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阁趣文网 > 都市小说 > 旅行青蛙傻白甜变校花 > 第301章为爱增肥之成了书商
  凌天动容,他将阮小夕抱在怀里,轻轻的说了句“小傻瓜,别的女生都盼着被娇养,你偏偏要养我,不是自讨苦吃?”
  
  阮小夕甜甜的一笑:“谁说女生养家,就一定会苦,我其实很开心。”
  
  “哦,为什么?”
  
  “你不知道现在的天哥,有多热多受欢迎吗?数不清的女孩子争着要给你当媳妇,想要养你呢!”
  
  “呵。”凌天一笑,“那,我老婆吃醋没?”
  
  阮小夕摇头:“没有,因为老公的心里,只有我一个人。”
  
  两人正在说着,床上却发出嘟嘟的响声,凌天一听,不好,模拟器竟然出问题了!
  
  《花芊骨》已经拍摄完成,一经上映,引起巨大的反响。
  
  影迷们分成两大阵营,支持杀阡陌的,和支持东方彧卿的,甚至都打起来了。
  
  她们纷纷表示,小骨应该跟自己支持的男主,发生点什么。
  
  这些影迷们也纷纷去网站上续写,其中人气最好的,就是阮小夕的书。
  
  她趁凌天去修复的时候,打开启点中文网。
  
  她写的两本书,《我和杀阡陌姐姐的美妆生活》已经冲到畅销榜第一位,竟然把凌天的书都压了下去。
  
  而书迷们纷纷要求,把这本书出版,她们要看实体书!
  
  阮小夕眼前一亮,已经承诺要养凌天的她,发现了一条致富路,一个非常好的商机!
  
  她立刻付诸于行动,创立了【勤与缘】文化公司,成了一位书商!
  
  目前她有两本书,另外一本是《三生三世千里桃花》,也已经接近尾声,人气虽然不如杀阡陌那本,可也是畅销榜前十。
  
  两本书加在一起,如果出版的话,相信可以赚不少!
  
  她立刻抓紧时间,把结尾写出来:
  
  “···不意脚下一滑,险些就要栽下云头,幸好被一双手臂稳稳扶住。
  
  墨渊的声音在后头响起:你怎的这般不小心,驾个云也能跌下去?
  
  我转过身紧紧扣住他的手腕子,急切道:夜华呢?师傅,夜华呢?”
  
  其实阮小夕挺喜欢墨渊的,她原先想,让浅浅爱上墨渊。
  
  可是,支持夜华的书迷,要多的多,看来大家都喜欢小奶狗啊
  她可不会傻憨憨的,跟书迷们对着干,反正看书的都是上帝,她就按上帝的意思去写。
  
  “墨渊说,父神当年用一半的神力做成仙胎,供夜华投生,他投生后,这神力便一直随着他,藏在他神识。
  
  三年前他不知道夜华还砍了瀛洲的四头凶兽,得了父神的另一半神力,才以为他已没救了。
  
  想必夜华是以父神的全部神力抵了东皇神的灭天之力,元神被这两份力冲得损伤了些,便自发陷入了一轮沉睡,却叫所有人都以为他是魂飞魄散灰飞烟灭了。连夜华他自己,怕也是这么想的。
  
  墨渊说,他这一轮沉睡本应睡上个几十年,可玄晶冰棺是个好器物,无妄海虽是沉天族遗体的,其实却是个修养圣地,才叫夜华只三年便能醒来,实在歪打正着。
  
  他说的这些话我大多没听见,只真切的听他说,小十七,夜华回来了,他刚落地便奔去青丘找你,你也快回去吧。
  
  我从没想过夜华他竟能活着。虽默默祈祝了千千万万回,但我心中其实明白,那全是奢望。
  
  夜华他三年前便灰飞烟灭了,狐狸洞前的桃花下,还埋着他临死穿的那身衣袍,他死了。
  
  他临死前让我忘了他,让我逍遥自在的生活。可、可墨渊说夜华他醒过来了,他没有死,他一直活着。
  
  我一路腾云回青丘,不留神从云头上跌下来四回。
  
  过了谷口,干脆弃了云头落地,踉踉跄跄朝狐狸洞奔,路旁遇到一些小仙同我打招呼,我也全不晓得,只是手脚不由自主发抖,怕见不到夜华,怕墨渊说的都是糊弄人的。
  
  狐狸洞出现在眼底时,我放缓了步子。很久不从正门走,不留神洞旁三年前种下的桃树已开得十分繁盛。青的山,绿的树,碧色的潭水,三年来,我头一回看清了青丘的色彩。
  
  日光透过云层照下来,青山碧水中的一树桃花,犹如九天之上长明不灭的璀璨烟霞。
  
  那一树烟霞底下立着的黑袍青年,正微微探身,修长手指轻抚跟前立着的墓碑。
  
  就像是一个梦境。
  
  我屏着呼吸往前挪了两步,生怕动作一大,眼前的情景便一概不在了。
  
  他转过头来,风拂过,树上的烟霞起伏成一波红色的海浪。他微微一笑,仍是初见的模样,如画的眉眼,漆黑的发。红色的海浪中飘下几朵花瓣,天地间再没有其他的色彩,也没有其他的声音了。
  
  他伸手轻声道:“浅浅,过来。”
  
  两本书都完结了,阮小夕盯着电脑屏幕,半晌没有动。
  
  心里有点不舍,还有点失落,这或许就像看着亲手养大的孩子,要离开自己时的感受。
  
  当敲下全书完这几个字的时候,阮小夕坐在椅子上,彻底陷入沉思。
  
  花芊骨已经拍摄完了,还没有上市,如果反响好的话,能不能把这两本书也改编拍摄了?
  
  就在这时,马俊打来电话:“嫂子,快来看我的直播!”
  
  阮小夕点开他的链接,进去一看,马俊正穿着杀阡陌的衣服,学着杀阡陌的声音,在卖化妆品!
  
  本来这本书就是美妆生活,受众大多都是喜欢美妆的妹子或者男生,和杀阡陌一样,对于美有极致的追求。
  
  虽然马俊长的不怎么好看,可化上妆,穿着古装,留起长发,看上去很有点意思,仙风道骨的。
  
  他正拿着一个红色的小瓶子:“这是世界上最好用的眼霜,我就是用了它,才会风姿绰约,潇洒迷人,用的时间长了,更会心地善良,爱天爱地爱大众!”
  
  他说着,在小红瓶里挤出一些,抹在眼角:“你们有没有看到效果,我本来有一些细纹,现在,没了!”
  
  网友们看着他,忍俊不已,纷纷点赞,发弹幕:“俊子哥,我们没看到你的小细纹啊,就看到一张脸油光满面,水润光滑!”
  
  “啊,这是因为我用了左手指月水乳膏,美颜护肤,超级滋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