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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条青石小巷,悠悠的不知通往何处,两侧的青瓦老屋,伴着春夜的小雨,屋檐滴滴答答的落下几声清脆,像刚刚出浴的姑娘,害羞的不敢言语,任她小心翼翼,却还是不小心晃动了少年心底的波澜。
  夜幕降临,整个望源小城一片灯火辉煌,比天上的星星还要好看。
  望源小城,四面环山,山下环水......
  从群山看小城的夜色,就像一个顽皮的孩子,抓了数以万计的萤火虫,丢进了一口极大极大的缸,萤火闪烁,向上延伸成高楼林立,四方伸展成大街小巷,往来穿梭,充当萤火部队侦查兵的,正是小城昼夜不息的车水马龙......
  从小城上空看小城,环城的舞云河水,又似天宫里抛下的玉带,施放出无比强大的能量,将想要堆挤过来的群山推开,像一双巨手环抱着这万千萤火,让它们不至于被群山淹没......
  望源县城的最南端,是群山的最高峰——迎龙山,迎龙山上覆盖着千亩松林,都是上百年的古树,山下一眼泉水百年不枯,四季如洪,昼夜喷涌,这也是环城玉带舞云河的源头。
  走出高楼耸立的小城中心,穿过青石小巷,近三百级的台阶,通到山腰,山腰上有一个亭子,叫松涛亭,在这里能听到迎龙山里的千年古松伴着清风传来的窃窃私语,也能俯瞰整个望源县城的灯红酒绿……
  林云独自一人在亭子里坐着,趴在亭子的栏杆上对着小城发呆,而立之年的男子,或许是身形瘦高,略显苗条的缘故,远看上去却是一副多愁善感的女子模样。
  山路上车灯亮起,一辆黑色的奔驰e系来到亭子边停下,车上下来一个光头男子,个子不高,但身材健硕,一身运动装,手里提着两瓶啤酒和一个塑料袋子朝林云走来。
  “哥,真还要喝啊?要不我送你回去睡觉吧?”光头男子关切的问道。
  林云没有回答,伸出右手食指,指向小城的东南角,那是一个盖了大概六七层的楼盘,通过塔吊的灯光,隐约能看到些房子的轮廓,“小光,咱们还是太慢了,十一年前没能考上我想去的大学,跟自己赌气出来闯荡,几乎所有认识的人——家人、亲戚、老师、同学,都劝我再考一年,我当时那个傲啊,我就觉得凭着自己这一身闯劲,干什么不是个状元,干嘛在同样的事情上再浪费一年的时间?”林云接过一瓶啤酒,咕咕咕喝了一口,接着说道:“当时我就看上那块地,我心想,十年,十年之后我要在那弄一个望源县地标性的建筑,让所有来到望源的人第一眼就看到他,名字我都想好了,就叫凌云大厦,壮志凌云的凌云。”林云起身把另外一瓶啤酒夺了过来,“你可别喝啊,开车呢!”晃晃悠悠的又坐了回去,点了一支烟,抽了一口,对着东边吐了一个烟圈,接着说道:“咱们学校就在那边吧?当时我就是在那选的地,盖的楼,给咱们的大楼取的名。我就给你一人说了,我就觉得只有你不会笑话我痴人说梦,哈哈哈,果然也就只有你傻乎乎的信我。”
  “哥,打我认识你第一天我就觉得你脑子灵光,能成大事。后来我追……”小光停顿了一下,脸刷的红到了耳根,清了清嗓子,接着说:“管他呢,反正你都知道的,我也不害臊。我追女孩,被人家四五个人冲到宿舍里打,全宿舍就你一人抄起饭盒就跟他们干,那些家伙,个个都是壮汉啊。从那以后,我就更坚定了我的想法,我就想,我脑子笨,干不了什么大事,只要你不嫌弃,我就跟着你干,给你开开车,听你诉诉苦,再不济,帮你挡挡酒……虽然咱们现在还买不起地,建不了楼,盖不了大厦,但好歹也吃穿不愁,有车有房,反正我是挺知足的。哥,歇一歇,别让自己那么累。”
  林云喝了一口酒,抽了口烟说道:“是啊,是我太心急了,慢慢来,踏踏实实的。”烟从鼻孔和嘴巴里都冒了出来,“来,你喝可乐,比划比划。”
  “两只小蜜蜂啊,飞到花丛中呀,左飞飞,右飞飞……”
  “你输了,喝酒喝酒,不不不,喝可乐,你喝可乐!”
  “你看你喝的,舌头都大了,啃个鸭头,你要的变态辣,出出汗,醒醒酒。”
  “再来,再来!”
  ……
  空旷的山谷,哗哗作响的松涛,涓涓流淌的舞云河水,伴着少年的凌云壮志轻盈的飘向小城的深处,再深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