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阁趣文网 > 都市小说 > 香归 > 第九十九章面善
  第一百章没有那么出名
  
  吃完晚饭,丁香跑去自己屋里,没理一直啄它小屁股的飞飞,跪在大椅子上画刀柄。
  
  浪费了几张纸,终于画出四个满意的刀柄。
  
  她拿去上房。
  
  屋里灯光昏暗。
  
  丁钊和丁立春在堂屋里说着话,张氏在灯下做针线。
  
  丁香把纸交给丁钊,“爹爹,你明天交给爷爷。”
  
  丁钊看了一眼,觉得是不是自己眼花了,起身走去桌上油灯前细看。
  
  丁立春见了,也跟了过去。
  
  丁立春惊讶道,“这几种刀柄形状花纹都不一样,还威武漂亮,连宝石镶嵌在哪儿都画出来了。”
  
  丁钊啧啧称道,“不仅画得好,还想得好。闺女,这几种刀柄你是怎么想出来的?”
  
  丁香眼神茫然,“我也不知道怎么想出来的,想着想着就想出来了。”
  
  张氏抿嘴笑道,“香香聪明,那么复杂的富贵结都能想出来,这么简单的刀柄当然也能想出来了。”
  
  丁钊叱笑道,“妇人之见。这刀柄不仅趁手,好拿,还漂亮威武,与众不同,怎么是结子能比的。”
  
  在西屋学习的丁立仁和丁利来听见,都跑出来看。
  
  丁立仁满眼艳羡,“妹妹画的真好。”
  
  丁利来看白痴一样看了他一眼,“你才知道啊,妹妹一直画得这样好。”
  
  丁立仁没搭理他,又道,“这样的刀柄配上爷爷打的刀,才算完美。”
  
  丁利来指着两个刀柄图说,“这两个有些像,都是星星。”
  
  丁立春说道,“一点都不像。这个是星辰,这个是冰花。原来炸开的冰花会这么肃杀,威武,我喜欢这个刀柄。”
  
  几人看了一阵,张氏喜欢星辰,丁钊和丁立仁喜欢盘螭,丁利来喜欢虎头,丁立春喜欢冰花,看明天丁壮选哪个。
  
  丁香也喜欢冰花纹,虽然没有盘螭纹和虎头纹霸气,没有星辰纹漂亮,但更具炸裂感和肃杀感,也独特。
  
  她猜测,爷爷肯定会喜欢冰花纹。
  
  这几个大小男人选图也能看出他们的性格。
  
  小正太丁利来是理工男,喜欢直观威武的东西。
  
  丁立仁像丁钊多些,稳重,圆滑,不过于特立独行。丁立春像丁壮,对事务有特到见解,敢冲敢打,但易冲动。
  
  这样的组合非常不错。丁钊能为丁壮兜着,丁立仁能为丁立春兜着。
  
  次日傍晚,丁钊回来,先把丁香抱起来举了举,才悄声笑道,“你爷都喜疯了,选了那个冰花纹的。还让爹去县城给香香扯块绸子做奖励……”
  
  他十分遗憾,老父没选威风的盘螭。
  
  他又把一个银制镂花小香球交给丁香,是孙老爷特地让人送给你的见面礼。
  
  虽然是银制,但花鸟雕刻的极其精制,比丁香的拳头小一点,捧在手心漂亮极了。
  
  除了在鸡头峰得到的东西,这样东东是丁香最喜欢的,她笑眯了眼。
  
  爷爷打的刀真有那么好,让官老爷送这么好的东西给她?
  
  爷爷是少找的匠人,手艺就有这么好!
  
  孙老爷如此,也让丁壮和丁钊觉得有面子,官老爷看重自家。
  
  八月三十,丁立仁休沐,丁钊赶着牛车带一家人去县城。
  
  丁香把飞飞拴在东厢门柱上,同黑娃玩。
  
  丁香的心都飞去了书斋,不仅因为紫葫芦,还因为荀驸马。
  
  进了城门把车寄存好,一家人分头行动。丁立春四兄妹去书斋看书,丁钊和张氏去看开绣坊的铺子,还要买丝线和给丁香扯料子。
  
  丁钊嘱咐大儿子,必须不错眼地守着小闺女
  整个县城共有两家书斋,他们先去离得近的松山书斋。
  
  一进书斋,丁立仁和丁利来各自去找他们感兴趣的书。
  
  身边只有丁立春,丁香悄声问掌柜,“有没有荀千岱写的书或编译的书?”
  
  掌柜一脸蒙,“荀千岱的书,荀千岱是谁?没听说过。”
  
  荀香极度失望。
  
  她看看丁立春,意思是荀驸马也没有你说的那么著名嘛,书也小众,连县城书店的老板都不知道。
  
  丁立春挠着头不好意思。他没吹牛啊,京城人的确喜欢谈论荀驸马,说他有大才。特别是小姑娘,一说起荀驸马眼睛就晶晶亮。
  
  他又悄声跟掌柜说道,“荀千岱就是荀驸马,有没有他的书?”
  
  掌柜摇头说道,“驸马爷都是享清福的,谁吃饱了撑的写书玩啊。年轻人定是搞错了。”
  
  丁香只得去找有关植物或药物的书看。
  
  书斋不大,大多是有关经济学问的书和诗集、话本、字贴,专业性强的工具书很少。
  
  丁香想看的书只有二十几本,还都在书架的最上一排,丁立春这么高的个子也得踩着小凳子拿。个子矮些的,得踩梯子。
  
  书里有对药物和植物的文字介绍,还配了图。
  
  为了节省时间,丁香基本上只看图,或找“葫芦”二字。她大致翻了一下,没找到她想找的。
  
  看到丁香认真的样子,掌柜纳闷地问丁立春,“你妹子会认字?”
  
  丁立春笑着点点头,一脸自豪。他没看书,一直看着妹妹和观察周围动向。
  
  最终只丁立仁买了一本薄薄的字贴,丁立春帮他付了五百文大钱。
  
  真贵!
  
  五百文大钱能买二十几斤猪肉,却只买了那么薄的一本书。
  
  已经到了午时末,几人去了跟丁钊约好的馆子。
  
  每人要了一碗馄饨吃。
  
  张氏和丁钊小声说着,“我卖了十年的络子,九丝绣坊都是龚掌柜看着。她怎么突然不在了,可惜了。”
  
  丁钊道,“现在那个掌柜一看就什么不懂,又傲慢,八成是东家的亲戚,把龚掌柜挤走了。”
  
  两人还是觉得两层铺子太贵,一年光租金就要八十两到一百多两银子不等。
  
  丁钊跟丁香商量道,“闺女,咱租一层的铺子好不好。”
  
  丁香摇头道,“不好。若租不到好铺子,宁可再等等。”
  
  张氏又拿出一块粉红绸子和一块碧蓝细布笑道,“这是你爷让我们买的,绸子做春衫,细布做冬衣。”
  
  饭后,丁立春领着弟妹去另一家启明居书斋。
  
  张氏和丁钊去医馆看张金石。
  
  清泉把两章发倒了,内容重新更正。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