  丈母娘起身横了老林一眼:“小余这么勤快的人,你这话说的,有点过分了啊!”
  老林打个哈哈:“我不是开个玩笑吗。”
  余欢和丈母娘一前一后,两个人都上了茶桌。
  他们老两口并肩坐着,家长里短,不经意地询问起了一些余欢那边亲戚的情况。
  经过余欢简略一番介绍后,老林笑说:“老余家,还真是个大家族!”
  这话也没有说错,余家五代宗亲168口人,确实算得上是大家族。
  余欢外公外婆都去世了,吴老师那边,倒只剩下了一个舅舅需要走动。
  绝大多数亲戚,由于父母跟他们没有什么来往的缘故,余欢甚至都没有见过。
  而老林这边,就是一脉单传了,亲戚不多,只得了林有容这么一个独女。
  丈母娘忽然问道:“小余啊,你脚上的石膏,什么时候可以拆咯?”
  “医生跟我讲如果恢复状况良好,四周就可以拆,已经过去三个星期了,我周末再去医院检查一下。”    “嗯,你们年轻人身强体壮,肯定恢复得很快。”
  “借您吉言!”
  闲聊了一阵子,品了几杯凤凰单枞。
  余欢便回到了工作岗位。
  时至晚上十一点,断断续续忙活完手里头的事情。
  他翻了一下林有容的微博,页面上显示她今天中午发布了一条新微博:
  【专辑先行曲!《在路上》——我的音乐新旅程已开启!】
  【非常开心告诉大家,《在路上》今天正式上线了!作为新专辑先行曲,这首歌代表了我对音乐的热爱,对梦想的追求,同时也献给所有在人生旅途上勇敢前行的你们!
  \(^o^)/感谢所有参与这首歌曲制作的团队成员,你们的才华和努力让这首歌得以完美呈现。更要感谢一直支持我的粉丝们,是你们的爱让我有动力不断前行。
  ┏(゜w゜)=快来听听这首《在路上》吧!希望你们能喜欢,并和我一起分享你们的听后感受。记得留言、转发和点赞哦!
  让我们一起,在人生的路上,勇敢前行,追逐梦想!】
  余欢逐字逐句品下来,无比笃定这并不是林有容自己写的,肯定是助理代劳。
  首先,那个颜文字就暴露了,这完全不是林有容的风格。
  翻了一下评论区,点赞最高排在前列的都是些粉丝的彩虹屁。
  他将兜里的耳机线拿出来,插在电脑主机的音频输出端口。
  旋即戴上耳机,欣赏起了她的这首专辑先行曲。
  循环着听了三遍,博览群歌的余欢,最后给出的评价是——
  唱得很好听。
  一开口就是如鸟儿般直入云霄的清亮,清新自然丝毫不扭捏做作,越到高音处越是有力,让人过耳不忘。
  林有容可是经由科班老师教导过得,听老林的意思,还是请的国家队那种,唱功自然无可指摘。
  余欢随便翻了一下词曲作者的名字,都是些籍籍无名之辈。
  可堪入耳,其它的不予置评。
  还不如去看她在中华好歌声的舞台呢!
  林姐姐妆造绝美!
  起码还都是耳熟能详、脍炙人口的好歌,再和她的嗓音两相加持,与原唱不一样的风味,显得格外新鲜好听。
  难怪重活前对于林素的印象,总体就停留在了中华好歌声的时期。
  原来,
  阿素的歌唱成绩并不理想。
  “哟呵,你是林素的粉丝啊?”
  听见这耳机外如若蚊蝇的声音,余欢摘下一只耳机,看了看隔壁一脸好奇瞥着他屏幕的李姐。
  随即笑着点了点头:“是啊。”
  “难怪我看你天天放林素的视频。”李姐回过头:“想不到你还追星呢!”
  余欢表情微妙一笑:“我只是一个路人粉罢了。”
  “路人粉?”
  “就是对她有好感,出作品了就会去看看!我跟你说啊,她刚刚发了一首新歌,叫《在路上》,你可以听一下。”
  “好,我听一下。”
  ……
  一闭眼,一睁眼。
  根本感觉没有睡着,手机电话铃便把余欢给吵醒了。
  在屏幕右上角瞅了一下时间,早上八点整。
  琢磨了一下这个电话号码,余欢却也没有立马接通。
  强打起精神坐上半身,从床榻一侧拿过厚棉睡衣套上,拨浪鼓似得晃了晃脑袋。
  把浆糊似的脑袋摇得清醒了一点,这才接通了对方的电话:
  “喂,杨总!有什么事吗?”
  “早啊余老板!我跟我伢老倌商量了,一百三十万,可以!如果你资金到位的话,这两天下午,我伢老倌有空,可以跟我们去办手续。”
  闻言,余欢沉吟了一下。
  买商铺不比买住宅,只能商业贷款。
  去办理商贷的话,如果是已婚,必须要夫妻双方到场签字,还有诸多的麻烦事。
  况且,治安局那边需要等待结案,少说半个月,才能领到悬赏金。
  所以说,他现在手里头还差了三十万。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