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阁趣文网 > 都市小说 > 影视世界的法医 > 4.法证先锋
  “实在不好意思,家面有点问题,实在走不脱,害的你们绕远路来接我,抱歉抱歉,等回来一定请你们吃饭。”
  
  魔都一个小区门口,一个有点发福的中年人打开汽车的车门坐了进来,有些不好意思的对车内的几个人说了声抱歉。
  
  这个有些中年发福的是高彦博,陈绍聪的新同事。
  
  今天早上几人本来应该在学校集合,但因为高彦博临时有一些事情,所以陈绍聪他们集合后开车来到了高彦博他们家的小区接他。
  
  陈绍聪看着坐在自己旁边的同事,礼貌性的微笑伸出手:“没事,高老师你好,我是陈绍聪。
  
  最近刚到学校的,您算是我的前辈了,初次见面,以后多多关照。”
  
  高彦博好像是一个很平易近人的人,或者说大部分胖子看起来都很平易近人。
  
  高彦博微笑着握住了陈绍聪的手:“高彦博,我也才刚到这个学校三年,一轮学生都没带下来,算不上什前辈。
  
  我知道你这个靓仔的,我在香江那边经常会有东瀛的新闻,看了好几次报道你,好像还有一个什侦探高中生的,厉害,给我们长脸。”
  
  “高老师是香江那边的?你这个普通话忒标准了,完全听不出来是香江人。”
  
  高彦博笑的说道:“对,普通话这东西多练练不就行了,下点功夫总能学会的,总不能上课还要学生听懂粤语吧。
  
  叫我老高就好,我前几年刚来大陆的,主要是孩子教育问题,所以就来这边来了。
  
  陈老师好像在外国留学好多年了,今年刚回国的吧,这青年才俊的,有女朋友了没?”
  
  “哦,暂时还没有。”
  
  陈绍聪听到这话有点尴尬的笑了笑,咋这种年纪的都喜欢问这种问题,你们有老婆了不起啊?
  
  坐在前排的女生这个时候也把头探到了后面自我介绍了一句:“两位老师,你们好,我是高可可,我工作经验不是很多,希望以后两位老师多多关照。”
  
  “你好,也请你多多关照。”陈绍聪礼貌性的点了点头,回了一句。
  
  这个高可可目前看起来有点腼腆,不过说不好,有些人在不熟的人面前像是高冷的女神一样,熟人面前就跟女疯子一样,高可可倒是什样的人还要观察一下。
  
  高彦博乐的说道:“我知道,我知道,你是老陈手下的研究生,咱们俩都姓高,还算本家,挺有缘的。”
  
  高可可有些不好意思的抓了抓头发,许久之后还要下定决心的一样,把一个签名版递到了后座:“那能麻烦老师给我签个名吗?”
  
  陈绍聪听到高可可这话一愣,签名?是找自己的吗?难不成回国了还有自己的粉丝?
  
  陈绍聪在日的时候,因为东瀛警察大多数时候都靠侦探破案,陈绍聪所在的机构是半官方性质的,也算是警察的自己人。
  
  好不容易有一个自己人能破案,警方这边马上安排媒体大肆炒作,警方不需要救世主。
  
  我,东瀛警察,站起来了!
  
  这就导致了陈绍聪在东瀛的人气还是挺高的,再加上虽然没有帅到让读者有代入感的程度,但是还是有点小帅的,路上偶遇女粉丝,甚至想拐带自己去网吧的,数不胜数。
  
  还没等陈绍聪多想,高可可立刻说了起来:“高老师,我特别喜欢你,我之前就是看了改编你事迹的法证先锋,才想着读这个专业。
  
  但是我读研的那一年,你没有来这个学校,要是早知道的话,我肯定晚一年再考。”
  
  法证先锋?
  
  陈绍聪转头上下打量了一下,自己没记错的话,高彦博确实是法证先锋的主角,而且曾经还演过祖师爷宋慈。
  
  但这个世界还有一模一样的电视剧,还是改编自高彦博的?
  
  这算什?套娃吗?
  
  高彦博乐的说道:“你要是晚一年的话,说不定咱们就不是同事了,都是缘分。”
  
  “不过看你好像跟电视剧面演的那个角色有点不太一样,性格差别好像有点大,特别的和蔼可亲。”
  
  高彦博笑着把签名版递还给了高可可:“电视剧嘛,就是追求戏剧化,现实哪有像电视剧拍的那样刺激。”
  
  三个人又稍微寒暄了一下,高彦博收敛了笑容,正了正颜色:“陈老师,高老师,既然咱们都到齐了,我想大家都已经看过学校发给我们的资料了吧?”
  
  陈绍聪点了点头:“看过了,死者是那个县钢铁工厂的一个门房,守夜班的。
  
  在三天前被白班守门人发现死在了值班室面,初步判定是被勒死。
  
  根据初步检查,犯罪现场并没有发现他人进入的痕迹,唯一检查出来的痕迹是属于另一个白班守门人的,而且这些痕迹基本正常,而离奇的是死者死前也没有任何搏斗过的迹象。”
  
  “死者的面部青紫,眼睛上面套著一个黑色宽条的松紧带,口鼻有流注状的液体,球睑结合膜有点状出血,颈部被领带缠绕,勒沟很深,初步判定应该是窒息死亡,死亡的方式,勒死。”
  
  高可可听到这话提出了疑问:“但是这个奇怪的地方在于,死者的眼睛上面套了一个黑色的袋子,而且有一个小木棍,在颈后绞这个领带,而且这个小木棍还卡在了这个暖气片的缝隙当中。
  
  这种杀人的手法总感觉也太奇怪了吧?为什要弄这复杂的东西?一般来说,如果想要勒死人的话,基本上都是直接勒死,达到致人死亡就结束了。
  
  但是现场的这种方式,这种作案手法也太奇怪了吧?”
  
  司机师傅听着三个人的讨论插了一嘴,问了一句:“那是不是自己不想活了?
  
  就把那种木棍卡在暖气缝,然后脖子在向前拽,用领带把自己勒死?就跟上吊自杀一样。”
  
  陈绍聪推了推自己的眼镜,解释了一句:“不,人是没有办法勒死自己的,勒死的案件在很大程度上可以排除自杀。
  
  人在窒息到五六分钟之后,才会脑死亡,但是如果是自己勒自己的话,2到3分钟就会因为失去意识,就不自觉的就失去力气松手了,无法致死,勒死的案件正常推断来说的话,基本都是他杀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