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阁趣文网 > 其他小说 > 赤羽玄鳞 > 第二章,债主名字要记牢
  火,熊熊烈烈呼啸成风的火,为何你如此威严,神情却始终落落。
  
  
  因为世人善变。有求于吾时尊吾为神,厌倦吾时又辱吾是孽。
  
  
  火啊,这只是他们惯用伎俩,你大可不必为此介怀。不单单对你,对天地众神、众生、众有情,尤其是同类皆是如此。与其说是“厌倦”不如说是“恐惧”。恐惧你有他们没有的;恐惧你能他们却求之而不可得的;恐惧他们想如驱使奴隶般驱使你,却又自知必不能如愿的。因惧生恨,恼羞成怒,故冠汝以恶名、污名,完成他们虚妄的胜利,彰显他们摇摇欲坠的“万灵之长”的威名。
  
  
  那,你呢,你不怕吾吗,你为何在这儿,在我之中?
  
  
  ,你忘了吗,我是他们有求于你向你献祭的牺牲啊!
  
  
  他们有求于吾为何要献祭你,他们为何自己不来。
  
  
  这个问题真让我尴尬。虽然不想承认,但终其理由大概因为我不够强,如同羔羊。
  
  
  不,不,不,他们应当惧怕你,更胜于惧怕吾。
  
  
  为何?
  
  
  有一天你会知道。
  
  
  烈火灼烧汝之皮肉却也重塑汝之筋骨,经受得起火之淬炼方能成形成器。
  
  
  火如是告诉了了。
  
  
  第二章债主名字要记牢
  
  
  隐身之初,黑马略有不安。了了耐心解释,他们现在除了不能如鬼魅般穿墙、遁地,其它没什不同。旁人既听不见、看不见也感觉不到他们。只是记住别把自己挤在角落,外界觉察不到他们,他们却能感受外界。如果被挤在角落出不来,若有突发状况不能躲开,会比较痛苦。比如,比如有小臂长的黑蜈蚣在你脚边转悠。
  
  
  “你听过蜈蚣脚在木板上走过的声音吗?吧嗒吧嗒……”了了边说用手指模仿蜈蚣爬行,看着自己的模仿她又被吓得打个冷战,使劲甩甩头甩甩手,那记忆她一点都不想要。
  
  
  有病!黑马看着了了自说自话自害怕,嫌弃又双加重三分。喷了个忍耐已久的响鼻,将头扭开。他很气愤,这女人借着隐身需要,一双手不停在他身上摸来摸去摸来摸去,就像两年前一样!偏偏此时又不能一脚把她踢开,也和两年前一样!
  
  
  怒火让热血直冲头顶,耳中嗡嗡爆响。这样不行,此时他需要冷静。黑马咬着后槽牙,逼迫自己暂且忍耐闭目调息。折腾一下午,他需要尽快恢复体力变回人身。弘武侯俯上宴会应该已经开始,若他迟迟不出现,对方难免怀疑。但愿来得及。想着想着他又牙齿磨得咯响,都是因为这个该死的女人,害他现在不能随意化形。他恢复人身第一件事就是掐死她,细脖子必定一掐就断,那画面他可已经想了两年!
  
  
  忽然,一阵微凉从他后腿传来,心头郁结似乎不自主地跟随着慢慢消散。回头看,那女人蹲在地上,手托著一团冰蓝色火焰,正抚在他后腿伤口上。她,在帮他治伤?恍然记起下午被那伙人暗器划过,左腿一道,右臂一道,都伤得不深,所以他没太在意。但毕竟是个破绽,若身上有新伤,被他们发现也是个麻烦。
  
  
  了了余光知道黑马转头在看,一手继续治伤,另一只手轻轻抚摸著马儿则腹,柔声安慰:“不怕不怕,马上就好,保证连一点疤都不会有。”是啊,他怎忘了她还有这一手。两年前她也是这说,确实……还行。
  
  
  如此甚好。但是你治伤就治伤,爪子别乱摸行不行。真是死性不改。
  
  
  显然不行。了了眼中,动物们都怕火,她不停给马儿顺毛,才避免了马儿受惊乱跑。所以顺毛很重要,一刻不能停。
  
  
  冰蓝火焰,柔柔软软寸寸抚过,偶尔有淡紫色火光一闪而过。火光中伤口渐渐愈合,愈合处当真是一点痕迹都没留。了了且疗伤且跟马儿得瑟:你幸亏遇上我,你的伤啊,看着不大,但有毒,也不知道你在哪弄的。这毒麻痹了伤口让你不痛不痒所以也不会太在意,却让伤口无法愈合,慢慢溃烂。若是普通大夫给你治,未必知道这有毒,知道了也必要挖掉你一大块肉。也就是我,也就是我手上的九天玄火,能治一切伤解一切毒,还能不留痕迹。厉害吧!
  
  
  所以暗器本不为伤我性命,而是为了留下伤痕。他们是不是对本王身份已有所察觉,所以才想方设法求证?
  
  
  黑马臭著脸,看着了了和她手的火。还真是“幸亏”,幸亏你还有点用处,姑且留你脖子几天。要不先断一手?就断不停乱摸的那只,反正治伤一只手就够了。
  
  
  了了长舒一口气,直起腰来。马儿后腿的伤已经被她妙手回春了。虽然不知为何比平时给其它动物治伤多花了不少力气,但见油亮的皮毛油亮依旧,了了带着成就感满心欢喜。她满意地打量著自己的杰作,却见黑马趾高气扬转身又把一条前腿伸给她。
  
  
  仔细看看,哦,原来这也伤了。小家伙你可真聪明!
  
  
  小!家!伙!哼哼,你等著!看看谁才是小家伙!就你那小细脖子,哼!
  
  
  小家伙是了了对一切动物的称呼,正蹲在地上认真给马儿治伤的她自然不会知道,悬在她上方的马头正看着她脖子狠狠磨牙,只为了那句“小家伙!”
  
  
  马儿前腿的伤不一会也好了。此时天已全黑,来找黑马的几人早已空手而回。了了扭扭老腰,打了个响指。
  
  
  刚刚打响,眼前电光闪烁,强大的气息随之压来。了了蓦然惊起向后躲闪,她的身形已快如闪电,却在将将跃起倏忽之间,被一条长臂拦腰揽住,收了回来,揽腰的手也扣在她后腰命门上。几乎同时,一只大手掐住了她的脖子,一张陌生的脸出现眼前,是一个面带古铜色年轻男子的脸。
  
  
  了了看向男子身后找寻黑马,现在她可真是护不住它。
  
  
  “怎,是在找我吗?”那男子皮笑肉不笑看着了了。那双眼睛鄙视神情和黑马一模一样。
  
  
  黑马难道是百灵族?可为什他身上没有百灵族气息?
  
  
  男子冷笑一声:“怎,鬼牧大人好健忘,不记得本王了?本王两年来可是无一天不在想你呢!”特别是被迫当牛作马的时候,比如今天!
  
  
  王?什王?我为什要记得你?
  
  
  “两年前,大雪地,寒洞中,鬼牧大人可还记得?”
  
  
  了了瞳孔震颤,记,记得。
  
  
  “寒洞中,一个受伤少年,你可还记得?”
  
  
  耳中轰鸣,记得。
  
  
  “你对那个少年说了什,你可还记得?”
  
  
  口舌干燥,记得:我帮你解毒,你也帮我解毒。
  
  
  “你对那少年做了什,你可还记得?”
  
  
  了了闭上眼,不想记得。
  
  
  你当我愿意吗,若不是被媚鬼算计,我又何至于……。后来,她将媚鬼赶至千之外,以红莲业火烧了它九九八十一天,直到烧成灰烬,也算是替他出了气吧。她还给了他一块莲花玉佩算是自己欠下风流债的证据。玉上她滴了血,以兹证明她当时许下承诺如何郑重。都是当时太年轻太耿直干得蠢事。换作与在她才不会这实诚。这下好了,债主找上门了!
  
  
  脑子渐渐晕沉。往事如被点亮的走马花灯,当时她曾许诺,若他拿玉佩来找,必会应他三个件事。现在他出手即杀招算是几个意思!当年她是拿他解了媚毒,可她也帮他解了噬魂腐毒,不然两人都活不到今天。自己好歹是女子,谁比谁吃亏呢!
  
  
  神智飘离,了了隐约听见男子说:“债主的名字你要记牢,本王乃青风城城主,姓牧,名辰。人称鬼王”
  
  
  牧辰,城主,鬼王,好,记住了!
  
  
  牧辰垂手将晕迷的了了丢在地上。哼,鬼牧的脖子可比想象中更细更不经捏啊!
  
  
  山下青风城东南方上空,一枚紫色烟花在夜空炸裂,手下请他速回。看来那些人已经安奈不住了。牧辰踢踢倒在地上软塌塌的的人:“哎,醒醒,起来别装了。”
  
  
  没反应。
  
  
  牧辰探探她鼻息:“既然还有气,就跟本王走一趟吧。毕竟你还有些用处。”说罢,牧辰拽起了了像扛麻袋般扛在肩上,走向断崖一跃而下,消失在夜色中。
  
  
  归来峰上,月色如水,夜虫终于敢放胆鸣唱。星光下了了看着牧辰消失的方向,瘪了瘪嘴:不亏是马,一块大石说扛走就扛走,气儿都不带喘的!
  
  
  夜晚山间独有的清凉阵阵拂面而来。了了闭上眼长长吐出一口浊气,再缓缓吸进满肺的清风。闭眼感受充盈胸腔的沁脾清凉。忍受了一天夏日火热,此刻清凉堪比瑶台琼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