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阁趣文网 > 都市小说 > 快穿:作精宿主又在撩拨反派了 > 第64章七零糙汉的娇气包12
  被戳中心事的乔觅夏恼羞成怒,红着脖子怼回去:“这是我的事情,你管不着!”
  
  等她和丁修齐确定好关系后,她就立刻让爸爸去和那个乔钧安退婚。
  
  那人长得跟个大块头似的,乔觅夏看着就怕。
  
  万一他以后打老婆呢?
  
  只是眼下,她们两个谁也不服谁,彼此都看对方不顺眼。
  
  乔觅夏看不起乔盼娣,在她看来,整个乔家村没有一个女的可以比得过自己,毕竟她可是大队长的女儿。
  
  而乔盼娣不仅家境没有她好,她的姑姑还是出了名的重男轻女。
  
  要是让姑姑知道她的女儿拿着自家东西出来补贴别人,乔盼娣肯定跑不了一顿打。
  
  至于乔盼娣呢,她就笃定了乔觅夏和乔钧安已经有婚约了,两个人这辈子都要绑死在一起了。
  
  这样一来,丁修齐这个优质男还不是自己的囊中之物?
  
  两个人谁也争不过谁,最后都心怀鬼胎,各回各家了。
  
  只是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温元一连好几天都没看到过男女主了。
  
  丁修齐还好说,他本来也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性子,再加上最近他腿脚受了伤,不出来走动也是正常的。
  
  但是大队长对于乔觅夏还没有达到溺爱的地步,不可能会允许她躲在家里不出来干活啊。
  
  不过别人的家事,谁知道呢。
  
  温元摇了摇头,准备再上山一趟。
  
  最近这一段时间她没少往山上跑,现在小动物们见到她都吓得要跑。
  
  但是没办法,小灵猫都穷的揭不开锅了,也生不出这么多同情心。
  
  经过这段时间的努力,温元已经逮到了三只野鸡两只兔子,还和陈红学了一手腌肉的本领,直接在山上找了个隐秘的角落把处理干净了。
  
  腌肉需要时间和环境用来风干,小灵猫没那么多时间,直接用灵气风干了。
  
  掂量了一下这些肉脯的重量,小灵猫满意的点了点头,又继续出去捕捉其它的幸运儿了。
  
  在山上还看到了各种各样的果子,龙眼、李子、菠萝长势都不错,温元还发现了几颗枇杷树。
  
  可惜枇杷成熟的季节早就过了,只有衰落在地上腐败的枇杷果,证明着它们曾经来过。
  
  温元惋惜地咂了咂嘴。
  
  自己不会做果脯啊,不然把龙眼做成桂圆,菠萝做成菠萝干,到集市上转手一卖,也能卖个不错的价钱。
  
  不过好像这个年代,抓投机倒把还抓得挺严,过两年政策再松动一点就不好说了。
  
  温元摘了几个果子解解馋,她还看到大只一点的小野猪、狍子、狗獾,这些就一只顶十只小兔子了。
  
  不过处理起来比较麻烦,温元暂时没打算动它们。
  
  只是又宠幸了一只小兔子,给它扒了兔皮再放回山洞里。
  
  最后摘了一把野菜准备回知青宿舍。
  
  虽然近来她几乎天天上山,但不可能天天在宿舍吃肉的,万一被别人发现了都解释不清楚。
  
  而且陈红也节制的不行,每人每次都就给一点点肉脯解解馋,多一点都不行。
  
  没想到,在回宿舍的路上,遇到了迎面走来的丁修齐。
  
  看到温元,丁修齐扯出一个笑容:“温知青你好,我是丁修齐,那天你救了我,我还没来得及谢谢你。”
  
  说罢,他把手里的一个小盒子递到温元面前。
  
  “这是家父年初的时候给我买的英雄牌钢笔,作为谢礼,希望你能收下。”
  
  温元摇了摇头,后退一步:“不用,举手之劳而已,钢笔贵重,你还是留着自己用吧。”
  
  丁修齐还想说什么劝温元收下,不知道看到什么,脸色一变。
  
  温元没空管他,直接丢下一句:“丁知青的好意我心领了,但真的没必要,我先走了。”
  
  丁修齐想追上去,就被乔觅夏拦住了步伐。
  
  回想到刚刚自己看到的一幕,她还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她为丁修齐付出了这么多,每天跑前跑后的,丁修齐都没有回馈过自己什么。
  
  她以为是他性格本身就是这样,甚至想要更加努力的获取他的认可。
  
  结果呢,她刚刚看到什么了?
  
  明明温元什么都没有做过,丁修齐居然舍得把自己最爱的英雄牌钢笔送给她?
  
  她咬咬牙想质问丁修齐和温元的关系,都还要担心会不会惹怒他。
  
  看着这人把自己拦下也不说话,丁修齐不耐烦的皱了皱眉头:“你有什么事吗?”
  
  最后还是怕丁修齐生气,没敢提温元:“你前几天不是说先给家里寄信吗?我爸爸已经把介绍信开下来了,明天我陪你去镇上吧?”
  
  听到这个,丁修齐眉头微松。
  
  他确实要给家里寄信了,从家里带过来的东西已经快被他吃完了,他又不干活没有工分,不问家里要钱要票要吃的话,他很快就要饿死在这里了。
  
  想到这里,他轻轻点了点头:“嗯。”
  
  乔觅夏看到他同意了,才松了一口气。
  
  要是连这个丁修齐都拒绝自己的话,她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好了。
  
  第二天一早,乔觅夏便早早起了床,穿上自己最喜欢的一身衣服,带上新头绳,把自己捣鼓了一番,才满意的出门去找丁修齐了。
  
  到了镇上,乔觅夏才真正见识到了丁修齐的阔绰。
  
  陪着他寄完信后,两人又去了供销社,看着丁修齐大气都不喘的买下了一堆吃食,乔觅夏更加坚定了自己要抱好他的大腿的想法。
  
  丁修齐何尝不知道她的心思,不过既然有人乐意讨好自己,他为什么不受着呢?
  
  自己买了一大堆,出了供销社后的大包小包却都是乔觅夏拿着的。
  
  乔觅夏却心甘情愿,觉得自己离他更进一步了。
  
  看着走在自己前面的男人,乔觅夏鼓起勇气,用空着的那只手牵住了丁修齐的手。
  
  看着他没有松开自己,乔觅夏心跳加速,脸上飞起一抹红云,拼命压下上扬的嘴角,怕自己忍不住当街就笑出声来。
  
  乔钧安和另一个村民刚买完布从布店出来,准备去供销社的时候,却看到了不远处和丁修齐牵着手的乔觅夏。
  
  对方从他面前经过,没注意到自己。
  
  乔钧安看着他们远去的背影,眼神深邃,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作者题外话】:三更,二千字,是存稿。
  
  美女还在睡觉,梦里给大家说一声早安~
  
  比对了一下当时的物价,钢笔在那个年代是知识分子(和有钱人)的象征,一只普通的钢笔起码要两块钱,英雄牌钢笔是钢笔中的王中王,当时一支的价格到了今天差不多是四位数,两千以下。
  
  这个数据来源于各大网络,不是我瞎编的。
  
  虽然我对二轮没抱有什么希望,但还是要挣扎一下的,看文的宝贝们手里有银票的投一投~
  谢谢大家,爱你们,啾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