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阁趣文网 > 玄幻小说 > 血碾编年史 > 第四十八章:与罗哲的不期而遇10
  牛排上桌了,但罗哲似乎不太会使用刀叉,而这几乎是家族子弟童年时期的必修课,是必须学会的一项技能,有很多规矩,甚至被归纳进了仪态方面。在使用刀叉的过程中,一定得是左手握叉,右手握刀,当然,左撇子可以是个例外,除此之外,在切割进食的过程中,刀与叉绝不能够产生碰撞,发出任何金属交击声,否则将被视为失礼。
  
  罗哲显然没怎用过刀叉,他摆弄着它们,不知该以何种角度下刀,我见他切来切去,也没能把牛排切下来,周围的人显然也注意到了这一幕,那些坐在邻桌上富家小姐和公子们,都在一旁偷偷观察他,并发出轻微的讥笑,在一旁窃窃私语的议论著什,我似乎听见有人称呼罗哲是乡下来的野小子。
  
  在这之后,又有一个衣着华贵的女人小声说道:“,瞧啊,那人不会使用刀叉,他一定是个原始人。”
  
  随后又有人附和道:“他肯定是刚进城的暴发户,乡巴佬!”
  
  听到他们的议论,我突然感到兴致全无,我停下了手中的动作,脸色渐渐阴沉下来。
  
  罗哲似乎也注意到了周围异样的目光,他有些尴尬的道:“抱歉,西蒙老兄,我不太会使用它们,更没怎用它们切割过牛排,我需要练习。”
  
  “不,你不需要练习,只要你乐意,你可以用你能想象到的任何方式吃下这块牛排。”我一边这说着,一边无比熟练的将牛排切割成小块,再用叉子插起来,递到罗哲的餐盘。
  
  我听见他们仍在议论,喋喋不休的,咄咄逼人的。
  
  于是我强忍怒意,直接用叉子插起剩下的大半块牛排,就这直接送进嘴撕咬、咀嚼、吞咽。我这种做法,毫无疑问是相当粗鲁的,在那些富家子弟和贵族后裔眼,恐怕也只有山的村夫和猎人才会用这种方式进食,但我就是要这做给他们看,让他们明白他们所谓的礼仪,在我眼不过是扭捏作态。
  
  当我留意到他们逐渐把异样的目光,从罗哲身上转移到了我这来的时候,我便决定要用我的方式令他们感到羞愧和无地自容。
  
  我大口咀嚼从牛排上撕咬下来的牛肉,随即大声说道:“只有那些虚伪的绅士和纨子弟才会拘泥于所谓的礼节!他们背地做的那些勾当可一点也不干净,一点也不高尚!他们只是群光面光鲜的斯文败类!”
  
  我这话,无疑是专门说给那些在背后暗嘲罗哲的人听的,我就是要让他们自讨无趣的收敛笑容,管住自己的眼睛和嘴,老老实实的待着。
  
  他们在心显然对我说的话感到十分的不满,可他们也不敢动怒,甚至我的一个眼神,便能让他们乖乖的把头转回去。
  
  见他们被我当面羞辱,却又敢怒不敢言的样子,我便忍不住感到可笑,我不再留意他们,我对罗哲轻声说道:“待会我带你去买几套像样点的衣服,我希望你能衣着光鲜的回到故乡。”
  
  “西蒙老兄,您不必对我这好的……”
  
  罗哲低头咀嚼著牛肉,声音竟然哽咽了起来,眼泪一滴滴掉进了餐盘。
  
  我知道,他又哭了,我见过太多爱哭的女人,却几乎没见过那爱哭的男人,他太容易感动了,受了一丁点恩惠,便感动的无以复加。
  
  当然,或许正因如此,他才显得像个孩子一样可爱,却也正因如此,才令我时时充满惭愧和无奈。
  
  我们吃饱喝足,我便带他走上街头,四处寻找贩卖服装的店铺,最终,罗哲在一面橱窗前停下了脚步。
  
  橱窗是一套洁白无瑕的蕾丝婚纱,罗哲看着那套婚纱,怔怔的呆住了,我知道他一定又回忆起了与爱丽丝的点点滴滴,为了防止他再次触景伤情,我便一把将他拉进了店,让他去看看别的款式的衣服。
  
  墙上挂着用于展示的外套、斗篷、毛领,以及制服什的,多为黑色或深棕色,也有缝入了金色与蓝色丝线的贵族风格,罗哲看着这琳琅满目的服装,似乎一下便沦陷了进去,他把猫塞进我怀,随即便兴奋的有点忘乎所以了,他打量著那一件件衣服,用指尖轻轻搓揉那些衣服的领子与袖口,嗅着新衣服的味道,似乎想感受那细腻柔滑的质感,但他又始终打不定主意。
  
  最终他看上一件修身的制服,那件制服最大的特点便是领子上有个白色的花簇一样的蝴蝶结,以及月半形状的银色纽扣,穿着会很显得腰细,我立刻提醒他:“罗哲,这是一件女性制服……”
  
  店主却立即打断我的话,纠正道:“不,先生,这是一件中性制服,男女通用的。”
  
  中性,我第一次听到这个词汇,真的会有男人喜欢穿这样一套衣服?好吧,罗哲看上去似乎很喜欢,看来是我多虑了。
  
  我便让罗哲去试衣间换下来,看看是否合身,但他仅仅只是看了眼标签上的售价,便忍不住吐了吐舌头,又默不作声的把衣服放了回去。
  
  “罗哲,你不必在意衣服的价格。”我说。
  
  “我……我只是……想再看看别的。”
  
  罗哲犹犹豫豫的说道。
  
  他眼中的喜慕我又怎可能看不出来呢?于是我故意表现得有些不耐烦的取下那件衣服,不容分说的塞进他怀,强势的道:“罗哲,别选了,就这件!”
  
  他表现得还是有点犹豫,手足无措的样子,但我容不得他拒绝,一路推攘著把他赶进了试衣间,强迫他换下来,至此,他也就只能半推半就的接受了。
  
  不一会,试衣间的门开了,罗哲有些扭扭捏捏的走了出来,脸色发红的站在原地,显得有些不知所措的样子。
  
  我和店主两个人,一时间都看得有些呆了,褪去大衣,换上新衣服的罗哲,身体仿佛又小了一圈,他现在看上去更像个女人了,并且还是那种比绝大多数精心打扮过的女人,还美的那种。
  
  就连店主也忍不住赞叹道:“女士,噢不,美丽的先生,这件衣服简直像是为您量身定做的,您穿着很合适!”
  
  “罗哲,这是我见过最神奇的魔法!”我也毫不吝啬自己的赞叹。
  
  “西蒙老兄,您说得可是真的?”
  
  罗哲的眼神充满了明亮的神采,他有些得意的抿著嘴笑,身上仿佛在一瞬间出现了光,在得到我肯定的答复后,他快乐的站在落地镜前一遍遍的打量自己的身形,似乎连他自己也不相信他便是镜子那个俊俏的人儿。
  
  换上了新衣服的他,充满贵族气质,他本身的身体外貌条件便优于常人,此刻又有了新装的衬托,便显得越发高贵了。
  
  我忍不住夸赞他,赞扬他,我说你现在的样子,不光能俘获一众女人的芳心,恐怕就连男人见了你,都会按耐不住的!他听了我的褒奖,笑的乐个不停,于是我又趁热打铁,为他又购买了两套衣服。
  
  在走出店门后,我身上的圣碎已经花的快差不多了,但我并不在乎。
  
  回去的路上,罗哲抱着猫,像个孩子一样在街上转着圈,像个自由自在的精灵,我能感受到,此刻他是幸福的。
  
  翌日,我们乘坐上一辆前往猎庄的马车,那便是罗哲的家乡,那是一座无名小镇,人们总是简明扼要的称呼那为猎庄,因为富人或者家族子弟,都会骑马前往那,并在那通过打猎比试枪法,一争高下。
  
  小时候我参与过许多类似的活动,尤其是那个由几大家族联合开展的“狩猎游戏”,在狩猎游戏的活动中,不光是为了比拼,更多的是想借此机会彰显家族的实力。
  
  还记得我第一次参与此类猎兽运动的时候,只有不到十五岁,当时参加比赛的足足有五个大家族,北部的阿尔伐克家族,以及南部阴雨小镇的该隐家族等。
  
  在这两个家族,都有枪法一流的枪手,他们的打猎风格完全不同,阿尔伐克家族的狩猎方式是激进的,主张主动进攻,而该隐家族很善于隐藏。
  
  至于怀特家族,至于我,则是一种简单而又粗暴的狩猎风格,主动出击,并不择手段。
  
  大概是运气使然,我在首次参赛便战胜了约翰尼.奥拉丁.阿尔伐克,以一只山猫的微小差距赢得了冠军,在此之后,得益于敏锐的视力与枪法,在比赛中我便总是冠军。
  
  在当时的狩猎活动中,还没人能够像我一样使用猎枪的重弹头,猎杀身处在五百码以开外的鹿科动物。
  
  当然,那已是很多年前的事了,只不过马车行进在乡间小路上,看着那一排排古老且高耸的巨大红松,令我不由自主的想起了在山林狩猎的那些日子。
  
  我们渐渐远离城市的喧嚣,跟随马车一路行进在这条通往山的泥路上,我们随着马车一路颠簸,听闻着从丛林传来的潺潺流水与虫鸣鸟叫声。我听见了熟悉的声音,咕呜咕呜的叫着,我知道那既不是鸽子,也不是布谷鸟,即便它们的声音听着很相似,但我还是很快便分辨出来。
  
  我的思绪渐渐被那片传出咕呜声的黑暗的松林所吸引,我透过车厢的窗户向外张望,罗哲抚摸著怀的黑猫,问我在看什,我便指著经过的那片森林,说道:“面藏着了只猫头鹰,是一只雕鸮。”
  
  “你是怎知道的?”
  
  “你听,听见了,那咕呜声,只有雕鸮会发出那种声响。”我说,我似乎来了兴致,又接着说道:“它们是捕猎的能手,是夜间无声无息的杀手,它们的战斗力不比中型和大型的鹰类逊色,我曾豢养过一只成年的雕鸮,它拥有橙红色的巩膜,黑色的瞳孔。蓬松的羽毛令它们看上去显得肥胖和笨重,尤其是当它们在陆地上笨重的行走时,模样就像一只肥鸡,人们很容易被它的外表所蒙骗,从而忘了它实际上是猛禽,它们那锋利的爪子甚至能洞穿人体的薄弱部位。”
  
  是的,在我的童年,我曾饲养过一只雕鸮,我实在很喜欢那只巨大的雕鸮,它算是为数不多的父母同意让我饲养的宠物。在此之前,在我们家的庭院,总是聚集一群乌鸦,它们没日没夜的发出犹如鬼哭狼嚎般的嘶鸣,后来那棵树被锯倒了,它们仍不罢休,甚至胆大妄为的越上了窗台,飞进了房间,但自从养了那只雕鸮后,窗外的乌鸦便收敛了许多,遗憾的是它野性难驯,自从它在某个黄昏从窗户飞出去后,便就此一去不复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