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阁趣文网 > 穿越小说 > 蒙冤入狱,我破案成神你跑什么 > 第二十一章:乱葬岗验尸
  叶风不问了,嘱咐他再好好休养,便起身准备出去。
  大户人家的仆从们被打死后一般会扔去乱葬岗,叶风得去那儿找找那三人的尸首。
  沈睿峰把人打死都没有审出另有可疑之人,说明仍是这三人的嫌疑最大。沈盼儿有抓伤凶手,虽然很轻,但现在验尸还一定验得出来。
  只是谁给沈盼儿剪的指甲呢?
  在冰湖游玩时,叶风有注意到沈盼儿的指甲并不长,即便是死了,也没有非得再剪的必要。
  坟都不会给人起呢是吧。
  但硬是要揪住这一点找凶手的话也是会有偏误的。也许人家母亲就喜欢自家女儿干干净净的走呢?毕竟脚趾甲也修剪了,还将其清洗得那般彻底。
  其实,对于凶手,叶风已有了一定的猜测。为了验证和确实这个猜测,还有不少的事情要做。
  正抬脚间,再次被丁逸轩追问:“盼儿究竟是怎么死的?”
  叶风摇头。
  “暂时不知,我也进不去沈府,待我去问问岳丈大人看他有没有法子。”
  丁逸轩无奈躺倒。
  被子里,传来用力压抑着的哽咽之声。
  叶风心内叹着气,带着蜜獾兄,去到乱葬岗。
  很大一片乱七八糟的坟䒯,很大一个坑,坑中一根光树杆,老鸦在上面胡叫。
  这是最让人觉得压抑和残忍的地方,但对老鸦这类物什来说,叶风理解其的叫声和想法可能就是:它和它的子子孙孙都不用挨饿了的高兴。
  他没驱赶它。
  捆紧袖口和裤腿,跳下去,道着歉,从各种不同尸状的骸骨上踩过去,寻找那三具。
  天寒地冻坑中也没有太臭,三日前扔进来的也还没被完全掩盖住,被杖毙的女子……
  叶风站在光树杆下面,扫视坑周围,心里,翻涌着悲怆的怒火。
  是悲伤、愤怒、哀伤,等等情绪交织的怒火。
  身为一个和平年代的法医,见过最残忍的画面就是某地出事,被炸得一地破碎的尸骸。
  见过最有具有心灵冲击力的场景,就是去某个时代留下的万人坑中整理和拼凑一具具先辈们的骸骨。
  最想做的事就是有朝一日能踏平某座、或者某几座小岛,让绵延无数代人伤痛的仇恨彻底消弥。
  那些,都能有个情绪方向。
  可眼前……
  仅隔两日,仅就叶风目之所能及之处,就有一层层堆叠起来的、被杖毙的、数不清的下层人的尸体,大部分都是女子,还是年轻女子的。
  叶风来的时候,知道乱葬岗会是什么样,清楚乱葬坑会是什么样。
  就像走进荒坟场,可以想见的混乱和破败场景。
  所以看一眼,就跳下来。
  走着、扒拉着,才意识到:人间地狱亦不过如此。
  情绪,找不到宣泄的出口和方向。
  常说古代没有人权,这就像是个简单就能理解的词汇。
  等真正见到了,才会清楚感受到这四个字带来的巨大冲击力。
  看她们身上的穿着,宫中扔出来的占一半,权贵人家的占剩下一半的一大半,其余的乃为贫民。
  叶风使劲踹了一脚光树干。
  吃饱正惬意晒太阳的老鸦被惊飞。
  蜜獾兄看看脸色铁青的叶风,再看看那只飞走的老鸦,想了想,跳出乱葬坑外。
  叶风注意到它,想了想便下令道:“去附近找一片面南背北的地方,刨坑。帮忙将这些尸体给一具具掩埋。”
  他暂时能做的,也只有这些。
  小蜜獾抬爪看了看,脑袋耷拉一息,跳回坑,张嘴吞一具,再跳出去往附近一座山的向阳面跑去。
  叶风总算是对自家蜜獾兄的体内容积有个清楚的认知了。
  没关系,会扩大的。
  由此想到正事,继续寻找沈盼儿奶嬷嬷三人的。
  蜜獾兄的爪子锋利、速度飞快,饶是如此,俩人清晨出门,直至黄昏,终于找出了三日前卯时左右被杖毙的二十七具女尸。
  十七具,五老十二少,死亡时间相近,所受棍棒材质和粗细相同。
  根据大户人家女眷的仆婢基本配备:两名大丫环、四名二等丫环、六名三等小丫环、四名粗使婆子。加一个奶嬷嬷,正好十七数。
  她们同等级的衣物样式和材质相同。这是叶风很快能将她们一个个辨认出的原因之一。
  另外十具,有四具是宫装,六具是其它大户人家的,衣物样式等各不相同。
  叶风基本已能肯定:那十七具就是沈盼儿闺院的人。
  主死仆亡。
  想想动辄就牵连一大片的朝代,叶风叹口气,将那十七具尸体一一做了初检。
  只能初检,只用初检,也只想初检。
  再和蜜獾兄一起,将这最后的二十七具一一掩埋。
  忙完天都黑得透透儿的了。
  回去的半道儿上,还和两个拉着破板车的人擦肩而过。
  叶风揉揉眉心,加快脚步。回府后好好泡了个药水澡祛除尸气。然后穿戴整齐,让霍刚将张琛找了来。
  “你先坐,等我对付几口。”
  张琛来时,叶风正在吃饭。
  饿狠了,狼吞虎咽的,顾不上先说案子。
  张琛倒是有所猜测。
  坐下后看着叶风丝毫不风雅的吃相,笑呵呵问道:“凶手有眉目了?”
  不然不会这么大半夜的把自己从热被窝里掏出来吧?
  但告诉自己有什么用?不是应该直接告诉丁逸轩?或者沈睿峰?再不济就算要告诉自己是不是也应该有丁逸轩在场?
  还是说仍然没有头绪?叶风找自己来只是为着商量怎么进沈府?
  嗯,应该是最后这个才正确。毕竟叶风可没什么破案经验。
  张琛不会瞧不起农村人,但对这类人的基本认知还是有的。这三日,他都没能想通丁逸轩为什么会来找叶风。
  却听叶风“嗯”了一声。
  张琛的胖眼睛都睁圆了。
  他的眼睛本来不小,就是脸上的肉太多、眼皮太厚给挤小了。这会子,恢复本状。
  看得叶风无语。
  继续低头刨饭。
  一旁角落里,小蜜獾也抱着蜜制肉干啃得正香。
  那是叶风担心它到处去找吃的惹了祸,就亲手为其制作的。而随着它技能的提升,它的胃口也越来越大。拳头大的小身体,每顿能吃一公斤左右的肉干。吃得叶风有些忧虑自己的钱袋子。
  打很多欠条了都。
  养家养宠物,还得养自己的寿命,苦不兮兮的。
  “你……原来这么能吃。”
  张琛在诧异一瞬后,见叶风忙着吃饭不说下文,刚想追问便被其饭量给拐偏了思路。
  六份满满当当的肉菜,半木桶米饭,肉眼可见的在减少。
  看得张琛感慨:“年轻真好。”
  心里话是:自己年轻时三个也抵不上叶风一个。
  却不知这话有提醒到叶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