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阁趣文网 > 都市小说 > 大哥 > 第142章黑哥往事
  黑哥今年37,14岁出道,最开始是在盘县酒店旅旅行社门口给人擦皮鞋。
  
  擦皮鞋这活儿,是挺能舍下尊严面子的,按理说,能去干这活儿的人心不会太坏,80年代初期擦皮鞋,擦一双才五分钱,这个年代抢劫扒手海了去了,心肠黑的,敢铤而走险的,都跑去抢匪路霸的了,不会选择干这个。
  
  黑哥干这个,完全是因为他母亲。
  
  黑哥这个人其实挺复杂的,他的人生是分阶段的。
  
  幼年时代的黑哥还挺幸福的,他爹袁承恩是当地的一个木匠,木匠干了一辈子,街访邻居管袁承恩叫袁工,袁工手艺高超,且与邻为善,邻居街访找他干活,他爹都只收人情价,比如做一张太师椅,当时工价要八块,他只收七块,甚至六块。
  
  有技术的手艺人不愁没饭吃,且重人情,肯让利,这种人到哪人缘都不会差,都是受人尊重的对象。
  
  黑哥排行老四,上面有两个姐姐,一个哥哥,加上爹妈,家里六口人,靠着他爹的手艺,在当年也能糊口,黑哥童年也能接受教育,甚至在同龄人中,黑哥的生活质量还能算中上。
  
  但在黑哥七岁那年,一切都变了。
  
  那年,有一天,袁工去镇上帮人刨桌子,请他的人姓田,他小儿子当时就在敞开的院子里写作业。
  
  袁工也在院子里干活,干活中的袁工一时没注意身后,不小心撞翻了后面田家小儿子的墨水瓶,而墨水瓶染黑了小孩胸前佩戴的一个伟大相章。
  
  因为这,袁工被打成了h五类,在台上被批得数次大小便失禁,身体几近瘫痪,后来伤好了,袁工身体还是不正常,右手中指和食指弯曲着没法伸直,右腿也瘸了。
  
  这对黑哥一家的打击是堪称毁灭性的,袁工倒下那几年,黑哥他母亲就只能拖着病,出来干活儿。
  
  他母亲聂桂香由于有遗传性近视,而且是高度近视,一直在家务农,但袁工一倒下,家里五个小孩得吃饭,她只能出来。
  
  她没啥技能,有先天残缺,找工作也挺难,没法子,就去镇上给人刷鞋子。
  
  这一刷,就刷了七年,聂桂香的想法是,把五个孩子都刷大了,自己任务也就完成了。
  
  五个孩子,年纪最小的就是黑哥,刷到第七年的时候,黑哥的几个姐姐哥哥都成家了,就剩下黑哥。
  
  聂桂香以为自己能轻松点了,没想到,第七年的时候,袁工就走了,而她本人,也由于年纪大了,得了好些个慢性病,比如糖尿病,慢性肠胃炎之类的。
  
  可以说,从七岁到十四岁的这期间,黑哥的少年时代是相当昏暗的,因为他爹的原因,他小学三年级就辍学了。
  
  爹走后,母亲每个月看病也有花销,这个年纪的黑哥开始懂事了,于是主动揽活儿,帮着母亲,也算是子承母业,干起了擦皮鞋的活儿。
  
  14岁到15岁半,这个阶段的黑哥是人生最灰暗无光的阶段。
  
  一方面,他开始长大了,小时候,即便家里遭难了,可他还小,压力传导不到他身上。
  
  但十四岁了,不一样了,开始懂事了,看见母亲这么辛苦,他心里压力也大。
  
  黑哥的几个哥哥姐姐比他大很多,哥哥姐姐结婚后,要么嫁得不如意,家里拿不出钱,要么家里是超生游击队,家里负担重,拿不出钱,唯一的哥哥也染上赌瘾,沦为赌桌的奴隶,别说接济孝敬母亲了,成天被各种追债的撵得到处跑,后来在83年,也就是黑哥15岁那年,因为在街上扒人家钱包,被抓典型,打靶了。顶点小说
  
  16岁以后,黑哥彻底黑了。
  
  黑哥擦皮鞋那一年多的时间,内心积蓄了太多的不满和不甘。
  
  这个年代的社会风气一百八十度转向,作为擦鞋工的黑哥干了一年多,生活拮据不说,还受尽了白眼。
  
  反过来,社会上胆大心黑的,同样没文化却挣钱的,大有人在。
  
  捆绑在人脑海的紧箍咒解开了,欲望的阀门也解开了。
  
  各种靠着投机倒把发大财的,各种靠着凶狠阴毒发财的,这个向前看的年代,有没有文化,不那么重要,钱几乎是衡量一切的标准尺度。
  
  街坊邻居的生活渐渐好起来了,买上自行车了,买上缝纫机了。
  
  同村的王大狗小学二年级就辍学了,跟黑哥同岁,靠着胆子大,找了几个人,在三十多公里外、通往滇州的某条河边,砍了八根树,搭建了一座只有六米多长的、简陋到令人发指的木桥,然后强行收取来往行人的过路费,也发财了!
  
  类似例子实在太多!
  
  唯独黑哥,擦了一年多皮鞋,白眼没少吃,依旧是一贫如洗。
  
  看着这一幕幕,黑哥受刺激了,不了了。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你能干,我为啥不能干?
  
  都两个肩膀顶一个脑袋,凭啥?
  
  第四个阶段,就是从16岁至今。
  
  他第一次抢劫,就在盘县火车站的一个旅馆门口。
  
  那一天,黑哥在旅馆对面坐了一个下午,内心有没有挣扎,没人知道,但最终他还是迈出了这一步。
  
  天色暗沉,旅馆门口,盯了一个下午的黑哥,瞧准一个挎着小皮包的中年从旅馆出来,偷摸跟了上去。
  
  然后,在旅馆背面的一个小巷子里,黑哥头戴鸭舌帽,拿着折叠刀,抵着中年的脖子。
  
  那个中年也是有点飘,浑然没拿黑哥这个小孩当回事,还嚷嚷着大喊,要叫人。
  
  结果是...黑哥拿刀的颤抖的手往前一送,锋利的刀尖瞬间刺破了中年的喉咙,鲜血宛若泄洪一样,喷涌而出,飚到黑哥脸上。
  
  那一次,黑哥从中年小皮包里抢了137块5。
  
  137块5,一条人命!
  
  初次杀人的黑哥有点紧张,他浑身哆嗦,但又有些兴奋,他望着中年死去时眼神中的惊恐骇然和后悔,他竟然有一丝兴奋,就好像一条野狗在觅食时,被人发现敲了一棒子,虽然被打了,但它也从人类眼神里找到了存在感。
  
  中年的死,像是打开了潘多拉的魔盒,从此黑哥踏上不归路。
  
  一次次抢劫,一次次杀人,从一开始杀人的紧张,焦虑,惊恐和不安,但后来的淡定从容甚至漠视,人如果从没接受教育,跟普通哺乳动物没啥区别,杀人杀多了,对黑哥来说,也真的麻了,跟杀鸡没两样。
  
  截止到96年认识与余良一块干器官贩卖之前,黑哥已经杀了六个。